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402-00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大常委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0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2.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3.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4.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5.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 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6.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7.依法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议。
9.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根据州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任免州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1.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州长的个别任免;在州长和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2.根据州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3.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4.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州长的职务;决定撤销所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5.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6.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7.完成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州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州人大常务委员会设工作机构12个,均为正处级。其中:州人大专门委员会8个,州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4个。
机构改革后,州人大常务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55名(处级以上35名,科级以下20名)。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名(其中1名兼任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8个专门委员会各设主任委员1名;财政经济委员会设副主任委员2名,其他7个专门委员会各设副主任委员1名;3个工作委员会各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其中,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兼任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兼任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办公室主任1名(由1名副秘书长兼任)、副主任3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正科级领导职数21名(含老干科科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
(三)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部门绩效目标共设立3个一级指标,分别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7个二级指标,分别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满意度指标;22个三级指标,分别为组织州人大代表培训、完成宣传工作、完成立法条例数量、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州人大代表培训次数、州人大代表视察、组织州人大常委会会议、州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林业和草原工作、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专题询问、开展工作评议、参会人员出勤率、培训人员出勤率、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会议费、培训费、持续推进、持续发展、代表满意度。
(四)2020年部门整体年初预算收入、支出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通知》(红财预发〔2020〕15号),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2980.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255.4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725.00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2,255.4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各项津贴补贴及公用经费等。项目支出725万元(州本级425万元,对下转移支付300万元),包括宣传经费30万元、立法经费(州本级)30万元、立法经费(补助下级)10万元、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建设专项经费(州本级)185万元、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建设专项经费(补助下级)200万元、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州本级)180万元、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补助下级)90万元。
(五)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1.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财政已拨付3699.87万元(含补助下级41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2.30万元,项目支出1197.56万元(含补助下级413.8万元),部门整体实际支出3588.48万元(含补助下级413.8万元)。
(六)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州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现行的行政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机关实际,制定《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暂行)》、《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暂行)》、《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暂行)》、《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绩效评价档案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机关年度财务预算由办公室统一组织,预算申报工作方案由机关党组审定,办公室安排有项目经费的部门按要求做好预算编报工作。编制预算应当遵行综合预算、收支平衡、公开、透明、真实可靠的原则。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分析州人大常委会机关预算资金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财政预算管理经验,找准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指导预算编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二)自评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建立情况:投入指标15分,过程指标20分,产出指标35分,效果指标30分。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出。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 分);中(60分≤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印发绩效评价工作文件《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2.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19〕3号)要求,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力量开展2020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相关工作。
3.撰写绩效自评报告。收集、整理州人大常委会机关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评价所需资料,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进行评价、打分,最后根据评价、打分的结果撰写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为98.58分,评定等级为“优”。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通知》(红财预发〔2020〕15号),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2980.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255.4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725.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财政已拨付3699.89万元(含补助下级41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2.30万元,项目支出1197.56万元(含补助下级413.8万元)。年初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已全部拨付到位。
投入指标15分,自评得分15分(其中:目标设定指标7分,自评得分7分。预算配置指标8分,自评得分8分);过程指标20分,自评分18.6分(其中:预算执行指标8分,自评得分6.6分。预算绩效管理8分,自评得分8分。资产管理4分,自评得分4分);产出指标35分(其中:重点项目开展情况指标5分,自评分5分。核心项目绩效指标30分,自评得分29.98分 );效果指标30分,自评得分30分。
(一)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及《2020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优化报告》,部门整体支出设定22个绩效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完成绩效指标22个。
(二)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
2020年共计申报7个项目,其中:宣传经费项目设定18个绩效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完成绩效指标18个;立法经费(州本级)项目设定17个绩效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完成绩效指标17个;立法经费(补助下级)项目设定11个绩效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完成绩效指标11个;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建设专项经费(州本级)项目设定11个绩效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完成绩效指标11个;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建设专项经费(补助下级)项目设定7个绩效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完成绩效指标7个;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州本级)项目设定12个绩效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完成绩效指标12个;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补助下级)项目设定12个绩效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完成绩效指标12个。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绩效管理体系需要逐渐健全。首先,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为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其次,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个性化指标进行不断优化调整。
(二)绩效目标设置有待提高。在今后的预算编制工作中,绩效目标的设置需更加科学化、精细化。
(三)预算绩效档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目前,单位预算绩效档案存在分散化,零星化等特点,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加强预算绩效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保证预算绩效档案的安全、完整。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州人大常委会机关通过对整体支出绩效和预算项目资金全面自评工作,对州人大常委会机关财政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分析,总结预算资金管理经验,找准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指导项目预算编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做好财政预算资金安排。根据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提前预算,规范操作、严格控制开支范围,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二是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对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及配套情况有了进一步了解,规范了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红河州2020年度州本级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