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718-12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3-1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州财政局: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2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3〕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部门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对中央、省、州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支出情况,全面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现将2022年度项目专项资金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2022年州本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实现了项目资金自评全覆盖,18个项目资金共计7225.77万元,其中:涉密项目1个,按相关规定涉密项目内容不公开。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资金统计表
级次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备注 |
中央 | 1 | 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 | 477.66 | 红财建发〔2021〕125号(含结转数) |
2 | 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219.34 | 云财建〔2022〕173号 | |
中央小计 | 697 | |||
省级 | 3 | 省级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以奖代补资金项目 | 2550.86 | 红财建发〔2022〕136号、云财建〔2022〕288号 |
4 | 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 1612.00 | 红财建发〔2022〕89号、云财建〔2022〕203号 | |
4-1 | 其中:制造业重大项目方向: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1000.00 | ||
4-2 | 技术改造与创新方向:农业秸秆能源化利用项目 | 212.00 | ||
4-3 | 技术改造与创新方向:瓦楞纸箱生产线建设项目 | 400.00 | ||
5 | 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849.00 | 红财建发〔2022〕92号、云财建〔2022〕191号 | |
6 | 定向选调生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经费 | 5.00 | 红财行发〔2022〕67号、云财行〔2022〕313号 | |
7 | 节能监察工作专项经费 | 6.58 | ||
省级小计 | 5023.44 | |||
州级 | 8 | 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 | 705.00 | 红财建发〔2022〕109号 |
9 |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质增效奖励专项资金 | 345.00 | 红财建发〔2022〕108号 | |
10 | 纳规升规及其他业务培训 | 28.52 | 红财建发〔2022〕48号 | |
11 | 新墙材专项基金清退经费 | 88.01 | 红财预发〔2022〕27号 | |
12 | 链长办及两个专班工作经费 | 137.43 | 红财预指〔2022〕148号 | |
13 | 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链专班项目前期费 | 79.20 | 红财建发〔2022〕110、135号 | |
14 | 抚恤丧葬经费(本级) | 67.18 | 红财社指本级〔2022〕3号 | |
15 | 州补收费成本返还经费(本级) | 10.67 | ||
16 | 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托管费 | 4.07 | 红财预发〔2022〕170号 | |
17 |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其他收入) | 0.25 | ||
18 | JMRH重点区域规划编制及相关工作经费(涉密项目) | 40 | ||
州级小计 | 1,505.33 | |||
合计 | 7,225.77 |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
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提前下发2022年无线电 频率占用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云工信无监〔2021〕358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的通知》(云财建〔2021〕327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的通知》(红财建发〔2021〕125号)文件,2022年红河州无线电管理经费426万元,分别是无线电管理基础和技术设施构建支出312万、无线电基础设施和技术设施运行维护项目106万元、无线电专项监管和其他项目8万元。
2.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规〔2020〕2号)、《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等政策文件,红河红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蒙自聚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坚持以“三农”和中小微企业为主体服务对象,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努力克服各种困难与挑战,千方百计做大做优融资担保业务规模,持续不断降低担保费率,在破解我州“三农”和中小微企业 “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建〔2022〕173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22〕93号)文件,红河红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蒙自聚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22年由于实绩突出、成效明显,获得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219.34万元。红河红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蒙自聚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严格按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6〕841号)规定,坚持引领带动地方积极探索政府支持中小企业的有效途径的宗旨,规范使用奖补资金,该项资金均用于公司正常经营、担保业务代偿费用及公司业务费用支出。
3.省级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以奖代补资金项目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实施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以奖代补政策的通知》(云财建〔2022〕150号),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稳住经济大盘、保市场主体和助企纾困决策部署,省财政厅加大财力统筹力度,增加安排 2022 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550.86万元,对州 (市)实施以奖代补,鼓励各地加大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支持力度,全部安排到县市。
4.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1)制造业重大项目方向:云南碳中和示范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现更名为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选址于红河州泸西县城东北,位于云南泸西产业园区“一园四片区”中的善导片区。根据红河州委、州政府及泸西县委、县政府的统筹,园区主要拟承接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绿色铝材项目及其铝材产业链相关企业,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配套的场平、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污水处理、雨水排水、通讯、5G智慧园区、环境绿化、标准化厂房、停车场等,项目估算总投资1,451,075.03万元,财政补助1000万元。
(2)技术改造与创新方向:开远市年产1.5亿平米瓦楞纸箱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2.8亿,总建设用地49189.76㎡(合73.78亩),总建筑面积为34766㎡,目前一期工程新建成现代化标准厂房,建筑面积17700.00㎡,包括8100㎡生产车间一幢、5400㎡仓库一幢、3400㎡综合楼一幢,800㎡配套用房以及相应的厂区道路等设施,财政补助400万元。
(3)技术改造与创新方向:开远市农业秸秆能源化利用项目。主要包括两套系统:新建入窑焚烧系统:物料由装载机喂入接收料斗,然后通过皮带机转运至定量给料机计量,计量后通过皮带机提升至窑尾分解炉平台,进行部分燃煤替代;新建秸秆收储中心系统:通过收集农作物秸秆作为水泥窑替代燃料,农作物秸秆通过汽车密闭运输送至厂区,再新建收储中心进行暂存和破碎预处理,破碎后物料通过汽车密闭运输送至工厂,财政补助212万元。
5. 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建〔2022〕191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22〕92号)文件通知要求,2022年红河州获得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849万元,涉及两个方向5户企业,即5个项目,分别是:
(1)2022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做优做强发展方向1个项目,即云南锡业锡化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云锡锡化工智能化工厂安全生产综合管控试点项目191万元。
(2)2022年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奖补方向项目4个,分别为:①红河州民之源食品配送股份有限公司202万元;②云南成达兴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1万元;③红河宏斌食品有限公司152万元;④红河砷业有限责任公司133万元。
6.定向选调生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经费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关于拨付2021年招录定向选调生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和2022年招录定向选调生租房补贴经费的函》,发放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招录的定向选调生曹顺星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5万元,及时足额将补贴兑现到个人。
7.节能监察工作经费
背景和主要内容: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22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节函〔2022〕192号)和《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关于印发云南省2022年节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工信节能〔2022〕189号)要求,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全州各级节能监察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节能监察办法》《工业节能管理办法》等相关节能法规和强制性节能标准,对全州钢铁、水泥行业开展单位产品能耗达标情况、阶梯电价执行情况及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提升专项监察。对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企业开展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察。为确保2022年节能监察工作按时按量完成,根据监察任务数量,省工信厅给予一次性工作经费6.58万元。
实施情况: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相关要求,制定下发了《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红工信发〔2022〕62号),明确监察任务,严格执法程序。充分发挥全州节能监察队伍的作用,对全州水泥、黄磷、铁合金、磷铵、合成氨及煤制甲醇、焦化、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钢铁、建材等36户企业实施了监察,出动节能监察人员80余人次,完成了省工信厅下达我州的2022年工业节能监察任务。
8.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专项资金
背景及主要内容:根据州政府印发的《2021年稳增长促发展12条措施的意见》(红政发〔2021〕16号)第五条“对2021新建投产并于当年纳入规上工业企业、由规下首次升为规上且年度产值增速达到20%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2022年,州级财政局预算安排了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专项资金705万元。
实施情况: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下发《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奖励资金的通知》(红工信发〔2022〕35号)启动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经过县市工商信局初审、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复审、州统计局复核,并在阳光云财一网通网站上公示,47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符合奖励条件。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第十次党组会议对符合条件的47户企业相关指标数据和资金分配方案进行研究同意,报州人民政府审批。经州人民政府分管副州长批示同意后,下发《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州级2021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22〕109号)正式将奖励资金下达各县市财政部门。相关资金均按要求由县市财政部门直接拨付至受奖励企业。
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质增效奖励专项资金
背景及主要内容:根据州政府印发的《2021年稳增长促发展12条措施的意见》(红政发〔2021〕16号)第五条“2021年累计产值达到50亿元以上且增速达15%的存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户奖励20万元;2021年累计产值达10亿元以上至50亿元且增速达20%的存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户奖励15万元;2021年累计产值达到5亿元以上至10亿元且增速达25%的存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户奖励10万元”,2022年,州级财政局预算安排了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质增效奖励专项资金425万元。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认真组织开展2021年度红河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质增效奖励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过企业申报、县市初审、州级复核、公示,共有24户企业符合提质增效奖励标准,拨付奖励资金345万元,预算调整收回80万元。
实施情况: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下发《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红河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质增效奖励专项资金的通知》(红工信发〔2022〕34号)启动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经过县市工商信局初审、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复审、州统计局复核,并在阳光云财一网通网站上公示,24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符合奖励条件。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第十次党组会议对符合条件的47户企业相关指标数据和资金分配方案进行研究,同意对24户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奖励,并报州人民政府审批。州人民政府分管副州长批示同意后,下发《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州级2021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质增效奖励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22〕108号)正式将奖励资金下达各县市财政部门。相关资金均按要求由县市财政部门直接拨付至受奖励企业。
10.纳规升规及其他业务培训经费
背景及主要内容:为培育壮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量,帮助企业完善管理和统计相关制度,推动“大抓工业”工作取得实效,实现全州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力确保全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2022年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州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2〕15号)州级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29万元。
实施情况: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州级年初预算州级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的通知》(红财建发〔2022〕48号)将拨付州级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29万元。2022年共组织培训5次,其中,省外培训1次,州内培训4次,支付28.52万元。
11.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清退经费
按照云财综〔2009〕75号和云财非税〔2017〕28号文件规定,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后,备齐相关资料向收取专项基金的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申请清算。清退所需资金,由墙体材料革新管理机构按预算管理的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和支付。2022年度,本部门共收到符合清退条件的建设单位申请返退基金88.01万元,按照工作要求,向州财政局申请拨付返退基金88.01万元,并返退给建设单位。
12.产业链链长办和两个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九次党代会部署要求,落实中央、省委、州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提升重点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促进全产业链素质整体提升,有力有效推动产业强州建设,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红河州推行链长制落实“六个大抓”实施方案》(红办发〔2022〕11号)文件。全面推行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建立“高位统筹、链长负责、专班推进、联动招商、动态管理、合力攻坚”的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机制,着力打造一批标志性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引领带动全州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十四五’末全州‘5+6’现代产业体系基本确立,工业增加值达到130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30%以上”的目标。
州委产业创新发展委员会下设产业链链长办公室在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同时牵头负责新型化工产业链专班和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链专班工作,2022年产业链链长办及两个专班收到工作经费137.43万元,支出137.43万元。
13.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链专班项目前期费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推行链长制落实“六个大抓”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22〕11号)要求,全州共建立绿色铝及精深加工、绿色食品及精深加工等3个千亿级产业链和现代物流、通用航空及无人机等9个百亿级产业链,其中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链牵头部门为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目前我州通用航空及无人机处于“建链”阶段,产业规模较小,发展中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发展方向正在摸索,缺乏统筹性战略规划。为更好推动红河州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取得新突破,经过多方对接,拟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结合我州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发展现状,明确产业链构成、产业发展方向、发展目标、产业定位与发展战略,并梳理产业发展招商方向和重点项目,制定招商策略,编制具有全局性、系统性的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发展规划。为保证编制工作顺利开展,安排红河州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发展规划前期工作经费100 万元用于规划编制,根据规划编制进度和协议要求本年实际支出79.2万元。
14.死亡抚恤项目资金
本部门本年死亡3名离退休干部,按死亡抚恤政策给予一次性补助。财政拨付项目资金67.18万元,及时兑现死亡家属。
15.执收成本专项补助经费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将闲置资产(个旧市金湖东路20号商铺、蒙自银河路北段商铺、个旧市中山路55号商铺共3间商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出租(租字第(2021)年1-3号),租期5年,2022年蒙自银河路北段商铺停止承租。2022年取得租金收入28.58万元,扣除税费1.88万元后,租金收入上缴国库26.69万元,州财政按40%间接成本返还单位使用10.67万元,用于补充单位办公经费。
16.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托管经费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安排红河州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托管费的通知》(红财预发〔2022〕170号)精神,2022年红河州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托管费4.07万元,涉及红河红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根据双方签订的《红河州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托管协议》相关规定,2022年全额支付托管费4.07万元。
17.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其他收入)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代扣代缴职工个人所得税,2022年州税务局按2021年代扣代缴数额安排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个人所得税手续费0.24万元,用于补充办公经费。
(二)项目绩效目标
1.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
总体目标:整体围绕无线电“管资源、管台站、管秩序”服务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建设、服务党政机关,突出做好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的工作重点进行,扎实推进无线电事业健康发展。
阶段性目标:完成蒙自中心站升级改造为Ⅱ类固定站的相关建设工作、保障好无线电基础设施和技术设施运行维护、故障排除;完成无线电干扰案件的查处和办结;积极做好无线电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和无线电监测,共完成考试保障27次,重大活动保障2次,无线电监测7万多小时。
2.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总体目标为加大对我州小微企业的服务力度,扩大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促进小微企业快速成长。阶段性目标为单户贷款1000万元及以下的担保业务笔数≧60%;年化担保费率≦1%;小微企业满意度≧95%以上。截至2022年12月,红河红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累计为全州3019户企业提供担保金额达300176.55万元,在保户数1047户,在保余额74564.37万元;本年发放融资担保业务947笔,担保金额52460.48万元。其中本年度新增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942户,金额为48343.48万元,在保数量占比99.47%,在保金额占比92.15%,确保了支小支农担保业务占比达80%以上。2022年蒙自聚鑫担保新增担保业务15笔,新增担保金额5132.5万元,其中对民营小微“三农”主体收取担保费54.83万元,减免担保费67.55万元,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3.省级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以奖代补资金项目
(1)推动中小微企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和专业化能力提升。按照《云南省“十四五”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规划》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聚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快推进当地优质、特色中小微企业梯度培育,市场主体培育体系不断健全,中小企业服务水平体系不断完善,专业化能力和水平稳步提升,推动民营经济暨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2)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有效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稳住经济大盘、保市场主体和助企纾困安排部署,统筹落实中小企业纾困帮扶系列政策,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推动中小微企业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民营经济增加值、中小微企业户数稳步提升。
4.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1)制造业重大项目方向:云南碳中和示范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体目标:主要建设包括道路、场平、标准化厂房(规划面积1452436.68平方米)、供水、供电、供气、污水处理、雨水排水、通讯、5G智慧园区、环境绿化、园区专用配电网建设等。阶段性目标:2022年完成云南碳中和示范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场地土石方工程和部分场外道路路基工程。
(2)技术改造与创新方向:开远市年产1.5亿平米瓦楞纸箱生产线建设项目目标:完成年产1.5亿平米瓦楞纸箱生产线建设。
(3)技术改造与创新方向:开远市农业秸秆能源化利用项目第一阶段完成目标:2022年完成新建入窑焚烧系统,调试完成,具备正常运行能力,处理破碎树枝250吨。
5. 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
总体目标:为激发民营企业新活力,增强民营经济发展新动力,推动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健康较快发展,带动社会就业,增加群众收入,积极达到项目绩效目标,扎实推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年度目标:(1)推动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扩大优质企业规模,激发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活力,民营经济增加值稳步提升;(2)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创造、数字化转型,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和科技研发、成果转化能力,走“专精特新”内生式发展道路;(3)支持中小企业集群发展和延链补链强链。支持中小企业围绕省委、省政府明确的绿色能源、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高原特色农产品加工等重点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不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补强产业基础和产业链短板,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4)构建和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国家级、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丰富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和构建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共同发展的生态环境;(5)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90%。
6.定向选调生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经费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关于拨付2021年招录定向选调生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和2022年招录定向选调生租房补贴经费的函》,及时发放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招录的定向选调生曹顺星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5万元整。
7.2022年节能监察工作经费
充分发挥全州节能监察队伍的作用,对全州水泥、黄磷、铁合金、磷铵、合成氨及煤制甲醇、焦化、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钢铁、建材等25户企业实施监察。
8.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专项资金
进一步扩大我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促进工业企业做大做强,推动我州工业经济快速发展。对2021年内新建投产并于当年纳入规上工业企业、由规下首次升为规上且年度产值增速达到20%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2022年州级财政拨付705万元,兑现2021年符合新增企业奖励补助标准的47户工业企业。
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质增效奖励专项资金
促进工业企业提质增效,对年内工业总产值达50亿元以上且年度增速达15%的存量规上工业企业,给予奖励20万元;对年内工业总产值达10亿元以上至50亿元且年度增速达20%的存量规上工业企业,给予奖励15万元;对年内工业总产值达5亿元以上至10亿元且年度增速达25%的存量规上工业企业,给予奖励10万元。2022年,州级财政局预算安排了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质增效奖励专项资金425万元。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认真组织开展2021年度红河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质增效奖励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过企业申报、县市初审,州级复核,公示,24户符合提质增效奖励标准,共拨付奖励资金345万元,预算调整收回80万元。
10.纳规升规及其他业务培训经费
进一步扩大我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帮助企业完善管理和统计相关制度,提升工业企业干部及企业家能力素质,促进工业企业做大做强,推动我州工业经济快速发展,帮扶支持13县市纳规升规工作。2022年开展至少2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
11.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清退经费
全年收到符合清退条件的建设单位申请返退基金88.01万元,返退4户建设单位。
12.产业链链长办和两个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
按《红河州推行链长制落实“六个大抓”实施方案》的要求,研究重点产业发展趋势、一二三产业融合、新兴产业发展和政策导向,根据各产业链实际适时提出产业链动态调整建议,并完成2022年招商引资、企业培育等各项工作;新型化工产业链集群产值达178.71亿元,增速15%;航空产业链力争营业收入达3800万元。
13.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链专班项目前期费
组建专家咨询团队,提供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技术咨询、招商引资服务等前期工作,推进无人机研发制造、通航产业基地、无人机综合应用平台的建设等前期工作。
14.死亡抚恤项目资金
完成兑现3名死亡干部一次性死亡抚恤金。
15.执收成本专项补助经费
总体目标:全年房屋租金应收尽收,扣除相关税费后缴国库,返还成本补充办公经费。
阶段性目标:全年房屋租金收入28.58万元,扣除相关税费后缴国库26.69万元,返还40%成本10.67万元补充办公经费。
16.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托管经费
加大对我州中小微企业的服务力度,扩大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推动中小微企业2022担保融资业务不少于30笔,涉及企业不少于20户,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85%。
17.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其他收入)
完成2022年全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职责分工: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3〕5号)要求,及时通知下属单位及科室,积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工作。财务人员协助业务科室和单位填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在要求时限内上报自评报告和自评表。
2.管理流程: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相关工作,客观评价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实施的17个项目支出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等。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各科室和下属单位报来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汇总审核,最后报州财政局业务科室及绩效管理科室。
3.组织实施:局办公室牵头,组织下属单位及科室全面开展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工作,办公室负责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项目科室负责项目绩效自评。
4.管理制度健全性: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印发《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实施内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和《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工作机制》,明确绩效管理内容、组织实施、绩效目标、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绩效自评、评价结果运用管理等方面的要求;2022年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印发了《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预算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自评的目的
围绕制定的绩效目标,对项目支出进行自查、分析、研究,通过绩效自评,验证本部门绩效目标设定是否明确、有针对性;绩效指标设置是否准确、合理、可量化评价;预算配置是否合理、预算执行是否高效、预算管理是否科学、部门履职是否到位;产出是否能达到预期效果。并从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达到提高政府管理效率、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水平的目的。
2.绩效评价对象
(1)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
(2)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3)省级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以奖代补资金项目;
(4)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5)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
(6)定向选调生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经费;
(7)节能监察工作经费;
(8)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专项资金
(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质增效奖励专项资金
(10)纳规升规及其他业务培训经费;
(11)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清退经费;
(12)产业链链长办和两个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
(13)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链专班项目前期费;
(14)死亡抚恤项目资金;
(15)执收成本专项补助经费;
(16)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托管经费;
(17)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其他收入)。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遵循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原则。
2.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3)《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
(4)《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云财评审〔2016〕39号);
(5)《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
(6)《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7)《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3〕5号);
(8)《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
(9)资金拨付相关文件。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文件及本项目实际情况,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分别设置预算执行率、产出、效益和满意度等指标,具体详见附件: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4.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主要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综合绩效评价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投入预算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分值50分、效益指标分值30分、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共分为4个等级:综合得分在90-100分(含90分)为“优”;综合得分在80-90分(含80分)为“良”;综合得分在60-80分(含60分)为“中”;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为“差”。
定量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与年初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分析偏高原因,如果是由于年初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的,要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
定性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分值。
5. 绩效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主要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6.绩效评价抽样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实施项目共18个,组织相关人员对非涉密17个项目进行抽查,涉密项目由项目科室进行自评打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
2.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3.收集相关资料;
4.分析资料、汇总评价数据;
5.填写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在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预算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积极组织各相关科室开展2022年预算绩效自评相关工作。项目绩效自评由各相关项目科室负责,办公室负责汇总。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目标、绩效指标基本明确;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整体较好,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得到实现,项目实施效益明显,群众及受益对象满意度较高。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17个项目中(不含涉密项目),自评分在90分以上评价等级为“优”的有17个。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自评分 | 自评等级 | 项目科室 |
1 | 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 | 477.66 | 100 | 优 | 无线电监督检查科 |
2 | 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219.34 | 100 | 优 | 中小企业服务科 |
3 | 省级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以奖代补资金项目 | 2,550.86 | 100 | 优 | 中小企业服务科 |
4 | 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 1,612.00 | 发展规划科、技术创新科 | ||
4-1 | 其中:制造业重大项目方向: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1,000.00 | 97.5 | 优 | |
4-2 | 技术改造与创新方向:农业秸秆能源化利用项目 | 212.00 | 98 | 优 | |
4-3 | 技术改造与创新方向:瓦楞纸箱生产线建设项目 | 400.00 | 97.4 | 优 | |
5 | 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849.00 | 98 | 优 | 中小企业服务科 |
6 | 定向选调生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经费 | 5.00 | 100 | 优 | 人事科 |
7 | 节能监察工作专项经费 | 6.58 | 100 | 优 | 节能监察支队 |
8 | 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对下) | 705.00 | 97 | 优 | 经济运行科 |
9 |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质增效奖励专项资金 | 345.00 | 100 | 优 | 经济运行科 |
10 | 纳规升规及其他业务培训(本级) | 28.52 | 100 | 优 | 经济运行科 |
11 | 新墙材专项基金清退经费 | 88.01 | 100 | 优 | 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 |
12 | 链长办及两个专班工作经费 | 137.43 | 97 | 优 | 链长办、两个专班 |
13 | 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链专班项目前期费 | 79.20 | 96 | 优 | 航空专班 |
14 | 抚恤丧葬经费(本级) | 67.18 | 100 | 优 | 离退休办公室 |
15 | 州补收费成本返还经费(本级) | 10.67 | 100 | 优 | 办公室 |
16 | 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托管费 | 4.07 | 100 | 优 | 中小企业服务科 |
17 |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 | 0.25 | 100 | 优 | 办公室 |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实施项目中,未完成绩效目标有:
1.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年度建设目标完成率80%未完成,原因是:由于土地批复时间慢,园区场地平整工作9月11日刚开始启动实施,未形成大量实物工程量;农业秸秆能源化利用项目中:年处置农作物秸秆5万吨等指标未完成,原因是:项目处于试运行阶段;瓦楞纸箱生产线建设项目中“完成年产1.5亿平米瓦楞纸箱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建设100%”“带动就业人数60-80人”未完成,原因是目前试生产阶段,技术人才待引进。
2.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速9%指标未完成,未完成原因是受国际大环境和疫情蔓延扩散影响,我州大部分民营企业外部面临供给端原材料供应不足、价格上涨,能源、物流运输等价格上涨,销售端市场不稳、销量下降等因素影响,导致全州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速放缓。
3.新增纳规升规奖励专项中:拉动全州规模以上工业增长2%指标未完成;
4.产业链链长办和两个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中:链长办开展相应专业知识培训次数未完成,原因是因疫情原因未能开展培训;此项目资金因预算下达时间较晚,预算执行支出进度绩效指标未完成;
5.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发展项目前期费中:规划发布及时率、规划通过专家评审、规划发布会活动参与人次等3个指标未完成,原因是《规划》正处于专家评审阶段,目前暂未发布。
除上述项目绩效指标未完成年度指标值外,2022年17个项目的其余绩效目标均按计划完成。具体详见附件: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2022年共安排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17个项目(不含涉密项目),各预算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与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责密切相关,均设定了各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每一具体项目都有相关的政策文件支撑,资金配置均有明确的测算依据。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项目管理。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项管理制度相对完善,按照相应的管理制度或规定流程开展工作,具备完整的内部控制和保障制度。
2.资金管理。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建立了基本能全面覆盖的管理制度,并通过管理制度进行了明确的权责划分,严格执行项目申报制,立项评审、监督检查,验收制、合同制。对部门预算的编制、审核、执行和管理、监督、评价等和项目资金的使用有明确的管理措施,执行项目立项、审批、资金使用等有严格的规定程序和手续,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各项目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50分,平均实际得分49.36分,得分率98.72%,17个项目具体产出情况详见《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1.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
项目共有4个产出指标,无线电固定站升级改造项目完成升级改造1个,无线电基础和技术设施维护率达到95%以上,故障排除率达到100%,成本控制率在15%以下,均如期完成相应指标,有效保障了无线电监测系统的提升和运行。
2.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红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蒙自聚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累计担保贷款发放数962笔,累计担保金额为57592.98万元,其中单户贷款1000万元以下的担保业务笔数占比为100%。较好的发挥了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金融服务。
3.省级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以奖代补资金项目
2022年支持中小微企业项目数量达到40项;2022年新增规模以上中小企业户数达到30户;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按时拨付奖补资金到各县市,并督促县市财政局及工商信局及时兑付到受助企业。
4.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制造业重大项目方向:云南碳中和示范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于土地批复时间慢,园区场地平整工作9月11日开始启动实施,未形成大量实物工程量。影响了年度建设目标完成率及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付率的完成情况,其它指标都按照项目申报绩效目标完成。
技术改造与创新方向:开远市年产1.5亿平米瓦楞纸箱生产线建设项目:生产车间、仓库、综合楼及相关附属配套用房已完成土建和装修,所需的设备(2.5米七层瓦楞纸板生产线、水性印刷机、印刷机、喷线机、模切机、粘钉一体机、钉箱机、油墨污水处理系统等)均安装完成投入试生产。
技术改造与创新方向:华新水泥(红河)有限公司开远市农业秸秆能源化利用项目:新建入窑焚烧系统及配套设施工程,按计划建设工期正常完工,并调试完成。
5. 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
2022年获得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做优做强发展项目数量1个,“小巨人”企业培育奖补资金4个。培育国家级及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成长”企业数量达到15个,专项资金投入带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做优做强发展项目投资比例≥10%,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和融资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6.定向选调生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经费
支付选调生一次性生活补贴5万元,所有产出数量指标获补助对象数、宣传次数、获补对象准确率、兑现准确率、获覆盖率、发放及时率、发放数额均完成年度指标值。
7.节能监察工作经费
2022年全州完成节能监察36户,目标任务25户,完成率144%。省工信厅2022年12月初下达资金,年底已全部完成支出进度。
8.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专项资金
项目共有3项产出指标,分别是2021年申报纳规升规企业户数40户以上、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每户奖励15万元、资金拨付及时率等于100%,根据统计联网直报数据和资金拨付情况,3个产出效益指标均已实现。
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质增效奖励专项资金
产出指标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达1600亿元以上、 9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的100%,对符合年内产值达50亿元且年增速达15%的存量规上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符合年内产值达10亿元以上至50亿元且年增速达20%的存量规上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对符合年内产值达5亿元以上至10亿元且年增速达25%的存量规上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根据统计联网直报数据和资金拨付情况,所有产出效益指标均已实现。
10.纳规升规及其他业务培训经费
项目共有4项产出指标,分别是培训期数达2次及上、累计开设课程门数达4门以上、培训参加人次达100人次以上、参训率达90%及以上。参训率达100%。2022年共组织培训5次。其中,省外培训1次,州内培训4次。共开设课程23门,2022年参训人数257人次,参训率达100%。产出指标均已实现。
11.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清退经费
收到符合清退条件的建设单位申请返退基金88.01万元,返退88.01万元,清退单位数量,清退准确率、及时率均达到预期目标。
12.产业链链长办和两个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
产业链链长办和两个专班工作经费有10项产出数量指标,分别是链长办外出招商2次、召开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评审会1次、开展相应专业知识培训1次;新型化工专班招商引资4次、新型化工专班调研4次、新型化工专班学习培训1次、航空专班招商引资6次、航空专班学习培训1次、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48.5%、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1月30日前≥82.6%。除链长办开展相应专业知识培训因疫情原因无法完成、预算执行进度因资金拨付较晚未完成外,其余7项均已达到预期目标。
13.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链专班项目前期费
项目共有7项产出指标:公开发放产业宣传材料数量、产业宣传活动举办次数、2022年前期工作目标完成率、规划发布及时率、高质量编制红河州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发展规划、宣传计划完成率、年内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发展项目经费支付率除发布及时率因《规划》现处于专家评审阶段,目前暂未召开规划发布会和《规划》目前处于专家评审阶段外,其余指标均完成年度指标值。2022年,北航方面编制提供了《红河州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报告(2022—2035 年)》(第七稿)《红河州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5 年)》(按照征求意见修改第二稿)《红河州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招商项目推进方案 》(第一稿)《红河州通用航空及无人机全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第一稿)《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通用航空及无人机全产业链发展的若干政策》(第一稿)。
14.抚恤丧葬补助资金
按时兑现3人抚恤丧葬费,所有产出指标均完成年度指标值。
15.执收成本专项补助经费
收取房租、缴纳税费、非税收入缴入国库,所有产出指标均完成年度指标值。
16.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托管经费
通过担保项目费用担保实施,2022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笔数≥30笔,受惠企业≥20户,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均已达到预定目标。
17.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其他收入)
完成2022年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所有产出指标均完成年度指标值。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各项目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30分,平均实际得分29.63分,得分率98.77%。项目的实施取得了较好的效益。
1.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
2022年度无线电干扰申诉办结率完成100%,无线电重大活动保障率达到100%,效益指标均达年度指标值。
2.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2022年红河红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蒙自聚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按照国家、省关于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政策要求,进一步降低担保费率,严格执行担保费率收费标准,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按照财政部发布《关于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的通知》(财金〔2020〕19号) 文件要求,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5%,累计担保的957笔业务中,担保费平均年化率≦1%,真正实现了为企业融资降低成本,践行了普惠金融的本质要求。
3.省级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以奖代补资金项目
通过项目实施,红河州2022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50%;2022年中小微企业户数增速≥ 10%;2022年专项资金投入带动投资倍数≥ 5倍。均已达到预期设定的目标。
4.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制造业重大项目方向:云南碳中和示范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直接经济效益。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为基础设施建设,其水电、道路、绿化、服务等建设内容最终受益方为园区的工业厂房,项目直接效益采以厂房出租的市场价格计算。(2)间接经济效益。项目以绿色铝材为核心,涉及铝材生产、铝材深加工、电子产品以及其他铝材相关延伸产业,项目对促进泸西县、红河州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转型具有重大意义。(3)社会效益:云南碳中和示范产业园基础设施建成后能进一步促进泸西县工业向园区集聚发展,缓解工业用地紧张的矛盾,改善泸西县投资环境,吸引国内外投资者及向西部转移的企业、产能落户泸西,促进泸西县地方经济的发展。企业到园区投资建厂后,除少部分技术和管理人员外,大部分职工将从泸西当地招收,有效扩大了泸西县的就业机会,提高本地居民收入,从而带动餐饮、娱乐等其他行业发展。为满足高端铝产业碳中和示范园的生产、生活需求,项目将建设道路、水电、管网、通信等工程,上述工程的建设除了服务于高端铝产业碳中和示范园区外,还能整体提升区域的生产、生活环境和市政服务能力,改善周边的交通条件,提升人居环境,增强人民幸福感。
技术改造与创新方向:开远市年产1.5亿平米瓦楞纸箱生产线建设项目:2022年公司营业总收入2231万元,其中纸箱销售收入2224.1万元,复印纸贸易收入6.90万元,增值税247.06万元,印花税0.32万元,土地使用税19.69万元,房产税8.79万元,2022年缴纳各项税费共计275.86万元。带动了47名人员就业并开展了入职培训。
技术改造与创新方向:华新水泥(红河)有限公司开远市农业秸秆能源化利用项目:按年节约标煤2.8万吨,现煤价1200元/吨的计算,年节约3336万元。试烧的250吨破碎树枝节约71吨标煤,节约85200元、2022年生产熟料89万吨左右可降低熟料综合能耗0.08kgce/t。
5. 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中小微企业户数增速达到7%,专项资金投入带动中小企业数量增长超过15户,均达到预定目标。
6.定向选调生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经费
支付选调生曹顺星一次性生活补贴5万元,专款专用,让受益对象感受到党委、政府对人才的关心和关怀。
7.节能监察工作经费
项目共有2个效益指标,分别是企业能源利用效率提高和企业能源管理水平提高,两个指标均为定性指标,根据企业的反馈信息,2个指标均有所提高。
8.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专项资金
项目共有2项经济效益指标,分别是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拉动全州规模以上工业增长2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户数470户以上。根据统计部门公布数据,2021年新增50户企规上工业企业拉动全州规模以上工业增长1.6个百分点,2021年规上工业企业479户。2个经济效益指标完成1个。
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质增效奖励专项资金
项目共有1项经济效益指标: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达11%。根据统计部门公布数据,2021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达12.1%。
10.纳规升规及其他业务培训经费
项目共有1项经济效益指标:当年新增规上企业40户及以上。根据统计部门公布数据,2022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43户。
11.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清退经费
专项基金及时返退,效益指标完成年度指标值。
12.产业链链长办和两个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
产业链链长办项目有1项产出经济效益指标,为增加规模以上限额以上企业≥17户,2022年共增加规模以上限额以上企业44户,完成指标。
新型化工专班项目共有2项经济效益指标,分别是落地企业及其项目建设符合环评审批要求、新型化工专班落地企业及其项目建设实施后是否对新型化工产业发展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全年,新型化工产业链新开工3个、竣工投产项目2个,均符合环评审批要求;新型化工产业链企业落地及项目实施后,2022年产值达205.9亿元,增速58.5%,符合具有可持续发展影响。
航空专班项目共有2项经济效益指标,分别是落地企业及其项目建设符合环评审批要求、航空专班落地企业及其项目建设实施后是否对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发展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影响。2022年,目前落地企业3家,签约合作协议2个,新开工项目 1个。新引入企业项目均符合环评审批要求;落地企业及其项目建设实施后有力促进了全州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发展可持续发展。
13.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链专班项目前期费
项目的实施,是推动红河州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取得新突破的必要举措,对推动红河州通用航空及无人机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实现产业链建链补链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14.抚恤丧葬补助资金
按政策兑现死亡抚恤金,效益指标完成年度指标值。
15.执收成本专项补助经费
招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租金严格按合同收取,并按相关政策给小微企业减免3个月租金优惠,效益指标完成年度指标值。
16.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托管经费
融资担保业务笔数≥30笔,受惠企业≥20户,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均已达到预定目标。
17.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其他收入)
按政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申请使用代扣代缴手续费,用于补充单位办公经费,效益指标完成年度指标值。
(五)满意度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各项目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10分,平均实际得分10分,得分率100%。各项目受益对象对项目实施情况满意度较高。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组织保障及制度建设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完善了工作机制,制定印发《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实施内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和《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工作机制》,明确绩效管理内容、组织实施、绩效目标、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绩效自评、评价结果运用管理等方面的要求;2022年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印发了《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预算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在预算编制时,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
(二)建立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指标体系
为认真落实绩效管理工作对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及绩效评价要求,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认真筹划,严密组织,以严谨务实的态度,按照三定方案、职能职责和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目标任务及其他重点工作内容,科学设定评价指标体系,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制定了《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和《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绩效指标体系》,全面、真实、科学地反映了工业和信息化行业预算支出绩效指标。
(三)全面开展项目事前评估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红财绩发〔2020〕13号)和《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预算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单位实际,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对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项目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及时报送州财政局资金管理科室和绩效管理科。
(四)积极开展项目绩效监控、部门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和绩效再评价
2022年6月、9月对当年项目开展2、3季度绩效监控,适时掌握项目资金支出效果,对绩效目标发生偏差的项目及时纠偏,保证项目资金使用发挥最佳效益;2022年选择2个项目开展项目支出绩效部门评价工作,通过开展项目部门评价,在项目绩效自评的基础上进一步发现项目资金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结果应用到下一年度预算资金安排;配合财政组织的第三方对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进行再评价。
(五)公开绩效目标及绩效评价结果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单位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绩效再评价结果及整改报告在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按要求完成绩效考核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12号)及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2022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相关工作,总结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通过跟踪项目资金拨付情况,发现州级下达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到县市财政后,部分县市项目资金被占用,不能及时拨付到项目单位。
(二)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未达到要求。如:链长办及两个专班工作经费,原因是下达时间较晚,7月份资金到位,资金使用时间较短,产业链链长办及化工专班、航空专班是新成立的临时机构,工作职责及工作内容在不断更新完善中,无可借鉴、参考的先例,在项目谋划之初存在预算与实际工作需求存在差异的情况。
七、有关建议
(一)建议州财政局制定有效的资金拨付考核机制,督促县市财政部门专款专用,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二)建议州财政局加快年中追加项目资金拨付进度,以保证项目资金支出进度。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022年州工业和信息化局JMRH重点区域规划编制及相关工作经费属于涉密项目,涉密项目绩效自评内容按相关规定不公开。
附件: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