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237-27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0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报告
为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2号)的相关要求,对我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室字〔2019〕45号),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为红河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主要履行的职能包括: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州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州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负责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的有关工作;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软件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州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研发、人口、创新、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州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县市、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研发、创新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归口管理驻州中央、省属单位及州级各部门的统计报表,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州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州委、州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州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州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协助管理县市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宣传、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由中央、省级、州级财政提供下级统计部门的统计经费。
(11)收集、整理民族自治地方有关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有关统计的交流合作项目,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12)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工作,对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执法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
(13)完成红河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内设9个行政科室(包括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统计科、工业统计科、信息技术科、社会统计科、服务业统计科、能源统计科、投资贸易统计科、法规与设计管理科);1个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科室(州统计局普查中心);3个事业单位科室〔包括州统计执法监察支队、州地方统计调查队、州经济监测研究中心(州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州统计信息咨询中心)〕。2021年末共有在职人员49人(其中:机关行政人员23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4人,非参公事业人员22人);离休1人,退休20人(纳入社保)。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1)年度工作计划
①加强党的领导,推进政治建设。
全面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统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为统计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组织保障、纪律保障。
②加快统计现代化改革,推进业务立局。
按照国家及省统计局统一部署,推进各项统计改革,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质量发展统计新体系,以高质量的业务能力展示统计形象。
③加大统计监测服务,推进实干兴局。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提高经济监测、分析能力,精准研判经济走势,为红河州委、州政府科学决策、科学调度、科学统筹提供信息依据。
④强化统计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局。
严格依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严肃依法查处,着力营造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统计生态环境。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加强数据核查核实,着力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进程。
⑤提升能力素质,推进队伍强局。
组织开展多层次、多主题、多形式的干部培训和业务培训,努力打造一支强党性、精业务、守纪律、勇担当、善作为的高素质统计干部队伍。
(2)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①统计信息化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及网络安全检查的相关要求,完成二级等级保护要求的相关建设目标、购买相应的安全设备并支付相关测评费用,同时,为保障统计数据按时按规上报,满足联网直报平台的正常运行,将继续租用统计网络专网线路,并根据实际购买更新维护相关信息化设备。
②汇编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统计公报》《统计年鉴》《领导干部经济手册》《国民经济月度指标卡片》等统计资料的编印,科学及时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依法开展统计执法和监督,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统计服务和决策咨询,为各级政府和部门提供统计资料,让统计数据服务于经济社会。
③综合统计调查
19项重点专业的定期报表、年报和业务培训。依法审批或备案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加强统计能力建设,加强统计人员数据采集能力、分析能力,提高统计执法水平,开展《统计法》宣传和统计执法检查。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以统计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数据质量为核心,做实经济运行监测。
④红河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延续2020年度任务,按照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度,扎实推进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认真开展红河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整理和数据收集、汇总、开发运用。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加强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统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为统计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组织保障、纪律保障。
2.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按照国家及云南省统计局统一部署,巩固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联网直报全覆盖改革成效,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创新、绿色发展指数编制等推进统计改革,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质量发展统计新体系。
3.推进统计监测服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提高经济监测、分析能力,精准研判经济走势,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科学调度、科学统筹提供信息依据。
4.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依法依规推进省统计局移交的统计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工作。严格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严肃依法查处。强化典型案件通报曝光,着力营造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统计生态环境。
5.推进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多层次、多主题、多形式的干部培训和业务培训,努力打造一支强党性、精业务、守纪律、勇担当、善作为的高素质统计干部队伍,为各级各部门输送优秀的经济人才。
6.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
7.推进平安建设工作。创建平安建设,适时排查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应对和处理统计系统的负面舆情。积极开展国家安全和扫黑除恶工作,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营造和谐社会。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动新时代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支部、落到党员。
2.立足统计职能,坚定不移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到坚持依法统计,开展好统计监测预警、提供真实统计数据。
3.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做好定点帮扶的屏边县白河镇马卫和麻布村委会巩固脱贫成果工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4.保证网络平台的正常运转;完善统计系统网站,做好信息数据的维护、安全保密及日常更新工作;负责信息化设备的管理及使用,按照等级保护要求购置安全设备;负责大型普查数据处理、设备保障工作;指导各县市做好统计信息化建设工作,提高全州统计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水平,保障统计数据按时上报。
5.编印《统计公报》《统计年鉴》《领导干部经济手册》和《国民经济月度指标卡片》等统计资料,科学及时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依法开展统计执法和监督,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为各级政府和部门提供统计资料,让统计数据服务于经济社会。
6.扎实推进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行普查资料整理和数据收集、汇总、开发运用。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0年结余49.02万元,2021年收入调整预算数1,129.24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预算数1,178.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9.35万元,项目支出198.91万元)。
2.部门资产运行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净资产总额151.2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87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47.15万元(原值505.65万元,产累计折旧358.50万元),无形资产净值3.273万元(原值6.91万元,累计摊销3.63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0年结余49.02万元,2021年收入年初预算数1,036.50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1,036.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6.50万元,项目支出180.00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0年结余49.02万元,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129.24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21年度支出合计1,178.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9.35万元,占总支出的83.12%;项目支出198.91万元,占总支出的16.88%);2021年末部门结余0.00元。见下表:
本年度本单位财政拨款收入1,129.24万元。2010501行政运行743.53万元,占总收入的65.84%;2010504信息事务32万元,占总收入的2.83%;2010505专项统计业务126万元,占总收入的11.16%;20105599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22万元。占总收入的1.95%: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9.36万元,占总收入的1.7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1.57万元,占总收入的6.34%;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4.86万元,占总收入的2.20%;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6.05万元,占总收入的1.42%;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2.22万元,占总收入的1.97%;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6万元,占总收入的0.19%;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万元,占总收入的0.18%;2210201住房公积金47.49万元,占总收入的4.21%。具体如下:
本年度本单位财政拨款总支出1,178.26万元。2010501行政运行775.64万元,占总支出的65.83%;2010504信息事务32万元,占总支出的2.72%;2010505专项统计业务126万元,占总支出的10.69%;2010507专项普查活动支出16.91万元,占总支出的1.44%;20105599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22万元,占总支出的1.87%;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9.36万元,占总支出的1.6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1.57万元,占总支出的6.07%;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4.86万元,占总支出的2.11%;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6.05万元,占总支出的1.36%;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2.22万元,占总支出的1.89%;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6万元,占总支出的0.18%;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万元,占总支出的0.17%;2210201住房公积金47.49万元,占总支出的4.03%。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9.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7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65万元,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3.预算执行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年度本单位完成绩效目标如下:开展全州统计执法检查抽取企业比率10%、统计各专业培训学员人次614人、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次数3次、《国民经济月度指标》印刷卡片封面及内页数量3220册、《红河州统计公报》印刷册数1500册、《红河州领导干部经济手册》印刷册数2500册、州委州政府采用统计信息和统计分析数量10篇、接入外网线路数量2条、接入专网线路数量14条、开展专业业务工作数量19个、统计专业业务培训参训率100%、对县级统计专业培训人均成本≤220元/(人*天)。
1.加强规范、提升机关党建质量。红河州统计局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严抓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抓好网评员队伍建设,有效应对和处理统计系统的负面舆情。创新“五个一”推进党史学习教育。
2.立足统计职能,坚定不移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到坚持依法统计,开展好统计监测预警、提供真实统计数据。
①围绕中心,提升统计服务质量。围绕红河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准确把握经济运行新特点新规律,充分发挥“数库”优势和“智库”作用,撰写政府信息152条、经济信息35条、经济分析报告56篇,获红河州委主要领导批示4篇,有效促进了全州经济平稳健康有序运行,充分发挥了晴雨表作用。全力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实效,为促进全州经济发展稳定复苏向好提供优质统计服务保障。
②夯实统计发展基础。巩固“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整治和全州统计违法“以案促改”成果,有力推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全面培育统计法治意识,开展统计法宣传3次,统计法治培训50余场次、3000余人参与培训。扎实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全州10%的规模以上企业和乡镇共209家单位、12项统计指标进行了“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跟踪督办落实。
③统计要发展,人才是保障。2021年,在红河州委、州政府关心下,红河州统计局1名四级主任科员提拔为实职副科、1名八级管理岗提拔为七级管理岗、2名中级统计师晋升为高级统计师,调入、遴选和招录共7人,职级晋升、事业单位招考和事业干部遴选等有序推进,统计专业培训达600人次以上。
3.助力乡村振兴与创文并进。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机制,选派3名优秀年轻干部驻村。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功创建州级精神文明单位。大力支持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开展60余次志愿服务活动。
4.严抓网络安全工作,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对州、县市统计网络安全硬件设备进行更新升级,强化网络边界防护能力,开展网络安全业务培训3次,保障了统计网络安全,企业网络直报得到加强,全州统计系统全年无网络安全事件发生。
5.编印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让统计数据服务于经济社会。每月发布《国民经济月度指标卡片》,加强经济运行的预判以及对潜在风险的预警,促进了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根据全州各级政府领导和各部门领导的需要,一年来,共编印《红河州国民经济主要指标(月度)》3220册、编印《统计年鉴》500册、《红河州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2500册,为“两会”提供《统计公报》1500册。
6.扎实推进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行普查资料整理和数据收集、汇总、开发运用,发布《红河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红河州统计年鉴》印刷册数目标700册,实际完成500册,未达到绩效目标,未达到目标原因: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实际需要数为500册,故未印刷至700册。
三、绩效自评结论
根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填报的资料和现场核查的情况,对照绩效评价评分标准,对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部门整体支出的各项指标进行评价打分,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1年的目标任务基本完成,经评价,2021年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整体支出绩效得分为99.22分,评价等级为“优”。 其中:投入情况14.97分、过程情况20.00分、产出情况34.25分、效果情况30.00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情况分析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制定了2021年年度工作计划,与该局主要职责相符。
2.预算配置情况分析
2021年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支出预算年初批复共1,036.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6.50万元,项目支出180.00万元。
2020年结余49.02万元,2021年经费收入共1,129.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7.24万元;项目经费182.00万元。
(1)在职人员控制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人员编制55人,共有职工50人,在职人员49人(其中:机关行政编制人员23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4人,非参公事业人员22人);离退休人员1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89.09%,在编人员控制良好。
(2)“三公经费”变动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1年经批准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8.00万元,比2020年经批准的预算数为19.69万元下降1.69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变动率为-8.58%,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积极响应厉行节约成果逐步显现,其中,因公出国(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预算变动率分别为:-20.00%、-0.93%、-12.00%(详见表4:“三公经费”变动情况表)。2021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21.94万元。
2021年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项目支出198.9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统计业务。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涉及统计业务项目5个:一是综合统计调查业务经费项目;二是统计资料编印经费项目;三是统计信息化经费项目;四是红河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项目;五是城乡统筹转户专项资金项目。其中:综合统计调查业务经费项目、统计资料编印经费项目、统计信息化经费项目、城乡统筹转户专项资金项目于2021年1月开始实施,2021年12月实施完成;红河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项目于2020年开始实施,目前已实施完成。
(3)重点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
(1)2021年预算支出下达数1,129.24万元,预算完成数1,178.26万元,预算支出完成率为104.34%。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下达数947.10万元,预算完成数979.35万元,预算支出完成率为103.41%。其中:人员经费预算完成数869.7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完成数109.58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下达数180.00万元,预算完成数198.91万元,预算支出完成率为110.51%。
(2)2021年年初预算支出数1,036.50万元,预算支出下达数1,178.26万元,预算调整增加141.76万元,预算调整13.68%,预算调整较大的原因:行政运行与预算差距较大,是由于政策性工资调整;红河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项目使用上年度结转与结余进行补充支付。
(3)2021年计划支付的资金总数1,036.5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1,178.26万元,支付进度率为113.68%。2021年末累计结转结余总额为0.00万元(详见表5:资金收入、支出及结转情况表),2021年结转结余率0.00%,结转结余变动率为-100.00%。
根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提供2021年收入支出决算报表,2021年公用经费预算支出调整数109.58万元,实际支出109.58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100.00%,公用经费整体控制情况一般。
(4)公用经费、三公经费控制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安排18.00万元,实际支出9.37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52.06%,总体控制较好。详见表6:“三公经费”控制情况表。
2021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境),未支出因公出国(境)费用;具体支出情况:
公务车辆购置及车辆运行费用实际支出7.72万元,控制率80.42%,本年未发生车辆购置,均为车辆运行费用。
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1.65万元,控制率37.50%,公务接待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厉行节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控制接待次数和参与接待人员。
2.预算管理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方面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为加强预算及财务管理,制定出台《红河州统计局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统计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红河州统计局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红河州统计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红河州统计局工作规则》《红河州统计局会议制度》《红河州统计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红河州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红河州统计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红河州统计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红河州统计局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制度》《红河州统计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红河州统计局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等管理制度,对单位预算编制、执行、决算以及财务管理职责、经费资金管理、费用开支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
(2)资金使用合规性方面
通过抽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资金支付相关凭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资金支付已按照内部审批权限设置执行了相关单据的审核、审批。
(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已依据相关规定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对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决算进行了公示。
(4)会计基础信息完善性方面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的大部分会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基本完整。
3.资产管理情况
(1)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红河州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且基本得到了执行。
(2)资产管理安全性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1年末资产总计151.297万元,其中:
①流动资产中,银行存款年初数0.65万元,年末数0.874万元,比年初数增加0.224万元,主要是本年新增人员个税增加。
②固定资产年初净值206.24万元,年末净值147.1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505.65万元(交通运输工具为38.01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为467.64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358.50万元)。
③无形资产年初净值4.27万元,年末净值3.273万元(其中:无形资产原值6.91万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3.637万元)。
(三)产出情况分析
1.综合统计调查业务经费项目,项目主要内容:开展全州统计执法检查、统计各专业培训、开展统计普法宣传。
2.统计资料编印经费项目,项目主要内容:编印《统计公报》、《统计年鉴》、《领导干部经济手册》和《国民经济月度指标卡片》等统计资料,科学及时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依法开展统计执法和监督,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为各级政府和部门提供统计资料,让统计数据服务于经济社会。
3.统计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主要内容: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信息技术科负责统计系统的网络管理,保证网络平台的正常运转;完善统计系统网站,做好信息数据的维护、安全保密及日常更新工作;负责信息化设备的管理及使用;负责大型普查
数据处理、设备保障工作;指导各县市做好信息化建设工作,提高全州统计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水平。保障统计数据按时上报。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1年,在红河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紧紧围绕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团结拼搏,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2021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1.加强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统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为统计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组织保障、纪律保障。
2.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按照国家及省统计局统一部署,巩固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联网直报全覆盖改革成效,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创新、绿色发展指数编制等推进统计改革,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质量发展统计新体系。
3.推进统计监测服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提高经济监测、分析能力,精准研判经济走势,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科学调度、科学统筹提供信息依据。
4.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依法依规推进省统计局移交的统计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工作。严格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严肃依法查处。强化典型案件通报曝光,着力营造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统计生态环境。
5.推进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多层次、多主题、多形式的干部培训和业务培训,努力打造一支强党性、精业务、守纪律、勇担当、善作为的高素质统计干部队伍,为各级各部门输送优秀的经济人才。
6.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生态环境。作责任制,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积极参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和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7.推进平安建设工作。创建平安建设,适时排查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应对和处理统计系统的负面舆情。积极开展国家安全和扫黑除恶工作,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营造和谐社会。
8.履职效应的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通过向服务对象,社会群众发放调查问卷,最终计算的部门工作满意度为99.77%。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由于财政部门预算的要求不安排部门专项乡村振兴帮扶资金,因此单位挂钩帮扶乡村振兴的帮扶资金从本单位综合统计业务费列支6.32万元与指标文件资金用途不符。
2.由于单位编制人员的限制,全州统计人员主要工作和精力都集中在数据审核和上报,红河州具备执法证人员缺口较大,造成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执法难度较大、法制力量不足的情况。
(二)改进方向及具体措施
1.进一步完善年度预算及项目预算编制,明确资金用途。力求编制内容的合理可行。
2.建议提高统计业务培训范围及频率,加大培训投入,开展网络授课、专业机构及学校讲座教学、单位内部先进工作经验交流等多方位多方向的培训方式,提升红河州统计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严格按照《云南省统计违法案件备案和报告制度》要求开展工作,积极开展统计法宣传培训,恪守统计职业道德,积极鼓励单位内部培养储备专业的统计执法人员。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在红河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监测方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保持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为实现全州红河州人口普查提供了有力的统计保障。
2.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继续落实实施《红河州统计局制度汇编》(红统发〔2020〕1号)《红河州统计局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红河州统计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试行)》《红河州统计局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红河州统计局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等文件,完善局机关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内控管理制度,健全完整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
3.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在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了解自身统计队伍力量不足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培训等信息化智能化的方式,加大统计队伍培训。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一)可能对绩效产生重要影响的情况
无。
(二)往年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无。
(三)其他
无。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红河州统计局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