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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706-519
  • 发布机构: 民革红河州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3-15
  • 时效性: 有效

民革红河州委员会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民革红河州委员会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民革红河州委是接受中共红河州委领导的州级民主党派,其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

  项目经费是保障团结和带领我州党员在中共红河州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三大职能。积极围绕中共红河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关注民生民意,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充分发挥民革红河州委的特色和优势,开展义诊、科技咨询、智力支边、扶贫帮困等社会服务工作。为红河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作出努力和贡献。

  1、项目资金财政拨款依据

  民革红河州委项目资金依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2〕15号文件,项目资金10万元。

  2、项目资金性质、用途、内容及范围

  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工作中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办公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支出。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体目标:(1)组织建设:做好成员发展与培训,做好组织发展与建设工作,组织基层开展活动。

  (2)思想建设工作:通过会议、培训、撰文和参加各类征文等活动,指导推动广大党员的理论学习,形成学习热潮。至少举办1次相关培训。

  (3)参政议政工作:完成重点课题的选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工作至少2个;向州政协全会提交至少3个州委集体提案,并争取全部被大会采用。

  (4)宣传工作:加强宣传新时代民革的工作思路、重要决策以及履行参政党职能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果,营造良好氛围,每年至少编印《红河民革》4期及征订《团结报》加强民革工作的宣传。

  (5)社会服务工作:认真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和咨询义诊不少于2次。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1季度完成提案5个,编印《红河民革》1期,到扶贫点1次,开展社会服务2次,受益人数220人,新党员参加省委组织的培训;2季度编印《红河民革》1期,到扶贫点1次,划拨扶贫经费1万元,开展“矢志不渝跟党走、携手奋进新时代”政治交接主题教育活动,审批3个新党员上报省委;3季度编印《红河民革》1期,开展2次调研活动,到扶贫点1次,开展社会服务1次,受益人数90人;4季度完成课题调研2个,5个提案的答复,编印《红河民革》1期,到扶贫点1次,划拨扶贫经费1万元,举办培训1次。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民革红河州委项目经费,实际是工作经费,项目的组织管理、实施均为民革红河州委。在经费的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民革红河州委收支管理制度》执行。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民革红河州委机关干部职工要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为红河州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本着客观公正和有效性原则,按照设定的指标体系,由单位干部职工参与评价并进行打分,由项目负责人进行汇总梳理并整改。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做好绩效评价工作,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绩效和管理水平,采取单位自评的方式,对民革红河州委2022年度项目经费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1、前期准备。成立部门绩效评价小组,学习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相关文件精神。

  2.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组织绩效评价自评,注重评价质量,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3.分析评价。对评价结果进行整改,充分运用分析评价改进单位工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本次评价经过核实情况,分别采取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核实了预算批复的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考评设定分值100分,计分采用量化指标,本项目自评得分97分,综合绩效级别评定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2022年民革红河州委机关完成了以下绩效目标:完成课题调研2个,提案5个,提案答复100%,举办培训1次,参加民革省委组织的培训1次,编印《红河民革》4期,开展社会服务3次,受益人数310人,到扶贫点4次及划拨扶贫经费2万元。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民革红河州委项目经费实际是民革红河州委为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工作经费,为认真履行三大职能,关注民生,深入调查,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充分发挥民革的特色和优势,开展义诊、科技咨询、智力支边、扶贫帮困等社会服务工作。

  资金情况:一是资金落实情况。年初预算民革红河州委项目经费10万元,全部为财政全额拨款,全年实际安排资金10万元,实际申请10万元,年内全部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100%。其中州本级专项资金10万元,实际支出1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二是资金安排程序。(1)预算编制、审核;(2)预算批复、下达;(3)按项目进度和工作计划安排,向州财政提报用款请示;(4)财政批复;(5)用款申请;(6)资金下达;(7)实施项目。三是资金管理情况。为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已制定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制度。财务管理和会计信息管理健全,会计资料做到完整真实,加强审核,防止弄虚作假,根据真实、有效的凭据办理报销手续,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规范。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民革红河州委项目经费中:专项经费10万元属历年延续项目,在使用过程中均严格按照本单位制定的管理制度来执行。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民革红河州委项目经费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每一笔经济业务都按照程序进行审批,项目专项管理。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进度

  该项目是按照日常工作的需求逐步进行,根据年度计划抓好各项项目涉及的工作。年初预算批复后,资金逐步下达,资金到位率为100%,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州本级项目资金执行率为100%。

  2.项目完成质量

  专项经费10万元:按照年初预定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完成各项工作。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我单位2022年共实施州级财政项目1个,项目按预算投资财政项目资金10万元,严格按照项目规定组织实施,及时完成项目的工作,规范资金使用。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通过项目的实施,对外展示了民革红河州委的良好形象。在州政协召开的十三届一次会议上,共提交大会发言材料2篇,提案建议10件,其中:集体提案5件,个人提案5件。州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交的提案中,集体提案《关于合理利用红河流域水资源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被评为优秀提案;党员李松个人提案《关于整合资源尽快加强红河州传染病救治能力的建议》被评为重点提案,党员易维勇个人提案《关于提升红河州顶级越野跑项目推动红河州旅游发展的建议》被评为优秀提案。民革红河州委荣获2017-2021年民革云南省参政议政工作优秀组织奖。

  确定《红河州农旅融合发展情况》为今年州委调研课题,组成调研组到元阳县、红河县进行调研。通过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农旅项目规划、发展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形成调研报告报州委统战部;积极协调配合民革云南省委对《数字化赋能乡村产业振兴的机制设计和政策优化》等课题的调研,与民革广西百色市委就《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对策研究》到蒙自市、建水县开展联合调研。

  制定下发《民革红河州委开展“矢志不渝跟党走、携手奋进新时代”政治交接主题教育工作方案》。召开“矢志不渝跟党走、携手奋进新时代”政治交接主题教育动员会;组织骨干党员以及机关干部职工开展深入学习中共二十大精神的培训,邀请州委党校公共管理与社会建设教研室主任、副教授李晶燕老师授课;李晶燕老师从5个方面讲述了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通过学习,引导全州党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二十大精神上来,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与中国共产党想在一起、站在一起、干在一起。

  组织2021年新党员参加民革云南省委举办的新党员培训,组织2名骨干党员参加民革云南省委2022参政议政骨干党员培训班基层组织骨干培训。

  积极向各级媒体投稿,及时报道每次活动;编印《红河民革》4期,利用《红河民革》积极向党员宣传民革思想和民革优秀党员先进事迹;全年征订《团结报》84份。民革红河州委荣获2017-2021年民革云南省宣传思想工作地方组织先进集体三等奖。

  做好基层换届和组织发展工作。指导民革蒙自市支部顺利完成届中调整工作,确保风清气正严谨有序地完成调整工作;同时继续做好示范支部创建工作;印发了《民革红河州委参加民革云南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民革红河州委关于民革云南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办法》,按质按量完成代表选举工作;2022年共发展新党员7名,超额完成了民革省委下达的发展6名的任务,为红河州民革组织注入新活力。通过组织活动加强党员之间的交流联系,促进基层组织发展更加生机勃勃。各基层支部适时开展活动,积极参加、配合党委、政协、统战部等部门开展的活动。

  做实社会服务工作。民革红河州委联合民盟红河州委、民建红河州委、民进红河州委、农工党红河州委开展支援河口抗疫物资捐赠活动,共捐赠5万元(每家党派各1万元)的大米支援河口县,共计6.86吨大米。同时还下发《致全州民革党员的倡议书》,号召全州民革党员和机关干部积极捐款抗击疫情,共捐款14450元,用于购买卧龙谷大米2吨送达河口县,为抗击新冠疫情贡献民革力量。参加中共红河州委统战部联合各民主党派州委在屏边县举办的“同心喜迎二十大”社会服务活动。今年机关干部共4次深入挂钩点新农村委会开展走访工作,划拨2万元工作经费给村委会。2021年12月,民革红河州委被民革云南省委评为民革云南省社会服务先进集体。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开展预算支出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预算项目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二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三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四是按时在规定公开网站对本单位预算、决算情况进行公开。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要保障项目规范有效地实施,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为项目预期目标与实际支出会有微小出入,因在实际工作中不断会产生新的任务需求,进而会影响到支出需求:如支出进度缓慢,项目经费少,但支出范围过广。

  七、有关建议

  一是强化单位内部控制和监督,一方面加强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另一方面选定熟悉自身发展、行业特点和经费使用状况,具备丰富工作经验人员,从事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和监督,跟踪预算经费执行结果,反馈执行过程的信息,按照项目支出特点,对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及时调整预算执行内容,发挥财政资金实际效果。二是按照新的要求做好新的项目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及项目支出管理工作,确保预算项目资金合法合规支出,提高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效益,保证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民革红河州委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民革红河州委

  2023年3月10日

附件【附件:民革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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