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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332-473
  • 发布机构: 蒙自经开区管委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4-13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经开区国土资源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项目用地农转用报批 

  (一)项目概况 

  蒙自经开区项目用地农转用报批主要依据经开区招商引资产业用地需求及年初蒙自经开区国土资源局与管委会签订的目标绩效管理考核责任书要求确定用地项目,经蒙自经开区国土资源局与属地县市自然资源局进行协调沟通,由属地县市办理农转用报批手续,并按照属地县市自然资源局发送的农转用上报性费用缴款通知拨付相应上报性费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按照管委会安排部署,及时开展拟用项目用地农转用报批工作,为经开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提供坚强的用地保障。2020年主要对蒙自市2013年第五、六批次,2014年第十二批次,2015年第九、十批次,蒙自市塑料制品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州、市级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进行拨付,对原红冉橡胶项目、皮卡车项目新征用地上报性费用进行拨付。 

  (三)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2020年5月25日,蒙自经开区国土资源局收到《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经开区各部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蒙经财[2020]12号),下达2020年项目用地农转用报批专项资金13170.4718万元,已于2020年内全额支出。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上述费用为蒙自经开区农转用报批专项资金,蒙自经开区国土资源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资金用途对该项资金进行专款专用,做到不挪用,不占用。专项资金的安排、拨付、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蒙自经开区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依法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管理,社会的监督。 

  二、项目用地征地拆迁补偿 

  (一)项目概况 

  蒙自经开区项目用地征地拆迁工作主要依据经开区招商引资产业用地需求及年初蒙自经开区国土资源局与管委会签订的目标绩效管理考核责任书要求确定用地项目,经蒙自经开区国土资源局与属地县市自然资源局进行协调沟通,由属地县市进行征地成本测算并组织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并按照属地县市自然资源局发送的缴款通知拨付相应的征地拆迁补偿费用。 

  (三)项目绩效目标 

  按照管委会安排部署,及时开展拟用项目用地征地拆迁工作,为经开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提供坚强的用地保障。2020年主要对红河州扶贫产业园、风电产业园、2018土地储备专项债、蒙自经开区污水干管等项目用地征收补偿费进行拨付。 

  (三)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2020年5月25日,蒙自经开区国土资源局收到《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经开区各部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蒙经财[2020]12号),下达2020年项目用地征地拆迁补偿专项资金5254.9932万元,已于2020年内全额支出。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上述费用为蒙自经开区征地拆迁补偿专项资金,蒙自经开区国土资源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资金用途对该项资金进行专款专用,做到不挪用,不占用。专项资金的安排、拨付、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蒙自经开区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依法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管理,社会的监督。 

  三、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二)绩效评价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2、《关于印发< 蒙自经开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蒙经管发〔2019〕7号) 

  3、《关于开展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 

  (四)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结合《蒙自经开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要求,及时下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对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我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的目的、评价方式、基本原则、评价范围及要求等方面的情况。 

  2.组织实施  

  第一、由蒙自经开区财政局统一组织实施,按评价时间、要求,开展我部门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第二、按参考提纲撰写绩效自评报告,提交绩效自评表。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按照2020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要求,蒙自经开区国土资源局对项目用地农转用报批支出预算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通过自查,项目绩效目标合理,管理制度健全,项目质量控制达标,资金使用合理合规,没有发生专项资金的挤占、挪用、截流等违规现象。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本次项目支出评价,按指标体系逻辑模型,设定“产出”与“效益”、“社会满意度”等三个一级指标,一级指标下各设定了“数量指标”、“时效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满意度指标”四个二级指标,二级指标下个设定了“开展农转用报批项目数量”、“按时开展项目用地农转用报批工作、及时交纳耕地占补平衡费等上报性费用,用于耕地保护,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保障农业生产促进国家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快速发展”、“服务对象满意度”四个三级指标。(具体评价指标与评分标准详见附表)。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均已圆满完成各项指标,综合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蒙自经开区国土组员局主要工作是为入驻项目提供用地保障,因项目招商引资不确定性,产业项目用地前期开发成本难以预计。 

  2、项目用地农转用报批上报性费用支出为土地开发前期投入,很难产生经济效益,难以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来评价。 

  3、按照根据省自然资源厅2018年12月10日下发《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重大项目补充耕地省级统筹调剂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自然资[2018]45号文),按照文件要求耕地开垦费大幅上调,新增购买产能费用,导致项目用地农转用报批上报性费用成本大幅度提高,资金压力较大。 

  七、有关建议 

  1、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与招商引资部门协调对接,超前谋划,认真做好项目预算的编制工作,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蒙自经开区存量项目用地较少,且项目用地农转用报批上报性费用成本较高,为做好经开区项目用地储备,确保招商引资项目有地可用,建议项目用地农转用报批上报性费用资金支持稳中有增。 

附件【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评分表(经开区国土局2020).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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