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828-48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3-1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是红河州交通运输局的下属单位,是代表政府对全州道路运输行业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其具体业务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授权实施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违章经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为保障和促进全州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提供管理和服务。
(一)单位概况
1.单位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州有关道路运输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对全州道路运输行业实施行政管理。
(2)对道路运输经营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初审,并向州交通运输局提出审核意见;引导全州道路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3)受州交通运输局委托,承担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行业的指导工作。
(4)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州道路运输站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与建设协调工作。
(5)维护全州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6)承担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监督落实道路运输“三关一监督”安全管理职责,负责道路运输市场应急处突工作,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稳定,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抢险救灾、军运等紧急运输任务。
(7)负责全州道路运输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全州道路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化引导,负责道路运输新科技的推广和应用工作,指导道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8)指导各县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河口、金水河口岸运输管理站业务工作。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单位内部组织机构
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是红河州交通运输局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县级,现有内设机构15个,具体为:办公室、政策法规宣传科、计划财务科、客运管理科、货运管理科、车辆技术维修管理科、驾驶员培训管理科、稽查支队、证件管理科、安全监督管理科、人事劳资科、城市公交和出租车管理科、道路运输职业资格管理科、国际道路运输管理科、信息科共15个科室,均为正科级。
(2)人员情况
红河州编委核定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事业人员编制65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现实有在职人员59人(含工勤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23人(含离休人员1人),遗属2人,另聘用编外人员7人;核定局长1名(副处级)、政委1名(副处级)、副局长3名(正科级)、内设机构正职15名(正科级)、内设机构副职8名(副科级),实配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正职14名,内设机构副职7名。
(3)车辆编制和实有情况
核定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经批准租用执法用车2辆。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1)全州道路运输行业运行平稳。
(2)同频共振,党风廉政建设持续走深走实。
(3)担当实干,推进“两个革命”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二是大力践行“三个工作法”;三是扎实开展“下沉一线、助企纾困、为民办事”实践行动。
(4)同舟共济,行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运输保障得到有效落实。一是常态化抓紧抓实道路运输疫情防控;二是扎实开展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抽样检查;三是全面做好应对疫情应急运输保障工作。
(5)凝心聚力,道路运输监管服务不断取得新成效。一是扎实做好“春节、国庆”等重点时段运输保障;二是齐抓共管,全州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三是多措并举,全力开展涉稳隐患排查治理;四是积极做好新能源汽车在公共交通领域推广应用相关工作;五是“打非治违”取得明显成效;六是全面完成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加强政治建设,压实党建主体责任。
2.认真做好乡村振兴工作。
3.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等工作,保障全州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在全州内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
5.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发放、考核、换发、补办、转籍。
6.道路运输违法违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
7.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交领域的推广应用。
8.协调出入口岸运输车辆的通关事宜。
9.做好道路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等工作,保障全州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2.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发放、考核、换发、补办、转籍。
3.道路运输违法违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
4.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50%。
5.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在全州内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
6.指导做好出入口岸车辆、旅客、货物运输及国际道路运输《行车许可证》发放管理工作。
7.做好道路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
(四)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的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的目的: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州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单位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道路运输市场的发展。
(2)绩效评价的对象和范围:通过对2022年整体支出预算进行绩效自评,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各个环节,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提高我单位财政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不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单位的履职能力。
2.绩效自评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根据财政部门有关文件要求,围绕主要指标进行绩效评价,设计关键指标。
(1)绩效自评原则
绩效评价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按照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对照标准,进行客观公正和科学规范地评价。
(2)指标主要根据财政部门设置的指标、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及单位职能职责、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绩效目标制定,选取科学、方向明确、具体细化、合理且具有可操作性,贴近工作实际。绩效指标包含了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类一级指标且分别设定了具体的指标值,指标值也尽量细化、量化,可量化的用数值描述,不可量化的以定性进行描述。具体评价指标与评分标准详见《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及《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本次评价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3)评价方法
采用最直接比对方法,对比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分,在此基础上进行评价。
(4)绩效标准
坚持客观、符合实际原则,根据项目设置分值,评价打分。
3.绩效自评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我单位在红河州交通运输局的组织、领导下着手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2)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科室全程参与,按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开展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在自评过程中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五)当年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2022年度年初预算下达1332.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312.8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0.00万元;本年预算调增166.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其中:本年基本支出预算调增144.4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项目支出预算调增22.3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
2022年度全年收入决算数149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年度资金总额1457.32万元,项目支出年度资金总额42.34元(当年财政拨款42.34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2)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支出决算数149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年度资金总额1457.32万元,项目支出年度资金总额42.34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度预算资金总额1499.66万元,年度支出决算数1499.66万元,无年末结转和结余,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我单位严格按工作进度执行预算,严格按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支付相关费用,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从预算到执行和收入、支出、资产管理及信息公开,都严格按相关制度要求进行,有效保证了机构运转,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有效规范了道路运输市场,维护了我州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取得了较大的社会效益。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政府采购执行率未达到100%,实际采购金额为14.92万元,采购预算数为16.4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90.98%。因反馈抑制器、话筒设备、饮水机共计1.48万元采购时不再需要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三、绩效自评结论
根据《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及《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自评得分99.41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1.2022年《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2〕15号)下达单位基本支出预算1418.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2022年红财建发〔2022〕12号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专项经费20万元;红财预指〔2022〕104号非税收入成本核拨专项资金4.24万元;红财预指〔2022〕60号执法部门成本专项补助2.4万元;红财预指〔2022〕61号执法部门成本专项补助资金4.08万元;红财预指〔2022〕199号支援河口金平疫情处置人员差旅费补助资金5.50万元;红财建发〔2022〕12号疫情处置人员差旅费专项经费6.12万元,合计42.34万元。资金到位率匀为100%。
3.根据州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红河州2022年州级财政预算高速方案的决议》(红人决〔2022〕3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调整追加2022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2〕88号),调整追加单位基本支出预算38.82万元,资金到位100%。
(二)过程情况分析
2022年度预算资金总额1499.66万元,年度支出决算数1499.66万元,无年末结转和结余,预算执行率为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各项工作均按照年初工作计划有序开展,实际实施情况与目标无差异。为保障和促进我州道路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章经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重点完成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通过企业自评、各县(市)运管局初评,州运管局综合考核的方式,完成了红河州2021年度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为A及以上≥90%。
2.强化部门联动,注重协同配合,加强信息共享,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全面清查道路运输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同时,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对乘客举报的、相关部门抄送的、执法检查过程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到底、从重处理。2022年,州、县两级运管机构共出动执法人员1.43万余人次,检查各类车辆 2.47万余辆次;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2837起;查处非法营运行为168起,有效规范了道路运输市场,维护了我州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3.2022年全州新增及更换公交车10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辆10辆,新增及更换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例达100%。
4.危货车辆年度审验进度:应审车辆291辆,实审车辆数291辆,审验率100%。
5.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规范>的通知》(交运办〔2021〕4号)文件要求,已对申请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M2类、M3类中的B级和Ⅲ级载客汽车,M1类载客汽车(以下称乘用车)的达标核查工作;以及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N1类、N2类、N3类载货汽车,N2类、N3类牵引车辆(以下称牵引车辆),O3类、O4类挂车开展达标核查工作。
6.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制定了《202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2022年度安全生产及有关工作监督检查计划》,明确了具体的监督检查范围、方式,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研究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对复杂和重大安全隐患研究商讨解决办法,为全州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2022年1月至12月,全州对两客一危一货企业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共发现一般隐患1403项,已整改1231项,整改率为88%(目前已100%整改完成)。
7.严格按照州交通运输局对道路旅客运输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工作要求,结合国家有关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通过“一网通”协助州交通运输局认真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事项的资料核查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确保道路旅客运输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8.要求货运源头企业和广大货运企业主、车主切实履行和承担好车辆合法装载主体责任,最大限度地把超限超载车辆堵在运输源头;让货运业户深刻理解治超工作政策,充分认识超限超载的危害,主动配合做好超限超载的治理工作;积极开展常态化、不定期、不限次数的执法,有力打击路面行驶“百吨王”货车非法改装等行为。
(四)效果情况分析
通过绩效目标的实施,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行政执法,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治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非法经营行为,保护合法经营和人民群众权益,促进道路运输市场的发展;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并有效规范了道路运输市场,维护了我州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行业监管方式滞后,与行业规范运行发展需求不相匹配。以“顺风车”“网约车”等新业态为主的经营主体广泛运用微信、抖音等“互联网+大数据”方式从事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传统的监管手段取证难、查处难,难以有效打击,非法违法运输经营行为难以根治。
2.行业监管点多面广,难以全覆盖。全州道路运输行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依然较低,普通货运从业人员数量庞大,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安全教育成效难以保证。维修行业“小、散、弱”特征明显,家庭作坊式企业遍布乡镇乃至村庄,全州道路运输行业点多、线长、面广。目前,州、县两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职在编才280余人,难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内外对应、上下衔接的综合监管体系。
3.行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近年来,随着道路旅客运输行业转型升级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传统客运企业业务量不断下降,经济效益明显下滑,导致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不到有效落实。
4.网约车“双合规”完成订单率不高。目前,网约车“双合规”完成订单率不高,原因主要是滴滴网约车在红河州尚未取得合法经营手续,而滴滴网约车在红河州订单量较大,影响红河州网约车“双合规”率。
5.行业经营困难重重。受疫情、油价、人民群众出行减少等因素影响,全州道路运输行业经营成本增加、收入大幅下降,全行业困难重重、举步维艰。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与时俱进,探索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开展道路运输监管服务。借助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和理念,将“互联网+大数据”思维运用到“打非治违”“安全监管”等重点环节,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思维加速构建“人畅其行、货畅其流”的道路运输服务体系,不断适应新时代、新形势下行业监管服务需求。
2.持之以恒下沉一线解难题,助企为民办实事。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进市场主体、政策服务进市场主体、政策兑现进市场主体行动,密切关注各项助企惠企政策,促使各项惠企政策尽知尽享,引导运输企业用足用好税收优惠、社保缓缴、融资担保等纾困助企政策措施,与企业商办法、提对策,引导企业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提升自身竞争力,齐心协力渡过难关。
3.简政便民,积极推进和提升运管系统“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最大限度地开展便民服务、优化行政审批、精简办事程序,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大力推进“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电子证照”,通过指尖上的政务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为道路运输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4.精准发力,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坚定工作目标,巩固打“非”治理成果,找准难点、重点、对非法经营的组织者、屡教不改的“钉子户”、非法经营猖獗的地区,整合有限的执法资源,重点整治,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全面提高道路运输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
5.强化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深化警示教育培训,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不断强化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培养、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创新监管方式,探索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开展道路运输监管服务,不断适应新时代、新形势下行业监管服务需求,指导、督促县市运管局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施”的总体要求,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持续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行动成果,补短板、强弱项,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2022年我单位科学有效地使用项目资金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道路运输行业爱国卫生专项行动、道路旅客运输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事项审查、打非治违等道路运输监管工作,推进依法治理,打击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道路运输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确保全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努力创建综合交通、平安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绩效目标工作运行良好,达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全年目标计划如期完成。
附件1: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单位名称: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