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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709-27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总工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3-1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总工会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红河州总工会2022年项目预算资金344.24万元。其中:年初预算批复资金313.00万元,年中上级补助资金2.75万元,年中增加红河州第十次代表大会会议经费28.49万元。

  1.项目立项背景

  项目1:送温暖经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云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工办通〔2019〕24号)的要求,红河州总工会以职工职业健康疗休养重点,每年开展一线职工职业健康疗休养活动,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广大的职工群众中,发挥好工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

  项目2: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州级配套经费

  为解决产业工人队伍发展的突出问题,同时创新体制机制,提高产业工人素质。2017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作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和基础保障,纳入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充分发挥产业工人队伍的主力军作用,2018年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发〔2018〕4号),2019年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印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红发〔2019〕11号),切实开展好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工作。

  项目3: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州级配套经费

  根据《云南省总工会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 关于加强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红河州总工会红河州民政局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 红河州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强工会基层建设,更好地联系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满足职工群众多样化的社会服务需求,为工会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项目4:送温暖(补助下级)经费

  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总工发〔2016〕7号),红河州总工会等8部门关于转发〈云南省总工会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落实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相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红工联发〔2019〕18号)和《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实施意见》的通知》(红办发〔2017〕84号)的要求,切实对困难职工家庭、苦脏累一线职工等开展生活救助。

  项目5:(上级补助)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工作奖励性补助资金

  为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更好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引导作用,全力支持创业就业,推动经济社会有序稳定发展。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云财金〔2020〕73号)以及《红河州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红就业办〔2022〕2号)的要求,全力推进年度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

  项目6:红河州总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会议经费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自治州工会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2017年4月召开的红河州工会第九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红河州总工会第九届委员会及经费审查委员会,任期五年至2022年4月届满。红河州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应于2022年度召开。代表大会将推举产生红河州工会第十届委员会及经费审查委员会,以更好的履行工会职能。

  2.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项目1:送温暖经费

  红河州总工会以促进职工职业健康为重点,每年开展职工职业健康疗休养活动,参加疗休养人员主要为长期在高(低)温、高空、有毒有害等环境中和苦脏累险艰苦行业岗位上工作的一线职工。

  项目2: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州级配套经费

  认真贯彻《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红河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精神,通过技能和创新能力提升培训进一步提高产业工人队伍整体素质,同时采取与企业合作方式,组织开展好劳动技能竞赛,充分调动产业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项目3: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州级配套经费

  根据红河州总工会、红河州民政局、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下发的《红河州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方案》,按“职工数每2,000人配备1名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标准确定配备总数”要求,截至2019年红河州共有职工数291,846人,可配备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146名,2019年12月红河州总工会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配备总数上报省总工会核定确认并备案。2021年拟完成工会社工使用100人。

  项目4:送温暖(补助下级)经费

  对长期在高(低)温、高空、有毒有害等环境中和苦脏累险艰苦行业岗位上工作的一线职工,发生重大灾害期间坚守抗灾一线的职工,春节期间坚守在生产一线和交通运输、电力、环卫以及直接面向群众的基层岗位干部职工,因组织需要长期异地工作或服从组织安排赴外地、基层工作的派驻挂职干部职工,在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处置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职工,在生产一线中涌现出来的先进模范人物给予生活救助。

  项目5:(上级补助)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工作奖励性补助资金

  开展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咨询,受理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与担保机构、银行联合开展贷前调查,初审贷款材料,出具审查意见,向担保机构、经办银行推荐,负责贷后跟踪管理和贷款催收等。

  项目6:红河州总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会议经费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自治州工会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红河州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于2022年召开,代表大会将推举产生红河州工会第十届委员会及经费审查委员会,以更好的履行工会职能。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州总工会项目资金实际到位344.24万元(其中:本年预算313.00万元,上级补助2.75万元,当年追加28.4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00%;实际支出344.24万元,项目资金使用率100.00%,具体详见下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一是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团结动员职工建功立业,深化劳动竞赛活动,开展岗位技能竞赛提高职工素质。二是多措并举,精准施策,深化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三是完善职工维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加强劳动保护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四是持续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使产业工人队伍不断壮大,综合素质明显提升。五是做好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加强工会基层建设。

  2.阶段性目标。

  项目1:送温暖经费

  计划组织不少于190名职工进行疗休养,人均标准不超过0.30万元/人,确保参加疗休养人员为全州接触重点职业危害因素、防疫抗病在职一线职工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一线职工。

  项目2: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州级配套经费

  通过项目的开展补助4家以上产改试点单位,组织至少2,500名职工开展劳动技能竞赛。

  项目3: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州级配套经费

  通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成工会社工使用146人的年度目标,为全州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一定规模高素质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实行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积累一定经验。

  项目4:送温暖(补助下级)经费

  计划对1,000户以上符合救助条件的职工家庭开展救助,标准不超过0.08万元/户。

  项目5:(上级补助)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工作奖励性补助资金

  通过创业担保贷款奖补机制,加大对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经费投入,使此项优惠政策惠及更多职工和小微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项目6:红河州总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会议经费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自治州工会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红河州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于2022年9月召开,代表大会将推举产生红河州工会第十届委员会及经费审查委员会,以更好的履行工会职能。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红河州总工会职能部室根据工作计划,认真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提出资金分配建议,经党组会或主席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方可开展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职能部室要负责做好项目实施管理、监督检查、跟踪问效、技术指导。各县市总工会根据州总工会工作要求,做好活动宣传,服务对象的资格审查、统计,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等。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标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强化支出责任,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2)通过对红河州总工会2022年财政安排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进一步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评价其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及时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3)促使项目承担科室及项目分管领导,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及时调整和完善单位的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提高管理水平,同时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 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红河州总工会纳入绩效评价项目共6个,涉及项目资金342.44万元,占总项目的100.00%。具体情况如下表: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关于印发<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4)《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5)《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2号)。

  (6)《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3〕5号)。

  (7)其他相关资料。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文件及本项目实际情况,项目绩效评价体系设置预算执行率、产出、效益和满意度4个一级指标,根据项目具体实施分别设置二级、三级指标。

  具体详见附件:2-2红河州总工会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4.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主要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综合绩效评价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投入预算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分值50分、效益指标分值30分、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共分为4个等级:综合得分在90-100分(含90分)为“优”;综合得分在80-90分(含80分)为“良”;综合得分在60-80分(含60分)为“中”;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为“差”。

  定量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与年初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分析偏高原因,如果是由于年初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的,要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记分。

  定性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分值。

  5.绩效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主要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6.绩效评价抽样

  因项目均由本级部门牵头实施,未采用抽样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

  2.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3.收集相关资料;

  4.分析资料、汇总评价数据;

  5.填写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红河州总工会2022年开展绩效评价的6个项目,除停产半停产企业困难职工(补助下级)帮扶经费,其余5个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经自评项目平均得分99.75分,评价等级为“优”。各项目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根据各项目实施完成情况,综合项目的产出、效益及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量化打分,6个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1:送温暖经费

  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中,送温暖经费设定了6个绩效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绩效指标6个,完成指标数的100.00%。

  项目2: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州级配套经费

  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中,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州级配套经费设定了10个绩效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绩效指标9个,完成指标数的90.00%。

  项目3: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州级配套经费

  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中,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州级配套经费设定了6个绩效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绩效指标6个,完成指标数的100.00%。

  项目4:送温暖(补助下级)经费

  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中,送温暖(补助下级)经费设定了7个绩效指标,截至20221年12月31日已完成绩效指标7个,完成指标数的100.00%。

  项目5:(上级补助)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工作奖励性补助资金

  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中,(上级补助)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工作奖励性补助资金设定了6个绩效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绩效指标6个,完成指标数的100.00%。

  项目6:红河州总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会议经费

  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中,红河州总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会议经费设定了8个绩效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绩效指标8个,完成指标数的100.00%。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红河州总工会各项目的开展都根据云南省总工会发布的各项通知或文件的要求部署开展,且各项目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

  6个项目资金投入权重均为10.00%,各项目此项综合评价满分10.00分,实际得分10.00分,得分率100.00%。预算资金342.44万元,项目最终实施使用资金342.44万元,资金投入率100.00%。

  (二)过程情况分析

  自评过程中从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审核程序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情况、档案管理规范性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检查梳理。红河州总工会6个项目相关管理制度、档案管理等完备、规范。

  (三)产出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各项目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50.00分,平均实际得分49.75分,得分率99.50%,除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州级配套经费1个绩效指标外,其余项目绩效指标标全部完成。未完成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未能按计划召开产改现场推进会议,2022年11月止只召开会议1次,经综合研判申请将推进会经费转印制产改宣传资料,以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工作,指标部分完成。

  (四)效益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各项目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30.00分,平均实际得分30.00分,得分率100.00%。

  (五)满意度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各项目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10.00分,平均实际得分10.00分,得分率100.00%。各项目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情况满意度大于90.00%。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牢固树立法规、纪律意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严守财经纪律,规范支出管理。

  (二)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规范管理、发挥效益、资金安全的原则,于2022年重新修订汇编完成《红河州总工会内部控制制度》,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延伸到日常事务管理细节,为绩效管理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强化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预算走,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参与专项资金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的监管,杜绝截留、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的效益。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部门中长期规划编制

  部门中长期规划编制涉及部门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到干部职工切身利益,属重大事项决策范畴,必须经集体决策,设立绩效目标时应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规划。逐年细化到年度目标,具体到单个项目的实施目的,科学策划项目实施的资源统筹安排、过程方法、步骤、时间节点等,细化到项目实施的预算支出,最终评价出预算资金的支出绩效与目标的匹配。

  (二)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质量有待提高

  红河州总工会按照红河州财政局的要求填报了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申报表,但绩效目标申报表存在填报不规范、指标设置不合理等情况。

  七、有关建议

  (一)完善部门中长期规划编制

  结合部门职责,按照州委、州政府“十四五”规划要求,完善部门的中长期规划编制。

  (二)加强项目预算编制及项目管理

  一是加强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按照科学化、制度化、精细化的原则精准编制项目预算,确保设立的绩效指标规范、可行;二是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落实项目责任,保证目标任务按时完成,提高项目资金效益。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2-2红河州总工会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红河州总工会

  2023年3月4日

附件【附件 (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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