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405-03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0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查自评报告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1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为认真贯彻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红政发〔2016〕74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红政办发〔2016〕187号)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保障粮食安全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根据《红河州“十三五”重点专项发展规划目录》,设立“红河州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经费”项目、“红河州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经费”项目、“红河州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及价格监测工作经费”项目、“救灾物资采购专项资金”项目、“红河州粮食风险基金专项资金”项目和“县市级储备粮食风险基金专项资金(下级)”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1)对全州13个县市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政策性粮食收购、库存、出库等监督检查,确保储备粮油质量和口粮市场安全,维护粮食市场秩序,保障全州粮食安全。(2)完成全州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和风险监测涉及全州13个县市,储备粮食质量监管涉及省、州、县级储备样品监测、军供粮食质量抽查及军粮样品质量监测。完成粮食质量监测样品400份。(3)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落实省级和州委、州政府的部署方案和要求。在全州建立46个粮油价格监测点(站),积极开展粮油价格预警监测;将116户粮食企业纳入统计直报,建立473户居民粮油收支存专项调查,执行粮油销售和库存日报和周报制度,积极抓好粮食流通统计监测,全面完全成监测统计任务,为防控疫情,全州粮油保供稳市,发挥了积极作用。实现全州粮食有效供给,粮食市场稳定,粮油价格基本稳定,确保粮食安全目标。(4)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六有”保障,应对突发性灾害救助所需,确保受灾群众能及时得到救助。(5)完成全州县市储备量储备任务,稳定社会保障本年度粮油安全,以保障全州477万人口的粮食安全。
3.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0〕15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预算项目支出经费的通知》(红财建发〔2020〕58号)文件,项目预算资金1320万元,2020年州本级项目资金下达总金额为134万元,(“红河州粮食风险基金专项资金”960万元由财政专户支付粮食企业补贴、“县市级储备粮食风险基金专项资金”226万元为补助13县市资金),其中:“红河州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经费(州本级)”18万元、“红河州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经费(州本级)”13万元、“红河州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及价格监测工作经费(州本级)”13万元、“救灾物资采购专项资金(州本级)”90万元。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一)年度工作任务
2020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及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具体指导下,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州委工作思路、全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构建高效的现代粮食流通体系和统一的物资储备体系为目标,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推进粮食流通和储备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面提升全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粮食生产、流通、消费协调可持续发展,确保了红河粮食安全和物资保障供应。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定
总体目标设定
(1)通过组织开展政策性粮食收购、库存、出库等监督检查,确保了储备粮油质量和口粮市场安全,维护了粮食市场秩序,保障了全州粮食安全。对全州13个县市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
(2)完成全州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和风险监测涉及全州13个县市,储备粮食质量监管涉及省、州、县级储备样品监测、军供粮食质量抽查及军粮样品质量监测。完成粮食质量监测样品400份。
(3)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落实省级和州委、州政府的部署方案和要求。在全州建立46个粮油价格监测点(站),积极开展粮油价格预警监测;将116户粮食企业纳入统计直报,建立473户居民粮油收支存专项调查,执行粮油销售和库存日报和周报制度,积极抓好粮食流通统计监测,全面完全成监测统计任务,为防控疫情,全州粮油保供稳市,发挥了积极作用。实现全州粮食有效供给,粮食市场稳定,粮油价格基本稳定,确保粮食安全目标。
(4)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六有”保障。应对突发性灾害救助所需,确保受灾群众能及时得到救助。保障日常储备物资量比率, 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维护受灾群众合法权益,推动需因灾救助顺利圆满完成。
(5)红河州储备粮油经费补贴是为稳定社会、保障本年度粮油安全。粮食是人民的基本生活必需品,粮食稳,人心定。这就要求实行粮食储备,国家通过专储粮的合理吞吐,保证市场粮价的基本稳定,消除不平衡,从而为社会稳定提供基本的物质保证。红河州从提高粮食安全保障程度、促进粮食生产发展、稳定农民增收的高度,充分认识强化地方粮食储备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加强领导落实储备粮任务,以保障全州人民的粮食安全。
(6)稳定社会,调剂粮食市场,保障各县市的粮食安全,完成县市5050万公斤的战略粮食储备任务。
阶段性完成目标
1.粮食风险基金的筹集和发挥其独特的职能作用。州级预算配比县市级储备粮食风险基金226万元(转移支付)。粮食风险基金是化解粮食安全风险,调控粮食有效供给的重要性保障基金,州级粮食风险基金由我局编制预算,财政、农发行和粮食三部门参与管理,财政主导管理支付。2020年预算粮食风险基金已全额转移下拨全州13县市,州本级预算960万元已全额下拨储备企业,为全面完成全州储备粮油规模新陈轮换和正常管理工作任务,保证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完好,管得好用得上,推动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发挥了积极作用。
2.做好全州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粮油质量标准、卫生标准;指导培训基层粮食行业的检验技术工作和培训检测人员;承担全州粮油质量监督检验、委托检验、仲裁检验工作;承担储备粮、军供粮的质量检测。完成区域内收获粮食风险监测、质量调查和品质监测报告工作。开展了市场粮油、政策性库存粮油、学校粮油、生产地粮食质量等抽样监测工作,加大粮食重金属、真菌毒素、化学农残药等污染监测力度,充分发挥粮油质量监测在粮油食品安全管理中质量把关和技术支撑作用,有效防止不合格粮油产品流入市场,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放心的粮油产品。2020年,州粮油质量监测所共完成粮食样品监测400份,样品合格率达97%。新收获粮食进行监测,完成了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和安全风险监测,保障全州粮食质量,对全州90所学校学生粮大米和10个供粮企业进行质量监测,保障学生用粮安全,对全州8个“放心粮油”企业(店)例行监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3.防灾减灾救灾应急专项物资储备和管理。认真抓好救灾储备物资的管理和使用,提高我州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的紧急救助能力,确保应急状况下救灾物资的有效保障供给。做好州级重要物资和救灾物资储备,加强救灾物资日常管理,做到专库存储,专人负责,专账管理,做好储备库房避光、通风良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污染等措施,确保救灾物资储备安全。本年度积极协同州应急管理局做好疫情防控救灾物资调运和供应工作,克服各种困难挑战,先后向13县市及文山州调运冬春救助物资18100件,价值220.6万元,调运新冠肺炎疫情应急物资6721件,价值257万元,做好冬春防寒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防控疫情期间群众的生活稳定有序。本年度州本级预算资金90万元,新增购置救灾储备物资7590件,增补物资储备。当前共储备救灾物资3个种类,共储备有97330件物资物品,价值1700多万元(其中,代省储备88433件,价值1564.8万元,州级储备8897件,价值160万元)。切实抓好救灾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积极做好救灾物资的购置增补工作,居安思危,有备防患,不断提高应急响应保障能力。
4.切实加强粮食流通执法监督检查,维护粮食流通秩序。切实承担起保障本地区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粮食生产、储备、加工和流通能力建设。红河州在2019年度全省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中再次荣获第一名。本年度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粮食安全保障工作,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畅通“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全州共开展粮食流通执法督查462次,比上一年增加了229次,检查各类粮油企业(含超市、门市)1078个次,比上一年增加了376个次。开展了市场粮油、库存粮油、学校粮油、生产地粮食质量等抽样监测工作,加大粮食重金属、真菌毒素、化学农药等污染监测力度,有效防止不合格粮油产品流入市场,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放心的粮油产品。6月份认真组织开展2020年全州粮食库存大检查工作,摸清了全州粮食库存家底。通过企业自查、州级组织3个抽查组复查,全州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粮安全、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补贴到位、管理规范。
5.做好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及粮油市场价格预警监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加强社会粮食流通统计预警监测和粮油市场价格预警监测。本年度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全州粮食系统及时启动粮食流通紧急预警监测机制,迅速组织开展粮食市场监测工作,从1月28日起每天对市场粮油销售和库存情况和市场粮油价格采集一天一报统计监测,把握粮油市场行情,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抓好粮油市场供给,保供稳价工作,从4月初改为每周一报监测情况,将延续到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全州粮食系统积极抓好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已将139户粮食企业纳入国家粮食流通直报系统的进行按月统计填报,在7个县市建立了城镇和乡村居民粮油收支存情况调查473户,其中,城镇居民135户,乡村居民338户,并将调查结果纳入国家直报。积极开展粮食流通专项调查,1至3月开展了全州粮食和食用植物油供需平衡调查,4月份开展全州乡村居民存粮调查。把握秋粮收购,每5天上报秋粮收购进度情况。全面抓好粮食流通产业统计,对粮食产业经济、粮食流通企业仓储设施、粮食从业人员、粮油科技、粮食产业投资、粮食企业购销存等分类进行年度统计和分析。抓好粮食依法统计,规范粮食统计工作。在全州建立了46个粮油价格监测点,定期按粮油品种分类全面对粮食收购、市场粮油价格统计监测,纳入国家粮油价格监测直报系统上报了11期、省局直报系统上报了11期、粮油价格分析上报了11期。通过对粮食流通全面统计监测,把握了解粮食流通状况,为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国家和各级政府粮食宏观调控和制定政策提供统计信息。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职责情况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承担全州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管理全州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负责州级储备粮棉糖行政管理;负责州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全州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2.资金管理情况
专项资金由州财政局与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共同管理。州财政局会同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专项资金分配,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州财政局将专项资金切块下达到县市,由各县市在《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范围内,确定专项资金支持重点,统筹将专项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对象和范围
目的: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以及下年度作为编制和安排财政预算的重要依据。
(二)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1号);
3.《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4.《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务资金开支管理制度》;5、《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6.《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项目特点,设置4个一级指标(投入、过程、产出、效果);11个二级指标(项目立项、资金落实、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社会公共或服务对象满意度);31个三级指标。
项目绩效评价为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涉及“资金到位率”“资金使用率”两个指标,不同类型项目同时适用几个指标时,打分以算术平均值计算;单个项目仅适用单个指标时,打分以单个指标的分值计算,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绩效评价自评表。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时,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单位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
2.组织实施: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19〕3号)要求,单位党组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力量,开展2020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相关工作。项目自评绩效由业务科室填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财务人员协助;单位整体绩效由财会科填报,各科室提供佐证材料和依据。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2020年粮食和储备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20年,1.州粮油质量监测所共完成粮食样品监测400份,样品合格率达97%。新收获粮食进行监测,完成了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和安全风险监测,保障全州粮食质量,对全州90所学校学生粮大米和10个供粮企业进行质量监测,保障学生用粮安全,对全州8个“放心粮油”企业(店)例行监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2.防灾减灾救灾应急专项物资储备和管理,先后向13县市及文山州调运冬春救助物资18100件,价值220.6万元的,调运新冠肺炎疫情应急物资6721件,价值257万元,做好冬春防寒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防控疫情期间群众的生活稳定有序。本年度州本级预算资金90万元,新增购置救灾储备物资7590件,增补物资储备。当前共储备救灾物资3个种类,共储备有97330件物资物品,价值1700多万元(其中,代省储备88433件,价值1564.8万元,州级储备8897件,价值160万元)。切实抓好救灾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积极做好救灾物资的购置增补工作,居安思危,有备防患,不断提高应急响应保障能力。3.粮食流通执法监督检查维护粮食流通秩序,开展粮食流通执法督查462次,比上一年增加了229次,检查各类粮油企业(含超市、门市)1078个次,比上一年增加了376个次。开展了市场粮油、库存粮油、学校粮油、生产地粮食质量等抽样监测工作,加大粮食重金属、真菌毒素、化学农药等污染监测力度,有效防止不合格粮油产品流入市场,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放心的粮油产品。4.做好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及粮油市场价格预警监测,在7个县市建立了城镇和乡村居民粮油收支存情况调查473户,其中,城镇居民135户,乡村居民338户,并将调查结果纳入国家直报。在全州建立了46个粮油价格监测点,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2020年初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年初工作任务,制定《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预算批复后,单位围绕绩效目标,粮食风险基金的筹集和发挥其独特的职能作用。州级预算配比县市级储备粮食风险基金226万元(转移支付)。粮食风险基金是化解粮食安全风险,调控粮食有效供给的重要性保障基金,州级粮食风险基金由我局编制预算,财政、农发行和粮食三部门参与管理,财政主导管理支付。2020年预算粮食风险基金已全额转移下拨全州13县市,州本级预算960万元已全额下拨储备企业,为全面完成全州储备粮油规模新陈轮换和正常管理工作任务,保证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完好,管得好用得上,推动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过程包括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关于印发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从制度上规范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方式;项目实施过程中,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业务科室根据科室工作任务了解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并进行情况分析,及时掌握绩效运行情况、资金支出进度等。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主要反映州、县市供销社完成的当年主要工作任务,到2020年底,项目指标均已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完成。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分析
参加中国粮交大会和“世界粮食日”活动成效显著。一是我州组织参加第三届中国粮食交易会。我州组织9家优质粮油企业参加2020年10月19日至21日在福州举办第三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展出了梯田红米、云恢米、过桥米线、石屏豆腐等粮食产品,签订了原粮购销合同8.8万吨,特色粮食购销合同30吨,达成日处理200吨玉米加工设备战略协议。
2.社会效益分析
加快粮食产业发展。实施“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围绕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大力发展云恢290、滇屯502、梯田红米等优质特色粮食,扎实推进粮食精深加工与转化,大力推进主食产业化,不断增加绿色优质和特色粮油产品供给。加大粮食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影响力、控制力的骨干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激发企业动力和活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3.满意度分析
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绩效再评价对基层粮食企业和应急网点受益人员进行问卷调查,实地评价共发放调查问卷168份,收回有效问卷161份,其中粮食企业受益人员148份,应急13份。问卷调查综合满意度为95.83%。调查问卷结果分别为:粮食企业受益人员共计148份,满意问卷139份;应急网点共计13份,满意问卷10份,综合计算满意度为85.4%。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绩效管理要求,一是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工作,明确预算项目执行时间表,积极督促各县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同时要求和各县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细化、量化项目指标体系、科学合理地进行绩效评价。二是完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评价考核相关工作,以确保单位绩效评价工作稳步开展。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
对预算绩效管理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时间较短,加上缺乏系统培训,个别科室部门对绩效管理的意义认识不够清晰。
(二)绩效评价政策执行不到位
县市供销专项经费项目的绩效自评主要是以工作总结的方式进行,多采用定性评价方式,未能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的要求。
七、建议
(一)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制度推进项目实施,建立健全分项目的业务管理制度,同时督促县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确保项目实施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绩效自评设置科学合理的量化指标体系,根据科学量化的指标体系进行自评价,提高绩效自评质量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