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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855-813
  • 发布机构: 云南红河技师学院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28
  • 时效性: 有效

云南红河技师学院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云南红河技师学院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培养德技双优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为目标,以初、高中毕业生为主要培养对象,开展车工、焊工、电工、钳工、汽车维修、化工总控、化工分析与检验、烹饪等级几十个专业(工种)3-4年的学制教育。同时兼顾为企业、社会提供技能培训、鉴定及技能竞赛等组织服务。为吸引更多初高中毕业生报读中等职业学校,缓解贫困学生上学难的问题,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提高办学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施以下项目。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我院2020年度纳入财政预算的项目6个,分别是:

  (1)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公办(含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第一、二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20℅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皆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补助标准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执行,已按月发放到学校资助卡中。

  (2)免学费补助资金,公办(含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第一、二、三学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学生和15℅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皆享受减免学费政策,学校由此产生的负担,由财政按照享受减免的学生人数和标准补助学校,补助标准按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标准执行。免学费补助资金按规定办理完学生减免手续后用以补充办学经费。

  (3)(上级专款)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资金,资金已用于我院烹饪专业实训室设备购置和水净化改造,进一步提高了该专业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

  (4)2020年度省级青年技能人才培养工程补助资金,用于全日制学制教育高级工、预备技师班云南籍学生第四年的减免学费补助,办理完减免手续后用于补充办学经费。

  (5)2021年度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我院云岭首席技师(李京老师)工作经费,已全部用于专业设备的购置。

  (6)州级学科带头人和州级骨干教师奖励专项经费,已用于发放我院评定的两名州级骨干教师奖励5000元/人。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国家助学金补助资金,上年结转159.59万元,本年财政拨款198.55万元(上级资金财政采用直接支付的形式,发放资金的同时记收入和支出),合计358.14万元,全年支出数358.14万元,执行率100%。

  (2)减免学费补助资金,本年财政拨款1160.97万元,全年支出数1160.63万元,执行率99.97%。

  (3)(上级专款)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资金,本年财政拨款100万元,全年支出数100万元,执行率100%。

  (4)2020年度省级青年技能人才培养工程补助资金,本年财政拨款415.20万元,全年支出数415.20万元,执行率100%。

  (5)2021年度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本年财政拨款10万元,全年支出数10万元,执行率100%。

  (6)州级学科带头人和州级骨干教师奖励专项经费,本年财政拨款1万元,全年支出数1万元,执行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1)落实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不断完善中职资助政策体系;吸引更多初中毕业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力争2022年云南红河技师学院在校生人数达到10000人;大力发展中职教育,促进红河经济建设。

  (2)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增加中职学校在校人数,为国家社会发展和区域经济建设培养大批具有一定技能的应用型职业人才,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就业、提高收入。同时对改善农村劳动力结构,缩小城乡差别,减轻家庭经济负担,促进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影响。

  (3)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提升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和质量。

  (4)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充分发挥技工院校在技能人才尤其是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培养一流的技能人才和高素质的技能劳动者,从2014年开始,重点加强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预备技师的培养,努力改善我省技能人才培养现状和结构,为全省经济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持。

  (5)充分发挥技工院校在技能人才尤其是高技能人才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培养一流的技能人才和高素质的技能劳动者,努力改善我省技能人才培养现状和结构,为全省经济发展提供技能人才。

  (6)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对州政府考核认定的州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给予一次性奖励,培养造就一批教育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名校长名教师和学科领军人才,凸显名师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

  2、阶段性目标

  完成省人社厅下达的招生任务2500人,力争在校生人数逐年增长,毕业生就业率达98%以上,建档立卡户补助覆盖率达100%,学生资助补助符合审批程序,预算执行进度达标,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质量提升成效明显,学生、家长满意度达90%以上。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按照学院内部职责分工,学生补助资金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人数的认定,由财务处牵头编制预算。资金下达后,由学生处负责受助学生的审批、评定,根据评定情况制表,按月发放国家助学金,按学期制进行学费减免,让学生签字确认。按程序审批后进行发放和使用免学费资金,学生处和财务处每学期末学年末进行对账、自查。

  州级学科带头人和州级骨干教师奖励专项经费,由教务处牵头负责推选,按考核程序认定后,由财务处编制预算,资金下达后,人事处制表发放。

  其他项目资金由项目负责业务部门牵头申报,财务处编制项目预算,资金下达后业务部门提出使用计划报学院审批,后勤处按采购程序办理采购。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评价目的:了解红河技师学院2021年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为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评价对象及范围:红河技师学院2021年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财政资金落实、使用情况、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以及为完成绩效目标制定的资金管理制度和措施等办法、项目产出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评价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2)《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3)《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

  (4)《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

  (5)《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2号);

  (6)其他相关资料。

  2. 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按《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的规定,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效率型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

  二是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三是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四是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指标体系

  共涉及6个项目,指标体系具体详见附件2-2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预算执行、项目产出、项目效果、满意度四个方面进行构建,“预算执行”分值权重10分,“项目产出”分值权重50分,“项目效果”分值权重30分,“满意度”分值权重10分。

  预算执行率:考核部门是否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产出:反映项目实施是否实现了预期任务目标。根据本项目预期任务目标,将产出指标细化为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3个二级指标,考核项目各项实施内容完成情况及完成质量。

  效益、满意度:反映项目实施后,预期效益的实现情况。根据项目实施的预期效益,将效益指标细化为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3个二级指标,主要考核项目实施效果,以及受益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3)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自评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4)评价方法

  为确保本次绩效自评工作的真实可靠,采用审阅资料、数据分析、问卷调查法等方法进行评价进行。

  ①审阅资料:收集与项目预算、管理、绩效相关的评价资料,形成绩效评价的基础资料,并对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阅。查阅项目立项申报文件、项目管理情况、资金管理情况,对需要现场调查的问题做好记录。

  ②数据分析:依据项目设立时的预算申报文件、预算批复下达文件,对照项目实际完成内容,评价项目实施内容与批复预算的完成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到位及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结合开展的问卷调查,评价项目预期效果和效益实现程度。

  ③问卷调查法:通过现场调查与交谈、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发现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寻求完善相关政策和项目实施的建议,着重对项目产出和效果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为项目实施效果提供定性与定量评价的依据。

  3.评价抽样

  红河技师学院2021年项目支出涉及10个项目,涉及资金7097.89万元,本次绩效自评抽取6个项目,涉及资金2044.97万元,抽样比例为28.81%,其他四个项目分别是:执收成本专项补助、财政专户返还工作经费、州技校资产处置和土地出让金、死亡抚恤金。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使绩效自评工作顺利开展,由单位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绩效自评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前期准备:评价工作组收集整理项目相关资料,研究制定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

  组织实施: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整理、分析机关党建专项工作资料,结合分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评价结论,撰写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免学费补助项目预算执行率99.97%,其他5个项目预算执行率均达到100%,资金收支严格按执行预算和采购程序,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实施有效缓解了贫困学生上学难的问题,学生毕业率、就业率均保持在较高水平,学院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进一步提高,对职业教育发展和经济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项目自评分为96分;青年技能人才补助、省级人才发展补助、骨干教师专项奖励自评分为100分;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资金自评分90分。项目总体自评结果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我院本年度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基本实现了年初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预算资金全部落实到位,毕业生就业率达98%以上,建档立卡户补助覆盖率达100%,补助程序规范,学生资助补助符合审批程序,预算执行进度达标,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质量提升成效明显,学生、家长满意度达90%以上。除因高中扩招,形势严峻,招生未完成既定目标外,其他指标均已达标。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各预算项目立项依据充分,均有政策文件支撑,设定了项目绩效目标,资金配置方面有明确的测算依据。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申报、审批程序、预算编制、执行均符合相关管理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收支严格履行相应程序和手续。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达到了预期指标,国家助学金按2000元/生.年及时足额发放到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中职资助卡,免学费补助和青年技能人才补助按2000元/生·年的标准对符合减免条件的学生及时办理减免手续,补助程序规范。骨干教师奖励已按要求评定和发放。质量提升专项资金和省级人才专项资金的使用,进一步提高了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项目效益达到了预期指标,建档立卡户补助和减免达到了全覆盖,有效缓解了贫困学生上学难的问题,稳定了在校生,技能人才培养成效显著,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质量提升成效显著。对职业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有持续促进作用。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强化统筹安排和职责分工,提高预算编制、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和完整性;加强财务人员和项目实施人员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规范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内控建设,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绩效指标设定的科学性有待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编制经验不足,绩效指标设置不够科学;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因学院组建时间不长,各项管理制度正在逐步完善中;预算执行的统筹性有待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七、有关建议

  应大力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培养,领导参与相关工作,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应成立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评价、考核、管理预算绩效相关工作。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云南红河技师学院

  2022年2月28日

附件【云南红河技师学院2021年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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