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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350-55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州工商联专项经费紧紧围绕“两个健康”主题,服务大局,推进我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做好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突出重点做非公经济人士好参政议政工作,搭建服务平台,全方位服务全州民营经济发展,大力推进组织建设,提升工商联凝聚力、影响力,深化商会改革,激发全州商会组织的发展动力,加强投诉中心建设,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2.“红河州领军企业家”补助经费鼓励创先争优,由州工商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从2017年起至2020年,根据企业规模、税收、产业链、固定资产投资、剩余劳动力安置情况、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标准,遴选12名左右不同类别企业家授予“红河州领军企业家”荣誉称号,由州级财政一次性给予每人2万元的补助,宣传部门通过媒体多形式宣传“领军企业家”事迹,进一步营造鼓励企业家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二)项目资金情况

  1.州工商联专项经费:上年结转资金0.59万元,年初预算资金38万元。预算执行情况:2020年到位资金19万元,实际使用资金18.45万元,结转资金1.14万元。

  2.“红河州领军企业家”补助经费:年初预算资金6万元,2020年实际到位资金6万元,结转资金6万元。

  (三)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实施进度

  州工商联专项经费项目完成94%;“红河州领军企业家”补助经费项目由于涉及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统战部、宣传部等11家单位,报审批未给予回复,项目暂未完成。

  2.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提高企业生产积极性,受到扶持的企业营业额增长。

  社会效益: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

  可持续影响效益: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觉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我会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切实提高我会的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州工商联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

  对2020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所有部门项目进行绩效自评,以资金安排使用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为重点,全面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及与预算资金及相关管理活动,如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等

  3.绩效自评范围

  本次评价范围为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标准等

  1.绩效评价原则

  (1)“四本预算”绩效自评全覆盖。各部门(单位)应组织本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对2020年度所有项目支出(包括上级转移支付安排的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确保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

  (2)履行部门主体责任。各部门(单位)是本部门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应负责组织本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财政资金的绩效自评工作,并加强自评结果审核和应用。

  (3)确保评价真实客观。绩效评价要实事求是,确保数据准确、结果客观,严禁刻意提高评价结果、弄虚作假。

  2.绩效评价标准

  总分一般设置为100分,等级一般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文件,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19]3号)的文件精神及各项文件规定,明确了我会评价的实施依据、方式、目的、内容、时间及要求方面的情况。

  2.组织实施

  第一、根据单位2020年的项目支出绩效情况,制定了州工商联的评价组织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

  第二、按评价时间、要求,开展我会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第三、按参考提纲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根据红财绩发[2019]3号文件精神,州工商联组织开展了州本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全面绩效评价工作,对2019年度财政预算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评价,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预算资金支出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我会对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按照先有办法、后分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统一支付、严格把的原则进行管理。严格执行预算,规范了资金审批和支付程序,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认真开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在资金分配中的项目申报、评审和安排,均按规定严格执行,各项重点项目资金安排都保证及时到位,每一笔收支都做到有依据、有凭证、有程序。确保专项资金依法管理与使用。没有发生专项资金的挤占、挪用、截流等违规现象。

  根据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州工商联专项经费项目自评等级为“优”,“红河州领军企业家”补助经费项目自评等级为“差”。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工商联专项经费项目除资金使用率未完成外,其余绩效目标全部实现;“红河州领军企业家”补助项目未完成。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目标内容明确、细化、量化,项目符合中长期发展规划、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申报条件。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实施调整履行相应手续。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部门项目产出数量达到绩效目标,部门产出质量提升及标准达成,按年度计划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项目实施后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州工商联2020年项目“‘红河州领军企业家’补助经费项目”截至2020年末资金未拨付,项目已评选出3名企业家,由于该项目涉及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统战部、宣传部等11家单位,需要层层批准,州工商联报州委组织部审批时,未给予回复,项目未完成。

  七、有关建议

  (一)从部门职能出发,分解履职活动,结合部门职能及活动构建部门目标体系,设计分行业、分领域的核心绩效指标体系。

  (二)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工作,积极组织相关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目标审核,并细化绩效目标审核结果应用办法,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完善绩效目标修改机制,细化绩效目标审核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的方式及比例,加强绩效目标审核结果应用,将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批复下达。

  (三)加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参与部门评价,提高预算管理的精细化,建立健全合理有效的绩效管理体制。

  附件: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

  2021年2月19日

附件【4.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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