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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405-93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0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查自评报告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1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行政单位,至2020年12月在职在编人数为36人,其中:公务员21人,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2人,离退休人员55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52人。

  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州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州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全州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3)管理全州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负责州级储备粮棉糖行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粮棉糖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州地方粮棉糖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4)负责州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州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州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州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州地方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州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5)根据全州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州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州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投资项目。

  (6)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州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7)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8)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一)年度工作任务

  2020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及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具体指导下,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州委要求、全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构建高效的现代粮食流通体系和统一的物资储备体系为目标,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推进粮食流通和储备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面提升全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粮食生产、流通、消费协调可持续发展,确保了红河粮食安全和物资保障供应。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定

  

  (1)通过组织开展政策性粮食收购、库存、出库等监督检查,确保了储备粮油质量和口粮市场安全,维护了粮食市场秩序,保障了全州粮食安全。对全州13个县市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

  (2)完成全州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和风险监测涉及全州13个县市,储备粮食质量监管涉及省、州、县级储备样品监测、军供粮食质量抽查及军粮样品质量监测。完成粮食质量监测样品400份。

  (3)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落实省级和州委、州政府的部署方案和要求。在全州建立46个粮油价格监测点(站),积极开展粮油价格预警监测;将116户粮食企业纳入统计直报,建立473户居民粮油收支存专项调查,执行粮油销售和库存日报和周报制度,积极抓好粮食流通统计监测,全面完全成监测统计任务,为防控疫情,全州粮油保供稳市,发挥了积极作用。实现全州粮食有效供给,粮食市场稳定,粮油价格基本稳定,确保粮食安全目标。

  (4)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六有”保障。应对突发性灾害救助所需,确保受灾群众能及时得到救助。保障日常储备物资量比率, 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维护受灾群众合法权益,推动需因灾救助顺利圆满完成。

  (5)红河州储备粮油经费补贴是为稳定社会、保障本年度粮油安全。粮食是人民的基本生活必需品,粮食稳,人心定。这就要求实行粮食储备,国家通过专储粮的合理吞吐,保证市场粮价的基本稳定,消除不平衡,从而为社会稳定提供基本的物质保证。红河州从提高粮食安全保障程度、促进粮食生产发展、稳定农民增收的高度,充分认识强化地方粮食储备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加强领导落实储备粮任务,以保障全州人民的粮食安全。

  (6)稳定社会,调剂粮食市场,保障各县市的粮食安全,完成县市5050万公斤的战略粮食储备任务。

  阶段性目标:完成全州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和风险监测涉及全州13个县市,储备粮食质量监管涉及省、州、县级储备样品监测、军供粮食质量抽查及军粮样品质量监测。完成粮食质量监测样品510份。在全州建立46个粮油价格监测点(站),积极开展粮油价格预警监测;将116户粮食企业纳入统计直报,建立473户居民粮油收支存专项调查。完成全州市县储备量储备任务3850万公斤储备粮、县市5050万公斤的战略粮食储备任务以保障全州477万人口的粮食安全。完成了灾害救助处置到位,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维护受灾群众合法权益,推动需因灾救助顺利圆满完成。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10,827,346.24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725,002.33元,共计12,552,348.57元。其中:基本支出7,757,041.84元,占比61.8%,项目支出3070304.40元,占比24.5%,年末结转和结余1,725,002.33元,占比13.7%。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11,433,834.72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18,513.85元。其中:基本支出8,130,482.94元,占比71.1%,项目支出3,303,351.78元,占比28.9%。

  基本支出8,130,482.94元:人员经费支出6,467,320.89元,主要包含工资福利支出6,286,223.90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83,717.40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611,077.43元,主要包含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离退休公用经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项目支出3,303,351.78元,其中:红财行发〔2020〕56号定向选调生补助经费30,000.00元;红财行发〔2019〕39号2019年第一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经费64,407.82元,抚恤丧葬费381,366.40元;2020年粮食统计及价格监测经费130,000元;2020年粮食流通监督监测经费130,000元;2019年粮食流通监督监测经费130,000元,2020年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经180,000元,2020年粮食工作会议费7500元;红财建发〔2020〕58号救灾物资采购专项资金900,000元及省级拨入粮食质量监测设备款209,813.00元。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度部门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为185,000元,支出决算为86,393.33元,完成预算的46.7%,预算执行率低主要是由于“三公”预算列支了出国经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2020年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43471.5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584.00元,本年无出国(境)经费支出。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预算编制:本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应涵盖预算编制与内部审批、分解下达、预算执行、年度决算与绩效评价四个方面。

  2.内部审批:根据单位制定的《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务资金开支管理制度》《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红河州供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培训费管理实施细则》《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议费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单位收支管理。

  3.分解下达:项目资金下达主要是根据《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展规划》以及年初下达给各县市的目标任务为基础,并会同财政局分管科室共同研究制定分配方案报经州政府审批同意下达项目资金。

  4.预算执行:单位严格执行《预算法》以及相关预算管理制度,无随意调整预算情况,各项收支均纳入预算管理。

  5.年度决算:单位严格按照决算要求对部门收支情况编制年度决算报表、决算分析报告以及决算编制说明。

  (五)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以及下年度作为编制和安排财政预算的重要依据。

  2.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时,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单位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

  2.组织实施: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19〕3号)要求,单位党组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力量,开展2020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相关工作。项目自评绩效由业务科室填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财务人员协助;单位整体绩效由财会科填报,各科室提供佐证材料和依据。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认真落实“保粮食安全”决策部署,及时研究和安排部署粮食安全工作。州和县市政府切实承担起保障本地区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粮食生产、储备、加工和流通能力建设,全面落实“保粮食安全”任务。

  2.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考核办法,把粮食安全目标任务分解到县市,督促各县市做好粮食安全工作,与州政府、13个县市政府签订了《红河州2020年粮食安全责任书》,把耕地保护、粮食生产、农田水利建设、粮食储备、粮食宏观调控等粮食安全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县市政府和州级有关部门,并适时检查督导。

  3.扎实做好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存在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以问题为导向,认真组织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存在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全部整改落实到位,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真正做到守住管好“红河粮仓”,确保储备数量实、质量好、调得动、用得上。进一步巩固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成果,着力夯实全州粮食安全保障基础。认真落实地方政府储备粮任务完成州级政府粮食储备规模和轮换任务,督促各县市完成县市政府粮食储备规模和轮换任务全州粮食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加强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把好储备粮出入库质量关,定期检查储备粮保管情。

  4.做好粮食流通工作,加强粮油统计数据预警分析积极做好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全州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已将116户粮食企业纳入国家粮食流通直报系统的进行按月统计填报;在7个县市建立了城镇和乡村居民粮油收支存情况调查473户,组织好粮食收购工作,保障市场粮油供需平衡和价格稳定。

  5.做好粮油价格监测工作,新增价格监测点11个,按时上报12期价格监测情况,加强粮油价格监测预警分析,全面准确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全州共设有46个点定期监测粮油价格点(其中:2020年增加11个点),按周、月通过粮油价格监测国家直报系统和省局直报系统上报粮油价格监测表和分析情况报告,并按月在州政府网站上发布。2020年共上报粮食价格监测日报信息90期、周报信息48期、粮油价格分析情况报告12期。

  6.加强粮食应急网络建设,新增应急供应网点76个我州着力提高粮食应急供应能力,加强粮食应急供应网点规划建设,新增7家粮食应急加工企业,新增78个粮食应急供应网点,投入应急网点建设资金152万元。目前,全州有22家粮油应急加工企业、2个应急配送中心、14个应急配送点、225个粮油应急供应网点,初步形成了布局合理、保障有力的粮食应急供应体系,各网点做好粮油调运、加工、配送等市场粮油保供稳价工作。

  7.加强粮油食品质量监管,做好储备粮、学生粮、新收获粮食等粮食质量监测工作,完成检验监测样品400份以上,为粮油食品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放心的粮油产品。

  8.做好州级救灾物资储备和日常管理,完成90万元州级救灾物资采购工作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工作,加强对库存物资规范化管理,认真落实物资储备安全措施,定期做好盘库清库工作,及时补充消耗物资。

  (二)综合评价及结果

  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州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的共同努力和财政局的支持下,2020年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达到预期目标,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为“优秀”。

  (三)存在的问题

  1.绩效管理体系需要逐渐健全。绩效管理是一个完整系统,由绩效计划、绩效实施、绩效考核、绩效反馈四部分组成,四者紧密相连,缺一不可,但从目前管理现状看,绩效管理的整体性上还有差距,管理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

  2.对现行的预算绩效管理不适应。随着财政改革步伐的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在财政改革中的地位与角色更加凸显,而当前绩效管理没有成熟模式,绩效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和相应的工作经验,容易在绩效管理工作中产生各种错误,导致绩效管理结果出现偏差。

  3.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有待提高。目前,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功能科目细化到项级,经济科目细化到款级,但在实际编制过程中,由于有的预算支出项目具有预测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造成实际支出与预算编制不符,需要对预算进行调整或年末结转数额过大。

  (四)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将绩效自评结果应用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中,对于年度执行率高,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好的项目,在下一年度预算安排中给予重点支持,对于执行率不高,绩效目标实现不好的项目,减少资金安排。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完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评价考核相关工作。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工作,明确预算项目执行时间表,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0年度单位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为185,000元,支出决算为86,393.33元,完成预算的47%。2020年单位“三公”经费支出86,393.33元,比2019年46,725.16元增加39668.17元,增幅为84%,本年“三公”经费增幅主要原因为:(1)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本年发生汽车大修费用支出43471.50万元。(2)因疫情期间单位下乡检查执法工作增加形成汽车运行费用比上年增加。

  附件: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2月18日

附件【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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