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751-22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3-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22年红河州交通运输部门共开展14个项目,年度预算18,814.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项目名称:PPP项目绩效年度考核专项经费项目,主要用于完成绩效评价工作,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管理的相关规定,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委托中介机构对项目开展运营绩效评价;实施主体: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州级预算数100万元,项目年度目标为红河州境内以PPP模式建设的高速公路项目8条,其中:泸西至弥勒高速公路(一期)、新安所至鸡街高速公路、石林至泸西高速公路、蒙自至屏边高速公路、元江至蔓耗高速公路已建成通车,已分别于2017年、2018年、2020年、2021年进入营运期,2022年需进行营运期绩效评价后,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缺口补贴。为完成绩效评价工作,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管理的相关规定,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委托中介机构对项目开展运营绩效评价,实际支出金额90.88万元,节约资金9.12万元已被财政收回。
2. 项目名称:动车开行专项经费项目,主要用于确保年内动车正常运营,提升红河州地方城市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实施主体: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州级预算数3,300.万元, 项目年度目标为:确保年内动车正常运营,全面提升红河州地方城市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快红河州城市发展、加强红河州旅游形象宣传,为沿线人民群众出行带来极大的方便,带动沿线经济增长。全面提升州内综合交通运输能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项目支出3,300万元,支出进度100%。
3. 项目名称:红河蒙自机场项目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办公经费项目,用于加快蒙自机场建设项目快速推进,最终实现蒙自机场顺利通航的目标。实施主体: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州级预算数50万元,项目年度目标为:红河蒙自机场项目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成立于2020年12月,负责落实红河蒙自机场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决策部署和交办事项,工作对接协调、助推项目建设、工作汇报等日常工作。安排蒙自机场专项工作经费,以加快蒙自机场建设项目快速推进,最终实现蒙自机场顺利通航的目标。项目支出金额50万元,支出进度100%。
4.项目名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专项经费项目,主要用于购置制式服装、设备等。实施主体: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州级预算数4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为按照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协调完成购置工作,实现2022年底制式服装、设备购置全覆盖,确保交通综合执法改革顺利推进,提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形象面貌,严格推进严肃执法。实际支出金额39.87万元,政府采购节约资金0.13万元已被财政收回。
5.项目名称:泸西至弥勒高速公路可行性缺口补助专项资金项目,主要用于安排泸西至弥勒高速公路项目可行性缺口补贴,以达到保障项目正常运营,带运周边县市经济发展,方便周边群众出行。实施主体: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州级预算数4,00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为泸西至弥勒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按PPP模式建设,项目前期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齐备,为合规的PPP项目。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于2017年11月通车营运,二期于2020年6月建成通车。截至预算申请日,按PPP项目相关管理规定,已完成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项目运营期绩效评价工作。按PPP合同及PPP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由预算安排项目可行性缺口补贴,以达到保障项目正常运营,带运周边县市经济发展,方便周边群众出行的目的。项目支出金额4,000万元,支出进度100%。
6.项目名称:蒙自至屏边高速公路可行性缺口补助专项资金项目,主要用于蒙自至屏边高速公路PPP项目运营期可行性缺口补贴,保障项目正常营运。实施主体: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州级预算数50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为蒙自至屏边高速公路项目按PPP模式实施,项目于2021年7月通车营运,营运期界满1年后,根据项目PPP合同及PPP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项目可行性缺口补贴应纳入财政预算。截至预算编制日,蒙屏高速公路项目2021年营运绩效考核工作尚未完成,根据《云南省红河州蒙自至屏边高速公路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修正案)》对项目可行性缺口补贴金额纳入预算,保障项目正常营运,带动项目周边县市经济发展,实现周边群众出行高效快捷。项目支出金额500万元,支出进度100%。
7.项目名称:石林至泸西高速公路可行性缺口补助专项资金项目,主要用于石林至泸西高速公路PPP项目运营期可行性缺口补贴,保障项目正常营运。实施主体: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州级预算数2,00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为红河州石林至泸西速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根据项目PPP合同及PPP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项目可行性缺口补贴应纳入财政预算。截至预算编制日,石泸高速公路项目2020年营运绩效考核工作已完成将2020年项目可行性缺口补贴并将其应纳入预算,保障项目正常营运,带动项目周边县市经济发展,实现周边群众出行高效快捷。项目支出金额2,000万元,支出进度100%。
8.项目名称:铁路运营亏损补贴专项资金项目,主要用于按铁路运营亏损补贴原则,将铁路运营亏损补贴纳入预算进行补助。实施主体: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州级预算数1,70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为全面加快推进铁路建设,促进铁路稳步发展,确保红河州境内列车平稳安全运营,按铁路运营亏损补贴原则,将铁路运营亏损补贴纳入预算,逐步完善铁路交通网络,为进一步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和实施对外开放,加快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提供重要的交通保障。项目支出金额1,700万元,支出进度100%。
9.项目名称:新安所至鸡街高速公路可行性缺口补助专项资金项目,主要用于新安所至鸡街高速公路PPP项目运营期可行性缺口补贴,保障项目正常营运。实施主体: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州级预算数2,00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为新安所至鸡街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按PPP模式建设,项目前期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齐备,为合规的PPP项目。项目全长37.53公里,计划投资39.24亿元。项目于2017年11月完工,2018年3月正式营运。截至预算编制日,新鸡高速公路项目2018、2019、2020年营运绩效考核工作已完成,将项目可行性缺口补贴并将其应纳入预算,保障项目正常营运,带动项目周边县市经济发展,实现周边群众出行高效快捷。项目支出金额2,000万元,支出进度100%。
10.项目名称:元江至蔓耗高速公路(红河段)可行性缺口补助专项资金项目,主要用于元江至蔓耗高速公路(红河段)PPP项目运营期可行性缺口补贴,保障项目正常营运。实施主体: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州级预算数50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为元江至蔓耗高速公路(红河段)项目按PPP模式实施,项目于2021年3月通车营运,营运期界满1年后,根据项目PPP合同及PPP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项目可行性缺口补贴应纳入财政预算。截至预算编制日,元蔓高速公路项目2021年营运绩效考核工作尚未完成,根据《云南省红河州元江至蔓耗高速公路(红河段)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修正案)》对项目可行性缺口补贴金额纳入预算,保障项目正常营运,带动项目周边县市经济发展,实现周边群众出行高效快捷。项目支出金额500万元,支出进度100%。
11.项目名称:综合交通内审绩效考核补助项目,主要用于开展综合交通内审及绩效考核工作;实施主体: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州级预算数10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为“为了加强公路水路、民航、铁路等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和绩效管理水平,促进公路水路、民航、铁路等交通运输行业水平提升,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等上级部门相关文件,做好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和绩效管理工作。项目的实施,全面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及单位绩效指标编制,全过程绩效管理水平。实际支出金额99.61万元,政府采购节约资金0.39万元已被财政收回。
12.项目名称:综合交通运输专项补助资金项目,主要用于加快实施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完成省厅及州政府下达的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任务、推进县域高速公路“互联互通”工程及相关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推进弥蒙铁路建设,协调推进红河蒙自机场、元阳哈尼梯田机场、弥勒通用机场建设、创建美丽公路、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完成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全力抓好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等;实施主体: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州级预算数154.27万元。项目绩效目标为“①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快实施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②抓好以综合交通主要内容的基础设施建设,圆满完成省厅及州政府下达的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任务;
③全力推进县域高速公路“互联互通”工程及相关项目前期工作开展;
④紧盯“南北通航空、州府通高铁”目标,抓紧推进弥蒙铁路建设,积极协调推进红河蒙自机场、元阳哈尼梯田机场、弥勒通用机场建设;
⑤深入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全面创建美丽公路;
⑥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完成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⑦全力抓好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项目实际支出金额154.08万元,政府采购节约资金0.19万元已被财政收回。
13.项目名称:鸡石高速公路三个收费站改扩建专项资金项目,主要用于鸡街至石屏高速公路建水、石屏、坝心收费站的改造;实施主体:红河州地方公路管理处,州级预算数1,00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为鸡街至石屏高速公路项目由于收费站建设期早,受建设时设计规范、设计理念的局限,整体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已无法满足通告要求,拟通过鸡街至石屏高速公路建水、石屏、坝心收费站的改造,改善收费站进出口节假日及周末拥堵状况,保持道路通畅,使人民群众出行便利,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拟逐年安排收费站改扩建项目资金,确保项目正常运营。已拨付县市项目资金1,000万元。
14.项目名称:县市农村公路养护州级配套资金项目,主要用完成全州农村公路列养;实施主体: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州级预算数3,355万元。项目绩效目标为完成全州农村公路列养里程共计 (其中包括地方管国道、地方管省道、地方管县道、乡道、村道)大中修工程。年度公路养护优良路率明显提升,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已拨付县市项目资金3,35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红河州交通运输部门2022年开展的14个项目均按照部门和各单位的年度工作安排、工作职责、项目具体情况等设置了各项目的总体目标,按照产出、效益、满意度一级指标和产出指标下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指标,效益指标下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二级指标,根据项目各自的情况和特点,设置了各项目的三级指标。具体情况详见附件项目自评表。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红河州交通运输部门2022年开展的项目,均按照部门组织分工、项目的目标和特点、管理要求等,制定项目管理制度,分解项目目标,层层落实各级组织和人员责任,平稳有序地开展好项目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服务水平,提高交通运输行业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主管部门绩效工作监督和指导职能,红河州交通运输局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了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本级及下属所有事业单位2021年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自评原则
绩效自评遵循以下原则:客观、公正、科学、严谨、独立的基础上开展工作。
2.绩效自评依据
我部门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3〕5号)、《关于印发< 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2号》、《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交发〔2019〕278号)等规定的相关工作职责、年度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等相关资料进行绩效自评。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部门项目支出自评,设定产出、效益、满意度等一级指标四个,一级指标下各设定了若干个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及其分值,具体评价指标与评分标准详见《红河州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4.绩效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方法主要包括绩效评价技术方法和工作方法。其中绩效评价技术方法主要有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绩效评价工作方法主要包括:收集资料,实地勘察,问卷调查和情况汇报等。
5.绩效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标准主要有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及其他经财政部门确认的标准,如财政部门确定的支出定额标准、资产配置标准等。
6.2021年红河州交通运输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采用全范围、全覆盖的原则,对全部项目支出进行自评。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我部门收到《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3〕5号)后,及时转发各下属单位,重申绩效工作的重要性,并按照绩效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分工,明晰职责,统一认识,协调安排各单位绩效自评,为开展2022年绩效自评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2.组织实施
局属各单位在我部门的安排部署下,根据绩效自评开展的要求和范围,组织相关人员认真梳理绩效自评的内容,应用科学的绩效评价方法,对照整体支出和各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及时高效地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我部门2022年14个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均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14个项目均按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稳步推进项目开展,并实现了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红河州交通运输部门的项目决策依据符合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制定了年度实施规划。决策过程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红河州交通运输部门的项目在开展过程严格按照项目的管理办法和资金使用制度,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按项目独立核算、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发生。
(二)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红河州交通运输部门项目产出按照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四个方面,根据项目各自情况,设置符合项目特点的三级产出指标,用于指导和跟踪项目工作开展。
(三)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红河州交通运输部门项目效益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四个方面,设置符合各项目实际情况和特点的三级效益指标,用于指导和跟踪项目工作开展。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2022年预算绩效工作有序推进,在绩效制度强化、培训宣传有力、基础工作扎实、项目绩效评价试点、绩效运行监控探索、绩效评价管理方面都积累诸多经验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按照突出绩效导向,通过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围绕建立科学有效的交通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合理配置资源,优化支出结构。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不断强化绩效评价制度建设。在原有制度基础上,出台了《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纪律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红交办发〔2022〕46号)等管理办法。落实主体责任,在提升业务人员素质和素养上下功夫,积极组织全州交通运输系统2022年财务人员业务素质拓展培训。有效利用交通系统财政预算资金,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继续抓细抓实绩效评价和管理过程中各项基础工作,组织开展高速公路PPP项目的绩效评价、绩效运行监控等工作。在自评和州财政局组织的第三方绩效评价过程中,积极协调和跟进,采取有力措施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不断健全整改机制,提升了绩效的良性循环,同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2年我部门科学有效地使用项目资金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在取得成绩的同时,绩效评价工作也存在一些短板,主要是在人员方面配备不足、缺乏专业的绩效管理人员。交通部门项目多、资金量大,但人员较少,没有专职的绩效业务员,开展项目的资金持续保障难度较大等问题。
七、有关建议
预算绩效工作的全面实施,能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绩效。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的完善,不断提高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加大绩效运行监控的力度,及时调整绩效目标设定的偏差,客观公正对绩效结果进行评价,对绩效结果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提高交通运输系统预算资金的管理水平和能力。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红河州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02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