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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856-10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4-0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2号)精神,现将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是红河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单位(加挂红河州文物局牌子)。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政策及规范性文件。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负责全州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工作机构与高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负责全州文化和旅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管理全州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州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州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州智慧旅游建设。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拟定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指导全州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州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文化走出去。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机构设置: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下设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财务科、艺术科、公共服务科、智慧旅游科(科技教育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文物科(博物馆科)、产业发展科、资源开发科、市场管理科(综合执法监督科)、对外交流与合作科(宣传推广科)共13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下属11个事业单位为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州歌舞团)、州博物馆、州图书馆、州文化馆(州艺术创作研究中心)、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州文物管理所、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州文化和旅游教育中心、州旅游执法监察支队、州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其中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8个。

  人员情况:截至2021年年底,在职人员编制351人,其中:行政编制 43人,事业编制308人。在职实有312人,离休 1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

  2021年围绕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牌”,积极融入大滇西旅游环线,深化昆玉红旅游文化带建设,以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为核心,加强顶层设计,彰显生态之美,凸显文化之魂,着力推进旅游基础高端化、旅游服务智慧化、旅游产品特色化、旅游营销国际化、旅游业态特色化,加快建设滇南文化旅游经济带,打造滇南“最美乡愁之旅”,提升红河文化旅游品牌影响力,开拓争取红河文化旅游新优势。(1)着力推进品牌目的地创建。坚持走品牌建设之路,拓展弥勒市创建成果,推动建水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石屏、开远等县市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持续打造一批云南特色旅游城市、云南旅游强县、文化旅游名镇、名村。围绕推进弥勒泸西一体化,打造弥勒“健康生活目的地”和滇中绿色发展新高地,推动弥勒创建国家旅游度假区、弥勒太平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屏边滴水苗城度假区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按照“整体谋划、各展特色、互为补充、差异发展”要求,推动红河、元阳、绿春、金平4县用活用好哈尼梯田世界级品牌,打响“哈尼梯田”世界品牌,并力争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实现新突破。争取年内新增3家以上国家4A级旅游景区,积极创建一批3A级旅游景区。(2)力争半山酒店建设有新成效。紧扣藏于山间、隐于林间、外观古朴、内部高端、设施现代、服务一流的要求,加快推动具有红河特色的半山酒店项目建设,重点推进元阳虹夕诺雅酒店等一批重点项目,完成弥勒湖泉天邑酒店、康藤·红河谷帐篷营地等10个半山酒店建设提升工作,力争5个以上项目获首批省级最美半山酒店称号。(3)加快推进智慧旅游建设。依托“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资源、技术标准,对标国际一流景区景点硬件水平,以游客满意、便捷、舒适为导向,争取元阳哈尼梯田、弥勒太平湖、弥勒东风韵、弥勒可邑小镇、建水古城等景区达到省级智慧景区建设标准。全面启动4A级旅游景区智慧化改造,高规格打造景区景点旅游集散中心和景区标识系统,建设数量充足、布局合理、凸显景区文化特色及景观协调性的智慧停车场、旅游厕所,推动红河智慧旅游建设实现新突破。加快红河州旅游大数据中心建设,率先在全省建成服务于州市政府端的“五体系两平台”应用,建成集旅游大数据管理、调度指挥、资源展示、投诉处置等功能一体的智慧旅游管理服务中心。以新基建项目为契机,完善智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运用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提升智慧管理和智慧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旅游标准化体系建设,建设旅游诚信体系,加强文化旅游市场环境整治,建设主客共享、优质高效、便捷舒适的旅游服务体系。(4)打造滇南“最美乡愁之旅”。聚焦“探寻边地中原文化、体验滇南田园风光、品味康养烟火味道”,强化“田园风光是最美的风景,蔬菜林果是最好的绿化”理念,按照协同融合、突出重点、彰显特色、统筹推进的思路,以建水石屏“一湖两城”历史文化、特色产业、生态廊道为抓手,着力构建“一湖引领、双城带动、两廊串联、十团闪亮”的滇南“最美乡愁之旅”新格局,以“一个景区”理念建设具有独特魅力、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打造成云南绿色发展增长极、“健康生活目的地”新方向和乡村振兴示范区,带动全州文化旅游高质量跨越发展。2021年一季度,力争完成滇南“最美乡愁之旅”规划编制,启动建水西庄泸江烟柳田园综合体、石屏坝心湖滨生态文旅项目等10个重点项目,年内实现滇南“最美乡愁之旅”初见雏形。(5)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以推进“国门文化工程”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文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推动全州文化建设,展现国门文化形象和文化影响力。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创作打造文化艺术精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文化资源保护和开发,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促进创新性发展、创造性转化。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定位红河文化和旅游发展方向,评估“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谋划全州文化和旅游“十四五”规划,加强调查研究,务实策划项目,努力实现红河文化旅游业高质量、高效益、可持续发展。以旅游文化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通过产业布局优化、产业能级提升、市场主体做大、设施配套完善、市场消费扩大、服务质量改善、保障措施强化等举措,推动旅游文化产业成为红河州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与经济增长新动能,成为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示范产业,提升对其他相关产业的融合带动作用,推动红河州发展成为“滇中城市圈重要的旅游文化休闲基地、云南旅游新方向、全国新兴的旅游文化度假目的地、世界知名的滇越国际旅游文化走廊”,努力把红河打造成国内外知名旅游地,实现旅游文化强州的总目标。1.持续推进“旅游革命”。2.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推动优秀文化传承发展。3.组织开展全州文化公共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工作;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设施建设。4.申报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强化文物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博物馆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5.抓好文艺精品创作和服务基层工作,抓好现代文化市场和文化产业体系建设。6.加强宣传推广和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1年度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在预算基础上,结合2021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按照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动态调整的原则及2021年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确定绩效目标。我局按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编定整体绩效指标48个,其中,数量指标26个、质量指标6个、时效指标2个、经济效益指标2个、社会效益指标4个、可持续影响指标2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6个。分别编制14个项目的绩效指标。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我局及时组织开展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1.加强领导,确保绩效工作组织保障。为及时开展2021年绩效管理工作并抓紧抓实,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为成员的绩效评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财务科负责绩效管理的具体工作。2.加强制度建设,确保绩效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及《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预算管理绩效实施办法》《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试行办法》《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操作细则》开展绩效管理工作。3.确定绩效指标,强化绩效目标编审监控运行。(1)强化绩效目标编审。2021年度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在预算基础上,结合2021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按照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动态调整的原则及2021年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确定绩效目标。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1〕15号),下达的预算资金,我局按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编制整体绩效指标48个,其中数量指标26个、质量指标6个、时效指标2个、经济效益指标2个、社会效益指标4个、可持续影响指标2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6个。分别编制14个项目的绩效指标。(2)依据绩效指标,全面实施绩效运行监控。为加强绩效目标完成,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全面运行监控。分别于1—6月、1—9月对机关及独立核算事业单位进行绩效目标运行完成情况监控。11月底完成全年绩效监控及考核自评工作。(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整体支出设定48个绩效指标大部分已完成,14个项目绩效指标均已完成。4.绩效考核情况。按照财政绩效下发的考评细则及考评指标,我局进行自评,自评分为98分。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1〕15号),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支出批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初预算收入

年初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收入

5,991.29

基本支出

5,301.25

   

项目支出

690.04

小计

5,991.29

小计

5,991.29

  其中:项目支出安排预算为690.04万元,包括红河州旅游发展专项经费164.00万元,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84.05万元,州级传承人补助经费及医疗健康检查经费86.99万元,个旧庭院剧场建设补助资金40.00万元,文物保护经费15.00万元,州图书馆免费开放补助经费5.00万元,州图书馆运转及图书购置经费45.00万元,红河州老年诗书画协会补助资金10.00万元,州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经费5.00万元,红河州松柏艺术团活动经费10.00万元,州博物馆购置经费45.00万元,州博物馆免费开放经费20.00万元,红河大剧院安全维修管护经费85.00万元,州民族文化工作团下乡演出经费75.00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2021年,红河州文化和旅游部门收入18616.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54.05万元。实际支出26910.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1527.13万元。支出中,基本支出5256.18万元,项目支出21654.37万元。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收入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预算单位名称

预算批复数

收入

支出

预算执行率

1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1596.87

2343.22

10531.83

449.46%

2

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160.39

216.97

243.25

112.12%

3

州民族文化工作团

1462.69

2068.17

2208.18

106.77%

4

州图书馆

666.97

10797.94

10499.13

97.24%

5

州文化馆

785.47

922.99

977.42

105.9%

6

州博物馆

683.62

929.56

980.32

105.46%

7

州文物管理所

237.25

781.76

777.01

99.4%

8

州非遗保护中心

162.36

218.44

285.9

130.89%

9

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

235.67

337.50

407.51

120.75%

 

合计

5991.29

18616.55

26910.55

144.56%

  3.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度收入决算数是18616.55万元,支出决算数是26910.55万元,执行率为144.56%。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年度文化旅游项目投资171.33亿元,创建精品酒店21家,创建4、5星级民宿15家,创建4A级景区3个,半山酒店建设完成11个,完成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1个,编制规划滇南最美乡愁之旅1个,图书馆、文化馆全年免费开放天数255天,举办公益性讲座次数200次,举办公益性培训活动次数800次,公共文化数字资源完成率80% ,1个国门文化交流中心、2个国门文化友谊广场正在建设中,博物馆举办展览次数12次,文物征集件数405件/套,州级传承人补助及医疗健康体检人数290人,诗书画展览4次, 慰问演出12次,下乡演出场次65场,“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演出1场,“云舞飞扬感党恩”——红河州庆祝建党100周年民族广场舞展演1场,订报纸期刊365种450份,纸质图书8008种13902册,举办公益性讲座56次,展厅设施维护更新率完成90%,州级传承人补助及医疗健康体检人数完成率100%,游客投诉受理率和结案率85%,下乡演出剧目时长90分钟,观众好评度90%。下乡演出参演人次2275人次。图书馆、文化馆免费服务对象人数指标300万人次,实际完成206.6万人次,州博物馆免费开放参观人数指标30万人次,实际完成12万人次,免费开放的天数320天,实际完成300天。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部分绩效目标未完成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限制参观人数。

  三、绩效自评结论

  根据红财绩发〔2022〕2号文件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对2021年度财政预算资金进行整体绩效评价,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预算资金支出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我单位对财政专项资金按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统一支付、严格把关的原则进行管理。严格执行预算,规范了资金审批和支付程序,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自评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2021年,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总收入决算数32634.2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616.55万元,上年结余14017.69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7654.05万元。总支出决算数32634.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56.1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和办公经费。项目支出21654.3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云南省第二届传统戏剧曲艺展演、文旅场所刷脸测温一体化设施补助经费、文化旅游花费抽样调查等项目。

  (二)过程情况分析

  及时组织开展了2021绩效目标自评工作,对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分析,48个指标,完成43个,完成率93.75%。

  (三)产出情况分析

  年度文化旅游项目投资指标100亿元,实际完成171.33亿元;创建精品酒店指标8家,实际完成21家;创建4、5星级民宿指标5家,实际完成15家;创建4A级景区指标3个,完成3个;半山酒店建设指标3个,实际完成11个。完成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1个,编制规划滇南最美乡愁之旅1个,图书馆、文化馆全年免费开放天数255天,举办公益性讲座次数200次,举办公益性培训活动次数800次,公共文化数字资源完成率80% ,1个国门文化交流中心、2个国门文化友谊广场正在建设中,博物馆举办展览次数12次,文物征集件数405件/套,州级传承人补助及医疗健康体检人数290人,诗书画展览4次, 慰问演出12次,下乡演出65场,“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演出1场,“云舞飞扬感党恩”——红河州庆祝建党100周年民族广场舞展演1场,订报纸期刊365种450份,纸质图书8008种13902册,举办公益性讲座56次,展厅设施维护更新率完成90%,州级传承人补助及医疗健康体检人数完成率≥100%,游客投诉受理率和结案率85%,下乡演出剧目时长≥90分钟,观众好评度≥90%。下乡演出参演人次2275人次。图书馆、文化馆免费服务对象人数完成206.6万人次,州博物馆免费开放参观人数完成12万人次,免费开放的天数完成300天。绩效目标的完成,为努力实现红河文化旅游业高质量、高效益、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推动旅游文化产业成为红河州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与经济增长新动能,成为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示范产业,提升对其他相关产业的融合带动作用,推动红河州发展成为“滇中城市圈重要的旅游文化休闲基地、云南旅游新方向、全国新兴的旅游文化度假目的地、世界知名的滇越国际旅游文化走廊”,努力把红河打造成国内外知名旅游地,实现旅游文化强州的总目标。

  (四)效果情况分析

  项目效果情况包括质量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满意度等22个指标,全部完成,完成率达100%。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部分工作绩效目标难以确定。预算编制绩效目标在实际开展工作时因有新要求和新任务,预算绩效目标与实施绩效目标会有差异。

  2.绩效管理体系需要逐渐健全。绩效管理是一个完整系统,由绩效计划、绩效实施、绩效考核、绩效反馈四部分组成,四者紧密相连,缺一不可,但从目前管理现状看,绩效管理的整体性上还有差距,管理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

  3.对现行的预算绩效管理不适应。随着财政改革步伐的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在财政改革中的地位与角色更加凸显,而当前绩效管理没有成熟模式,没有专业绩效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和相应的工作经验。

  4.绩效目标编制人员水平有待提高。财政应对编制绩效目标的人员进行培训,明确编制绩效目标审核的要求,并提供绩效目标编制模板,加深编制人员对绩效目标的理解,掌握编制方法,规范填写绩效目标、绩效指标、指标值、度量单位、指标类型等,切实提高绩效目标编制水平。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在今后编制预算时,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及时调整和优化单位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针对财政局的反馈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意见。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和跟踪,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责任,重视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用有限的资金履行好工作职责,积极宣传,强化绩效工作的重要性认识。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健全组织机构,加强资金监督管理。为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确保年内各项目标任务实现,我局专门成立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财政资金落实、使用情况、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以及所取得的效益等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增强资金使用效益。

  (二)强化预算管理,确保预算有效执行。强化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制度,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扩大项目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确保各项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之内,切实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不超预算支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抓好绩效目标编制。我局在编制部门及项目预算时,同时编制了相应的绩效目标,使绩效目标管理覆盖率达100%,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力争绩效目标描述清晰、依据充分。

  (四)项目资金严格执行相应管理办法。各业务科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保护条例》、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文化体育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红财教〔2012〕31号)、《红河州旅游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旅游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执行。业务科室对项目的日常检查监督管理有专业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建立监督机制,形成相应的检查监督材料,并采取对应的措施。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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