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349-95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工商联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特点和优势,紧扣“两个健康”工作主题,坚持政治建会、团结立会、服务兴会、改革强会,围绕省委省政府对我州发展提出的“新型工业强州、乡村振兴富州、绿色生态靓州、沿边开放活州”四个新要求,实施“融入滇中、联动南北、开放发展”三大战略及州委“13611”工作思路努力开创工商联工作新局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商业联合会(以下简称州工商业联合会)是中共红河州委领导下的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基本特征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
1. 部门职责职能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深化州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发〔2019〕2号)精神,按照《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红河州实际,州工商业联合会主要职责包括:
(1)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继承和发扬听党话、跟党走的光荣传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自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表率和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典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上贡献智慧和力量;宣传表彰先进典型,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注重对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教育培养。
(2)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觉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致富思源、富而思进,自觉投身光彩事业、“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和其他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3)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调查研究,参与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协助推动落实有关政策措施,促进形成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密切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联系,深入了解他们的意愿和要求,向党和政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畅通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的渠道,帮助其提高议政建言水平,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按照思想政治强、行业代表性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标准,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推荐和管理工作。
(4)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服务载体和机制,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法律、投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服务,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贯彻新发展理念,投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自主创新,加快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努力促进国民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加强与各地区工商界的联系,促进经贸合作;积极开展民间外交,加强同国外工商界的交流合作,为非公有制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开展国际合作提供服务;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发展。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第三方评估等事项。
(5)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对所属商会进行指导、引导和服务;对所属商会会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推动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确保商会发展的正确方向;指导和推动商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制定商会章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发挥政治引导、经济服务、诉求反映、权益维护、诚信自律、协同参与社会治理作用,研究并反映行业发展动态,参与行业标准和行业政策制定,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参与行业协会商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
(6)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协同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同政府部门、工会组织和其他有关企业方代表一道,共同推动劳动关系立法、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与工会就职工工资、生活福利、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协调处理投资者利益和劳动者权益的关系,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创造就业岗位,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尊重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依法诚信经营,了解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诉求,帮助其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
(7)完成州委、州政府及省工商联交办的其他任务。
2.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深化州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发〔2019〕2号)精神,按照《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红河州实际,州工商业联合会机关设下列7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分别为:办公室、经济联络科、社会扶贫办、会员管理科、宣传教育科、调研室、法律维权科。州工商业联合会机关行政编制17名、群团机关使用事业编制1名、工勤人员编制4名。设主席1名(正处级),副主席3名(副处级),秘书长1名(副处级),正科级领导职数7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州工商业联合会2020年初预算根据自身职能职责和州委州政府布置的主要工作和要求,州工商业联合会设立了绩效目标,主要包括:
1. 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工作重点,工作落实完成情况。该工作完成率大于等于95%,主要根据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工作落实情况。主要考核州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完成情况。
2.项目经费使用按照财务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支出进度大于等于90%。根据《红河州财政关于实施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考核的通知》(红财预发﹝2015﹞67号)要求,加强部门预算的领导,按照预算方案,采用切实有效措施,严格控制专项经费开支范围、标准,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做好州人民代表大会和州政协大会提案建议办理工作。完成提案办理件数大于等于7件,根据《红河州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考评工作办法(试行)》《红河州政协提案办理考评工作办法(试行)》。
4.开展民营企业调研课题和我州非公经济发展研究课题,撰写高质量调研报告数量。完成调研报告大于等于3篇 ,根据州工商业联合会职能职责推进参政议政工作制度化建设,积极引导动员非公经济人士以撰写提案等形式参与政治协商;开展好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政务诚信建议与民营经济发展研究等课题调研。
5.办公设备购置数量。购置办公设备大于等于5台/套。
6.开展民营企业乡村振兴知识、小微企业培育、法律知识、党的政策等宣传培训和会议次数。举办非公企业培训、会议≥4次,根据工商联职能职责和2020年工作计划。
7.持续举办每季度一次的主席会长学习交流会。举办主席会长学习交流会≥4次,根据红室字〔2019〕60号、州工商业联合会职能职责和2020年工作计划。
8.完成“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任务户数。完成“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1100户,红河州人社部门下达的“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任务。
9.服务非公企业满意度指标,满意度评分大于80分,根据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职能职责和三定方案来制定该绩效目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会员发展工作,优化商会结构,服务商会会员。
10.办理民营企业维权案件完成率。维权案件完成率大于等于90%,根据工商联职能职责和2020年工作计划。开展好法律宣传培训活动,依法维护非公企业的合法权益,办理民营企业维权案件完成率。
11.“万企帮万村” 精准扶贫行动管理、协调工作完成率。“万企帮万村”工作完成率大于等于90%,根据州工商业联合会“万企帮万村”工作要求,进一步组织引导全州民营企业、商协会加入到“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中。
12.加强自身建设(包括: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工作完成率。100%完成自身建设工作,根据全面加强全州工商联系统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按照年初与州委州政府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及时分解落实,责任到人,切实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注重总结提升,打造工作品牌。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工商联干部队伍,建设政治坚定、特色鲜明、机制健全、服务高效、作风优良的工商联和商会组织。
13.完成当年工作计划项目资金在2019 年当年使用完,完成当年计划大于等于95%。根据《红河州财政关于实施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考核的通知》(红财预发﹝2015﹞67号)要求,加强部门预算的领导,按照预算方案,采用切实有效措施,严格控制专项经费开支范围、标准,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4.促进红河州非公经济平衡快速发展。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部门预算批复情况
2020年红河州财政局下达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预算总额483.53万元,年初批复预算情况如表1所示:
2.部门收入支出情况
州工商联2020年度收入合计541.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1.10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其他收入0.07万元,占总收入的0.01%;年初结转和结余28.20万元。
州工商联2020年度支出合计533.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3.49万元,占总支出的94.42%;项目支出29.75万元,占总支出的5.58%;年末结转和结余36.13万元。
3.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正常运转的日常基本支出503.49万元,较2019年增加36.6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州工商业联合会职工工资和津贴补贴增加,州工商业联合会发挥职能职责积极开展与非公企业的联系,促进非公经济的发展;日常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33万元,占日常支出的81.20%;商品和服务支出93.81万元,占日常支出的17.6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7万元,占日常支出的1.10%。
4.部门“三公”经费情况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0年预算批复“三公”经费合计86万元。截至2020年底,“三公”经费实际支出合计1.7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4万元;较2019年上升0.09万元,上升率5.23%。
5.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0年预算批复采购8万元。截至2020年底,实际执行政府采购4.5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6万元),政府采购项目完成率为57.01%。
6.部门固定资产情况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0年期末资产总额为46.62万元。其中: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类(台、桌、柜等)14.41万元;通用设备(一体机、办公设备等)29.77元;无形资产(软件)2.44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加强本单位预算管理,强化支出责任、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包含:《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内部控制制度》《红河州工商联部门预算管理工作顶层制度》《红河州工商联预算绩效管理操作细则》。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2.绩效自评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价对象为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二)绩效自评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评价原则
(1)公平性原则。公平公正是绩效评价工作的前提,坚持公平的原则客观真实的反映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客观性原则。绩效评价过程中将考核标准与绩效目标进行紧密联系,采取公众评判法、成本效益分析法等方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数据为基础,客观真实评价部门整体效益。
(3)可行性原则。绩效评价标准应客观反映被评价单位的部门履职情况,评价的数据来源应具备明确的收集渠道,绩效指标应具备可考核性,保证绩效评价工作的可操作性。
(4)公开性原则。绩效评价过程中评价内容、评价标准、评价结果应对被评价单位公开,避免评价结论出现误判。
2.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制度的通知》(红政办发〔2015〕171 号);
(3)《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 号);
(4)《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
(5)《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6)《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内部控制制度》;
(7)《红河州工商业联合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制度》;
(8)《红河州工商联预算绩效管理操作细则》;
(9)其他文件依据。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评价指标
本次绩效评价结合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设置了4个一级指标(投入、过程、产出、效果);9个二级指标(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资产管理、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州工商联专项经费核心项目绩效、“红河州领军企业家”补助经费核心项目绩效、履职效益);33个三级指标。具体详见附件。
(2)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进行构建,“投入”分值权重15分,“过程”分值权重20分,“产出”分值权重35分,“效果”分值权重30分。
4.评价方法
(1)资料审阅
从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获取预算批复、立项政策文件、管理制度、工作总结、资金收支的会计资料等,通过查阅资料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和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为绩效评价工作收集充分、有效的证据。
(2)比较分析法
通过对比项目预定目标和实际产出、效益,分析项目产出数量、质量的完成情况和效益实现程度,分析项目实施前后的效益,以及项目预期目标的实现情况。
(3)资金查验法
通过审查会计账簿、原始凭证等,对资金的到位、拨付及使用情况进行梳理和检查,判断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
5.绩效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形成。根据最终得分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三)绩效自评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在受托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后,评价工作组及时与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沟通,了解掌握部门整体情况,收集项目相关资料。评价工作组经查阅资料,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特点,编制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2.组织实施
第一、根据单位2020年的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制定了州工商联的评价组织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
第二、按评价时间、要求,开展州工商业联合会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第三、按参考提纲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本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9.12分,评价等级为“优”。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表2: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根据评价情况,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0年部门整体职责履行情况良好,设置的13个指标均已完成。详见表3:
四、存在的问题
(一)固定资产利用率有待提高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资产系统中在用的资产占总资产的93.64%,资产利用率有待提高,资产清查不够及时、存在部门未进行报废资产等。
(二)项目完成进度缓慢
州工商联2020年项目“‘红河州领军企业家’补助经费项目”截至2020年末资金未拨付,项目已评选出3名企业家,由于该项目涉及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统战部、宣传部等11家单位,需要层层批准,州工商联报州委组织部审批时,未给予回复,项目未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州工商联的预算项目资金全面绩效自评价结果,将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在今后编制预算时,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及时调整和优化州工商业联合会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绩效评价结果应向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开。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