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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427-530
  • 发布机构: 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01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1号)要求,州委办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工作开展自查自评,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是州委的综合办事机构,是州委沟通上下、协调左右、联系各方、服务州委的枢纽,基本任务是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因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三定”方案涉密,无法提供部门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情况。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20年,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根据工作职能职责,设立了部门绩效目标: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州委的有关精神,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省委、州委的决策、决定、规定、工作部署及领导交办事项进行督促检查、调查研究、收集反馈信息和重要情况综合。组织筹备好各类会议;及时、准确地为州委提供重要信息,向中央办公厅和省委办公厅上报重要信息;对办公室机关党员进行监督,抓好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开展档案执法检查,做好档案接收工作,规范查阅工作,加强档案安全管理,确保馆藏各载体档案的实体和信息安全,完成州委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针对绩效目标又设定了绩效指标,具体为:一是设立产出指标24个,其中:数量指标15个、质量指标3个、时效指标4个、成本指标2个;二是设立效益指标1个,包含社会效益指标1个;三是设立满意度指标1个,包含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个。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部门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0 年州级行政 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0〕15 号)文件批复,2020年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76.21万元、支出2376.21万元。具体如下: 

  表 1:部门预算批复明细表 

  单位:万元  

  预算收入 

  预算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 

  2376.21 

  基本支出 

  1944.21 

  

  项目支出 

  432.00 

  收入合计 

  2376.21 

  支出合计 

  2376.21 

  2.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总收入6241.08万元,总支出2518.66万元,具体如下: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严格执行《内部控制手册》中预算管理、财务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项目管理等制度要求,严控预算执行全过程,保证预算绩效目标顺利完成。制定《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绩效评价档案管理办法》,对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监督、控制和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规范绩效评价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绩效评价档案资源,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使预算财务管理工作做到有制度可依,在制度管理的范围内执行。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对单位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资金实施管理情况、整体支出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切实提高单位的绩效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评价对象范围:州委办2020年度全部收入和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二)自评指标体系、自评方法(见附表)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1号)文件要求,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 个一级指标来开展,“投入”指标由“目标设定、预算配置”2 个二级指标构成,  二级指标细化为6个三级指标; “过程”指标由“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资产管理”3 个二级指标构成,二级指标细化为 16 个三级指标;“产出”指标由“州委办各项业务专项资金”、“档案护管理专项资金”2个二级指标构成,二级指标细化为5个三级指标;“效果”指标由“履职效益”二级指标构成,分解为 5 个三级指标。 

  本次自评采用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问卷调查等方法,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 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评分。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级,综合得分≥90分为优,80分≤综合得分<90分为良,60分≤综合得分<80分为中,综合得分<60分为差。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按照《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1号)要求,组织各科局室收集绩效自评的有关资料,由各科局室对年初设定的绩效指标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分。 

  2.组织实施 

  州委办公室成立了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由分管行政科的领导担任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根据各科局室提供的台账资料,结合部门工作执行情况,对照整体支出绩效指标作出客观评价。 

  三、绩效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州委办2020 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 95.38分,评价等级为“优”。具体得分情况如下: 

  一级指标 

  指标分值 

  自评得分 

  得分率 

  投入 

  15 

  14.63 

  97.53% 

  过程 

  20 

  15.75 

  78.75% 

  产出 

  35 

  35 

  100% 

  效果 

  30 

  30 

  100% 

  合计 

  100 

  95.38 

  95.38% 

  州委办公室整体收支有效保障了部门运转及推动各项职能工作,2020 年年度计划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良好。在自评中发现预算执行率偏低,资金结转结余率偏高,主要是部分项目资金年底才下达,难以形成支出。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20年,在州委的正确领导下,州委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六个表率”要求贯穿到各项服务工作中,更加及时、规范、高效地抓好工作落实,充分展现州委办在新时代的新形象新担当新作为。 

  (1)带头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始终坚持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制度,组织开展室务会会议22次,室主任办公会议7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周五学习日10次,累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30次,不断深化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理论武装。 

  (2)做好综合协调工作。统筹协调做好中央、省委巡视组、督察组、检查组赴红河州开展党的建设、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扫黑除恶等巡视、督察、检查相关工作11次,及时协调提供资料200余份。依法依规做好州委、州委办公室印章管理工作。统筹做好办公室会务工作60余次。协调相关领导参加中央、省州会议活动约240次700余人次。 

  (3)做好办文工作。接收登记收文4621件,办理625件,传阅830件,审核发文1109件(纳入统计160件,同比2019年下降1.23%),翻印、流转中央、省委、州委文件1478件约6.2万份,转处领导批示要求1400余件次;上报请示32件、报告28件(含省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备案4件次),报备州委党内规范性文件22件,开展州委重要文件合法合规性前置审核11件。做到文件办理“不积压、不耽误,勤送、勤催、勤归档,重要文件不过夜”。 

  (4)做好会务工作。参与筹办红河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宣讲团报告会、州委八届七次会议等各类会议136次,服务保障省委领导赴红河州调研,红河州重大传染病救治和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升工程新建项目集中开工仪式、红河蒙自机场开工仪式,州委主要领导赴州外考察学习交流、招商引资及州内调研等活动81次,确保会议在组织协调、流程操作、服务保障上严谨规范、务实高效。 

  (5)做好信息工作。搭建四通八达的“信息直通车”,当好党委“千里眼”“顺风耳”“智囊团”。找准正面信息报送的切入点,上报全州特点亮点信息900余篇。把握社情民意信息报送的着力点,上报反映基层社情民意和工作难点信息400余篇。抓住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关键点,上报重要紧急突发信息26篇。夯实智库信息报送的落脚点,上报专家智库信息40余篇。省委信息采用354条2937分,居全省第3位。 

  (6)做好“督检考”工作。坚持把督促检查考核作为履行“抓落实”核心职责的重要手段。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盯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以及领导指示批示要求,开展督查调研16次;印发州委常委会会议督办通知7期(交办20项工作),重要调研记录24期(交办64项工作);开展决策督查15次(上报督查报告材料18件),开展专项查办8次(上报查办材料8件);开展州级考评调度8次(上报考评材料4件);统筹完成2019年省级考评工作,省级考评加分事项居全省第2名;督办落实州委主要领导批示事项271项,切实以严督实导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7)做好基层减负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秘书长主任班子带头严格自律,调研轻车简从,按规定缴纳伙食费,讲求实效。对标中央和省委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和“负面清单”内容,出台《关于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持续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的通知》,严格实行文件会议计划管理,今年分两批次对有关县市和36家州级部门开展实地督导对账,全年州级预计制发文件2824件,召开会议375个,开展督检考39项,较2019年同比减少10%、9%、6.5%,比全年限额目标减少18%、17.8%、5%。全州“一票否决”和各类责任状事项及城市评选评比表彰创建活动实现“零”增加,全州现有微信公众号、QQ和微信工作群4445个,较2019年同比减少21.4%。 

  (8)做好文稿工作。坚持以文辅政,健全完善文稿撰写协作机制,紧扣“简要清通”要求,在实事求是、恰当得体、言之有物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文稿质量,起草和参与起草各类文稿340余篇,整理州委常委会会议纪要31期,州委专题会议纪要14期,重要调研记录34期,重要会谈记录1期;办公室室务会会议纪要22期,室主任办公会纪要7期。 

  (9)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应急值守工作更加规范,有检查、确保有登记、有报告、有落实、有反馈,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案可查,报送领导日程安排226期,处理客情报告412件次、领导外出报告1334人次,安排节假日值班27天次。强化信息站岗放哨的纪律意识,保证口径统一、步调一致,确保第一时间上报紧急重要信息。 

  (10)做好老干部工作。严格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采取分片集中学习、微信推送、送学上门等方式,让离退休干部及时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知识,遇重大决策时听取征求老干部意见,就近组织老干部开展参观考察,为老干部订阅《中国老年报》等刊物,定期组织老干部体检,及时报销老同志住院医疗费。 

  (11)做好档案工作。稳步推进州档案馆数字档案馆建设。完善《红河州档案局权责清单》,依法理顺州档案局权责清单3类12项。审批106家州级机关单位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收集整理全州疫情防控类文书类文档23367件(州级3099件)、照片11742张(州级3001张)、音像2876条(州级525条),采集94名援鄂医务工作者口述历史档案。 

  (12)做好定点扶贫工作。积极参与“百日总攻”“百日提升”“百日巩固”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干部职工36批次约190人次深入挂钩联系村组开展工作,经常性对挂包的233户贫困户电话进行回访及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落实2020年定点扶贫资金50万元,补助挂钩村组开展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州委办公室获得“2020年红河州扶贫先进集体”称号。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合理性有待加强。部分绩效指标值设立与年度计划不相匹配,存在差异,三级绩效指标名称设置不够规范,绩效指标类型设定不够规范、准确,设定的绩效指标指向不够明确,无法突出部门职责职能和工作重点方向;二是各项工作推进力度还需加大。部分科局室对年初计划开展的工作推进缓慢,导致年初设定目标未能完成;三是预算不够精准。由于年初对部分工作的不可预见性,在执行的过程中对部分项目内容进行调整。 

  (二)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绩效管理,科学设置绩效指标,将预算绩效工作抓好抓实;二是对各项工作提前谋划,统筹安排,合理配置,不断完善支出结构,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率,加强项目跟踪力度,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三是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增强内部预算控制意识,全力推进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突出绩效优先,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要求合理编制预算。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2021年将进一步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力度,扎实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预算绩效自评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在今后编制预算时,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及时调整和优化我办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进一步完善内部预算管理制度、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编制时的金额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促进预算项目规范有序开展。将绩效评价结果及时通报承担的科局室,对于评价结果较好的项目予以支持,激励其更好地开展工作;对评价发现问题、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予以纠正,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2021年2月22日 

附件【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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