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933-25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1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2号)文件要求,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真组织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职能
(1)拟定并组织实施红河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2)负责监测红河州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
(3)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
(5)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定红河州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
(6)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7)负责协调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和监测评估工作。
(8)承担红河州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
(9)贯彻执行中央和省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相关政策法规和地方性实施细则。协调做好全州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及规划的审查审批工作和移民安置实施管理、验收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州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指导县市政府做好小型水库移民帮扶工作。负责全州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移民安置专项资金、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监督、管理和内部稽查工作。
(10)承办红河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红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红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1)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抓全局”的理念,扎实推动党建工作进一步科学化、制度化、系统化、规范化,坚持把党的建设、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2)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高质量发展。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按照“保护优先、发展优化、治污有效”的工作思路,严守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三区三线”,进一步优化发展布局、优化产业结构、优化资源利用,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着力打好滇南中心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异龙湖为重点的湖(河)库水污染综合防治、重点地区固体废物及重金属污染防治等6个标志性战役,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全面落实河(湖)长制,着力修复生态系统,持续推进“森林红河”以及“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稳步实施城市公共绿化、通道面山绿化、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等工作,持续释放城市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3)高质量编制完成我州“十四五”规划。按照全州“十四五”规划编制程序和时间安排,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有序有力高质量推进规划《纲要》和重点专项规划的编制、审议、发布、宣讲、解读等相关工作。同时,结合规划《纲要》,进一步优化完善充实重点项目库,加强汇报对接,积极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级支持范围。
(4)全力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全力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着力强化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和经济运行调度,加强州级部门的横向会商和县市发展改革部门的纵向沟通,紧盯重点行业领域、重要基础指标、重点县市等“点”上的运行情况,推动主要经济指标在月度、季度间平稳运行。要继续坚持以“六个大抓”为抓手,保持经济稳定运行;要通过全力兜牢民生底线、联通产供稳住预期、培育发展市场主体、稳住外资外贸、增强粮食储备能力、增加基层运转财力等手段,稳住经济基本盘,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5)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准确把握国家和省的政策取向、投资导向,提升红河州重点项目谋划包装工作水平,持续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引导社会资本投向补短板、强弱项、增动力重点领域。继续强化州级领导挂包督导县市重点项目工作机制,抓实投资和重点项目督导工作专班深入一线工作,实行周梳理、周报告工作机制。紧盯增量抓开工,紧盯存量抓进度,紧盯质量抓统计,紧盯目标抓调度,紧盯问题抓保障,持续保持各年度投资稳定合理增长。以重大项目建设为支撑,全面夯实“十四五”发展基础,继续谋划和补充完善我州“十四五”重大项目库。
(6)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对标全省万亿产业、千亿产业和打造一流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构建符合红河实际的“5+6”现代产业体系,打造先进制造业、有色金属及新材料产业、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旅游文化业、现代服务业5个千亿级支柱产业,绿色能源产业、数字经济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烟草产业、房地产业、节能环保产业6个百亿级优势产业。尽快编制出台我州“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从规划、政策、资金和项目上系统统筹推进我州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7)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一是加快滇南中心城市一体化建设。积极推进以滇南中心城市联通、“三海”片区发展、鸡沙片区一体化建设为重点的滇南中心城市建设十大工程。按照“国家门户•滇南中心”定位,大力推进滇南中心城市交通干道和市政基础设施,将“线状交通”建设为“网状交通”,加快红河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力度,加快推进红河蒙自机场建设。二是谋划推进一批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抓住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重大机遇,紧扣县城“补短板、强弱项”政策导向,持续推进“美丽县城”建设和“特色小镇”创建,进一步加快新型城镇化重大项目推进力度。三是高质量编制完成《滇南中心城市发展规划》和《红河州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
(8)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立足红河优势和特色,进一步找准红河州融入国内国际“大循环、双循环”的切入点和发力点,围绕“外联、内通、货畅”以及提升内外开放平台建设,提升供给体系对国内国际需求的适配性,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依托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红河综合保税区、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充分利用好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口岸+腹地”建设,实现与滇中错位竞争、互融发展的格局,努力成为全省面向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前沿高地和重要门户。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快初步谋划出的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特监管区、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数字自贸、蒙自至河口自贸区高速铁路、中国坝洒至越南巴刹红河界河公路大桥连接线综合交通枢纽站等279个、总投资6458亿元的重大项目推进力度。
(9)进一步转变作风抓落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依法行政,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深入推进模范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切实增强全委干部躬身笃行的“公仆”意识。同时,围绕州委、州政府确定的中心任务,以及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领域的战略性、全局性问题,开展一系列跟踪、超前研究,提出有前瞻性、针对性的工作思路和举措,切实当好州委、州政府决策参谋助手,积极担当,主动作为,充分发挥综合部门的统筹作用,牵头抓好州委、州政府各项重大任务落地见效。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按“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移民搬迁安置目标,实现全州库区和安置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
2.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高质量发展。
3.高质量编制完成我州“十四五”规划。
4.全力促进经济平稳增长。
5.持续扩大有效投资。
6.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7.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
8.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9.进一步转变作风抓落实。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组织机构和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健全。
2.抓好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形成本部门适用绩效指标体系及指标库。
3.按时完成绩效跟踪监控,全面加强过程监控。
4.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检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
5.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
6.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1〕15号),州发展改革委2021年度部门预算收入13825.38万元,预算支出13825.38万元。年初预算批复情况如下: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2021年预算批复 | 项目 | 2021年预算批复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3825.38 | 一、财政拨款支出 | 13825.38 |
(一)本年收入 | 13825.38 | (一)本级财力安排 | 13825.38 |
1.本级财力 | 13825.38 | 1.基本支出 | 1980.38 |
2.项目支出 | 11845 | ||
收入合计 | 13825.38 | 支出合计 | 13825.38 |
其中:项目支出安排预算为11845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794.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4.14万元,项目支出7580.32元。
州发展改革委2021年度支出合计977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2.64万元,占总支出的22.64%;项目支出7560.3万元,占总支出的77.36%。
3.预算执行情况
州发展改革委2021年度支出合计9772.94万元,预算执行率99.78%。其中:基本支出2212.64万元,预算执行率99.93%;项目支出7560.3万元,预算执行率99.74%。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州发展改革委《2021—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及前期优化过程,州发展改革委整体支出设定28个绩效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完成绩效指标27个,占总指标数的96.43%;未完成绩效指标1个(2021年需要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占总指标数的3.57%,未完成主要原因:因本轮支付完成时间在2021年12月25日后交付,目前预算经费已被财政收回,正在办理支付申请支付手续中。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州委政研室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未完成支付的主要是因为州发展改革委主要领导和办公室分管理领导更换,无法召开党组会,相关事项需要过会通过,所以导致支付进度缓慢。
三、绩效自评结论
州发展改革委2021年较好地完成了履职任务,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较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根据自评情况,对“预算执行率、产出、效益和满意度”评价指标进行了量化打分,州发展改革委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再评价得分95分,评价等级为“优”。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绩效评价一级指标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投产 | 15 | 14 | 93.33% |
过程 | 20 | 16 | 80% |
产出 | 35 | 35 | 100% |
效果 | 30 | 30 | 100% |
合计 | 100 | 95 | 95% |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指标满分7分,主要从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等进行评价。该项综合得分为7分,扣0分。
(1)整体绩效目标设定
根据“三定”方案、州发展改革委2021年度工作计划设定整体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编制合理,目标设定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大部分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
(2)项目绩效目标设定
绩效目标经充分内部讨论、论证,测算合理,进行了充分细化、量化,目标任务数与预算资金匹配程度较高。
2.预算配置满分8分,主要通过预算编制科学性、基本支出保障、重点支出安排率3个方面进行评价。该项综合得分6分,扣2分。
(1)预算编制科学性
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衔接紧密、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细化,但政府采购预决算差异较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有等加强。
(2)基本支出保障
未发现项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内容或基本支出留有缺口的情况,基本支出对机构正常运转保障程度较高。
(3)重点支出保障率
2021年项目预算资金为11845万元,重点项目2个,重点支出保障率为100%。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满分8分,主要从部门的预算执行率、结转结余变动率、“三公经费”变动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收入合规、支出合规7个方面进行评价。该项综合得分5分,扣3分。
(1)预算执行率
截至12月31日,委机关“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预算执行支出进度为80%,未达到规定比例,主要原因:因本轮支付完成时间在2021年12月25日后交付,年末财政清理存量资金,单位未支付预算经费财政全部收回,正在办理支付申请支付手续中,导致相关费用未能形成支出。
(2)结转结余变动率
2021年度结转结余资金为0万元,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为422.64万元,结转结余变动率为-100%。
(3)“三公经费”变动率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3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6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8.13%。
(4)“三公经费”控制率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3万元,“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4.67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35.92%。
(5)政府采购执行率
本年实际政府采购执行率100%,预算执行良好。
(6)收入合规
2021年无其他收入。
(7)支出合规
资金使用的申请、审核、审批、报销、核算等各环节严格按照管理制度执行,各项支出做到专款专用,保证了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实现效益最大。
2.预算绩效管理满分8分,主要从管理制度健全性、落实绩效主体责任、整改落实、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4个方面进行评价。该项综合得分8分,扣0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
为确保绩效管理工作客观准确和顺利开展,结合本部门实际,修订了《中共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工作规则》《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财务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差旅费管理办法》《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务接待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等,并据此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落实绩效主体责任
州发展改革委已成立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积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
(3)整改落实
2021年10月,州审计组对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针对审计组提出的问题,截至2022年2月28日,已全部整改完毕并报送情况报告。
2021年10月州委第六巡察组进驻我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情况正在进行中。
(4)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
州发展改革委2021年度已按照规定时间、内容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按时限要求公开单位预算决算信息。
3.资产管理满分4分,主要从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3个方面进行评价。该项综合得分4分,扣0分。
(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
州发展改革委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制定了《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管理制度内容、要求健全完整。
(2)资产管理安全性
州发展改革委所有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资产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已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本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健全、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且无闲置资产。
(3)固定资产利用率
州发展改革委无闲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利用率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1.部门履职况满分35分,主要从重点工作办结率、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4个方面进行评价。该项综合得分为35分,扣0分。
(1)重点工作办结率
2021年度圆满完成州委、州政府、州人大及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重点工作办结率为100%。
(2)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
完成情况详见附件2:州发展改革委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3)质量达标率
2021年本部门撰写的文件文稿合格率及购置设备验收通过率均100%。
(四)效果情况分析
1.履职效益情况满分30分,主要从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行政效能、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个方面进行评价。该项综合得分为35分,扣0分。
(1)社会效益
在州委、州政府领导下,单位领导积极调配资源,加强内部管理,保障了部门正常运转,提高了行政效能。2021州集中开工、撰写重要文稿60余份等,为州委州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效果显著。2021年本部门开展了4次定点帮扶活动,有效助力了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
通过本部门履职,2021年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
(2)可持续影响
通过本部门定点帮扶等活动开展,有效调整了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积极性。
(3)行政效能
州发展改革委2021年度未发生过违纪违法情况。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我委发出《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部门满意度调查的函》征求意见,发出《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调查问卷(部门)》35份,收回35份,均为非常满意,各部门对发展改革履职工作满意度较高。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及原因分析
1.政府采购预决算差异较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有待加强。
2.预算支出进度缓慢。截至12月31日,委机关“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预算执行支出进度为80%,未达到规定比例,主要原因:因本轮支付完成时间在2021年12月25日后交付,年末财政清理存量资金,单位未支付预算经费财政全部收回,正在办理支付申请支付手续中,导致相关费用未能形成支出。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加强预算编制管理,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根据部门内部各科室采购需求,明确编制责任,编实、编细政府采购预算。
2.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明确、细化责任分工,制定项目完成时间表,促进各项工作按时完成,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法律学习,增强法律意识
认真学习贯彻预算法及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增强依法理财意识,营造依法理财氛围,严格部门预算约束,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按照人代会批准的部门预算执行,减收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调整。进一步完善监督审查制度,严格执行《红河州州级重点项目前期费管理办法》,加强对项目前期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二)强化预算管理,科学编制预算
结合部门实际,坚持实事求是、量入为出的原则,坚持以零基预算为基础,科学、合理地编制了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加强对预算的综合全面分析,结合项目前期费用预算执行情况,以及财政、工信、统计等相关部门的各项数据,对全州经济运行总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三)规范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督
在前期立项时,及时总结上一年度实施经验,优化调整指标体系,最大程度量化、细化各项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责任科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对责任科室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保证各项目指标按时完成,实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包括可能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产生影响的因素、往年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
附件: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