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341-97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投资促进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0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关于2020年度投资促进专项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1 号)工作部署,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认真贯彻落实《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红财发﹝2020﹞27号)和《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红财绩发﹝2020﹞1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在州财政局相关科室的具体指导、帮助下,在本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领导下,就州财政局2020年度预算安排的投资促进专项经费446万元的预算执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目标、资金管理使用实际效率和效果等情况,科学设置绩效自评定性、定量三级指标,认真组织开展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根据《云南省招商引资委员会关于2020年全省投资促进工作的意见》(云招商委发〔2020〕1号)下达的2020年度招商引资任务目标及《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0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通知》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指示精神,聚焦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以“天天抓实,月月抓紧”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不遗余力、想方设法推动州委“大抓招商”工作目标落实落地。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开放合作力度,加强政策引导、强化系统谋划、激活发展潜能,在积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全力以赴稳投资、保规模、提质量、优结构,推进全州战略性、支撑性项目引进取得新突破,吸引更多企业到红河投资兴业,为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注入新动力,努力完成2020年投资促进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1)引资结构不断优化。一、二、三产业引进到位资金占比由“十二五”末的18∶46∶36优化为2020年的18∶29∶53,实现全州引资结构更趋合理、更符导向、更加优化。
(2)区域合作持续深化。与泛珠三角、长三角、西南三大区域的合作进一步深化。5年来,三大区域引进到位资金占全州到位资金总额的71.25%左右,为全州招商引资发挥了“稳压器”和“推进器”的重要作用。
(3)招商载体更加丰富。5年来,充分挖掘和发挥“三区”联动效应,搭建招商大平台,促成以晴、惠科、铂骏、华强酷信、圣比和等一批重点龙头企业及项目落户“三区”,逐步实现产业向“三大平台”集聚的凸显效应。同时,不断加大省、州重点园区招商引资力度,其中:弥勒绿色食品加工园引进金锣集团、华润圣火等知名企业落户园区;红河州扶贫产业园实现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压铸锌合金等项目落地开工。
(4)“三张牌”招商取得实效。绿色食品牌方面:引进红河现代花卉产业园,广东温氏300万头生猪产业化养殖,陕西海升万亩现代农业产业园,佳沃(蒙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开远高效现代农业园桔梗、菊花种植基地及花卉种苗繁育中心,金锣集团生猪养殖、屠宰、精深加工等项目落地;绿色能源牌方面:建成等23座水电站和5个光伏电站、14座风电场,新增电力装机179.77万千瓦。健康生活目的地牌方面:引进了融创中国太平湖国际生态旅游度假区及甸溪河文旅康养产业、“东方玫瑰谷”暨阿庐温泉康体休闲运动度假区、蒙自温德姆大酒店、希尔顿酒店、弥勒红河水乡等项目。
(5)招大引强取得突破。成功引进华润、华为、中国电力建设、碧桂园等世界500强企业,以及融创中国、金锣集团、浪潮集团、温氏集团、海亮集团中国500强企业。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州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0〕15号),下达我局2020年投资促进专项经费771万元。以《红财外发〔2020〕22号》划拨投资促进专项经费446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4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预算功能分类:招商引资(2011308)
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州投资促进局本级2020年度投资促进专项经费预算收入446万元,根据年度投资促进工作计划和年底工作开展情况及疫情对投资促进工作的影响,按照经费跟着计划走的要求,强化资金管理,充分发挥经费使用效益,加大预算执行力度,努力完成年度预算执行率,2020年度投资促进专项经费支出298.96万元。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①严把项目经费管理“四关”,确保经费管理规范有序。把项目经费的管理提上会,摆到位,站在讲政治、守规矩的高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支出管理,严把项目经费开支事前请示报告关,事中跟踪监督关,事后审批报销关,核销资金支付关,使用效果绩效关,全面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证了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落实。
②狠抓法规制度落实,严守财经纪律,确保项目经费管理合法、合规、合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严守财务法规制度、财经纪律,规范支出管理,全面落实法规、程序,确保项目经费的管理使用在法规、纪律、制度的轨道上运行。
③专款专用,杜绝截留挪用,确保资金安全。坚持经费跟着工作走、工作跟着计划走,按照规范管理,发挥效益,资金安全的原则,加强项目经费使用全过程的管理,严防“跑、冒、滴、漏、散”,有效保证了项目经费的安全。
④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确保公开、透明。严格按照项目经费使用的要求,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全面参与专项资金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的监管,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效益。并以透明求公开,以公开求规范,有力促进项目经费管理使用的安全、有序。
⑤是规范管理,建立投资促进专项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红河州招商引资委员会关于印发红河州招商引资州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红河州招商局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招商引资州本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招商引资州对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片区招商引资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按照规范管理,发挥效益,资金安全的原则,制定完善了《红河州片区招商经费管理规定(试行)》《州招商局国内公务接待规定(试行)》《红河州招商局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招商局公务卡管理细则(试行)》《红河州招商局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招商局培训费管理规定(试行)》等规定。规范财务报销流程,明确进一步严格执行财务报销管理制度的要求,从制度上保证了经费使用效益和资金安全。
⑥强化绩效管理工作,完善制度,不断提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能力。为切实加强我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全面开展和任务的完成,不断完善绩效管理规章制度,全面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分别制定《红河州投资促进局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投资促进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8个关于保障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的制度和办法。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全时段纳入绩效管理范畴。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1)引进省外到位资金800亿元以上;
(2)实际利用外资924万美元;
(3)引进工业项目省外到位资金240亿元;
(4)投资5000万元以上新开工项目数100个;
(5)投资3000万元以上新签约项目数120个。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截至2020年10月31日)
(1)全州引进省外到位资金676.75亿元,完成目标任务数800亿元的84.59%,增速9.1%,总量排名全省第3,增速排名全省第6;
(2)实际利用外资3012万美元,完成省级下达任务数924万美元的306.77%,同比增长500%;提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增速全省排名第1位,总量全省第2位。
(3)工业项目省外到位资金177.83亿元,完成州级任务数240亿元的74.09%;
(4)全州3000万元以上新签约项目142个,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120个的118.33%;
(5)新开工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105个,完成任务数100个的105%;
(三)项目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
(1)目标任务明确。云南省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以《云南省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全省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任务通知》(云招商委办发〔2020〕1号)下达2020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我州以《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0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通知》将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
(2)督促检查,跟踪落实到位。以《红河州2020年招商引资督查考核办法》对2020年度招商引资工作的督查、检查、考核进行规范和量化,做到任务明确,目标清晰,推进有序。
2.项目实施情况
(1)抓实招商成果运用。一是完善招商规划。委托专业机构编撰《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招商引资规划》,与现有招商规划形成各具特色、各有优势、共融发展的布局。二是科学策划项目。充分运用《红河州招商引资规划》《红河州三区招商引资规划》和《红河州招商引资线路图》成果,开展第二轮“三张牌”目标企业梳理工作,着重策划包装自贸区红河片区、扶贫产业园区、弥勒绿色食品加工园产业关联度高的项目。三是推动委托招商成果运用。进一步深化深圳市产业专业促进中心、北京云南商会、华为公司等委托招商平台的合作,细化委托招商管理考核,确保委托招商平台发挥实效。继续扩大委托招商范围,拟与中商智库签订委托招商协议,寻求与长三角、成渝地区中介招商企业合作,在全国构建纵横交错的网格化委托招商平台。
(2)抓实“一把手”招商责任制落实。继续强化主要领导亲自抓招商,压实各县市、部门招商引资主体责任。按照第二轮目标企业梳理情况,科学制定的《红河州党政主要领导率团开展重大经济合作交流活动计划》,提前做好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2020年率团赴外开展招商活动的筹备工作。
(3)抓实“三张牌”精准招商。绿色食品牌方面:以弥勒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园、红河州扶贫产业园为绿色食品项目主要承接地,继续对接国内食品加工行业百强企业、龙头企业,确保生猪养殖屠宰加工项目年内签约;持续跟进拟签约项目,力争尽快签约落地;力争与绿色食品企业的洽谈尽快取得实质性进展,达成具体合作内容,实现明年签约;盯紧种植与精深加工项目,力争尽快达成合作共识。绿色能源牌方面:以水电铝一体化项目为绿色食品牌招商的主攻方向,以蒙自经开区、建水县为项目主要承接地,跟进盯牢铝加工企业,积极跟进寻求汽车边贸和开发二手车出口等领域合作。健康生活目的地牌方面:以滇南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为突破口,力争在休闲、养老、养生、医疗、康体等大健康领域招商引起取得实质进展。
(4)抓实“三区”精准招商。着力推动新兴产业领域的招商引资,实现招“大”、招“新”、招“链”。持续跟进今年对接的重大项目,力促重大合作项目取得突破。自贸区红河片区重点跟进云南滇中河口全域旅游综合体建设,力争签约。弥勒、蒙自、建水等省级工业园区重点跟进大健康智能综合产业园、蒙自物流中心建设等项目,力争签约。
(5)抓实外资招商。一是盘存量扩增量。二是理顺工作机制,探索制定促进利用外资优惠政策和奖励激励制度,出台《关于切实解决吸引外资“盲点、痛点、难点”促进外资增长的意见》。
(6)抓实重点招商项目。充分发挥“高点站位、高位谋划、高位推进”作用,继续跟进《红河州2020年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推进任务分解》中确定由州级领导挂帅推进的在谈拟签约、签约拟落地招商项目,进一步整合了各责任部门、县市工作力量,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投资服务环境,强力推动一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早签约、早落地。
(7)抓实专题招商推介。境外推介招商方面,突出港澳台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力争在境外策划1场招商推介活动。境内推介招商方面,突出自贸区红河片区和弥勒绿色食品加工园区两个重点,计划在珠三角、长三角、闽三角等重点区域策划两场以自贸区红河片区专题招商、绿色食品牌专题招商为主题的招商推介会。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自评的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自评目的:一是验证项目执行是否高效、项目效果是否明显;二是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强化支出责任;三是提高项目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四是促进项目实施部门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项目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监管作用,积极推动我州为积极应对疫情的冲击和影响,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不断创新招商方式,持续推动“大抓招商”再突破、再见效”。
2.绩效自评对象和范围:以2020年度投资促进专项经费及片区投资促进专项经费预算支出绩效情况。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自评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注重财政支出的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
(2)公正公开原则。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原则。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绩效自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管理绩效的意见》(云发〔2019〕11号);
(3)《云南省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关于2020年全省投资促进工作的意见》(云招商委发〔2020〕1号);
(4)《云南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15〕295号);
(5)《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0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通知》;
(6)《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投资促进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室字﹝2019﹞51号);
(7)《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1号);
(8)《关于印发< 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
(9)《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发〔2020〕12号);
(10)《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0〕15号);
(11)《红河州投资促进局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红河州投资促进局相关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制度;
(12)其他相关依据文件。
3.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1:《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4.绩效自评方法
按照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绩效相关的原则,依据下达的预算,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经费投入与产出相结合的办法,对照项目实际完成内容,评价实际实施内容与批复预算的完成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到位及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对比分析,评价项目预期效益实现程度。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绩效自评工作在州财政局相关科室、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指导和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领导下,明确职责,科学安排部署,按绩效自评工作要求对2020年度投资促进专项经费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1.前期准备
(1)领导重视,思想统一。结合工作实际,成立红河州投资促进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开展工作,及时传达学习有关绩效评介工作的文件,把思想统一到各级关于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制度规定上来,充分认识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绩效自评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严密组织,职责明确。根据红河州投资促进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和分工,压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绩效自评工作顺利开展;
(3)强化措施,健全制度,为确保绩效自评工作客观准确和顺利开展,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和完善了《红河州投资促进局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红河州投资促进局绩效管理工作制度(试行)》《红河州投资促进局绩效管理工作计划(试行)》《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投资促进局预算绩效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投资促进局绩效评价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投资促进局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投资促进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7个关于保障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的制度和办法。
2、组织实施:
(1)收集、整理2020年度投资促进工作资料、台账及相关文件依据;
(2)客观分析,实事求是,形成2020年度投资促进专项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3)报送州财政局《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关于2020年度投资促进专项经费绩效自评的报告》。
(4)总结提高。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按要求公开绩效自评情况。
(5)结果运用。一是为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二是发挥绩效评价“助推器”的作用,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三是结果公开,强化监督,接受合理意见,赢得支持,确保经费使用效益和资金安全。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论
在2020年度投资促进专项经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中,我局认真筹划,严密组织,以严谨、务实的态度,不折不扣地落实州财政局相关要求,认真收集整理评价资料,科学设定评价三级指标,全面真实反映年度投资促进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及2020年投资促进工作情况。对照州投资促进局2020年招商项目经费支出绩效自评体系评分表,我局自评分95.12分,因年度预算执行率未达90%,自评结果为“良”。(详见附件2:《 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全州引进省外到位资金827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数800亿元的103.38%;
(2)实际利用外资3619万美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数924万美元的391.67%;
(3)工业项目省外到位资金248.11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数240亿元的103.38%;
(4)全州3000万元以上新签约项目211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数120个的175.83%;
(5)新开工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163个,完成任务数100个的163%;
1.经济效益
2020年度全州共实施招商引资项目589个,协议总投资2230.62亿元,引进省外到位资金827亿元,增速12.63%,完成年度目标800亿元的103.38%,略超年度目标任务,其中:工业项目省外到位资金248.11亿元,实际利用外资3619万美元,同比增长330.83%。
2.社会效益
通过广泛引进企业进行投资,促进地区产业发展,有效推动产业升级。招商引资引进项目带动地区就业,增加就业岗位,减少失业人口,有效缓解就业压力。
3.可持续影响
招商引资企业落地后持续增加本地区税收、就业岗位,落地的招商引资企业持续良好经营,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地区税收持续增加,就业岗位持续增加。
4.满意度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投资促进工作未接到部门工作人员及投资客商的投诉和相关不满意情况反映,满意度为100%。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2.项目实施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
3.项目实施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
4.项目实施符合部门年度工作任务。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建立了绩效自评组织机构,并按自评工作程序开展自评工作;
2.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特点完善个性指标,科学确定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
3.制定完善项目管理办法,确保管理办法合法、合规、完善,有效保障项目推进;
4.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并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高效。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2020年度全州引进省外到位资金827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数800亿元的103.38%,同比增长12.63%;实际利用外资3619万美元,同比增长500%,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数924万美元的339.72%,增速全省排名第1位,总量全省第2位;
2.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鼓励支持各县市、有关部门在特殊时期创新各种“不见面”“云招商”等方式,举行网络视频签约活动2场,参加、举办网络视频推介活动3场,签约项目27个,其中:内资项目26个,协议投资137.84亿元,外资项目1个,协议投资500万美元。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程度
①数量指标:
A.引进省外到位资金≥800亿元以上;
2020年,引进省外到位资金827亿元,完成全年任务数的103.38%。
B.实际利用外资≥924万美元;
2020年,实际利用外资3619万美元,完成全年任务数的391.67%。
C.引进工业项目省外到位资金≥240亿元;
2020年,引进工业项目省外到位资金248.11亿元,完成全年任务数的103.38%。
D.投资5000万元以上新开工项目数≥100个;
2020年,引进5000万元以上新开工项目数163成全年任务数的163%。
E.投资3000万元以上新签约项目数≥120个;
2020年,投资3000万元以上新签约项目数211个,完成全年任务数的175.83%
F.全州招商引资工作调研督查≥4次;
2020年,开展全州招商引资工作调研督查4次,完成全年任务数的100%。
G.策划招商推介会≥4次;
2020年,策划招商推介会5次,完成全年任务数的125%。
H.新包装项目数≥150个;
2020年,新包装项目数150个,完成全年任务数的100%。
②质量指标:
项目落地率≥80%
2020年,项目落地率86.73%,完成全年任务数的108.41%。
③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及时率≥90%
截至2020年12月,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及时率为100%
④成本指标:
招商引资工作经费≤446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支出招商引资工作经费278.96万元。
⑤经济效益指标:
A.引进省外到位资金增长率≥9%
2020年,引进省外到位资金增长率为12.63%。
B.实际利用外资增长率≥10%
2020年,实际利用外资增长率为500%。
C.招商引资引进企业增加税收=增加
2020年,招商引资引进企业总体税收增加。
⑥社会效益指标:
A.属招商引资引进项带动地区就业=有效带动
2020年,属招商引资引进项有效带动地区就业。
B.促进本地区产业发展、升级作用=有效促进
2020年,招商引资项目的引进有效促进了红河州产业发展、升级。
⑦生态效益指标:
招商引资引进企业未对环境造成污染=未造成污染
2020年,招商引资引进企业项目未对环境造成污染。
⑧可持续影响指标:
新落地外资企业对就业、税收的可持续影响=可持续
2020年,我州新落地外资企业项目的落地、开工及后续生产、发展对本地区的就业率具可持续影响,并形成可持续税收。
⑨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A.项目实施涉及工作人员的满意度≥90%
B.投资客商满意度≥9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投资促进工作未接到部门工作人员及投资客商作保投诉及相关不满意情况反映。满意度为100%。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按照“大抓招商”工作要求,坚持把产业链招商作为主攻点,引龙头、筑链条、培产业,努力打造“5+6”现代化产业体系,着力推进产业招商增量扩容、提质增效,助力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奋力完成2020年招商引资各项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三五”的圆满收官和“十四五”的企稳开局奠定坚实基础。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有效保障了红河州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促进了全州社会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生产力水平提高、经济总量增长、财政收入增加、就业增加和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主要经验做法
1.盘清家底,挤干水分,科学合理制定目标任务。针对2020年省级对招商引资国内合作统计口径进行了调整的实际,2020年春节前夕,州投资促进局组织调研组赴各县市、园区调研实际存量、预期增量等情况,为2020年的目标任务下达奠定坚实基础。根据新的统计口径要求,省级重新审定红河州省外到位资金底数为738.48亿元,实际利用外资底数为840万美元。2月13日,省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印发《全省2020年投资促进局工作意见》,明确2020年全省省外到位资金增长9%、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0%的工作目标。对照省级核定的底数和总体目标任务,我局充分分析全州库内项目、在谈项目和已签约项目情况,计划2020年全州完成省外到位资金812亿元,增长10%,完成实际利用外资924万美元,增长10%。
2.梳理目标,明确方向,精准开列招商清单。一是深入“三区”、弥勒绿色食品加工园和重点县市,牵头梳理各类清单,共涉及重点招商引资企业163家、项目106个。二是争取省级支持。根据梳理的106个重点项目,从中精心挑选了50个项目,专程向省投资促进局汇报,顺利将50个项目纳入省级盘子,争取省级在政策、资金、推介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同时,省级根据我州招商方向和定位,从省大数据平台精选45个有投资意向的企业向我州牵线推介,涉及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生物医药和大健康、食品与消费品制造、现代物流和新材料、电子信息及装备制造等产业。三是策划包装项目。聚焦“三张牌”“六大重点产业”,策划包装了150个具有产业示范带动作用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其中提报省级重点项目包装10个。
3.创新方式,多措并举,开展线上、线下招商。深化打好疫情防控下的招商引资主动战的思想认识,创新招商方式,统筹运用“线上”招商和“线下”招商两种方式,大力开展小分队招商、专题招商、网上招商、网上签约等多种模式招商。截至目前,全州共完成新签约投资3000万以上项目80个,协议总投资1205.31亿元,实现融创中国、金锣集团等500强企业标志性项目落地红河州。一是开展“线上”签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一季度招商的主要方式和措施由“面对面”转为“线连线”,“不见面”招商已成为当前创新招商的主要方式。二是发出“线上”邀请。通过邮件致函、电话沟通等方式提前摸清掌握企业投资意愿、导向及市场布局等情况,为疫情过后集中力量开展外出精准招商做好准备。三是推动“线上”洽谈。组织自贸区红河片区、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三大投资平台”参加省投资促进局为红河州举办的专场视频招商推介会。通过会后对接,目前共有1家商会、5家企业对投资红河有初步意向。四是践行“一把手”招商责任制。州主要领导率红河州党政代表团赴广东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就数字红河建设及电子信息、文化旅游、现代农业、基础设施等方面合作事宜与企业深入对接、洽谈,敲定相关项目的签约、启动、推进时间节点,取得了良好成效。二是开展专题招商。赴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洽谈合作,举行相关投资项目洽谈推介会。参会企业对红河片区与越方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具有强烈兴趣,促成下一步深化交流合作基础。三是开展小分队招商。组织或参加招商小分队赴广东、重庆、山东开展绿色食品、水电铝、新材料、现代物流等专题精准招商活动。
4.压实责任,强化督导,狠抓工作落实见效。一是强化日常督导服务。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全程无缝服务跟进机制,在每季度常规督导的基础上,加强日常督导,重点对疫情后项目服务、目标跟进、重点项目洽谈、项目签约和开工,数据统计等工作进行督导推进。组织全州投促系统开展国内合作统计、外资投资、项目包装和信息撰写业务培训,不断抓实抓细抓好国内合作统计、项目策划包装、外资招引、信息撰写报送等业务工作。着手制定《大抓招商力求突破专项工作考核办法》,将全面激发全州创新招商,全民招商热情,抓实抓紧抓细抓出成效。二是压实压牢招商责任。建立健全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常态化协调推进机制,要求各级各部门把责任落实到岗、具体到事、精准到人,建立招商专班,推动“每周协调会商、每月分析调度、每月报告情况”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同时,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委托招商和片区招商的通知》,对委托招商、片区招商等工作任务再细化、再分解,明确工作重点、时间节点、时效要求。三是抓好问题专题整改。针对存在问题,抽调精干力量成立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专班,及时开展专题督导调研。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的机制,拟定推进计划,明确责任、进度要求和具体举措,明确具体领导,开展“一对一”跟踪服务,统筹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全力推动招商项目按照时间节点加快推进。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预算执行率偏低。原因分析:受今年疫情影响,部分企业投资预期不稳、投资意愿降低,对我州投资促进工作产生极大负面影响,我局原计划开展的部分招商推介、外出招商等工作未能如期进行,导致2020年度预算执行率偏低。
(二)纳统项目缺乏。原因分析:由于统计门槛提高,除农、林、牧副业和加工制造业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纳统外,其他均从500万元提高为1亿元以上纳统。我州在库实施的567个项目中,总投资1亿元以下项目236个,占在库项目总数的41.62%。特别是南部县市产业基础薄弱,亿元以下项目占总项目的90%以上,存在后续支撑不足风险,且前三季度完成情况的目标时序严重。
(三)项目开工入库不足。原因分析:上半年受疫情冲击,在谈项目推进、新签约项目和新入库项目明显不足;下半年,虽然新入库大幅增加,新开工项目数量甚至还略高于去年同期,但由于省局实行“先入库后有数”制度,新开工项目入库后,还需等待省局确认,因此存在短期内难以形成大额投资量,致使出现青黄不接的现象。
七、有关建议
(一)为保障下一年度预算经费下达前投资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完成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资金保障,需要在上年度留有结转结余资金。建议对预算支出进度等绩效指标进行调整。
(二)因部分工作目标任务的不确定性,建议部分绩效目标设定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作相应调整和优化。
(三)片区投资促进工作是投资促进工作的有机组织部分,投资促进工作完全涵盖片区投资促进工作;片区招商是招商引资工作采取的一种方式和措施,是保障年度整个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完成的手段和方法;经费使用属同款同项,均围绕年度投资促进目标任务进行保障;未针对片区招商工作单独下达年度目标任务,绩效指标一致且相融交织,不能区分统计;片区招商的开展方式随时按照不同招商条件和环境不断变化,年初预算确定的开支项目严重制约片区工作的开展。建议预算编制将片区投资促进经费与投资促进专项经费合并为投资促进专项经费一个项目,不单独分离进行。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结合工作实际,将片区投资促进经费归并于投资促进专项经费开展绩效自评。
附件:1.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2月19日
附件【附件2: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