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655-31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3-1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州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3〕5号)要求,州政务服务局认真对照年初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对2022年预算项目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自查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22年,为完成特定的政务服务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2〕15号)批复州政务服务局专项用于业务工作的预算项目9个,项目经费共计403.56万元,具体包括: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经费25.11万元、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运行维护经费80万元、政府采购专家评审经费6万元、红河州“12345”政务热线运行维护经费182.56万元、政务服务网络经费31.89万元、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网络信息安全经费7万元、政务服务大厅升级改造专项经费2万元、红河州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经费1万元、红河政务服务楼维护管理经费68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经费。
总体目标:政务服务事项要素进一步规范,“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基础进一步夯实;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集中办”“一件事一次办”“网上办”“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便捷度、满意度持续提升。
阶段性目标:2022年,不准确的事项数控制在50个以内,“一件事一次办”主题项目数不少于10个,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6%,“最多跑一次”事项率不低于80%,全程网办率不低于50%,办理时限压缩率不低于50%,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应进必进”,全年持续提供服务,持续提升企业和群众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便捷度、满意度,政务服务好评率不低于90%。
2.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运行维护经费。
总体目标: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基本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目录管理;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纵向全面贯通、横向互联互通,实现制度规则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信息资源共享;电子化交易全面实施,公共资源交易实现全过程在线监管。在此基础上,公共资源交易流程更加科学高效,交易活动更加规范有序,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升,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和查处力度明显加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运行,市场主体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阶段性目标: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运行平稳、技术服务到位;进场交易工程、政府采购项目全程电子化运行,公共资源交易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3.红河州“12345”政务热线运行维护经费。
总体目标: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要求,以一个号码服务企业和群众为目标,压实归并优化热线涉及部门、县市责任,优化完善热线运行工作机制和资源配置,确保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合理诉求及时得到处置和办理,使全州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得更快、分得更准、办得更实,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
阶段性目标:进一步提高红河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话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共建高效、专业和便民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服务平台。按照省对州“12345”政务热线考核人工服务时长不低于7×24小时、转接成功率不低于95%、检查12月份群众诉求办理时限落实和全年服务质检合格率不低于95%要求落实目标责任,接诉即办,推进政务热线,为民服务解难题。
4.政府采购专家评审经费。
总体目标: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行为,维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合法权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项目,由集采机构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
阶段性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暂行办法》,按时足额准确发放专家评审费用;推进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5.政务服务网络经费。
总体目标: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积极构建“互联网+政务服务+投资服务+中介服务+一部手机办事通”运行模式。为全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提供网络支撑,更好服务红河发展。
阶段性目标:保证政务服务工作网络专线畅通,满足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介超市和办公需要。
6.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网络信息安全经费。
总体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阶段性目标:控制核心网络信息系统的故障率;满足网络系统安全建设要求;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网络安全及平稳运行。
7.政务服务大厅升级改造专项经费。
总体目标:加快政务服务场所标准化建设,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功能布局,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事项要素,推动政务服务“应进必进”,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阶段性目标:政务服务场所建设、功能布局及窗口设置进一步规范,配置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器;对政务服务要素进行统一规范,依申请办理的6类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不准确的事项数控制在50个以内;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应进必进”,办理时限压缩率不低于50%,政务服务效能持续提升。
8.红河政务服务楼维护管理经费。
总体目标:保障入驻红河政务服务楼各单位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维护大楼正常的工作秩序和良好的工作环境。加强大楼安全、消防管理和公共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维修管理。
阶段性目标:保障入驻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各单位正常开展工作的大楼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和电梯、垃圾处理、消防报警系统、安保监控系统、水电等设施设备维修费等。
9.红河州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经费。
总体目标:优化营商环境相关业务培训(主要围绕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包含政务服务培训、公共资源交易等业务培训)及会议组织按序推进,各级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各项目标任务有序推进。
阶段性目标:2022年,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相关业务培训期数不少于3次,培训人员参训率不低于95%,满意度不低于95%,营商环境企业开办等指标耗时减少、流程优化比例不低于10%,全年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实施管理情况。成立单位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单位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具体项目责任科室(中心)是项目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对各自对应项目预算资金配置绩效、执行效率和使用绩效负有指导和监督责任。制定了单位预算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及“三重一大”等制度。为科学、规范、高效使用项目资金和绩效管理提供保障。
2.资金到位及使用管理情况。2022年度,预算安排项目资金403.56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96.61万元,其中:年初预算项目资金392.91万元、云岭大讲坛·红河讲坛经费1.2万元、税局返还个税手续经费(上年结转结余)0.12万元、州人社局州医保局补助经费(上年结转结余)2.38万元。项目资金支出395.73万元,项目资金使用率为88.78%。具体支出情况为:
(1)年初预算项目资金支出392.91万元,执行率100%。其中: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经费23.4万元、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运行维护经费78.81万元、政府采购专家评审经费5.5万元、红河州“12345”政务热线运行维护经费182.56万元、政务服务网络经费31.89万元、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网络信息安全经费7万元、政务服务大厅升级改造专项经费3.61万元、红河州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经费0.14万元、红河政务服务楼维护管理经费60万元。
(2)自有资金项目支出2.82万元,具体为:云岭大讲坛·红河讲坛经费0.38万元、税局返还个税手续经费(上年结转结余)0.06万元、州人社局州医保局补助经费(上年结转结余)2.38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目的。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
2.对象和范围。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资金收支安排、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情况。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自评原则。遵循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经济性原则和系统性原则。
2.绩效自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办〔2015〕171号);
(3)《红河州财政局关于< 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4)《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州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3〕5号);
(5)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
(6)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等。
3.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评价指标。本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按项目产出和效果的逻辑模型,设定3个一级指标(产出、效益、满意度)、9个二级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8个三级指标。具体详见附件。
(2)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预算执行、项目产出、项目效果、满意度四个方面进行构建,“预算执行”分值权重10分,“产出指标”分值权重50分,“效益指标”分值权重30分,“满意度招标”分值权重10分,共计100分。
4.评价方法。核对财务账目、检查档案资料、问卷调查等方式,主要采用目标评价法、询问查证法、公众评议法等方法,现场评价与资料评价相结合,重点查看账目,账实对照,对资金使用进行综合分析,作出总体性评价。
5.绩效评价标准。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6. 评价抽样。本次绩效评价对9个年初预算项目进行评价,具体详见附件。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根据《预算法》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时,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单位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
2.组织实施。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州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3〕5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2022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相关工作。项目自评绩效由业务科室(中心)填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单位整体绩效由财务科填报,各科室(中心)提供佐证材料和依据。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经费自评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运行维护经费自评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红河州“12345”政务热线运行维护经费自评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政府采购专家评审经费自评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政务服务网络经费自评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网络信息安全经费自评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政务服务楼维护管理经费自评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政务服务大厅升级改造专项经费自评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红河州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经费自评分为99.8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经费:一是加快政务服务场所规范化建设。按照功能相对集中、方便服务的原则,设置了咨询导办区、综合办事区、自助服务区等功能区域;二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做好各级政务服务部门的进驻协调和管理工作,推动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纳入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进一步夯实线下服务基础;三是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围绕“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依托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移动端、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等,着力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集成办”“最多跑一次”,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捷度、满意度。四是深入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认真落实政务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评判的“好差评”制度。
2.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运行维护经费: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实现我州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做到全程公开、全程留痕、全程网上监督,从技术上严格控制每个节点和时间控制,限定了操作流程的规范化、程序化;招标项目的所有信息均在平台上公开发布,更好地规范了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为投标人降低了交易成本,让交易在“阳光”下运行,保证了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
3.红河州“12345”政务热线运行维护经费: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要求,建成了12345与110高效对接联动机制,形成12345推动部门协同高效履职、及时解决涉及政府管理和服务的非紧急诉求,110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处置紧急危难警情、更好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工作格局。按照省对州“12345”政务热线考核人工服务时长不低于7×24小时、转接成功率不低于95%、检查12月份群众诉求办理时限落实和全年服务质检合格率不低于95%要求落实目标责任,接诉即办,推进政务热线,为民服务解难题。
4.政府采购专家评审经费:推进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运行、实现财政资金节约高效、促进政府采购交易项目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交易,按时足额准确发放专家评审费用,推进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5.政务服务网络经费:使用电子政务外网专线、互联网专线和语音专线,满足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两局四中心”办公需求,为全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提供网络支撑,更好服务红河发展。
6.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网络信息安全经费: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保障了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保障了政务服务网络正常运转,提高了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质量和效率。
7.政务服务大厅升级改造专项经费:政务服务场所建设、功能布局及窗口设置进一步规范,线下服务基础进一步夯实,更多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一门办,政务服务效能持续提升。
8.红河政务服务楼维护管理经费:圆满完成政务服务大楼安全管理,保障政务大楼安保、卫生、水电、绿化、消防、土建等设施设备的正常维护、修理,保障入驻红河政务服务楼各单位正常开展业务工作。
9.红河州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经费:因全州营商环境工作于2022年4月8日按照省、州相关文件要求移交州发展改革委,州政务服务局不再承担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故全年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相关业务培训(主要围绕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包含政务服务培训、公共资源交易等业务培训)2次,召开(参加)研究或优化营商环境相关会议(主要围绕政策落实开展跟踪问效或进行安排布置,包含企业座谈会、工作推进会、调度会、调研座谈会等)1次。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预算项目立项依据充分,均设定了各项目绩效目标,对资金配置方面均有明确的测算依据,整体情况良好。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制定了《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等绩效管理制度,完善了《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管理制度》,各预算项目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保证项目实施的时间、质量,确保了资金使用的安全、合理。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经费:印发《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配合开展全州政府网站自检自查工作的函》,组织各级各部门做好政务服务实施清单要素统一工作,并针对办事指南重点要素缺失和内容准确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确保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的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和监督方式等本地化要素规范准确;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成一件事”的角度出发,各县市结合首批“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事项进一步拓展形成16个主题事项,共办理88823件;截至2022年底,全州网上可办率97%以上,全程网办率70%以上;全州政务服务中心共进驻政务服务事项16647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应进必进”;全州“最多跑一次”事项16620项,“最多跑一次”率99.84%;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全州承诺件时限平均压缩率81.20%;全州“好差评”评价总数3820902次,好评数3820895次,好评率99.99%。
2.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运行维护经费:2022年,全州完成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1764个(工程992个、政府采购464个、矿权5个、国有产权157个、土地出让144个、其他2个),工程建设及政府采购项目实现全面电子化交易,国有产权、国有土地出让稳步推进实现电子化交易;开展网上不见面开标项目1417个,共有15000多家(次)投标人远程参与投标,通过全程电子化交易,按每个投标人每次投标节约成本2000元计,预计为企业节约资金约3000万元,按平均每份投标文件节约200纸张计算,预计节约纸张300万张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做到节约、环保、高效;全州开展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992个(其中有14个项目跨州市远程异地评标),远程异地评标率达100%;全州完成交易项目1764个,预算/起始金额697.05亿元,中标/成交金额684.46亿元,通过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为政府节约资金14.05亿元,通过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国有土地出让等增值资金1.46亿元;=;向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评标专家、代理机构、行业监管部门等各方交易主体发出调查问卷30份,收回30份,服务满意率为100%。
3.政府采购专家评审经费:2022年,共发放48个政府采购项目专家评审费120人次,共计5.5万元。准确发放率达100%,评审专家对集采机构满意度达90%以上。
4.红河州“12345”政务热线运行经费:2022年红河州“12345”政务服务热线接听电话时段为7×24小时人工受理,服务座席10个,服务人员27人;实现12345政务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高效联动对接,畅通了群众诉求渠道,推进了“互联网+政务热线”发展,为我州营商环境改善、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了有力支撑。2022年,热线话务服务总量181364个(呼入155187个,呼出26177个)、受理案件39031件,呼入电话接通率97.04%,热线满意率98.12%、质检合格率98.51%,案件按时办结率98.39%。全年群众诉求办理时限落实,责任单位2小时内完成签收,并于7个工作日内办理并回访市民,考核指标全部达到省级要求。
5.政务服务网络经费: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提供网络支撑,接入专线5条,完成年初预计指标。全年未发生网络线路故障,故障维修响应时间不超过3小时。信息化系统的使用,极大提高了群众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便捷性,提升了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网络使用质量的满意度大于99%。
6.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网络信息安全经费:2022年政务服务网络未发生病毒感染和网络安全事故,保障了政务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正常运转,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更加规范有序,交易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7.政务服务大厅升级改造专项经费: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功能布局,配置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器;对政务服务要素进行统一规范,依申请办理的6类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不准确的事项数控制在50个以内;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应进必进”,办理时限压缩率不低于50%,政务服务效能持续提升。
8.红河政务服务楼维护管理经费:确保红河政务服务楼正常使用,保障入驻各单位正常开展业务工作。做好大楼安全、维护管理,及时完成各类设施设备维护、维修。物业管理人员在岗率达99%,发生零星修缮(维修)时限不超过3小时,服务受益人员满意度98%。
9.红河州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经费:2022年就政务服务(含“互联网+政务服务”)考核、营商环境评价政务服务、招标投标指标、电子证照签章关系配置和加盖电子印章工作等开展三次业务培训,涉及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机构全部纳入参训范围,培训人员参训率达100%,参加培训人员满意度100%。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通过各个项目的实施,确保了政务服务各项工作的稳步推进。构建了为民、便民、快捷、信息化、效能高的政务服务体系,打造了法治、阳光、公正、电子化、服务优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服务全州经济跨越式发展,适应网络条件下企业和人民群众对政务服务工作提出的新需求,提升了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强化预算约束,拟定实施方案,明确推进计划,有效推进项目进度。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及时纠正偏差。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部分项目由于工作任务、要求发生变化,未完全按年初计划开展,资金支出进度缓慢,影响了工作任务和绩效指标的完成。如全州营商环境工作于2022年4月8日按照省、州相关文件要求移交了州发展改革委,本单位不再承担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影响了绩效指标的完成。
二是按预算编制相关要求预算项目支出细化到具体部门经济科目,但在具体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不可预见性的支出,资金用途时有发生改变。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3年3月6日
附件【2022年红河州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经费.xlsx】
附件【2022年政府采购专家评审经费.xlsx】
附件【2022年政务服务大厅升级改造专项经费.xlsx】
附件【2022年政务服务网络经费.xlsx】
附件【2022年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运行维护经费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xlsx】
附件【2022年红河政务服务楼维护管理经费.xlsx】
附件【2022年红河州12345政务热线运行维护经费.xlsx】
附件【2022年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经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