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340-197
- 发布机构: 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03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州委编办主要职能。
(1)拟订贯彻执行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负责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2)拟订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州级机关各部门和县市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县市、乡镇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拟订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州属和县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分析研究事业单位发展状况和公共服务需求与供给,提出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建议;指导、协调县市、乡镇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4)负责建立全州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提出各级行政编制分配及调整的建议;拟订州、县市事业编制总量控制目标和调整方案,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事业单位行业定编标准。
(5)审核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红河州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红河州政协机关等部门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审核县市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其他正、副科级机构(含事业单位)的设置与调整。协调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县市之间的职责分工。
(6)审核州属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负责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审核和单位类型划分。
(7)负责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指导、监督县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8)负责全州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承担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的审核工作。
(9)负责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10)承担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州委编办纳入2020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为1个,无增减变化。
内设机构:综合科、政策法规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科、机关科、事业科、监督检查科、登记管理科。
下属1个事业单位,红河州机构编制委员会信息统计中心更名为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
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0年年末州委编办共有编制26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19名,含机关工勤1名,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事业编制7名,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年末在职财政全供养人员23人,其中机关行政人员17名,含机关工勤1名,与上年相比增加行政人员1名;事业人员5名,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年末在职财政全供养人员23人,总人数与上年相比增加1人。人员变动情况为调入1名公务员,增加1名行政人员。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和《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红财发〔2020〕27号)精神州委编办设立2020年绩效目标为:
1. 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做好全州机构改革后续任务;
2. 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3. 抓好五支综合执法队伍改革工作;
4. 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5. 开展实地调研及督查工作,全面提升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6. 以实名制数据库为基础,有效推进机构编制工作信息化管理。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收入年初预算数为447.37万元,决算数为485.7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8.4万元,增长8.58%,主要原因为新调入1名公务员,追加人员经费,及上年结转经费所以决算数大于预算。
2020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7.37万元,决算数为495.3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7.99万元,增长10.73%,主要原因为新调入1名公务员,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上年结转项目经费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完成支出。
2019年度结转财政预算项目资金11.23万元,2020年度财政预算项目资金39万元,共计50.23万元,涉及8个项目,截至2020年12月底,共支出资金44.97万元,占项目总资金的92.39%,财政收回2019年度结转资金4.04万元,年末结转资金3.59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规范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内控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州委编办修改完善了《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细则》《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会议等六项制度的通知》《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等工作制度,明确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绘制工作流程,对资金的预算编报、预算执行、审批权限、资产管理、报销流程等作了细致规定,对部门预算的编制、审核、执行和管理、监督、评价等和项目资金的使用有明确的管理措施,执行项目立项、审批、资金使用等有严格的规定程序和手续,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为落实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自评目的。我办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对象和范围。州委编办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范围规模比例为100%,将编办全部预算收支纳入绩效管理,范围涵盖本级财政拨款、上级补助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以及安排的本级支出和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做到资金范围“全覆盖”。
(二)绩效自评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自评原则。我办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绩效自评依据。一是根据《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开展自评工作;二是制定《州委编办绩效指标体系》;三是根据《州委编办绩效指标体系》结合工作,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州委编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州委编办绩效指标体系》,对本单位的总体目标、总体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和规定,其中还对部门的整体支出个性指标包括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进行了详细的细化说明,为抓实全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并根据2020年度预算项目工作要求,分别建立了《州委编办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框架表》个性指标体系,明确了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三大指标,为抓实抓细编办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实际的方向目标。
4.评价方法。我办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照《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采取定时自评、定点监控、及时跟踪、问题反馈和整改等多项措施,全面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确保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实施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5.评价标准。根据《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年初预算制定的绩效目标及《州委编办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框架表》作为评价标准进行评价。
(三)绩效自评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一是成立由办领导为组长的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领导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综合科负责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二是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宣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三是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
2.组织实施。一是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把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科室负责人,积极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自检自查跟踪。二是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制定三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并开展相关绩效自评工作,得出绩效自评结论,形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2020年,红河州委编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正确方向,准确把握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职责使命,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注重“抓规范、防风险、补短板、提质量、增效益”,站位全局谋划和推进工作,服务好大局大事,健全党管机构编制制度体系,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持续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完成重点领域改革,统筹用好机构编制资源,为推进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结论为97.53分,自评成绩“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2020年年初预算收入为447.37万元,年终执行数为495.36万元,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为111%。
一级指标:投入15分,自评分15分;过程20分,自评分18.78分,扣分项为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80%,扣1分,结转结余率4.47%,扣0.22分;产出30分,自评分33.75分,扣分项为重点工作办结率未达100%,扣0.25分,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80%,扣1分;效果30分,自评分30分。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为97.53分,自评成绩优。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通过自查,对比年初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框架表的要求,我办2020年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比较不错,但是预算执行情况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有两个项目还未达到支出进度要求,存在对资金的使用规划不够科学合理,未能更好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编制部门预算的不确定因素较多,绩效指标设置难以全面涵盖。由于预算编制绩效目标时间(上年底)与每年工作重点、改革任务变化大、安排时间(当年初)有偏差,绩效目标设置出现漏项、过时项,不能反映当年绩效目标任务。今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不断改进和细化绩效目标内容及指标体系,根据工作重心作出相应调整,切实推动绩效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今后,需增强工作可预见性,编制绩效目标时,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前瞻性。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单位绩效自评工作后,对预算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组织管理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梳理,评价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实际效率和效果,及时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各科室及中心,对问题进行了整改,同时作为改进后续年度预算管理的重要参考。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总结经验、完善管理。积极对此次自查自评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分析研究,查找原因,及时改进和调整,不断加强监督和管理,迅速提高财政支出管理绩效水平。
二是完善机制,强化联系。以高度的责任感,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工作机制,统筹安排,细化分工,明确职责,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作为部门推进财政资金管理的重要抓手,抓好抓早抓细。同时,要加强与财政部门和科室之间的沟通联系,及时反馈意见与问题,更加有力地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三是强化意识,提高效益。进一步强化我办领导班子的绩效管理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通过强化学习培训,来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内涵,提升干部职工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推进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