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925-13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水利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2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水利局2021年度防汛抗旱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负责全州防汛抗旱日常工作,了解台风、暴雨、洪水、大旱等自然灾害的发展趋势,做好预警、防御、抗灾工作,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2.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1)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运维服务年合同额15万元;20M移动内网专线及10M电信外网固定地址专线年费约5万元,两项共计20万元。运行维护服务期限为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由于服务期限跨年,目前,已支付13.6万元。
(2)气象局水文局预警信息发布:州水利局与气象局建立了由州水文局提供技术支持的联合山洪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机制。截至2021年10月31日,州水利局联合气象、水文共计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预警20期。
(3)州级物资更新及防汛演练:根据需要对部分设备和消耗、过期的防汛抗旱物资进行更新,购置机动叉车1辆、橡皮艇6艘、防汛救援服、体能服、皮革包、鞋子等,增加防汛物资储备;2021年5月17日,州防指、州水利局以及州防汛抗旱抢险应急队、州消防救援支队在泸西县开展了冲锋舟救援、山洪灾害防治、水库防汛等应急演练,着力提升队伍救援水平,进一步增强防大汛,抢大险的意识,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4)防汛抗旱检查督察:加强对堤防、河道、水库、山洪沟等水利工程的督查巡查检查力度。共计完成了3次防汛抗旱检查督察工作。
(5)南盘江采砂规划、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等水旱灾害规划编制:由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咨询规划研究院完成南盘江采砂规划编制,已由州政府批复执行;州级负责水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已委托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咨询规划研究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进行编制,目前,初稿已出。
(6)河道视频监控软件升级:本项目于2021年11月28日和昆明奥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软件升级合同。目前,项目正在升级当中。
(7)河道管理业务培训:按照红河州水利局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全州水行政执法工作实际,为进一步做好河道管理等相关工作。业务培训于2021年10月28日—29日在蒙自市召开了红河州2021年河道管理执法培训会议。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州财政局与红财农指〔2021〕24号下达防汛抗旱经费1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截至2022年2月16日,州水利局关于防汛抗旱工作支出总计68.68万元,占预算安排资金总额的比例为68.68%。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以保障防汛抗旱安全为主要目标,保障全州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作出防灾减灾新贡献。采取措施:通过召开防汛减灾专题会议,防汛会商,下发系列文件,促进全州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站位,全面提升我州防灾减灾能力;抓好薄弱环节排查,加大工作落实力度,根据防汛形势发展,适时派出各类检查组赴各县市检查指导防汛工作,州防指重点成员单位开展行业防汛检查;强化抢险准备,扎实打好防汛基础,州各部门完善协作机制,加强行业防汛;突出重点 紧紧围绕重要河段、水库、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矿山尾矿坝、城市易涝区、旅游景区及各类在建项目,认真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检查、蹲守巡查等各项防汛措施,确保安全;严肃防汛纪律,做好预测预报预警和值班值守。不定期抽查州防指成员单位、13县市防指、乡镇及水库管理所值班值守工作情况。州气象局、州水文局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及时滚动更新、订正预报结论,强化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建立机制并发布联合预警信息,提高信息覆盖面。
2.阶段性目标。做好2021年防汛抗旱各项工作,进行防汛安全检查,保证全州安全度汛;维护信息平台正常运行,发布山洪灾害预警信息,防汛装备物资储备;南盘江采砂规划、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等水旱灾害规划编制;河道视频监控软件升级;河道管理业务培训;洪旱灾害经济损失占同期GDP比重指标≤0.8%。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相关方职责分工。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红河州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州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负责河道保护、建设与管理,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2.管理流程。根据历年情况和当前实际,拟定了2021年度州级防汛抗旱经费安排建议分配方案,报州水利局党组研究,呈州政府分管副州长审批,最终形成正式的经费使用计划。
3.组织实施。红河州成立了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红河州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科,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制定了《红河州防汛抗旱值班规定》,但不健全。
4.制度建设情况。制定了《红河州水利局财务报销管理办法》《特大防汛费管理办法》等明确了资金审批和拨付程序、费用报销手续,通过“防汛抗旱经费”预算项目明细,单独核算防汛抗旱经费。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全面分析防汛抗旱资金分配、使用及管理等情况,督促项目单位合理分配资金、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对象
项目经费使用单位、部门(如:州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科、州水文局、州气象局、州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咨询规划研究院等)。
3.绩效评价范围
2021年防汛抗旱项目经费使用范围。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按照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分级分类、绩效相关原则,采用比较法、因素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开展绩效评价。
2.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修正);
(2)《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财政绩效评价和2021年全程绩效管理指导工作的补充通知》(红财绩发〔2021〕9号);
(3)《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4)《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管理办法》(财农〔2011〕328号);
(5)其他相关资料。
3.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对收集的基础资料、数据,在归集、整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分析比较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系统、科学地评价项目综合绩效情况。
(1)分析比较法
依据下达的项目预算,对照项目实际完成内容,评价实际实施内容与预算批复的完成情况;依据防汛抗旱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到位及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对比分析,结合开展问卷调查,评价项目预期效益实现程度。
(2)公众评判法
通过公众问卷调查等方式,对财政支出的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社会公众的问卷调查,针对不同群体发放调查问卷,在发放过程中保证人群的随机性和广泛性,最后汇总分析调查问卷,得出调查结果。
4.绩效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自评得分:预算执行率实际得分(满分10分)+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得分(满分90分,其中: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形成。根据最终得分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分≤得分<80),差(得分<60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部门科室自评。
2.组织实施。
整理相关资料,细化项目绩效目标,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查阅财务会计资料,了解项目实施情况。
3.分析评价。
分析项目管理情况和资金效益,根据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建议。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根据绩效评价情况,该项目对确保安全度汛,免除或减少因洪涝旱灾而可能发生的人口死亡和财产损失具有重要意义。该项目评价得分为97分。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项目的实施,保证了指挥系统高效运转,提高了及时处置险情的能力,提升了防汛应急抢险能力,加强了防汛值守,满足了防汛需要,有效减轻了自然灾害对生产生活的影响,确保农业发展的可持续,改善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为河道周边居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绩效目标分析
项目绩效目标是确保防汛指挥系统高效运转,防汛物料充足,及时处置各种防汛险情,免除或减少因洪涝旱灾而可能发生的人口死亡和财产损失,目标明确;搞好防汛队伍培训演练,保障防汛值班通信设备、应急车辆正常运转,提高防汛指挥系统设备水平和管理水平,目标细化,但没有对抗旱工作作出安排;按照定额要求增加防汛物资储备,目标量化。
2.项目决策过程分析
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立项,防汛费用用于防汛抢险应急物资储备、防汛信息化建设工作等,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符合申报条件,申报、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但未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3.资金分配情况
州财政局与红财农指〔2021〕24号下达防汛抗旱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20万元、气象局水文局预警信息发布10万元、州级物资更新及防汛演练30万元、防汛抗旱检查督察10万元、南盘江采砂规划、水域岸线保护利用等水旱灾害规划编制20万元、河道视频监控软件升级5万元、河道管理业务培训5万元。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项目资金符合预算审批的内容,不存在截留、挪用、挤占等情况。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运行正在维护(运行维护服务期限为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完成了预警信息发布期数20期;完成了防汛演练;购置机动叉车1辆、橡皮艇6艘、防汛救援服、体能服、皮革包、鞋子等,增加了防汛物资储备;开展了防汛抗旱检查督察3次;编制了南盘江采砂规划报告并已批复执行,州级负责水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报告初稿已编制完成,正在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成了河道管理业务培训87人次;河道视频监控软件正在升级。州水利局按照审批项目用途使用专项资金,未发现违规使用问题。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项目的实施,保证了指挥系统高效运转,提高了及时处置险情的能力,提升了防汛应急抢险能力,加强了防汛值守,满足了防汛需要,有效减轻了自然灾害对生产生活的影响,确保农业发展的可持续,改善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为河道周边居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1.强化防汛检查,保障安全度汛。
2.扎实做好山洪灾害防御,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3.强化会商和天气形势分析研判,做好监测预报预警。
4.加强防汛抗旱应急队伍建设,做好物资储备。
5.做实做细“一库一策”方案,全力以赴增蓄水。
6.加强河道堤防安全度汛管理工作。
7.强化规划刚性约束,切实加强河道保护管理。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自身问题。我科室对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经验不足,绩效目标制定不够全面、规范。
2.项目存在未制定相应资金管理办法,部分细化项目支付进度缓慢等问题。
七、有关建议
1.加大防汛抗旱资金投入力度,确保防汛抗旱工作有效开展;
2.健全项目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3.建议财政部门加强专业指导和培训,在水利资金使用公开透明的同时,得到更加合理有效地使用。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包括可能对项目绩效产生影响的因素、往年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
红河州水利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