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348-79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0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1)拟订红河州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制订全州各项宏观经济政策,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2)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编制全州和州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3)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4)制订红河州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代表州政府开展财税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5)管理全州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6)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
(7)根据州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对全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推进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
(8)根据州人民政府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组织拟订全州地方金融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
2.人员及机构设置情况.
州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9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5名(其中1名副局长兼州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副局长、州国资委主任1名(正处级),副局长、州金融办主任1名(正处级);正科级领导职数41名(含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人员办公室主任1名,州非税收入管理局副局长2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5名。州财政局负责管理的下属事业单位共4个(州票据监管中心、州投资管理中心、州国库支付中心、州预算编审中心),事业编制36名。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审核表》部门设定绩效目标和指标情况如下:
1.总体绩效目标
(1)全面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立。到2020年,努力建成统一完整、法治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可持续的现代财政制度。
(2)财政收支持续稳定增长,结构进一步优化。到2020年,全州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目标值为180亿元。其中:税收收入预计年增长6.5%以上,非税收收入预计年均增长9.8%以上。
(3)保障“五个重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保障扶贫开发投入;二是保教育科技经费投入;三是保社会保障投入;四是保医疗卫生投入;五是保公共文化投入。
(4)筑牢“两个基础”,厚植财政发展优势。一是筑牢财政增收基础;二是筑牢科学理财基础。
(5)实施“三大战略”,提升科学理财水平。一是实施大预算战略;二是实施大项目战略;三是实施大监督战略。
(6)完善金融体系,构筑泛亚次区域金融服务中心。力争到2020年基本确立蒙自泛亚次区域金融服务中心地位,金融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20亿元以上,占全州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5%以上;银行业资产总额、存贷款余额年均增速不低于1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
红河州财政局部门设定的产出指标有20个,其中:数量指标5个,质量指标3个,时效指标7个,成本指标5个,效益指标13个,其中:经济效益指标4个,社会效益指标4个,生态效益指标2个,可持续影响指标3个;满意度指标2个。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部门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0 年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0〕15 号)文件批复,2020年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86.58万元、支出万元。具体如下:
表 1:部门预算批复明细表
单位:万元
预算收入 |
预算支出 |
||
财政拨款收入 |
3,986.58 |
基本支出 |
2,865.82 |
项目支出 |
693.56 |
||
收入合计 |
3,986.58 |
支出合计 |
3,559.38 |
2.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总收入4,554.54万元,总支出4,460.30万元,具体如下:
表 2:部门收入支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
摘 要 |
金额 |
|
总收入 |
财政拨款收入 |
4,554.54 |
其他收入 |
||
收入合计 |
4,554.54 |
|
总支出 |
基本支出 |
3,293.19 |
其中,财政拨款支出 |
3,293.19 |
|
其他支出 |
||
项目支出 |
1,167.11 |
|
支出合计 |
4,460.30 |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单位沿用并严格执行《红河州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红河州财政局党组会议事制度》、《红河州财政局办公会议制度》等内部制度,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对象和范围。
评价对象范围:红河州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全部收入和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二)自评指标体系、自评方法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1号)文件要求,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 个一级指标来开展,“投入”指标由“目标设定、预算配置”2 个二级指标构成, 二级指标细化为6个三级指标; “过程”指标由“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资产管理”3 个二级指标构成,二级指标细化为 16 个三级指标;“产出”指标由“政府办各项业务专项资金”、“档案护管理专项资金”2个二级指标构成,二级指标细化为5个三级指标;“效果”指标由“履职效益”二级指标构成,分解为 5 个三级指标。
本次自评采用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问卷调查等方法,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 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评分。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级,综合得分≥90分为优,80分≤综合得分<90分为良,60分≤综合得分<80分为中,综合得分<60分为差。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按照《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1号)要求,组织各科室收集绩效自评的有关资料,由各科室对年初设定的绩效指标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分。
2.组织实施
红河州财政局成立了部门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办公室领导担任组长,相关科室长及工作人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根据各科室提供的台账资料,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情况,对我局2020年度预算绩效指标做出客观的评价。
三、绩效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红河州财政局2020 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 98分,评价等级为“优”。具体得分情况如下: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自评得分 |
得分率 |
投入 |
15 |
15 |
100% |
过程 |
20 |
18 |
90% |
产出 |
35 |
35 |
100% |
效果 |
30 |
30 |
100% |
合计 |
100 |
98 |
98% |
红河州财政局整体支出保障了部门正常运转,推动各项财政职能工作,2020 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良好。在自评中发现预算执行率偏低,资金结转结余率偏高,主要是部分上级补助项目资金到年底才下达,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低。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20年,全州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州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的要求,统筹财政资源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强高质量可持续财政建设,财政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财政运行总体良好。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1.2亿元,预算执行率为100.1%,同比增长2.1%。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支持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探索建立贯彻“六稳”“六保”激励约束机制,激励各县市切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着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坚决扛起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的政治责任,统筹安排中央和省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1.8亿元,增长6%,整合涉农资金12.3亿元。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投入生态文明建设资金12.1亿元,用于水污染综合治理。筑牢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底线,发行再融资债券21.9亿元,有效缓解政府还本付息压力。促进经济平稳持续健康发展,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州新增减税7亿元、降费17.5亿元,全年减免国有房产租金1.7亿元,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增减税降费占减税降费总额的88%,小微企业100%享受到政策红利。支持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支持水电铝材、水电硅材产业发展,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发展各项政策措施,支持打造“绿色能源牌”。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安排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0.5亿元,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助力红河创新发展,下达科技计划专项资金0.3亿元,“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补助资金154万元;下达科协科普专项经费1330万元。推动数字经济加快发展,安排2665万元支持州级电子政务建设,构建全州政务云数据中心体系。有力保障“五网”基础设施建设,筹措资金保障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筹措安排33.5亿元,支持加快以高速公路、铁路、机场为主的“五网”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发挥稳增长、促投资的政策效应。积极推动综合交通建设补短板强弱项,筹措下达中央、省车购税资金5.9亿元、高速公路建设债券资金等20.1亿元,支持决战决胜“能通全通”,全面推进“互联互通”等重大工程建设,争取二级公路偿债补助资金5.9亿元,有效缓解债务负担、统筹财力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安排综合交通建设项目专项债券44.3亿元,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共投入水利发展资金13.6亿元,支持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统筹抗疫特别国债6.8亿元,支持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筹措下达农业、水利建设资金12.6亿元,支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累计为农业经营主体担保77笔,担保金额1.7亿元。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综合改革发展,筹措安排2.3亿元,筹措下达2500万元,支持农村综合改革发展。促进区域均衡发展,下达义务教育发展资金17.6亿元。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筹集安排资金4.2亿元,大力支持“特色小镇”和“美丽县城”建设。
牢牢兜住民生底线。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2020年全州教育支出96.4亿元,同比增长14.8%。二是推进健康红河建设。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三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到每人每月113元。四是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20年筹措下达8.4亿元。五是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安排文化资金1.7亿元。六是保障平安红河建设。全年安排政法经费8亿元。
推动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和合作。一是支持外经贸发展。围绕“稳外贸、稳外资”,安排1亿元支持商贸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加快推进经贸企业复产复市。二是支持建设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三是支持办好外事交流活动。积极支持河口国际会展中心建设,支持保障中越(河口)边境经济贸易交易会等边交会顺利开展。四是推进外贷项目建设。强化项目储备,规范项目管理,管好用好1.5亿美元外贷资金。
财政治理效能不断提升。一是法治建设持续加强。二是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新进展。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全州2020年一般性支出年初预算安排同比压减8.8%;全州“三公”经费预算同比降低9.1%,其中州本级降低9.64%。四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出台了《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五是各项财政改革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州2731个预算单位全面纳入收入收缴改革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州1861个行政事业单位、132个乡镇建立了内控制度,82个单位搭建了内控信息化系统。
国资国企改革不断深化。成功组建红河州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推动红河发展集团、红河州开发投资集团整合重组;加强对州属国有企业管理考核,完善集团公司薪酬制度,加强对企业党建工作指导;起草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云南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若干措施》,明确州级集团公司的定位、主营业务和下一步州属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加强国有企业监管体制建设,制定出台了《红河州升级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监管的若干意见》,同时起草了《红河州国资委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2020年版)》将适时印发,并搭建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数据采集交换平台,不断提高我州国资国企监管效能,促进国资监管与运营方式的现代化;积极推进驻州中央、省属国有企业“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工作;积极组织州属国有企业开展自查,加快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偿工作,2020年7月24日红河州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将拖欠的2325.04万元清偿完毕。
金融工作稳步推进。全力做好2020年重点项目融资工作,积极向驻州银行业机构推介重点融资项目。
建议提案规范办理。2020年,州财政局主办(分办)的18件人大代表建议和8件政协提案均已办结;办理中协商率、面商率、满意率都达到了100%。
意识形态工作有序推进。制定印发了《红河州财政局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按季度深入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及时排查风险隐患,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各项要求。编发《红河财政信息》47期、《红河财政情况通报》12期,向财政部报送信息505篇、省财政厅544篇、州委信息局190余篇、州政府信息科210余篇,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管党治党全面从严。全面贯彻从严治党总体要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成绩较好。强化作风建设,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2020年印发实施《关于抓党建转作风促业务的通知》,持续整治“庸懒散慢”等不良作风,不断锤炼州委倡导的“七种作风”,干部队伍作风持续转变。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注重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切实做好廉政勤政教育工作,2020年共开展岗位廉政谈话4人次,节前廉政提醒谈话80余人次,起到了较强的警示提醒作用,杜绝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项目预算及自评工作不够精准,统筹协调不够,不能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能确保项目实现预期目标,各相关科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项目台账资料不齐全,档案管理不规范,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3.在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填报工作中,财政支出多个子项目合并为一个主项目时存在一定困难。
4.各项目相关制度不够完善,需要落实项目责任制,牵头科室及责任人要定期对项目进行追踪,对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进行督促落实,确保项目落地见效。
(二)建议
1.加大对绩效评价相关知识的培训力度,结合实际指导各单位制定更加规范的资金管理制度。
2.调整充实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配备专人进行保管台账资料,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局机关绩效评价工作相关会议,研究解决绩效评价工作中的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
3.提前谋划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明确分工,形成合力,压实责任,确保完成单位年度考评目标任务。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各项目牵头科室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各科室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四是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年终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积极探索建立完善项目立项评审和财务审批等相关制度、确保各项目目标的实现,加强项目的运行监管,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达到中央、省、州关于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为整个机关高效运行服务;
(二)各预算单位均使用财政一体化、云南省政府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国库集中支付等系统,会计信息集中管理系统项目的实施极大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大大缩短了财务人员提供财务报告的时间,保证财政部门能够及时监控各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保证预算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合法性和合规性,贯彻落实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财政信息化业务项目的实施,保证了财政一体化、会计信息集中管理、云南省政府预算标准化系统等系统维护升级,积累了自主开发运用财政信息系统的丰富经验,为执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打下了很好的软件开发和实践基础;
(四)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财政预算绩效评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州委办、州政府办印发了《<2020 年度全州综合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已纳入2020 年度州级单位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基本职能指标。红河州财政局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及项目投资评审项目的实施,为我州完成年度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全州预算绩效评价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红河州财政局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