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355-77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科技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1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科技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为做好绩效评价工作,我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述
1.基本职能
(1)拟订全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划政策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内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统筹推进全州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进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州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3)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州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州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4)拟订全州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州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全州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全州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州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5)编制全州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参与实施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6)组织拟订全州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7)牵头全州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等。
2.人员及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科学技术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141人。其中: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11人。纳入红河州科学技术局预算管理的单位共5个,分别是:红河州科学技术局(机关)、红河州农业机械研究所、红河州科学技术院、红河州农业科学研究所、红河州林业科学研究所。
(二)部门目标设立情况
1.力争第三批升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2.创新技术研究院升建为浙江大学云南(红河)研究院;
3.举办沪滇科技合作交流活动;
4.生物医药产业实现规划发展;
5.完成研发经费统计工作;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红河州科技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66.7万元,其中,基本拨款收入2416.7万元,项目拨款收入50万元,年初财政结转结余1100万元,归集上缴2019年额度171.6万元。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329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9.8万元(人员支出2280.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59.7万元),占总支出的74.2%;项目支出50万元,占总支出的25.8%,年末财政结转结余1077.9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规范预算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我局从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责任落实、绩效推进实施、绩效监控分析、绩效考核评估和绩效改进提升等几个方面制定了《红河州科技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试行)》《红河州科技局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红河州科技局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红河州科技局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于每年度终了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会,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实际成效和存在差距,逐项认真分析,进行完善。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自评目的:对财政资金支出的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进行评价,引导各单位树立和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采取措施改进和加强资金管理。评价对象为州科技局机关及下属的4家事业单位,做到绩效评价全覆盖。
1.绩效自评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2号)等有关要求,我部门按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的逻辑模型,设定投入、过程、产出与效益、社会评价等指标,开展整体支出自评。
(二)绩效自评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为落实好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我局成立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并对各科室绩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不定期召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专题会,研究、分析绩效目标任务,确保绩效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2.组织实施
我局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下发了《红河州科技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红科发﹝2020﹞40号),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和省级及州级财政资金安排的科技计划项目的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财政资金落实、使用情况、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以及为完成绩效目标制定的资金管理制度和措施等办法、项目产出效益进行自评。绩效评价工作组将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县市科技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的自评结果,开展随机抽取检查工作,要求各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州级有关部门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汇总填报《红河州科技局财政项目进行指标体系评价汇总表》,并上报自评报告。州科技局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总金额3112.63万元,开展绩效自评预算项目支出3112.63万元,绩效自评完成率100%。已完成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所属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红河州科技局年初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符合部门中长期实施规划;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相对应,与2020年预算资金相匹配;预算配置科学合理,预算执行积极有效,预算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红河州科技局2020年度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完成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各项经费,鼓励合法合规的经费开支,按要求进行预算管理,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提高了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红河州科技局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一是浙江大学云南(红河)研究院建设取得进展。制定研究院四年建设规划、中期考核升格标准,建成谭建荣院士工作站、傅建中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二是红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升建取得阶段性成效。编制完成《云南红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2020—2024)》,红河(弥勒)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正在全力打造全国最美农高区。三是推进沪滇科技成果对接交流活动签约项目(科技人才引进)落地,组织州第一人民医院与上海市第六医院合作搭建沈成兴院士专家工作站,促成云铝润鑫设立曾小勤专家工作站。推进沪滇科技成果对接交流活动签约项目(科技人才引进)落地,组织州第一人民医院与上海市第六医院合作搭建沈成兴院士专家工作站,促成云铝润鑫设立曾小勤专家工作站。四是生物医药发展取得突破。2020年全州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128.47万亩,同比增长0.67%;预计产量13.41万吨,同比增长7.62%;实现农业产值46亿元,同比增长11.98%;药品流通业主营业务收入26.3亿元,增长29.24%。五是开展全州科技系统研发经费统计、研发投入政策、科技特派员、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等业务培训8次。
四、绩效自评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绩效意识普遍不足。自评单位的绩效意识有待加强,认识和重视程度都不够,对绩效管理工作缺乏系统认识,不利于切实提高绩效管理水平。主要表现为:各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配备严重不足,业务水平不高;部门内部没有明确职责分工,项目相关科室参与指标设立、绩效监控与评价较少,自评报告质量不高。
(二)绩效自评目标不够规范。项目绩效目标指标设定的合理性不够。财政支出项目具有多样性、专业性,目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指标又没有现成的指标可参考,各单位在绩效目标指标设定上普遍存在着与项目总体目标的关联度不够,对项目预期产出和效果描述不够充分。
(三)项目资金的管理不够完善。预算执行率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专项预算执行进度偏慢,资金管理欠规范,配套资金不及时,项目监管不到位,实施效果不理想。项目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需要优化项目日常管理、注重项目后期维护。
五、绩效自评结果运用
(一)预算挂钩
我局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情况作为改进部门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的重要依据。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积极或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在安排预算资金时可予以优先保障和重点支持。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力或达不到绩效目标、评价结果较差或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部门预算资金安排。并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完善相关办法、改进预算管理。
(二)结果公开
我局根据预算信息公开的统一要求和规定内容与预决算同步公开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的评判和监督。严格按财政要求及时在州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单位的年初预算和年终决算信息,保证了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透明。已将2020年度绩效再评价报告和2020年州科技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在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局机关公示栏上进行公开。并在机关例行学习会上向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公开,并征求广大干部职工意见和建议。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和省级及州级财政资金安排的科技计划项目的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财政资金落实、使用情况、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以及为完成绩效目标制定的资金管理制度和措施等办法、项目产出效益进行自评。绩效评价工作组将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县市科技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的自评结果,开展随机抽取检查工作,要求各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州级有关部门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汇总填报《红河州科技局财政项目进行指标体系评价汇总表》,并上报自评报告。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红河州科技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红河州科技局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