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707-859
- 发布机构: 致公党红河州委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3-15
- 时效性: 有效
致公党红河州委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中国致公党(简称致公党)是以归侨、侨眷中的中上层人士和其他有海外关系的代表性人士为主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党,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并与其通力合作的参政党。
致公党红河州委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自2004年成立以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中共红河州委和本党省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致公党“侨”“海”特色和优势,紧紧围绕中共红河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团结带领全州致公党员为红河州的经济社会发展凝心聚力,建言献策。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参政议政,为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建言献策。充分发挥智力密集、联系广泛、渠道畅通、资源丰富的优势,将服务的“触角”伸向各个领域,为改善和发展民生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充分发挥“侨”、“海”特色,以及党员与海外联系广泛的优势,积极对外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以及红河州优良的投资环境,为红河州与海外联系牵线搭桥。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致公党红河州委属州级民主党派,为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4个(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社会服务部),三部为兼职,办公室为专职。本单位有行政编制3个,工勤编制1个,共计4个,现在职人员4人,退休人员1人。目前,致公党红河州委设主委1人(兼职),副主委3人(专职1人,兼职2人)。
3. 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1)进一步加强参政党自身建设。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在不断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养方面下功夫。在学习贯彻好中共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的同时,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继续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书香机关”活动,以学习中共党史为重点,注重与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多党合作史及致公党史紧密结合,引导和教育党员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州委会将在致公党省委的指导下继续实施“人才兴党”战略,严格按照“三个文件”精神,《中国致公党章程》的规定,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基层组织建设,稳妥推进党员发展。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州委会机关建设,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逐步实现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积极争取发展党外优秀人才加入致公党,进一步提高党组织的整体素质和社会影响力。继续打造高素质的骨干成员队伍,坚持选拔一些有潜力的骨干党员进行重点培养。要做好党员思想动态调研工作,实时地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
(2)进一步提升参政议政履职能力。州委会将继续加强《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的学习贯彻,高度重视中共党委、政府的各类协商会议,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在协商过程中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要做好州委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换届的工作,使其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规范引领作用。要继续开展与省委会的联合课题调研工作,尝试与其他地方组织的联合课题调研及参政议政工作方面的联动。创造条件搭建各类平台,将党员的政治参与热情有序引导到党派的参政议政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参政议政工作机制,整合党内外资源,充分发挥各类专家学者的特长和优势,积极参与到调研活动中,圆满完成年初确定调研课题。
(3)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州委会将按照中共红河州委的要求,推动定点帮扶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响应“干部规划家乡”号召,积极联系党内专家、学者和社会资源,与半坡村共同探讨和研究乡村振兴产业规划和项目支撑。将继续跟踪服务半坡村反馈相关困难问题,结合党派工作实际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协调资源帮助解决,提高帮扶实效推动定点帮扶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4)进一步丰富社会服务内容形式。继续积极争取致公党省委及其他省内、外致公党组织的支持,加强与省委各专委会的联系,建立社会服务工作的长效机制。拟成立致公党红河州委社会服务工作委员会,积极整合州委会社会服务的资源,继续与其他党派、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活动,使各自的优势集中发挥出来。巩固和丰富既有品牌内容形式,继续与州侨联开展好“侨界社会服务边疆行”活动;与各基层组织开展好州委会自有的“致公爱行”公益活动;指导帮助各基层组织维护、创建好各自的社会服务品牌。
(5)进一步扎实做好宣传思想工作。将深入研究新时代民主党派宣传思想工作的新特点和新规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巩固“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主题教育成果。推进理论研究工作,发挥理论指导实践功能。调整完善州委会宣传队伍,建立合作机制,强化新媒体作用,加强在新媒体平台采编及运营维护上的合作,建立“云南致公”微信公众号栏目合作的关系,共同丰富微信公众号的内容和形式。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组织建设工作:全州各级组织健康发展,在致公党省委的指
导下,继续实施“人才兴党”战略,按照“四新”、“三好”的要求,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基层组织建设,稳妥推进党员发展。
2.参政议政工作:以参政党建设“三个文件”精神为指导,重视中共党委、政府的各类协商会议,围绕省州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参政议政工作机制,整合党内外资源,充分发挥各类专家学者的特长和优势,积极参与到调研活动中,高质量完成年初确定的调研课题,并注重成果转换,让调研课题越来越翔实,提案、议案和专题报告在数量和质量上均有所提高。
3.社会服务工作:组织开展义诊、咨询、捐赠、科级下乡等各种社会服务工作,扩大受益群体的人数。
4.宣传工作:完善宣传工作制度建设,明确责任,加强领导,
主动借助云南致公网站、微信平台、QQ群等新媒体传播优势,及时传播致公声音。
5.开展民主监督工作。
6.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开展乡村振兴工作。
7.完成其他中心工作任务。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组织建设工作:组织1次培训,实现党员培训率大于 90%。2.参政议政工作:课题完成1个,提交提案5个以上,提案采用率90%以上。
3.社会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活动至少2次,支持巩固定点帮扶地屏边县半坡村委会的帮扶任务和乡村振兴工作。
4.宣传工作:在省委网站上刊载量10篇以上,信息采用率85%以上。
5.配合致公党云南省委开展异龙湖保护治理民主监督工作。6.财政资金分别于年内9月30日和11月30日以前支付80%
和95%。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我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编制部门预算、执行部门预算,及时制定和完善了《致公党红河州委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致公党红河州委员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致公党红河州委收支管理制度》《致公党红河州委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财务制度,在经费的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相关规定制度执行。具体情况为:1.按相关要求、程序、预算报表格式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包括预算说明),并按规定的时间报送州财政局。2.按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在核定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和项目支出等分类支出数额情况下,核定工资、公务费、设备购置、业务费等末级支出明细。3.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开支,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支出规模。4.严格控制“三公”经费。5.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目标考核办法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1)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2〕15号)文件,2022年致公党红河州委部门预算总收入92.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2.4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6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0.00万元,为致公党州委工作经费,主要保障单位机关日常办公、调研、民主监督、社会服务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方面的支出。
(2)年中调整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调整红河州本级2022年基本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2〕122号)文件,致公党红河州委调增预算9.04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整体实际收入101.4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基本支出91.48万元,项目支出10.00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1)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
致公党红河州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1.4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01.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48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2)总收入、总支出与上年度对比情况
本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数101.48万元,比上年减少0.86万元,同比-0.08%。主要原因为:2022年综合考评奖金比上年度减少(单位年度考评结果不同);基本支出的人员工资津补贴、公积金、卫生健康及养老保险基数增加,公积金、卫生健康及养老保险缴存数相应增加,实发工资减少;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压缩经费。
3.预算执行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致公党红河州委2022年度部门整体预算收入实际到位资金101.4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2022年度部门整体总支出101.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48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致公党红河州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及前期优化过程,致公党红河州委整体支出设定22个绩效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21个绩效指标已完成。概述为:一是组织工作。举办中共二十大精神学习培训班1次,人均培训117元/人·天,未超标准220元/人·天。二是参政议政工作。课题完成3个,并形成调研报告。2022年省、州级“两会”期间,共提交省级人大建议2份、州级人大建议6份;省级提案1件,州级集体提案5件、个人提案5件,大会发言材料3份,提案答复率100%。三是社会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活动9次,主要开展了对河口、绿春、石屏、红河、个旧等县市的捐赠;对定点帮扶地屏边县半坡村委会的帮扶。四是宣传工作。在致公党云南省委网站、红河统一战线公众号等媒体刊载量23篇。五是民主监督工作。开展民主监督4次。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致公党红河州委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中“9月30日前预算执行支出进度完成80%以上”这项指标,实际完成77.55%,未达80%。原因为受疫情影响部分活动未开展;部分工作已开展,经费计划年底结算。(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全部支付完)
三、绩效自评结论
通过对我单位整体支出的绩效跟踪和监控,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运行良好,达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按照现有执行轨迹运行,全年目标计划已完成。根据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自评分为98分,自评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2022年度,致公党红河州委整体实际投入101.48万元。其中,基本投入91.48万元,项目投入10万元,本级支出投入101.48万元。
(二)过程情况分析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12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下达绩效公用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4号)文件精神,我单位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对2022年度财政预算资金进行整体绩效评价,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预算资金支出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对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按照先有办法、后分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统一支付、严格把关的原则进行管理。严格执行预算,规范了资金审批和支付程序,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认真开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在资金分配中的项目申报、评审和安排,均按规定严格执行,各项重点项目资金安排都保证及时到位,每一笔收支都做到有依据、有凭证、有程序。确保专项资金依法管理与使用。没有发生专项资金的挤占、挪用、截流等违规现象。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22年完成以下绩效工作:一是组织工作。举办中共二十大精神学习培训班1次,人均培训117元/人·天,未超标准220元/人·天。二是参政议政工作。课题完成3个,并形成调研报告。2022年省、州级“两会”期间在2022年省、州级“两会”期间,共提交省级人大建议2份、州级人大建议6份;省级提案1件,州级集体提案5件、个人提案5件,大会发言材料3份,提案答复率100%。三是社会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活动9次,主要开展了对河口、绿春、石屏、红河、个旧等县市的捐赠;对定点帮扶地屏边县半坡村委会的帮扶。四是宣传工作。在致公党云南省委网站、红河统一战线公众号等媒体刊载量23篇。五是民主监督工作。开展民主监督4次。
(四)效果情况分析
我单位积极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政治协商职能,政协提案全部答复,公众的认知度越来越高。在今后编制预算时,我们将在州财政局的具体指导下,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及时调整和优化我单位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针对财政局的反馈意见,我们将认真落实整改。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和跟踪,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压实责任,重视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确保各项资金管理使用合规合纪,为致公党州委机关正常运转提供强有力的财务保障。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及原因分析
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时效性有待加强;项目安排统筹力度还需加大;因资金拨付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导致个别项目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支出进度慢的现象。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升预算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精准度。
2.提高科学统筹能力,将预算绩效工作抓好抓实。
3.进一步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增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和绩效评估。
4.对本单位当年度的各项工作开展做到心中有数,统筹安排,合理配置,不断完善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率,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体制,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六、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二)深入开展预算支出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预算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核查。
(三)按时在规定公开网站对本单位预算、决算情况进行公开。
(四)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资金安排的衔接。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致公党红河州委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
自评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致公党红河州委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