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426-00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0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是红河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红河州中医药管理局、红河州防治艾滋病局牌子。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和红河州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州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参与拟订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红河州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州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承担州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管理红河州计划生育协会。
(15)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
(1)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室字〔2019〕36号),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设21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和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综合监督科、行政审批科、政策研究和体制改革办、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医管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宣传科教科、药政管理科、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科、老龄健康科、妇幼健康科、职业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健康产业发展科、中医药管理科、防治艾滋病科、保健科(红河州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等21个职能科室,以及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
(2)根据《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11个:红河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红河州急救中心)、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红河州精神卫生中心、红河州心理危机干预中心)、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红河州肿瘤医院、红河州癌症中心)、红河州传染病医院(红河州艾滋病关爱中心、红河州公共卫生诊疗中心)、红河州妇幼保健院(红河州妇女儿童医院)、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红河州中心血站、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红河州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红河州卫生健康人才管理中心;2020年7月新增1个为:红河州中医医院。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年底共有所属事业单位12个,其中:独立核算单位10个。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在申报2020年部门预算时,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同步申报部门2020年绩效目标,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确定2020年工作目标如下:一是慎终如始,持续发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二是以基本医疗有保障为指向,坚决打赢健康扶贫收官战;三是以健全卫生健康制度为抓手,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四是以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全力实施健康红河行动;五是以加快建设滇南区域医疗中心为重点,持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六是以保障人民健康权益为核心,不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七是以“三个90%”为目标,深入推进第四轮防艾人民战争。围绕《红河州第四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全面落实防治艾滋病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如期实现防治艾滋病“三个90%”和消除母婴传播工作目标;八是以中医药传承创新为载体,全力推动中医药和康养产业融合发展;九是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全面提升“一老一小”服务能力;十是以提质增效为前提,统筹做好卫生健康项目建设等各项支撑保障工作;十一是以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为核心,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十二是以强执行力大抓落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按照绩效目标设定要求,进一步将部门年度目标细化分解为相应指标,具体如下表: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部门整体绩效指标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中心、乡镇卫生院评审个数 |
= |
142 |
个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南疆老年》发行期刊数 |
= |
6 |
期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人) |
≥ |
242030 |
人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人) |
≥ |
65885 |
人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补助在岗乡村医生 |
= |
3479 |
人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业务培训 |
≥ |
11 |
期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督导检查 |
≥ |
14 |
次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防艾材料购置 |
= |
1 |
批次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健康宣传教育 |
≥ |
42 |
期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关爱女孩”宣传品 |
= |
500 |
份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打击“两非”案件执法培训 |
= |
50 |
人次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打击“两非”案件执法督导、检查 |
= |
39 |
次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安排干部保健对象体检 |
= |
391 |
名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计划生育城乡医保资助 |
= |
91790 |
人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特别扶助(独生子女伤残和死亡)人数 |
= |
3833 |
人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个人缴费人口 |
= |
557647 |
人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麻风病人慰问活动 |
≥ |
2 |
次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部委员会、小组会组织开展次数 |
≥ |
1 |
次/月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年组织学习党课 |
≥ |
8 |
次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基层党支部规划建设 |
≥ |
30 |
个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率 |
= |
100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生活补助发放率 |
= |
100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州级补助资金发放率 |
= |
100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补助完成率 |
= |
100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7个贫困县乡村干部健康体检工作任务完成率 |
= |
100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人员薪酬待遇补助率 |
= |
100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州级配套率 |
= |
100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完成率 |
= |
100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孕产妇死亡率 |
≤ |
16/100000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婴儿死亡率 |
≤ |
6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公立医院改革后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 |
≤ |
30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全州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 |
≥ |
80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
≥ |
67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适龄人群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 |
90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 |
≥ |
80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 |
60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
≥ |
45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
≥ |
45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 |
85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麻风病规定随访到位率 |
≥ |
100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基层管结核病患者(包括耐多药结核病患者)管理率 |
≥ |
90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
≥ |
95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听力筛查率 |
≥ |
96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肺结核病患者管理率 |
≥ |
90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新生儿访视率 |
≥ |
85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 |
≥ |
85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城乡部分独生子女全程教育奖学金资格确认准确率 |
≥ |
98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 |
≥ |
90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贫困地区“两癌”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 |
≥ |
45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农村妇女增补叶酸服用率 |
≥ |
90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目标人群覆盖率 |
≥ |
80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地中海贫血筛查任务完成率 |
≥ |
80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人数有效控制率 |
= |
100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效控制率 |
= |
100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高血压患者规范化管理率 |
≥ |
60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乡村医生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 |
= |
100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监测检测:完成PITC检测占当地常住人口比例 |
≥ |
25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感染者管理:感染者CD4、配偶/固定性伴HIV抗体检测 |
≥ |
85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抗病毒治疗:抗病毒治疗有效率 |
≥ |
80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中医药治疗:完成当年任务数 |
≥ |
95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血液管理:核酸检测 |
= |
100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低风险死亡率 |
< |
0.06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培训合格率 |
≥ |
90 |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9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 |
≥ |
80 |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11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 |
≥ |
95 |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病人治疗医护及时率 |
≥ |
90 |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传染病暴发疫情处置及时率 |
= |
100 |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麻风病人药品发放及时率 |
≥ |
90 |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率 |
≥ |
10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居民签约服务知晓率 |
≥ |
6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人口自然增长率 |
≤ |
5.5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达到国家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的县医院数 |
≤ |
3 |
个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居民健康水平提高 |
= |
有效提高 |
年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
= |
有效提升 |
年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健康产业发展 |
= |
有效推进 |
年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卫生健康状况持续改善 |
> |
持续改善 |
年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单位职工满意度 |
≥ |
9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85 |
% |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3689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940.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55.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090.76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新增1个委属事业单位红河州中医医院,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二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政府加大卫生健康投入。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总支出34132.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331.51万元(1.基本支出:人员经费15416.5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819.32万元;2.项目支出13095.66万元中含基本建设类项目664.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00.51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12136.14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新增1个委属事业单位红河州中医医院,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二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为加强州卫健委预算绩效运行监控(以下简称绩效监控)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关于印发2019年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财办预〔2019〕15号)、《云南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云财绩〔2020〕10号),按照《红河州州级财政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红财绩发〔2020〕7号)的有关规定,州卫健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试行)》、《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预算绩效评价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绩效管理办法。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对象和范围。为客观公正地揭示财政资金在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使用效益和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职能的实现程度,完善单位内部职能体系,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进行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绩效自评以2020年度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情况为重点,全面涵盖本单位全部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等整体预算绩效情况。
(二)绩效自评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及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绩效评价遵循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红河州财政局和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的指导和帮助下我单位完成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设立和优化(相关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绩效自评采用直接比对方法,按照年初绩效目标设定情况,对比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三)绩效自评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按照自评评分表,填报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整体资金使用情况,完成自评评分。
2.组织实施。为落实好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州卫生健康委成立了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主任任组长,相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具体落实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和协调各科室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填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完成自评评分。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结论。经过对业务资料、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对部门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的合理性、相关性、明确性,“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规范性,“履职产出和效果”的真实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分析计算,2020年度部门财政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合得分99.96分,由于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年度结转结余率为0.9%,依据“0< 结转结余率<20%时,得分="(20%-结转结余率)/20%*1分”的考核标准,扣分0.04分,评价结果为“优”(具体自评情况详见附件)。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整体目标已实现,归纳总结如下:
1.切实扛起扛牢主体责任,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效。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州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各阶段工作。在疫情发生的初期,坚持外防疫情输入、内防疫情扩散并重,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排查、早隔离、早治疗。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将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全部收入州第一人民医院救治,保证患者救治质量。2月1日,全州首例病例在全省率先治愈出院。3月1日,全州确诊9例患者全部治愈出院,实现了所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全面“清零”,医务人员零感染的目标。在全国疫情防控最吃紧的阶段,先后选派两批94名医务人员驰援湖北。在防控境外疫情风险输入阶段,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坚决落实“五个管住”,至今保持陆路边境病例零输入。在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着力加强医院感染防控,提升医疗机构核酸检测能力,全力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自3月1日起全州新冠肺炎疫情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零新增”,境外疫情“零输入”。
2.公共卫生服务全面加强,健康红河建设扎实推进。一是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监测网络,扩大妇幼公共卫生项目覆盖范围,推动公共卫生服务提质增效升级,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市民健康。“十二五”末到“十三五”末,全州人均预期寿命由74.6岁提高到77.3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由18.83/10万、7.63‰下降到14.74/10万、4.3‰;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由6.26%提高到25.2%。二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69元,15类服务项目涵盖全体居民,全州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90.77%。儿童预防接种率和健康管理率均达95%以上,累计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1个、省级防控示范区9个。如期实现消除血吸虫病既定目标,连续15年未发生人间鼠疫疫情,连续7年未发生疟疾本地感染病例。HIV阳性检出率从2016年的0.23%下降到2020年的0.07%。三是健康扶贫工作深入开展。“三个一批”全面实施,因病致贫率从2017年的32.49%下降到2020年的17.42%。大病集中救治一批。建档立卡大病重病患者应治尽治,截至2020年12月,36种大病救治率99.9%,重病救治率100%。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确诊患有原发性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4种重点慢病的患者,全部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截至2020年12月,4种慢性病履约率分别达100%、100%、99.93%、99.77%。重病兜底保障一批。严格执行“四重保障”政策,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全州28种慢性病特殊病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6%;“四重保障”后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达90%,个人实际支付10%。大病救治率100%,县域内救治率90.92%。四是爱国卫生运动成效显著。深入实施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广泛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4个,国家卫生县城9个,国家卫生乡镇2个,实现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全覆盖和国家卫生乡镇创建零突破。
3.深化医改工作取得显著成果,关口前移落到实处。一是公立医院改革取得新突破。全力推动公立医院财政补偿政策、去行政化改革、院长聘任制、编制备案制和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等10个配套文件落地落实。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代表政府行使办医和监管职责。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领导,州级公立医院全部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全州27家公立医院制定医院章程。二是分级诊疗制度加快建立。加快推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全力推进多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建设,健全完善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建成医疗集团(含医联体)23个,医共体26个,专科联盟63个,远程医疗协作网13个,县域诊疗率达90%。三是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实行药品采购“两票制”,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建立健全以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落实基本药物全面配备,确保基本药物主导地位。三是全民医保制度不断巩固完善。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全面推开DRGs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推进县域内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资金按人头打包付费试点。61家定点医疗机构纳入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
4.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得到优化,技术水平逐步提升。一是医疗资源结构进一步优化。覆盖城乡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建成,全州1145个村级卫生室均达脱贫退出标准,142个乡镇卫生院均达脱贫成果巩固标准,全州县级综合医院均为二级甲等医院。成立红河州妇女儿童医院,实质性组建红河州中医医院,全州8个县市独立设立县级中医医院,4家县级中医院医院通过省级提质达标验收,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9%的乡镇卫生院设有中医馆(中医综合服务区)。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较“十二五”末增加211个、床位增加6059张。二是医疗技术水平逐步提升。创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1家、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1家、三级甲等专科医院3家、三级医院4家,国家胸痛中心5个,省级胸痛中心8个,省级创伤中心6个,国家级卒中中心1个,省级卒中中心8个,乡镇心脑血管救治站19个,慢性病管理中心建成6个。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实现全覆盖。2家医院成为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1家医院成为国家全科医生培训基地。12县市人民医院提质达标通过验收。截至2020年全州共获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77个,培育项目11个。重点专科建设以及培育项目实现州、县市公立综合医院全覆盖。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被认定为云南省眼科、心脑血管、骨关节、泌尿系统疾病4个临床医学中心分中心,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被认定为云南省肿瘤临床医学中心分中心,开远市人民医院被认定为云南省心脑血管、内分泌代谢性疾病临床医学中心分中心。强化医疗质量管理控制,成立州级质量控制中心35个。全力推进无偿献血,红河州连续6年3次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先进城市称号。
5.卫生应急工作稳步开展,监督执法能力增强。组建“云南省卫生健康委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红河分队”,并通过省级评估验收。定期不定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年内与蒙自市联合举行了2020年州、市应对冬春季区域性全员新冠核酸检测应急演练。全面推进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对市场主体检查事项实现全覆盖。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完善打击非法行医部门协作工作机制,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增强监督执法效能。
6.重大工程项目落地见效,卫生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十三五”以来,一大批卫生健康领域投资项目开工、落地见效,规划成果项目化得到有效践行,7大类88个项目启动建设。2020年以来,州妇幼保健院州妇女儿童医院绿洲院区妇幼保健综合楼、州第三人民医院儿童诊疗楼等项目建成投入使用。稳步推进信息化建设,初步形成州到县市、县市到乡镇,覆盖主要医疗机构的卫生健康信息化系统。全州二级公立医院均能运用信息系统、实验室信息系统、影像归档与传输系统、电子病历系统等基础信息系统构建医院综合信息平台,实现院内上联下通及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州级5所医院和全州13所县级公立医院开展了互联网健康咨询、网上预约分诊、移动支付、检查检验结果查询推送等应用。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是2020年度预算执行中存在项目支出执行率不高,主要原因是:资金到位较晚和受疫情影响,致使部分装备购置政府采购工作正在办理中或部分项目未达到合同规定付款条件,目前正在按规定程序推进项目进度;二是我单位所申报的项目,大部分项目资金由红河州卫生健康委进行申报,但资金由州财政局直接拨付至各县市财政局,绩效运行监控时,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难以统计或统计数据不精确。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完善预算编报程序。严格按照财政局要求,提前完善项目库信息,将新项目入项目库,每年的预算项目均保证取源于项目库。在年初预算编报时,细化经费,完善信息,制定合法、合规、合理、可行的绩效目标。
(二)严格预算执行。在整个预算期内,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有效控制经费范围、合理合规使用资金、按时完成执行进度。
(三)建立部门整改机制。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建立整改机制,及时调整和优化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进一步合理配置资源,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2020年,州卫生健康委的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仅为73.47%的主要原因为:调整预算下达我委委属单位州传染病医院的病残吸毒人员救助中心建设专项资金1525.96万元,在所有项目资金总和4907.15万元中占比高达31%,因该笔资金2020年12月31日指标到账,所以无法在当年形成支出,从而影响了我单位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
附件: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