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707-185
- 发布机构: 民革红河州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3-15
- 时效性: 有效
民革红河州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
民革红河州委为中共红河州委领导下的州级民主党派,其职能是:一是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二是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向有关部门提意见和建议,积极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的职能作用。三是组织开展各种学习、社会联谊、社会服务工作。根据形势需要,组织开展各类活动,为全州民革党员做好服务工作。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民革红河州委属州级民主党派,是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数4个(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社会服务部),三部为兼职,办公室为专职。现有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年度工作计划:一是以会代训,开展“矢志不渝跟党走、携手奋进新时代”政治交接主题教育活动和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计划召开一次党员培训;编印《红河民革》4期,征订《团结报》50份以上。二是完成蒙自民革组织届中调整工作,年内计划发展党员6名;继续按照《民革云南省委示范支部创建活动方案》要求积极做好示范支部创建工作。三是年底完成调研课题2个以上,提交州政协提案4件以上。四是利用好民革人才优势等社会服务资源,充分发挥支部特色,整合全州力量,打造社会服务品牌,进一步扩大民革社会影响力。年内计划开展2次社会服务活动,受益人数达200人以上。五是密切关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召开红河州祖统工作会议组织党员学习中共中央对台方针政策,积极务实做好民革的祖统工作;充分发挥民革党员与港、澳、台和海外联系广泛的优势,创新工作思路,主动与上级组织沟通对接,争取支持。
重点工作任务情况: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和维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完成课题调完研2个以上,提案4个以上,提案答复100%,举办培训1次以上,开展社会服务二次以上,受益人数200人以上。
今年开展的主要工作:1、机关建设与宣传方面:着力加强机关建设,严格遵守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红河州领导干部十不准》,干部职工无违法违纪行为。根据民革中央、民革云南省委有关要求,结合民革红河州委实际,特制定下发《民革红河州委开展“矢志不渝跟党走、携手奋进新时代”政治交接主题教育工作方案》。召开“矢志不渝跟党走、携手奋进新时代”政治交接主题教育动员会;组织骨干党员以及机关干部职工开展深入学习中共二十大精神的培训,邀请州委党校公共管理与社会建设教研室主任、副教授李晶燕老师授课;李晶燕老师从5个方面讲述了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通过学习,引导全州党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二十大精神上来,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与中国共产党想在一起、站在一起、干在一起。
组织2021年新党员参加民革云南省委举办的新党员培训,组织2名骨干党员参加民革云南省委2022参政议政骨干党员培训班基层组织骨干培训。
积极向各级媒体投稿,及时报道每次活动;编印《红河民革》4期,利用《红河民革》积极向党员宣传民革思想和民革优秀党员先进事迹。民革红河州委荣获2017-2021年民革云南省宣传思想工作地方组织先进集体三等奖。
2、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方面:在州政协召开的十三届一次会议上,共提交大会发言材料2篇,提案建议10件,其中:集体提案5件,个人提案5件。州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交的提案中,集体提案《关于合理利用红河流域水资源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被评为优秀提案。民革红河州委荣获2017-2021年民革云南省参政议政工作优秀组织奖。召开2022年参政议政会议,总结今年参政议政工作并为明年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3、组织和社会服务工作:组织发展稳步推进,指导民革蒙自市支部顺利完成届中调整工作。开展了示范支部创建活动、关心慰问老党员,有7位同志加入民革,为民革注入活力。按质按量完成民革云南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民革红河州委联合民盟红河州委、民建红河州委、民进红河州委、农工党红河州委开展支援河口抗疫物资捐赠活动,共捐赠5万元(每家党派各1万元)的大米支援河口县,共计6.86吨大米。同时还下发《致全州民革党员的倡议书》,号召全州民革党员和机关干部积极捐款抗击疫情,共捐款14450元,用于购买卧龙谷大米2吨送达河口县,为抗击新冠疫情贡献民革力量。参加中共红河州委统战部联合各民主党派州委在屏边县举办的“同心喜迎二十大”社会服务活动。今年机关干部共4次深入挂钩点新农村委会开展走访工作,划拨2万元工作经费给村委会。2021年12月,民革红河州委被民革云南省委评为民革云南省社会服务先进集体。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总体目标:1.组织建设:做好成员发展与培训,做好组织发展与建设工作,组织基层开展活动。2.思想建设工作:通过会议、培训、撰文和参加各类征文等活动,指导推动广大党员的理论学习,形成学习热潮。至少举办2次相关培训。3.参政议政工作:完成重点课题的选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工作至少2个;向州政协全会提交至少4个州委集体提案,并争取全部被大会采用。4.宣传工作:加强宣传新时代民革的工作思路、重要决策以及履行参政党职能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果,营造良好氛围,每年至少编印《红河民革》4期及征订《团结报》50份加强民革工作的宣传。5.社会服务工作:认真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和咨询义诊不少于2次。
工作任务:完成课题调完研2个以上,提案4个以上,提案答复100%,举办培训2次以上,开展社会服务2次以上,受益人数200人以上,编印《红河民革》4期。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组织建设:做好成员发展与培训,做好组织发展与建设工作,组织基层开展活动。2.思想建设工作:通过会议、培训、撰文和参加各类征文等活动,指导推动广大党员的理论学习,形成学习热潮。至少举办2次相关培训。3.参政议政工作:完成重点课题的选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工作至少2个;向州政协全会提交至少4个州委集体提案,并争取全部被大会采用。4.宣传工作:加强宣传新时代民革的工作思路、重要决策以及履行参政党职能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果,营造良好氛围,每年至少编印《红河民革》4期及征订《团结报》50份加强民革工作的宣传。5.社会服务工作:认真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和咨询义诊不少于2次。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构建了“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和覆盖预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有效促进了资金使用绩效的提高。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我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编制部门预算、执行部门预算,及时制定和完善了《民革红河州委收支管理制度》《民革红河州委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财务制度。
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1.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强化项目绩效目标。2.完善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单位负责人为主体责任人3.积极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在加强预算编制环节的基础上,加强预算执行监控和执行结果评价,将监督到预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2〕15号文件批复,民革红河州委预算批复为12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08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1)本年收入133.26万元,按收入结构分: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数133.2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2)本年支出133.26万元,①按资金来源分类: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33.2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②按资金性质分类:基本支出123.26万元,占总支出的92.5%;项目支出10.00元,占总支出的7.5%。③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09.66万元,占本年支出82.29%;商品和服务支出23.6万元,占本年支出17.71%。
3.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12月31日,部门整体实际支出133.26万元,预算执行率110.31%。其中,基本支出123.26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本级支出133.26万元,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民革红河州委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及前期优化过程,民革红河州委整体支出设定25个绩效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绩效指标。
2022年民革红河州委机关完成了以下绩效目标:完成课题调研2个,提案5个,提案答复100%,举办培训2次,编印《红河民革》4期,开展社会服务3次,受益人数310人,到扶贫点4次及划拨扶贫经费2万元。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无
三、绩效自评结论
根据红财绩发〔2023〕5号文件精神,我单位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对2022年度财政预算资金进行整体绩效评价,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预算资金支出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我单位对财政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统一支付、严格把关的原则进行管理。严格执行预算,规范了资金审批和支付程序,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认真开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在资金分配中的项目申报、评审和安排,均按规定严格执行,每一笔收支都做到有依据、有凭证、有程序。确保专项资金依法管理与使用。没有发生专项资金的挤占、挪用、截流等违规现象。
根据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自评分为98分,自评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2022年12月31日,部门整体实际投入133.26万元。其中,基本投入123.26万元,项目投入10万元,本级支出投入133.26万元。
(二)过程情况分析
1季度完成提案5个,编印《红河民革》1期,到扶贫点1次,开展社会服务2次,受益人数220人,新党员参加省委组织的培训;2季度编印《红河民革》1期,到扶贫点1次,划拨扶贫经费1万元,开展“矢志不渝跟党走、携手奋进新时代”政治交接主题教育活动,审批3个新党员上报省委;3季度编印《红河民革》1期,开展2次调研活动,到扶贫点1次,开展社会服务1次,受益人数90人;4季度完成课题调研2个,5个提案的答复,编印《红河民革》1期,到扶贫点1次,划拨扶贫经费1万元,举办培训1次。
(三)产出情况分析
完成课题调研2个,提案5个,提案答复100%,举办培训1次,编印《红河民革》4期,开展社会服务3次,受益人数310人,到扶贫点4次及划拨扶贫经费2万元。
(四)效果情况分析
受益群众和社会反映好,提高了民革的影响力。在今后编制预算时,我们将在州财政局的具体指导下,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针对财政局的反馈意见,我们将认真落实整改。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和跟踪,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压实责任,重视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确保各项资金管理使用合规合纪,为民革红河州委机关正常运转提供强有力的财务保障。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预算绩效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绩效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时效性有待加强;项目安排统筹力度还需加大。
(二)改进方向和具体措施
改进方向: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措施,定期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预算经费执行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的动态跟踪监管,发现执行进度慢的经费及时进行调整,圆满完成部门预算管理工作。
具体措施:一是提高科学统筹能力,将预算绩效工作抓好抓实。二是进一步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增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和绩效评估。三是对本单位当年度的各项工作开展做到心中有数,统筹安排,合理配置,不断完善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率,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体制,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深入开展预算支出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预算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核查。二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资金安排的衔接。三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四是按时在规定公开网站对本单位预算、决算情况进行公开。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1:民革红河州委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民革红河州委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民革红河州委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