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827-57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3-1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是红河州交通运输局的下属单位,是代表政府对全州道路运输行业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其具体业务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授权实施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违章经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为保障和促进全州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提供管理和服务。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州级年初预算交通项目资金(第一批)的通知》(红财建发〔2022〕12号)文件,被立项的项目是综合交通运输专项补助资金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专项,后经过预算调整增加了执法部门成本专项补助和疫情处置人员差旅费补助资金两个项目。项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省运管局交通运输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云运法〔2022〕41号),《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两客一危”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云安办〔2022〕35号)、《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红河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红交发〔2022〕195号)等文件工作要求以及省州主管部门特殊时段专题性文件精神,结合全州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以及“打非治违”工作实际设立。项目主要是通过行政执法,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治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非法经营行为,保护合法经营和人民群众权益,促进道路运输市场的发展;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运输行业的维稳、反恐等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部门职责履行目标中“公路运输管理”的目标,符合其“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大力推进产业机构调整,提升交通运输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努力创建综合交通、平安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的要求。
3.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1)《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州级年初预算交通项目资金(第一批)的通知》(红财建发〔2022〕12号)下达单位综合交通运输专项补助资金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专项经费20万。
(2)《州道路运输管理局工作经费》红财预指〔2022〕104号非税收入成本核拨专项资金4.24万元;红财预指〔2022〕60号执法部门成本专项补助2.4万元;红财预指〔2022〕61号执法部门成本专项补助资金4.08万元,共计10.72万元。
(3)红财预指〔2022〕199号支援河口金平疫情处置人员差旅费补助资金5.50万元;红财建发〔2022〕12号疫情处置人员差旅费专项经费6.12万元,共计11.62万元。
4.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我单位严格按工作进度执行预算,严格按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支付相关费用,预算执行率为100%。资金使用完全按照州财政有关规定用途,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国库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无截留、挤占挪用现象,实行单独核算,严格落实支出审批手续,做到专款专用,无违法违规使用问题。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参与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50%、道路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道路旅客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事项审查、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等道路运输监管工作,推进依法治理,打击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道路运输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确保全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1)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道路运输经营安全生产制度,落实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
(2)通过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制定了《202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2022年度安全生产及有关工作监督检查计划》,明确了具体的监督检查范围、方式,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研究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对复杂和重大安全隐患研究商讨解决办法,为全州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3)要求货运源头企业和广大货运企业主、车主切实履行和承担好车辆合法装载主体责任,最大限度地把超限超载车辆堵在运输源头;让货运业户深刻理解治超工作政策,充分认识超限超载的危害,主动配合做好超限超载的治理工作;积极开展常态化、不定期、不限次数的执法,有力打击路面行驶“百吨王”货车非法改装等行为。
(4)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同日常监督执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继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抓落实,重实效。
(5)积极督促各县市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公交领域的推广应用,充分调动公交企业更换新能源公交车的积极性,促进了我州公交行业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
(6)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规范>的通知》(交运办〔2022〕4号)文件要求,已对申请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M2类、M3类中的B级和Ⅲ级载客汽车,M1类载客汽车(以下称乘用车)的达标核查工作;以及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N1类、N2类、N3类载货汽车,N2类、N3类牵引车辆(以下称牵引车辆),O3类、O4类挂车开展达标核查工作。
(7)通过打击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夯实行业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8)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同日常监督执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继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抓落实,重实效。2022年,州、县两级运管机构共出动执法人员1.43万余人次,检查各类车辆 2.47万余辆次;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2837起;查处非法营运行为168起,有效规范了道路运输市场,维护了我州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9)通过企业自评、各县(市)运管局初评,州运管局综合考核的方式,完成了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本年度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全州应考核2138户,实际考核1165户,其中:
客运企业:全年全州应考核数33家,实际参加考核数33户,考核结果为:AAA级的7户,AA级的23 ,A级的2户,B级的1户;
客运站:全年全州应考核数16家(三级以上客运站),实际参加考核数16个,考核结果为:AA级的16户;
普货企业:全年全州应考核数377家,实际参加考核数377 家,其中AAA级23 家,AA级176家,A级102家,B级76家;
危货企业:全年全州应考核数14家,实际参加考核数14家,其中AAA级3家,AA级9 家,A级 2家;
机动车维修企业:全年全州应考核 1560家,实际参加考核数 591家,其中AAA级21家,AA级438家,A级130家,B级2家;
驾驶员培训机构:全年全州应考核数56家,实际参加考核数 52家,其中AAA级18家,AA级32家,A级2家;
租赁企业:2020年全州租赁企业应考核2户(规模较大),实际考核2户,AAA级 1户、AA级1户。
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全年全州应考核数34家,实际参加考核数34家,AAA级1家,AA级33家;
网约预约出租汽车企业:应考核46户,实际参加考核 46户,AAA级2户,AA级43户,A级1户。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根据《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交通运输系统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红交发〔2022〕1040号)、《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交发〔2022〕1041号)、《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红河州交通运输局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红交发〔2022〕1055号)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红河州运管部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基础上分别制定了《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预算支出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试行》《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通过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建立有效的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合理配置资源,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有效利用单位财政预算资金,提高工作效。各项目按实施方案有序进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评价工作,全程参与绩效评价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对我单位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切实提高我单位的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根据财政部门有关文件要求,围绕主要指标进行绩效评价,设计关键指标。
1.绩效自评原则
绩效评价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按照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对照标准,进行客观公正和科学规范地评价。
2.指标主要根据财政部门设置的指标、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及单位职能职责、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绩效目标制定,选取科学、方向明确、具体细化、合理且具有可操作性,贴近工作实际。绩效指标包含了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类一级指标且分别设定了具体的指标值,指标值也尽量细化、量化,可量化的用数值描述,不可量化的以定性进行描述。具体评价指标与评分标准详见《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本次评价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3.评价方法
采用最直接比对方法,对比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分,在此基础上进行评价。
4.绩效标准
坚持客观、符合实际原则,根据项目设置分值,评价打分。
5.评价抽样
按照“双随机”机制开展,对13县(市)运管局开展督查,并随机抽查运输企业,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全运管局要将思想认识统一到有关上级的工作部署上来,切实加强领导、依法履职、强化监管、深入督查,从严从重惩处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要结合实际做好部署发动、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检查督查等各项阶段工作,并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其他专项整治行动及日常安全工作检查紧密结合,确保实效。
2.组织实施。
为保障道路运输监管专项补助项目的顺利开展,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成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工作开展及其资金使用。
3.分析评价。
按照制定的《道路运输市场监管项目实施方案》及省州主管部门特殊时段专题性文件精神,结合全州道路运输监管、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及“打非治违”工作实际开展工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2022年度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执法部门成本专项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为98分;疫情处置人员差旅费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
2022年度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专项经费项目、执法部门成本专项补助项目、疫情处置人员差旅费补助项目自评等级为“优秀”。后附《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单位严格按照部门工作职责和年度绩效目标,认真履职尽责,各项工作计划如期推进,取得较好的成效。
1.通过行政执法,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治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非法经营行为,保护合法经营和人民群众权益,促进道路运输市场的发展;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运输行业的维稳、反恐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道路旅客运输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州关于做好《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实施工作要求。一是通过“一网通”认真开展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事项的许可条件审核、审查工作,通过严把市场准入关,确保客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3.根据文件要求对总质量大于4.5吨的道路运输车辆100%核查。
4.严格按照州交通运输局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工作要求,结合国家有关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通过“一网通”协助州交通运输局认真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事项的资料核查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确保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5.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制定了《202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2022年度安全生产及有关工作监督检查计划》,明确了具体的监督检查范围、方式,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研究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对复杂和重大安全隐患研究商讨解决办法,为全州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2022年1月至12月,全州对两客一危一货企业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共发现一般隐患1403项,已整改1231项,整改率为88%(目前已100%整改完成)。
6.2022年全州新增及更换公交车10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辆10辆,新增及更换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例达100%。
7.2022年,州、县两级运管机构共出动执法人员1.43万余人次,检查各类车辆 2.47万余辆次;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2837起;查处非法营运行为168起,有效规范了道路运输市场,维护了我州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8.危货车辆年度审验进度:应审车辆291辆,实审车辆数291辆,审验率100%。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根据上级部署和安排及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按照《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州级年初预算交通项目资金(第一批)的通知》(红财建发〔2022〕12号)资金安排情况,单位会议决定年度重点工作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打非治违。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交通运输部《客货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精准科学开展道路运输疫情防控,有效防止疫情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蔓延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2.研究制定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应对河口县疫情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方案》。落实储备应急客车329辆,客位9189座;储备应急货车428辆(其中普货车380辆、危货车48辆),吨位8495.83吨(其中普货车吨位7416.78吨、危货车吨位1079.052吨)
3.在州交通运输局的领导下,积极督促各县市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公交领域的推广应用,充分调动公交企业更换新能源公交车的积极性,促进了我州公交行业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2022年全州新增及更换公交车10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辆10辆,新增及更换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例达100%。
4.2022年全州新增及更换公交车10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辆10辆,新增及更换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例达100%。
5.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制定了《202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2022年度安全生产及有关工作监督检查计划》,明确了具体的监督检查范围、方式,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研究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对复杂和重大安全隐患研究商讨解决办法,为全州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6.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夯实安全基础,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狠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
7.净化红河州道路运输市场,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同日常监督执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继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抓落实,重实效。努力营造净化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严格按部门预算执行,按规定的开支标准、范围和渠道办理,不相互挤占。不办理无计划的开支,不办理超标准的开支,不办理手续不全的开支。
2.根据《道路运输市场监管项目实施方案》《红河州道路运输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按预期目标完成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和“打非治违”工作任务。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项目绩效目标预计完成情况为优,已按预计完成。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参与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50%、道路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道路旅客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事项审查、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等道路运输监管工作,推进依法治理,打击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道路运输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安全、便捷、有序出行。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确保全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逐步使全州道路运输行业从根本上铲除侵蚀交通运输行业的黑恶势力、涉黑保护伞,有效遏制黑恶势力欺行霸市等行为蔓延的势头,确保行业稳定。努力创建综合交通、平安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参与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50%、道路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道路旅客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事项审查、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等道路运输监管工作,推进依法治理,打击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道路运输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确保全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自2018年11月云南省取消总质量4.5吨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的许可审批事项后,州运管局稽查支队违法违规案件数与2018年前相比每年减少80%,总质量大于4.5吨的普通货物运输车辆营运性质明确,近几年道路运输行政执法案件数明显下降。执法部门成本专项补助难以维持现聘用协管人员产生的工资及社保缴费。
2.由于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任务繁重,执法人员严重不足,且老龄化严重,需聘用协管人员配合完成各项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无法保障,不得不大量削减协管人员,导致上级部门有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时,无法做到日常工作与专项行动统筹兼顾。
3.“打非治违”是一项长期持续的中心工作,成效需要长时间的累积才能显著。
七、有关建议
建议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专项资金能包含协管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款。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绩效目标工作运行良好,达到了既定的项目绩效目标,全年目标计划如期完成。
附件: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
单位名称: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3 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