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844-850
- 发布机构: 中共红河州委政法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3-06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红河州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
中共红河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简称州委政法委)是中共红河州委领导、管理全州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州委政法委机关是州委政法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州党委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州党委决定,对全州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红河、法治红河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加强对全州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4)组织开展全州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州委提出建议。
(5)掌握分析全州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和有关单位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6)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全州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7)指导推动全州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州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8)完成省委政法委和州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州委政法委2022年预算编制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州委政法委机关机构设置涉及国家秘密,不属于公开范围。人员编制情况涉及国家秘密,不宜公开。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1.聚焦学思践悟,通过开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早读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班,深刻领会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历史必然性和极端重要性,不断强化忠诚核心、拥护核心、跟随核心、捍卫核心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2.聚焦服务大局,紧紧盯住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点、矛盾点、隐患点,着力以“五项攻坚行动”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保驾护航”。
3.聚焦群众期待,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政法工作服务,不断提高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4.聚焦强基导向,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抓手,深化“雪亮工程”建设应用,强化网格化管理措施,加强重点突出问题治理,严厉打击整治各类违法犯罪,坚决维护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5.聚焦队伍建设,不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抓实思想政治、党风廉政、能力素质、作风效能、职业保障“五项建设”,着力锻造“头顶理想、胸怀全局、心中有民、手上有招、脚踏实地,团结干、创新干、拼命干”的红河政法铁军。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2022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州第九次党代会提出工作要求,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稳定压倒一切的总要求,以强边固防、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以“五个过硬”、确保公共安全、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确保全州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州委政法委在申报部门预算时,依据部门所要实现的总体绩效目标,结合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职责,将其转化为具体的工作任务,确定每项工作任务预计要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并从中总结提炼出最能反映工作任务实现程度的关键性指标,确定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并按要求提交本级财政部门进行审核。我委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共设定3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26个三级指标。具体指标如下: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创新
一是将州对下转移支付或对下分配的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和运行监控纳入管理范围进行试点
2021年2月25日,我委联合红河州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印发《红河州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在管理办法中将绩效管理结果作为项目资金安排的一个重要依据,占资金分配因素的20%。根据该办法及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我委在2022年分配综治维稳及扫黑除恶经费项目时,要求各单位提交资金申请请示,并要求上报绩效目标。
资金使用过程中,我委下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针对安排资金以及设定相应的绩效目标,上报1-6月和1-9月监控情况。对我委安排下达的资金进行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资金安全有效。
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人才培养
为让各科室积极参与到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进一步落实我委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动我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经我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于2022年11月15日上午10:30在州机委会会议室组织举行预算绩效管理知识竞赛。通过竞赛,各科室工作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概念、知识有了更深了解,激发工作人员学习氛围。将州对下转移支付或对下分配的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和运行监控纳入管理范围进行试点。
2.着力抓组织建制度,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实施保障
我委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在已制定好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基础上,2022年更新了《中共红河州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绩效指标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共红河州委政法委员会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预算绩效相关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健全完善。
3.做好绩效管理专业知识培训
根据中央、省、州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我委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2023年预算编制暨绩效目标编制布置会,聘请第三方公司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就中央、省、州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运行监控管理,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等知识进行了培训。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2〕15号)文件,2022年红河州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总收入2037.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143.2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894.00万元。
红财预发〔2022〕88号文件调减131556.40元(其中:基本支出调减31556.40元;项目支出调减100000元)。
2.整体收支情况
2022年总收入71224714.66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55821487.87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5403226.79元(其中:2013101款基本支出拨入经费8576614.12元,占总收入55.68%;2013199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支出项目拨入经费3273629.05元,占总收入21.25%;3013299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目拨入经费15000元,占总收入0.10%;2040219款信息化建设项目拨入324321元,占总收入2.10%;2080501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拨入经费365844元,占总收入2.37%;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拨入经费751400.16元,占总收入的4.88%,2080506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拨入经费264769.75元,占总收入的1.72%;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拨入经费1007338.71元,占总收入6.55%;2210201 款住房公积金拨入经费824310元,占总收入5.35%.)
2022年支出总计30540666.14元(其中:基本支出11790276.74元;项目支出18750389.40元),工资福利支出9922180.33元,占总支出32.49%;(基本工资2225724元,津贴3227132元;奖金1372020元;绩效工资134420元;养老保险缴费751400.16元;职业年金264769.75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84186.9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04,251.77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4001.71元;住房公积金824310元,其他工资福利9996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56595.46元,占总支出13.94%(其中:2013101款1502252.41元;2080501款7200元;2013199款2747143.05元。其中:基本支出办公费23333.84元;水费5666元;电费15194.16元;邮电费11355.46;物业管理费:18079元;差旅费504326.50元;维修护费329239.20元;会议费25407元;培训费31492元;公务接待费14147元;劳务费19400元;工会费85685元;福利费107073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0960.45元;其他交通费44566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4500元)。项目支出办公费174157.10元;印刷费163808.72元;电费5705.10元;邮电费6556.93元;维修维护费329239.20元;租赁费493975.40培训费679366元;劳务费3480元;委托业务费747460.20元;其他交通费122316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558.4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3644元,占总支出1.62%(2080501款离退休费358644元;2013299款奖励金15000元,2013199款奖励金120000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8774994.56元,占总支出28.73%(其中:专用设备购置324321元;基础设施建设8450673.56元)。资本性支出7093251.79元,占总支出23.23%(其中:办公设备购置406468元;基础设施建设6686765.79元)。
3.预算执行情况
州委政法委2022年总收入71224714.66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55821487.87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5403226.79元。2022年支出总计30540666.14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延期到2022年工程项目都尚未完工,工程款支出依据合同约定按照工程进度进行支付,所以造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结余。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40.3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1540.33万元,全年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州委政法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州委第九次党代会提出工作要求,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稳定压倒一切的总要求,以强边固防、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以“五个过硬”、确保公共安全、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职责任务,确保全州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分解的绩效指标共26项,完成23项。具体情况如下表: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分解的绩效指标共26项,完成23项,未完成2项,未完成指标为9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年初指标≥80%,实际完成72.12%,该项指标未完成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延期到2022年工程项目都尚未完工,造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结余。综治维稳人均经费年初指标〈=0.6元/人,实际为2元/人,主要原因为2022年财政增加年初预算,按红发〔2013〕40号文件规定按全州470万人每人2元标准安排。
三、绩效自评结论
我委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
2022年整体支出预算管理目标、绩效指标基本明确;在职人员、“三公”经费支出控制较好,重点支出保障程度较高;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整体较好,信息公开及时,部门履职效果较好,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城区,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持续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红河、法治红河提供强有力支持。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方面主要从目标设定和预算配置2个方面进行自评,投入指标满分15分,自评得分15分,得分率100%。
整体绩效目标设定:根据财政统一布置,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目标设定合理,符合客观实际,与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和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相匹配。
项目绩效目标设定: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科学、合理;目标明确、细化、量化。
预算编制科学性:我委编制2022年度预算时根据财政局相关要求、部门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部门支出需求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参照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对本年度收支预测情况进行编制。本年度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紧密衔接;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细化。
基本支出保障:我委2022年度基本支出预算支出11790276.74元,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和人员工资,不存在用项目弥补基本支出的情况。
重点支出保障率:我委2022年预算安排项目资金8940000.00元,全部属于重点项目资金,重点支出保障率为100%。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方面主要从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资产管理3个方面进行自评,过程指标满分20分,自评得分18分,得分率90%。
预算执行率:我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1540.32万元,2022年预算支出1540.32万元,2022年预算执行率为100%。
结转结余变动率:我委2022年年末结转结余4068.40万元,上年度结转结余5582.14万元,结转结余较上年减少。结转结余变动率=[(4068.40-5582.14)/5582.14]×100%=-27.12%。
“三公”经费变动率:“三公”经费支出2022年155107.45元,2021年154569.65元,比2021年增加537.8元,增长0.35%。该项扣1分。
“三公”经费控制率:我委“三公”经费2022年支出155107.45元,年初预算190000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81.64%。
政府采购执行率:2022年共发生政府采购金额491660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100%。
收入合规: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收入主要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和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支出合规: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预算绩效管理:一是制度健全完善。我委制定了《中共红河州委政法委员会绩效评价管理实施方案》《中共红河州委政法委员会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施细则》《中共红河州委政法委员会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制度》《中共红河州委政法委员会预算绩效档案管理制度》。二是责任主体得到落实。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相关人员为成员。三是及时按要求对各项检查、绩效评价等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四是积极配合财政开展各项绩效管理工作。我委按照财政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按要求进行预算决算公开。
资产管理:我委已制定资产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且得到有效执行。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我委2022年固定资产价值原值29716017.93元,全部在用,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方面主要从职责履行1个方面进行自评,产出指标满分35分,自评得分35分,得分率100%。
2022年,我委共设定绩效指标26条,各项工作得到圆满完成,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稳定压倒一切的总要求,以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五个过硬”为目标,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确保全州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四)效果情况分析
效果方面主要从履职效益1个方面进行自评,效果指标满分30分,自评得分30分,得分率100%。
通过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一步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群众幸福感和安全感得到提升,红河州2022年群众安全感综合满意率为98%。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及原因分析
(1)社会治理基础仍然薄弱,治安防控体系不够健全,社会面管控存在短板。
(2)项目预算完成率较低,预算执行进度不及时,1-9月实际支付率较低,资金支付进度缓慢,未达到州财政9月30日前支付进度80%以上的目标。
(3)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量化、细化不够,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跟踪管理相关工作落实有待加强。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坚持打防结合,竭力提升社会治安治理水平。
(2)完善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量化,压实责任,加快2022年资金支付进度,年终时,资金支付进度达到90%以上。
(3)做好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双监控”工作。对下拨到州级各部门、县市委政法委、乡镇的项目资金进行跟踪,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
建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项目资金单独管理,划清与其他资金的界限,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会计人员依照合法、有效的会计凭证进行账务记录,会计记录按照规定的要素完整准确地反映各项业务活动,做到账账、账表、账单相符。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方面,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成立以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董万春同志为组长,州委政法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工作由孙丽芳同志负责联络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中共红河州委政法委员会综治维稳经费及绩效管理规定》、《中共红河州委政法委员会绩效评价管理实施方案》、《中共红河州委政法委员会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施细则》、《中共红河州委政法委员会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制度》、《中共红河州委政法委员会预算绩效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以上制度和措施,保证了项目资金的正确规范使用。
2.推动理论武装入脑入心。始终把落实“第一课题”作为思想铸魂的核心抓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理论武装,举办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早读会800余场次,每周两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让干部职工谈思想、谈感受、谈体会,持之以恒用党的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3.加强管控工作。坚持主动创稳,树立全周期风险防范理念,推动实施“10+1+5”专项行动,健全完善风险评估、常态排查、前端介入、预测预警、包保化解工作体系,努力把风险防控的关口前移到初始阶段,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为牵引,将校园安全、边境管控、矛盾化解、打击电诈等政法单项工作捏合成集中攻坚行动,形成重遏制、高强压、长震慑效应,切实筑牢人民安宁防线。
4.坚决维护公共安全。督促开展“平安校园”、“平安医院”等平安创建活动,公安机关设立“护学岗”。强化对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煤电油气、食品药品、寄递物流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的排查整治,加强对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实现全州铁路安全平稳运行。
5.坚持问题导向谋划社会治理。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抓手,推动力量向基层下移,建立政法单位下沉巡回办公、基层政法力量赶集日合并办公等模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整合党建、综治、宗教、乡村振兴各类网格布局“一张网”,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精细化管理和精准化服务水平。
6.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综合满意率。通过采取压实责任、强化宣传、强化打击、紧盯重点、强化督查、强化考核、严肃查究等有力措施来推进群众安全感满意率和执法满意度“双提升”工作。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中共红河州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中共红河州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中共红河州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2月27日
附件【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