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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031-840
  • 发布机构: 中国共产党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08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

  中共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红河州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州委巡察机构是州委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监督建立的专门机构,对州委负责并报告工作。(1)州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州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2)州监委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一是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是处置: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3)州委巡察机构贯彻州委有关巡察工作的决议、决定,进行巡察。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以适当方式对被巡察地区、单位的下属单位或者部门进行走访调研。(4)完成省纪委省监委和州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内设机构情况

  中共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红河州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中共红河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纪委,加挂中共红河州委巡视工作联络办公室牌子。

  州纪委、州监委机关设23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干部教育中心、小新寨工作点管理中心;22个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及1个派出纪检监察工委;8个巡察机构(州委巡察办、州委第一巡察组至第七巡察组)。内设机构具体是:办公室(下设信息督查科)、组织部、宣传部(下设网络舆情科)、政策法规研究室(新设法律顾问科)、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新设检举举报平台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七监督检查室、第八至第十三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加挂申诉复查室牌子)、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出纪检监察工委具体是:州纪委州监察委派驻州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察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察委派驻州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察委派驻州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察委派驻州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察委派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察委派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察委派驻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察委派驻州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察委派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察委派驻州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察委派驻州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察委派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察委派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察委派驻州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察委派驻州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察委派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察委派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察委派驻州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察委派驻州总工会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察委派驻州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察委派驻州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州委州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巡察机构具体是:州委巡察办,第一至七州委巡察组。

  (2)人员编制情况。

  2021年年末,单位实有人数219人。其中:在职人数217人,离休人数2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2021年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州委中心工作,提高站位、服务大局、谱写新篇章。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突出政治监督,有力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重点围绕实施“十四五”规划等决策部署加强政治监督,强化党委(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整改监督责任,建立完善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机制,积极探索巡察成果运用、信息共享、力量联动的途径和方式,形成监督合力;二是坚持“严”的主基调,以“三不”一体推进理念深化腐败治理,把反腐败斗争贯穿于现代化建设全过程,聚焦“十四五”规划中政策支持力度大、资金资源集中、财政金融投资富集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新基建”、新型城镇化和重大工程建设中的腐败问题,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变相腐败;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凝聚推动红河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坚持严字当头,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四是巩固发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成果,保障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总体目标。

  (1)审查调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开展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结办高质量的优质案件,形成震慑,最大限度的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2)党风廉政建设及专项纪律检查工作。进一步强化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全州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深入开展,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3)宣传教育、干部教育及廉政警示教育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理论宣传,强化舆论引导,深化廉政教育,普及监察知识,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提升依纪依法履职能力水平,坚定文化自信,创新方法手段,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4)巡察工作。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扎实开展常规巡察,突出监督重点,强化整改落实,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党的先进性建设和纯洁性建设。(5)审查调查工作点建设。保证工作点安全运转,满足监察体制改革后省州县审查调查的工作需要。

  2.工作任务。

  2021年我单位按既定目标从五个方面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做好审查调查工作,加大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查处力度;二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及专项纪律检查工作;三是做好干部教育及廉政警示教育工作;四是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扎实开展常规巡察,突出监督重点;五是确保新建工作点正常运转使用。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结合州纪委州监委职能、职责和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设立了完整、客观和科学的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共有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23个,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国共产党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及《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下达绩效公用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3号)等文件要求,立足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管理,着眼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推动绩效目标完成,坚持以事前绩效评估为重点,预算绩效目标为牵引,以绩效运行监控为保障,突出评价结果运用,创新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法,进一步规范、完善指标体系,结合单位职能职责和年度目标任务设立个性指标,积极开展2022年度事前绩效评估和部门绩效运行监控,高质量完成2021年绩效自评,狠抓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各项法规、制度落实,不断建立并完善在绩效管理方面的制度办法、指导编报2021年部门预算绩效相关工作,全面促进州纪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正规、科学、有序,使州纪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全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优质、高效推进。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1〕15号)文件,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11297.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57.39万元,项目支出6440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州纪委2021年总收入、总支出均为16179.97万元(包括上年结转结余2636.46万元),无结余。其中:基本支出5430.88万元(包括上年结转结余102.4万元),占总收入33.57%;项目支出10749.09万元(包括上年结转结余2534.06万元),占总收入66.43%。

  3.预算执行情况。

  州纪委2021年年初预算数11297.39元,年中调整增加2246.12万元,全年收入决算数为16179.97万元,全年支出16179.97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具体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2021-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前期优化过程,州纪委整体支出设定23个绩效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完成绩效指标21个,占总指标数的91.30%,未完成指标2个,占总指标数8.70%,未完成指标分别为:指标1: 完成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及网络改造扩建等工作任务;指标2:截至9月30日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及截至11月30日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国共产党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一是因项目招投标流标等原因,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及网络改造扩建工作,将于2022年3月1日提交测试申请;二是计划购置的特种用车,订车后无现货,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及网络改造扩建工作招投标流标等影响工作进度;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专项经费1600万元,2021年度抚恤金及丧葬补助22.87万元,年度调整预算53.75万元,合计1676.62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10.36%,于2021年12月拨付到账,经费到账较晚;影响9月、11月支出进度指标完成,年内已完成100%。

  三、绩效自评结论

  州纪委2021年较好地完成了履职任务,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较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根据自评情况,对“投入、过程、产出、效果”评价指标进行了量化打分,州纪委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再评价得分95.55分,评价等级为“优”。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绩效评价一级指标得分情况表

级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投入

15.00

15

100.00%

过程

20.00

17.73

88.65%

产出

35.00

32.82

93.77%

效果

30.00

30.00

100.00%

合计

100.00

95.55

95.61%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从自评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15分,实际得分15分,得分率100%,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目标设定情况。

  (1)整体绩效目标设定。

  根据部门“三定”方案、州纪委2021年度工作计划等设定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实际情况相符,目标充分细化、量化。

  (2)项目绩效目标设定。

  州纪委2021年申报的项目均设立了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经内部充分讨论、论证,测算合理,进行了充分细化、量化,目标任务数与预算资金匹配程度较高。

  2.部门预算配置情况。

  (1)预算编制科学性。

  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衔接紧密、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细化。

  (2)基本支出保障。

  预算年度未发现项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内容或基本支出留有缺口的情况,基本支出对机构正常运转保障程度较高。

  (3)重点支出保障率。

  2021年本部门项目预算资金为6440万元,其中重点项目资金6440万元,重点支出保障率为100%。

  (二)过程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20分,实际得分17.73分,得分率88.65%,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预算执行情况。

  (1)预算执行率。

  截至9月30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为71.85%,截至11月30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为83.63%,未达到规定比例,主要原因:一是计划购置的特种用车,订车后无现货,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及网络改造扩建工作招投标流标等影响工作进度;二是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专项经费1600万元,2021年度抚恤金及丧葬补助22.87万元,年度调整预算53.75万元,合计1676.62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10.36%,于2021年12月拨付到账,经费到账较晚;影响9月、11月支出进度指标完成,年内已完成100%

  (2)结转结余变动率。

  2021年度结转结余资金为0万元,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为2636.45万元,结转结余变动率为-100%。

  (3)“三公经费”变动率。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4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02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37.25%。

  (4)“三公经费”控制率。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40万元,实际支出数为52.77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37.69%。

  (5)政府采购执行率 。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数149.88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09.54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73.09%。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计划购置的特种用车,订车后无现货,未完成采购。

  2.预算绩效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

  为确保绩效管理工作客观准确和顺利开展,结合本部门实际,研究编制了《州纪委州监委内部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强化组织领导,同时细化制定《红河州纪委州监委部门绩效目标管理细则》《红河州纪委州监委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细则》《红河州纪委州监委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细则》等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并据此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落实绩效主体责任。

  州纪委成立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3)整改落实。

  对近三年内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各项检查、绩效评价等发现的问题已进行规范整改。

  (4)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

  2021年度已按照规定时间、内容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按时限要求公开单位预算决算信息。

  3.资产管理。

  (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

  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制定了《州纪委监委资产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内容、要求健全完整。

  (2)资产管理安全性。

  所有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资产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处置收入已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3)固定资产利用率。

  2021年度无闲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利用率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35分,实际得分32.82分,得分率93.77%,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部门履职。

  (1)重点工作办结率。

  2021年度圆满完成州委、州政府、州人大及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重点工作办结率为100%。

  (2)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

  除完成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及网络改造扩建等工作任务;截至9月30日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及截至11月30日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指标外,其余产出指标均已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并达到部门绩效目标要求,23个预算指标,实际完成21个,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为91.30%。,未完成主要原因:一是因项目招投标流标等原因,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及网络改造扩建工作,将于2022年3月1日提交测试申请;二是计划购置的特种用车,订车后无现货,招投标流标等影响工作进度;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专项经费1600万元,2021年度抚恤金及丧葬补助22.87万元,年度调整预算53.75万元,合计1676.62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10.36%,于2021年12月拨付到账,经费到账较晚;影响9月、11月支出进度指标完成,年内已完成100%。

  (四)效果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30分,实际得分30分,得分率100.00%,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履职效益 。

  (1)社会效益。

  2021年来,红河州纪委州监委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树立正确党史观,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继续保持战略定力,加大政治监督力度,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不断净化优化红河政治生态,推动红河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①聚力政治监督,更加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坚持州纪委常委会、州监委委员会会议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制度,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召开州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对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作出部署,对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立项督办。围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打造“三个示范区”等重点任务,由书记、副书记带队,深入13县市实地调研督查,督促推动落实。将13县市划分为边境一线、临边二线、旅游人口流动重点线“三线”,精准开展疫情防控一线监督,与疫情防控指挥部每日信息互通,坚持每周视频调度,抵边检查、实地检查、前沿督导,筑牢边境疫情防控屏障。组建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监督考核组,制定监督方案,对“三个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全程盯办中央、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州纪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并现场提问和点评,点对点全程跟踪监督。配合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移交问题督促整改和责任追究工作。聚焦异龙湖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沿湖违规违建问题等重点,建立派驻机构驻点监督、监督检查室一对一督改、委领导挂牌督办机制,依规依纪对移交的异龙湖环湖污水处理设施形同虚设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以有力的举措、务实的作风,监督推动异龙湖保护治理责任落细落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开展干部任前廉政谈话。

  ②聚力标本兼治,更大力度一体推进“三不”。以永远在路上的定力和韧劲,保持态度不变、力度不减、尺子不松,一刻不停地将反腐败纵深推进。建立问题线索督办长效机制,实行县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领衔办案,推进重点案件取得实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4813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占63.4%。监督协同政法队伍开展教育整顿工作。对全州2020年1月至2021年6月期间办结的问责、处分案件开展自查自纠和抽查评查,同步抽取典型案例开展“巡回审理”和案件复盘评析。完成州警示教育基地内容更新工作,已组织各级各部门643批20361人次到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组织观看《清流毒—云南在行动》《杞麓湖的呐喊》等系列专题片。组织开展清廉机关、清廉企业等重点“清廉单元”建设,推动“清廉红河”建设活动走深走实。

  ③聚力责任落实,更加全面提升监督质效。完成州对县(市)、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约谈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县委、县政府及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全面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有关规定,破解同级监督难题。召开全州纪检监察工作推进会,以交流和检视发言、“红白榜”的方式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按照年初制定的2021年度“轮驻式”蹲点监督工作计划,对13个县市、101个部门(单位)深入开展嵌入式、解剖式监督检查。进行全覆盖“轮驻式”蹲点监督,加强换届纪律监督。推进问责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2021年来,全州共问责单位26个、责任人298人。

  ④聚力作风建设,更深层次培新风树正气。聚焦关键节点、关键少数、重点领域,建立9个监督单元格,加大明察暗访、重点抽查力度,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全州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7件341人。常态化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130期242人。

  ⑤聚力执纪为民,更实举措维护群众利益。聚焦乡村振兴新问题,严肃查处、精准施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2021年来,查处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等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430起,处理692人。纠正和查处扶贫领域问题204个,处理责任人340人。常态化、机制化推进“打伞破网”。围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打击走私强边固防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⑥聚力政治巡察,更为充分发挥利剑作用。制定下发巡察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巡察机构分片联系制度、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实施方案等7个制度机制,完成州委巡察人才库调整工作。组织开展八届州委第十四轮巡察,对6家州直单位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对2家州直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统筹13县市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专项巡察上下联动;启动九届州委第一轮巡察,对6个州直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红河发展集团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

  ⑦聚力自身建设,更严要求打造过硬铁军。抓实党史学习教育,通过组织开展读书班、现场教学、专题辅导、举办“高质量发展我争先”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组织完成以“党的光辉照边疆•奔腾红河谱新篇”为主题的云南省纪检监察特色文化走廊红河展,献礼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圆满完成州纪委、13县市纪委和州纪委机关党委换届工作。开展干部队伍谈话调研和州县纪检监察干部互派挂职锻炼。建立了全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和问责业务3个人才库,着力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抓好全员培训,举办全州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州县乡三级纪检监察干部共1174名干部参加培训。组织开展每月一测、每季一考,积极参加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辨析式业务知识“每月一测”。对县市纪委监委开展了“小巡察”工作,并总结推广“小巡察”经验,形成对县市纪委监委和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出)机构开展政治监督专项调研的长效机制。

  (2)可持续影响。

  通过本部门的履职,进一步提高审查调查能力和巡察能力,更好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3)行政效能。

  预算年度内未发现廉政方面违纪违法情况。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红河州2020年度州级部门服务基层质量满意度测评工作报告》(红河调查专报第一期)满意度综合评分91.4474分,因此2021年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确定为91.45%。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部分工作未达到预期目标。如完成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及网络改造扩建等工作任务1项,完成指标值50%。未达到预期目标主要原因:项目招投标流标等原因,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及网络改造扩建工作,将于2022年3月1日提交测试申请。

  2.预算支出进度未达标。截至9月30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为71.85%,完成了指标值的89.81%;截至11月30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为83.63%,完成了指标值的88.03%。未完成主要原因:一是计划购置的特种用车,订车后无现货,招投标流标等影响工作进度;二是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专项经费1600万元,2021年度抚恤金及丧葬补助22.87万元,年度调整预算53.75万元,合计1676.62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10.36%,于2021年12月拨付到账,经费到账较晚。影响9月、11月支出进度指标完成,年内已完成100%。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明确、细化责任分工,制定项目完成时间表,促进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2.强化项目资金事中管理。财务部门和监督部门积极参与财政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督促各项目执行部门及时完成项目资金结算,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绩效运行监控工作顺利开展。召开办公室专题会议,明确分工,细化工作岗位职责安排分管财务办公室副主任及财务人员,对部门整体支出全面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相关表格填报进行研究学习,准确把握绩效运行监控标准及要求。对项目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梳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实施方案计划。

  (二)各部门团结协作,高效完成绩效运行自评工作。财务人员汇同各项目执行部室收集分析相关文件资料和依据,结合项目执行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运行评价指标体系和自评方案。根据项目业务资料、财务资料、各项目实际工作情况,按照自评方案对各项目分别进行绩效运行评价。审核绩效运行监控结果,对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工作进行总结,撰写绩效运行自查报告。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中国共产党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中国共产党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中国共产党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2月28日

附件【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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