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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152-16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0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开展2022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2号)要求,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以单位2021年度全部收支安排、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情况为重点,全面涵盖全部收入和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职责。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是红河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行政单位,加挂了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的牌子。职能职责按照《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室字〔2019〕49号)执行。

  (1)负责州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负责州本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3)负责州本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招投标的综合监管工作;

  (4)负责州本级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质疑、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5)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制度和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6)承担红河州“12345”政务热线管理工作;

  (7)承担红河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相关工作;

  (8)承担红河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9)指导县市政务服务管理业务工作;

  (10)完成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共设置办公室、政府自身建设科、政务服务科、监督管理科和政策法规科5个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三个,分别是: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州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和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独立核算机构1个,是政府机关单位。

  人员编制43人,其中:政府机关行政编制12人,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1人(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9人,州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6人,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6人)。

  截至2021年末,实有人数51人,其中:公务员13人、事业人员30人、退休人员8人(公务员2人,事业人员6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1)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决策,对标对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中央、省、州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和“全程服务有保障”的目标,坚持政策导向、目标问题、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评价导向,狠抓“佳、减、除”,实现“便、少、优”,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商事制度等重点领域改革,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及注销、办理建筑许可、水电气报装、财产登记、获得信贷、跨境贸易、纳税、政务服务、执行合同、企业破产、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知识产权、市场监管、劳动力市场监管、信用环境建设、法治环境、综合环境等指标的流程、耗时、材料、环节和成本,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2)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提升。一是深入推进网上办。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推进系统“应接尽接”、事项“应上尽上”、数据“应汇尽汇”,持续深化“一网通办”;二是深入推进集中办。加强政务服务实体大厅规范化管理,提升线下政务服务能力,全面实施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加快推进相对集中的行政许可权改革,推动实施政务服务“只进一扇门、只到一个窗、最多跑一次”;三是深入推进便捷办。深入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拓展延伸“24小时不打烊”政务服务,大力推行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和“跨省通办”,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减材料、减时限、减环节、减跑动,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四是深入推进一号响应。加快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迭代升级,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

  (3)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一是积极规划、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区块链应用和新基建建设,积极打造“云交易”,多举措向全面电子化、信息化、智能化迈进;二是持续推进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完善系统功能,推进土地、矿业权、国有产权电子化交易系统上线运行,优化交易规则,拓展服务范围,创新服务管理模式;三是持续加强服务、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的制度建设,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强化综合监管;四是积极推进政采云(电子卖场)全省一盘棋,一张网,围绕健全完善“政采云”功能使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逐步尝试和探索在线询价、反向竞价等功能的运用。

  (4)进一步办好红河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坚持问题导向,办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落实人工服务时长不低于7×12小时、转接成功率不低于95%、差错率不低于95%。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人民群众、企业对政务服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为导向,构建为民、便民、高效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

  2.积极推进政务服务能力、效率提升;

  3.持续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

  4.进一步办好“12345”政务热线;

  5.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6.大力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应用运行;

  7.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的发放。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以构建为民、便民、快捷、信息化、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打造法治、阳光、公正、公平、公开、电子化、服务优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建设集中、高效、便捷、网络化、流程优的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平台为主要目标。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加强学习,提高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

  为保证绩效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红河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并按相关内容要求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年内各项预算绩效管理任务全面完成,推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2.完善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

  (1)完善组织机构。成立了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财务科,负责单位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效开展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

  (2)完善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等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完善了《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管理职责、预算绩效监控管理的对象和内容、绩效目标、绩效管理指标、评价标准和方法、组织管理、操作流程等要求,为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体系提供了制度保障。

  3.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1)加强指标体系建设。根据单位职能职责、三定方案、年度预算申报情况和项目经费支出方向等,按照增量法、零基法相结合的绩效指标设置方式,建立了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共性绩效指标库。为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审核、绩效目标填报、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和重点项目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提供必要的基础支持。

  (2)强化绩效目标编审。以预算绩效为导向,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项目入库和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本年度,我局根据绩效目标管理要求,结合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任务,科学、合理地测算资金需求,设置项目绩效目标,使各项目标、任务、措施及项目的组织实施有效服务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项目绩效目标有机统一。填报了《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4.预算支出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和2022年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有效实施。

  (1)严格执行预算和项目资金管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以部门整体支出的预期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的预期绩效目标为准绳,开展全过程的绩效跟踪。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金额、科目、用途执行,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2021年,根据《红河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及州财政局通知要求,上报了2021年1—6月、1-9月预算绩效执行监控管理情况。

  (2)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红财绩发〔2020〕13号)要求,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了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事项的事前绩效评估工作。

  5.加强评价结果应用,绩效管理工作稳步推进。认真贯彻落实省、州财政部门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各项部署,稳步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在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中,按要求在预算项目结束后,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并将实际取得的绩效与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将评价结果用于制定政策、完善制度和编制规划,用于改进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用于调整预算安排方式、增减预算规模和优化支出结构,并及时调整完善相关制度措施。让绩效从“要我有绩效”向“我要有绩效”转变。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根据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1 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1〕15 号)文件批复,2021年,我单位收入预算为893.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893.08万元。2021年支出预算893.08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支出893.08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2021年收入共计1007.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8.16万元,其他收入28.98万元。2021年支出1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1.86万元,项目支出248.14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决算收入1007.14万元,2021年决算支出1060万元。2021年年末结转结余2.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01万元,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5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共计20项,完成20项。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产出指标:公共资源交易全年完成工程建设及政府采购电子交易项目1555个,其中:建设工程929个,政府采购626个,全流程电子化率达100%;按时、准确发放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专家评审费发放率100%;政务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各县市均结合首批10个“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事项设置了服务窗口,全州首批10个主题事项共办理18425件。印发了《红河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检查修改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的通知》,组织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完善核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修改,确保州、县、乡、村级存在依申请办理的6类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的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和监督方式等本地化要素规范准确,无不准确的事项数。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完成全州二级及以上深度事项16823项,网上可办率98.74%;推进政务服务掌上办,2021年,“一部手机办事通”合计办件量为9412420件;开设了企业服务综合服务窗口、社会事务综合服务窗口、投资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窗口,综合窗口外聘人员费用为每月4000元/人。“12345”政务服务热线接通率达到98.13%,为企业和群众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为全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提供网络支撑,故障维修响应时间不超过3小时。

  2.效益指标:持续提升了政务服务质量,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推进系统“应接尽接”、事项“应上尽上”、数据“应汇尽汇”,持续深化“一网通办”; 大力推进集中办,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夯实线下服务基础,把改善政务服务场所硬件设施条件作为实现“一门办、一窗办、就近办、一次办”的基础工作来抓,全力推进政务服务场所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了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捷度和办事效率。公共资源交易严格公平性审查,电子化交易做到了全程公开、全程留痕、全程网上监督,交易行为规范,提高了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保证了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2021年,共有16706家(次)企业参与投标,预计为企业节约资金约3350万元,按每份标书节约纸张200张(A4)计,预计节约纸张约335万张。

  3.满意度指标:2021年,没有收到针对各系统平台的投诉,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满意度测评满意率为100%;全州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总数2576397个,好评数2576370个,好评率99.99%。

  三、绩效自评结论

  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州各级各部门的支大力持下,2021年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提升,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提质增效,各项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实现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为“优秀”。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1.制定了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制定依据充分,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整体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

  2.科学、合理设立了《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维护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表 》《红河州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运行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表》《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绩效目标表》《政务服务网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表》,各项目目标明确,与部门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3.预算编制完整,与履职目标相匹配,编制依据充分、数据充分,结构细化。

  4.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它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需的支出无缺口,不存在预算编制时就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

  5.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重点支出保障率100%。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方面,预算执行率为105.25%,预算执行率较好。

  2.结转结余较上年减少。2021年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为2.5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41.68万元,结转结余变动率为-95.64%。

  3.“三公经费”控制情况较好。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为-7.41%,“三公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数与年初预算安排数的比率)为24.82%。

  4.政府采购预算数84.68万元,实际政府采购金额153.29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达181.02%。

  5.资金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支出合规率100%。

  6.预算绩效管理。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单位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制定了预算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及“三重一大”等制度,为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体系提供了保障。认真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按照绩效评价通知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并按规定进行公开。

  7.资产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制定了《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管理制度》,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固定资产利用率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1.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1)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场所标准化建设。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夯实线下服务基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2021年,州县两级政务服务实体大厅面积达5.7万㎡,平均4095㎡,形成了开远、河口等一批标准高、形象好、服务优的政务服务大厅。

 (2)奋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按照“应进必进”要求,抓实各级政务服务部门的进驻协调和管理工作,在场地布局、窗口设置等方面下功夫,推进各类政务服务事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办理。截至2021年底,全州政务服务中心共进驻政务服务事项16778项。

 (3)持续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在全州范围内统一使用云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不断规范和加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云南政务服务网申报办件,在综合窗口全面推广使用云南省政务服务统一申办受理系统,督促各部门将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推动实现“一网通办”。 截至2021年底,全州二级及以上深度事项16823项,网上可办率98.74%,四级深度事项10809项,全程网办率64.25%;“最多跑一次”事项16343项,“最多跑一次”率97.15%,承诺时限平均压缩率65.74%。2021年,全州通过统一申办受理系统办理政务服务事项364202件。

 (4)扎实推进政务服务“掌上办”。截至12月31日,“一部手机办事通”已经形成移动端App、微信小程序、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等多个渠道共通的服务体系,具备了办理、查询、预约、缴费等4个服务功能,上线了“我要开车、我要办社保、我要办个体”等20个办事主题1379个事项,注册量为937667人次,达户籍人口的20%,实名认证量为763145人次,实名认证率为81.23%,合计办件量为9412420件。

 (5)全力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和“跨省通办”。印发《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推进全省首批“一件事一次办”主题集成服务工作的函》,指导16家州级部门和13县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开展“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探索;召开“一件事一次办”专题研讨会,就工作方案起草、工作专班组建等工作进行研究;到蒙自、屏边、开远和弥勒等县市政务服务中心开展现场调研,了解实际困难,听取意见建议;将“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纳入州委“民生实事计划”推进,印发《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快推进工作落实;组织召开全州“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现场推进会议,对窗口设置、事项梳理、办事流程和集成服务等环节的责任分工、具体目标和完成时限进行安排布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各县市均结合首批10个“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事项设置了服务窗口,全州首批10个主题事项共共办理18425件。

  对照《西南五省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按照办理项维度细化梳理出红河州西南五省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188项,2021年全州共计开展办件52714件,其中州级964件、各县市51750件。

 (6)努力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全面推行投资项目一网“集中审批”和投资审批中介服务网上选取,持续开展代办工作,为红河州范围内的各类投资项目业主提供免费代办服务。2021年,全州开展投资项目审批5174个,代办项目440个,通过投资项目审批中介超市发布中介服务采购项目公告1246个,同比增长28.72%,平均发布量居全省第三,项目总成交额2087.43万元,节约资金606.12万元(综合节约率22.24%),按时履约率90.20%,居全省第二,综合提速率26.35%,居全省第三。

 (7)持续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认真落实政务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评判的“好差评”制度,通过在实体大厅窗口配置政务服务“好差评”二维码或评价器等,运用“好差评”系统、“一部手机办事通”等引导企业和群众在办理政务事项结束后实施评价,做到“一次一评”、“一事一评”,推进“以评促改、以评优服”。2021年,全州评价总数2576397个,服务评价率89.44%,好评数2576370个,好评率99.99%,差评数27个,均已按时回访整改,按期整改率及整改完成率均为100%。

 (8)继续抓好“互联网+监管”。协调州县两级无监管执法业务系统或未与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完成数据对接的部门,在监管结束后,及时通过云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录入监管行为,按时发布监管动态和曝光信息,不断提高监管事项覆盖率。2021年,全州通过云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认领监管事项946项,采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其他监管行为覆盖监管事项789项,监管事项覆盖率83.4%,发布监管动态4092条,监管曝光台信息666条。

 (9)抓好红河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按省级要求顺利完成33条政务热线的归并优化整合工作,热线平台人工服务时长由原来的7×12小时延长为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2021年,红河州“12345”政务热线话务服务总量为15.12万余个,其中:接入电话12.90万个,受理来自办事通APP、省政府门户网站、12345政务热线平台等案件1.45万余件,接通率98.13%,满意率98.56%,质检合格率95%,全年群众诉求办理时限落实,考核指标全部达到省级要求。

  2.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完善政策支撑。制定《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任务分工表》《红河州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六稳”“六保”任务分工方案》等,明确各级各部门的目标和责任,确保营商环境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2)完善工作机制。实行县市、州级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工作制,采取集中通报、“一对一”调度等方式开展营商环境跟踪问效工作。全年共开展调度会、交办会、推进会7次、集中通报2次、营商环境综合业务培训1期,完成48家州级部门及13县市“一对一”调度工作。

 (3) 盯抓问题整改。完成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和2020年度营商环境评估等共计53个问题的督促整改。

 (4)完善服务机制。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制度,以召开企业座谈会、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建立营商环境“观察员”和开展政务服务“体验师”活动、开展问卷调查,依托“一部手机办事通”、“12345”政务热线、云南省网上营商环境投诉平台等,多元化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2021年,通过“12345”政务热线受理问题、诉求等1.45万余件,核实处理企业反映营商环境问题2件。

 (5)抓实重点工作。对标年初制定的46条措施,持续深化商事制度、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和水电税便利度,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激发。2021年,全州企业开办压缩至1个工作日(8个工作小时)内办结,登记在册市场主体318737户,同比增长13.32%;不动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分别压缩至5个和2个工作日以内办结;居民、非居民用水办结不超过2个工作日;用电报装低压居民2天、非居民(含小微企业)2.37天,高压单电源17.42天;纳税实现90%以上主要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256项事项“全程网上办”,发票领用时间缩短为0.25个工作日内,无纸化退税办理平均时间压缩至2.38个工作日。

  3.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推进简政放权。及时梳理调整涉及州级行政权力事项5项并向社会进行了公示;组织州级37家部门对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州级及以下政务服务事项(2020年版)的通知》,梳理调整公布了《红河州37家州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21版)》,涉及行政职权事项共10类5102项。

 (2)推进自贸区、经开区赋权。结合实际,赋予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管委会第一批州级行政职权75项,其中:行政许可权力57项、行政确认事项4项、行政裁决事项1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3项。

 (3)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一是积极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工作。督促各县市、州直各部门认真对照决定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全面清理规范,同步调整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中事项的中介服务要素,并在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同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梳理。组织13县市及州级37家部门开展州、市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梳理,经梳理,全州无州、市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三是稳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印发《关于稳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通知》,要求各县市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稳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

  4.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提质增效。

 (1)抓统筹安排。下发《2021年公共资源交易提质增效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安排布置全年工作。

 (2)抓素质能力提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纪律教育、交易各方主体人员业务培训,共培训各方交易主体450余人。

 (3)抓制度建设。制定全州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版)等7个文件,修改完善诚信评价管理等制度、报表、流程19个,编制形成《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运行规范》。

 (4)抓应进必进。进一步明确全州进场交易目录和州、县市进场交易权限,积极对接受理州法院、小龙潭矿务局、建水监狱、武警第二机动部队机动第八支队、红河供电局等相关单位项目进场交易。

 (5)抓创新和环境优化。将县级发证矿权交易权限下放县市;实现电子投标保函上线运行,国有产权全面电子化交易;下发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若干措施,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暗标”评审;开展网上超市在线询价和反向竞价交易;召开行政监督部门、市场主体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开展平台整合共享等4个专项调研、工程建设领域等5个专项整治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系统迁移上云。

 (6)抓服务管理。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推进工作;加强人员进出、信息发布、诚信、制度规则立改废释、档案资料等管理;开展交易保证金清退审计,加强收退管理,州级收缴4.66亿元,清退5.04亿元,全州收缴各类交易保证金32.84亿元,清退 32.1亿元;按时发放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用;对两项制度进行了废止,共清理公示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制度文件29个(州级11个、县市18个)。

 (7)抓提质增效。2021年,深入推进电子化、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交易,共核验发布各种信息8064条。全州完成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1675个,全流程电子化率 90.01%;开展网上不见面开标1017个项目,共有9634家(次)投标人远程参与投标工程建设项目共有2118个标段9634家(次)投标人进行网上在线开标,在线开标率达99.84%;全州开展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926个(共有14个项目跨州市远程异地评标),远程异地评标率达99.68%,远程异地评标项目数和评标率居全省前列。2021年,州级完成交易项目 294个,预算\起始金额281.58亿元,中标\成交金额278.75亿元,为政府节约资金2.94亿元,为增加财政收入0.11亿元。全州完成交易项目1861个,预算\起始金额658.61亿元,中标\成交金额648.93亿元,为政府节约资金11.95亿元,为增加财政收入2.88亿元。与2020年同期相比,中标\成交金额增加138.98亿元。

 (八)“政采云”电子卖场运用更深入。2021年1-12月,政采云平台全州完成交易11740项,成交金额29607.16万元,其中:州级完成交易1410项,成交金额4344.01万元。全州新入驻供应商398家(州级32家),至目前为止,共有入驻供应商1438家(州级291家)。全州通过在线询价项目48个,成交金额874.79万;反向竞价项目5个,成交金额39.49万。

 (四)效果情况分析

  1.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紧紧围绕“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和“全程服务有保障”的目标,坚持政策导向、目标问题、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评价导向,狠抓“佳、减、除”,实现“便、少、优”,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商事制度等重点领域改革,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激发。

  2.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政务服务事项要素进一步规范,实现“五级十二同”;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推广运用云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一部手机办事通”;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政务服务大厅。

  3.公共资源交易资金节约和增值情况。2021年,州级完成交易项目 294个,中标\成交金额278.75亿元,为政府节约资金2.94亿元,为增加财政收入0.11亿元。全州完成交易项目1861个,中标\成交金额648.93亿元,为政府节约资金11.95亿元,为增加财政收入2.88亿元。

  4.红河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按省级要求2021年11月底前完成18条非紧急类热线的整体并入,于2021年12月1日起热线平台人工服务时长由7×12小时延长为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33条政务热线的归并优化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接诉即办,推进政务热线,为民服务解难题。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绩效管理整体性上还有差距,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2.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时效性有待加强。

  3.因资金拨付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导致个别项目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支出进度慢的现象。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加强预算资金使用效益跟踪“回头看”,做好支出绩效目标执行中的控制管理,及时预控、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提出纠偏措施,努力提高整体预算支出和项目预算支出执行率。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与准确性,成立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评价考核相关工作。高度重视项目管理,明确预算项目执行时间表,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2年2月25日

附件【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xlsx
附件【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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