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711-174
- 发布机构: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3-16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以下简称“州委统战部”)作为党委主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党委统战工作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其职能是了解情况、掌握政策、调整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积极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台胞关系。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机构情况
州委统战部现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干部科、民主党派工作科、民族宗教工作科、非公有制经济工作科、港澳台侨工作科、党外知识分子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科、信息中心。
变动情况:将原非公有制经济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科中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分设出来,将干部科中的无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分设出来,合并组建党外知识分子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科,并同时取消外联科。
变动原因:在开展工作过程中,由于部分科室职责交叉,尤其在对接省委统战部相关处室时,存在工作层级关系不顺畅等情况,不利于工作的开展。为进一步理顺关系,对应省委统战部机构设置,经州委统战部研究,对部机关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
(2)人员情况
2022年年末在职人员编制为29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工勤人员5人),事业编制6人。实有在职职工27人,其中:行政人员22人,事业人员5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州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和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州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指示、决定,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推动落实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省委统战部和州委报告我州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拟订全州统一战线工作有关规划、政策和法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县市、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州、州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统筹协调和指导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州委、州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
(4)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州委关于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拟订全州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5)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代表人士工作,及时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和建议;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中央对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的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6)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落实省委、州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决定部署。
(7)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情况,反映意见,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州属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和社会组织等有关单位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8)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9)统一领导海外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和对台统战工作。
(10)统一管理侨务工作。
(11)协助管理县市党委统战部部长;受州委委托,领导州民族宗教委、州工商联、州侨联党组,领导州民族宗教委工作,指导州工商联、州侨联、州社会主义学院工作。代管州中华职教社,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12)完成州委和省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总体目标
在州委的坚强领导和省委统战部的精心指导下,红河州委统战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州委“337”工作思路,立足新起点,强化新举措,大力推动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为全州实现跨越发展广泛凝聚智慧和力量,为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作出贡献。
2.工作任务
开展党外代表人士培训、培养工作;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开展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加强与台湾亲属联系紧密的台胞台属联系服务工作;开展各项外联工作,广泛凝聚海内外朋友,搭建招商引资、招贤引智平台;开展民族宗教工作,宗教团体开展各项宗教活动支出,发放宗教界代表人士、民族人士生活补助;开展侨务工作;开展统战电子内网建设实现业务系统应用与电子文件数据交换;开展民族示范创建试点工作等项目支出。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结合州委统战部职能、职责和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设立了完整、客观和科学的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共有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32个,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及《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2号)等文件要求,立足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管理,着眼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推动绩效目标完成,坚持以事前绩效评估为重点,预算绩效目标为牵引,以绩效运行监控为保障,突出评价结果运用,创新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法,进一步规范、完善指标体系,高质量完成2022年绩效自评,狠抓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各项法规、制度落实,不断建立并完善在绩效管理方面的制度办法、指导编报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相关工作,全面促进州委统战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正规、科学、有序,使州委统战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全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优质、高效推进。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2〕15号)文件,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1779.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0.05万元,项目支出1139.33万元。
本年预算收入中包括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收入879.04万元,占部门预算收入的49.4%,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收入。
2.整体收支情况
州委统战部2022年总收入和总支出为1878.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6万元,占总收入37.04%;项目支出1182.99万元,占总收入62.96%。
本年总收入和总支出中包括对下转移支付收入879.04万元,占部门总收入的46.78%,全部为项目支出收入。
3.预算执行情况
州委统战部2022年年初预算数1779.38万元,年中调增99.61万元,全年收入决算数为1878.99万元,全年支出1878.99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具体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本年总支出中包括对下转移支付资金879.04万元,占部门总支出的46.78%,转移支付资金已及时拨付至各县市项目实施单位,拨付率100%。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各县市项目实施单位已使用资金599.53万元,执行率为68.2%,其中:省级统战专项资金共使用55.23万元;创建宗教示范点项目经费共使用491万元;统战电子政务内网建设项目经费共使用53.3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州委统战部整体支出设定32个三级绩效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完成29个,占三级指标的90.62%,未完成3个,占三级指标的9.38%,未完成指标分别为:补助州级示范站建设、截至9月30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截至11月30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一是补助个旧、红河、建水共三个示范站,完成指标值的42.86%,其他示范站建设补助资金为省级专项资金,因此未在我级资金中形成支出;二是截至2022年9月30日部分业务工作正在开展中,资金尚未形成支出;三是截至2022年11月30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为83.32%,部分业务工作正在开展中,剩余资金在12月形成支出。
三、绩效自评结论
州委统战部2022年较好地完成了履职任务,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较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根据自评情况,对“投入、过程、产出、效果”评价指标进行了量化打分,州委统战部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价得分95.79分,评价等级为“优”。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15分,实际得分14.8分,得分率98.67%,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目标设定情况
(1)整体绩效目标设定
根据部门“三定”方案、州委统战部2022年度工作计划设定整体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编制合理,目标设定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大部分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
(2)项目绩效目标设定
2022年度实施的项目均设有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的设立严格对照省、州下达目标任务,经部党组、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调查研究、论证和科学、合理测算,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2.部门预算配置情况
(1)预算编制科学性
三公经费预算表数字不一致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与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分配的三公经费数字不一致。
(2)基本支出保障
未发现项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内容或基本支出留有缺口的情况,基本支出对机构正常运转保障程度较高。
(3)重点支出保障率
2022年本部门项目预算资金为1182.99万元,其中重点项目预算资金为1182.99万元,重点支出保障率为100%。
(二)过程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20分,实际得分17.72分,得分率88.6%,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预算执行
(1)预算执行率
9月30日前预算执行支出进度55.67%;11月30日前预算执行支出进度83.32%。预算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截止时间节点部分业务工作正在开展中,资金尚未形成支出。
(2)结转结余变动率
本年度与上年度均无结转结余。
(3)“三公经费”变动率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1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2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3.13%。
(4)“三公经费”控制率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1万元,实际支出数为4.65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15%。
(5)政府采购执行率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数18.5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3.38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72.32%。
2.预算绩效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项目支出管理办法、内控制度等,并且相关管理办法、制度、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落实绩效主体责任
州委统战部已成立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积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
(3)整改落实
近3年内人大、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各项检查、绩效评价等发现的问题已按相关要求进行有效整改。
(4)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
州委统战部2022年度已按照规定时间、内容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按时限要求公开单位预算决算信息。
3.资产管理
(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
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制定了《中共红河州委统战部内部控制制度》(红统发〔2018〕5号)、红河州委统战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各项资金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资产管理安全性
州委统战部所有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资产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已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本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健全、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且无闲置资产。
(3)固定资产利用率
州委统战部无闲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利用率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35分,实际得分33.27分,得分率95.06%,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部门履职
(1)重点工作办结率
2022年度已圆满完成上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重点工作办结率为100%。
(2)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
完成情况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部分指标未完成主要原因为:一是补助个旧、红河、建水共三个示范站,完成指标值的42.86%,其他示范站建设补助资金为省级专项资金,因此未在我级资金中形成支出;二是截至2022年9月30日部分业务工作正在开展中,资金尚未形成支出;三是截至2022年11月30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为83.32%,部分业务工作正在开展中,剩余资金在12月形成支出。
(四)效果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30分,实际得分30分,得分率100%,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经济效益
本部门不涉及此指标。
2.社会效益
通过本部门的履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州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和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州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指示、决定,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推动落实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省委统战部和州委报告我州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拟订红河州统一战线工作有关规划、政策和法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县市、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州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统筹协调和指导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州委、州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
(4)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关于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拟订我州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5)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代表人士工作,及时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中央对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州党委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6)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落实省州党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决定部署。领导州民族宗教委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和宗教行政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少数民族和宗教界合法权益,加强与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的联系,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7)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指导州属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和社会组织等有关单位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8)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9)统一领导海外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和对台统战工作。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州党委关于海外统战工作政策和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全州涉台事务工作,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
(10)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及省州党委决定部署,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经济科技文化交流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11)协助管理县市党委统战部部长。受州委委托,领导州民族宗教委、州工商联、州侨联党组,领导州民族宗教委工作,指导州工商联、州侨联、州社会主义学院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12)完成州委和省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 生态效益或可持续影响
本部门不涉及此指标。
4.行政效能
2022年度本部门未发现违纪违法情况。
5.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红河州2021年度州级部门服务基层质量满意度测评工作报告》(红河调查专报第一期)本部门满意度综合评分为91.6505分,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对本部门履职满意度较高。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补助州级示范站建设未达预期目标。主要原因分析:补助个旧、红河、建水共三个示范站,完成指标值的42.86%,其他示范站建设补助资金为省级专项资金,因此未在我级资金中形成支出。
2. 预算执行进度未达规定要求。截至2022年9月30日预算执行率为55.67%、截至2022年11月30日预算执行率为83.32%。主要原因分析:截止时间节点部分业务工作正在开展中,资金尚未形成支出。
3.三公经费预算数表不一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中“三公”经费合计数为3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及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中“三公”经费合计数为7.67万元。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明确、细化责任分工,制定项目完成时间表,促进各项目工作按时完成,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加强预算管理,完善预算编报审批流程,明确预算编制责任和分工,提高预算准确性及与目标任务关联性。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机构健全。部领导历来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统筹、细化工作安排部署,及时传达学习有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制度、法规,全面分析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形势,制定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规章制度,贯彻落实上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工作,并在监控、评价工作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思路清、制度严、落实好。
(二)强化指标库建设,科学全面。指标库建设工作是抓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结合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规划、年度绩效目标、重点工作任务等情况,创新工作方式、广征意见建议,围绕工作任务和形势变化,制定一批涵盖部门职责和重点工作,体现项目目标实现程度的关键目标,优化一批指向不够明确,未突出工作重点方向、重复考核、指标值未具体量化三级指标。不断优化完善涵盖我部全面工作,最能体现职能职责的、科学的绩效指标库。从根本上解决了目标不明确、重点不突出,不能量化考核的问题。
(三)强化运行监控,纠偏防错。通过绩效运行监控,采用目标比较法,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将绩效实现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进行比较,对目标完成、预算执行、组织实施、资金管理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及时监控重点资金拨付和形成支出的情况,尤其是上年结转资金较大、当年新增预算以及预算执行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重点关注预算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项目预算资金使用过程中的无预算开支、超预算开支、挤占挪用预算资金、违规采购、超标准配置资产等情况;重点关注项目执行信息深入分析预算执行进度慢、绩效水平不高的具体原因,对绩效监控中发现的绩效目标执行偏差和管理漏洞,及时采取分类处置措施予以纠正。对于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客观因素导致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或预计无法实现绩效目标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按程序报批,调减预算和调整绩效目标;对于绩效监控中发现一般问题的,主动整改纠正,并上报州财政局部门预算管理科室相关整改情况。确保预算资金安全有效,保障省、州重大战略部署和政策目标如期实现。
(四)强化结果运用,约束有力。把绩效运行监控结果、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年度资金分配、资金拨付、项目完成后的绩效评价、项目资金结余结转和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和政策制定的参考。并根据结果及时修订完善指标库。绩效监控工作情况作为年度预算执行完成后绩效评价的参考依据以及州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的内容,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年度考核,经费使用等工作挂钩,把绩效监控、评价结果运用不断向深度和广度推进。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中共红河州委统战部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