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646-833
- 发布机构: 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3-16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红河州财政局:
为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3〕5号)文件要求,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认真对本单位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2022年度预算项目共1个:“机关党建专项经费”项目,项目金额29万元。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是州委派出机构,承担的主要职能包括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州直机关党的工作;指导州直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指导州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州直机关基层党组织选举的领导班子;指导州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等等。从这些职能出发,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根据《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党的机关建设实施意见》、《州直机关“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方案》等要求,2022年,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在预算绩效项目支出上编制了一个项目,即:机关党建专项经费项目。项目预算资金为29万元,全部为州级财政资金。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项目活动的主要内容是: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提高引领力。持续推动州直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牢牢把握服务大局,建设工作规范、机制完善的党员干部队伍,打造具有示范性、引领性的党建品牌。进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支部书记培训、党务干部培训等党员党性教育培训;做好“寻标、对标、达标、创标”行动推进评审;“红河模范机关”创建、评审;组织州直机关干部职工开展“迎新长跑活动”及相关节日庆祝活动等。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22年机关党建专项经费预算批复安排资金29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9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全部支出,资金使用率为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1)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学习贯彻省委、州委各个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红河州州级机关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清单》等重要文件和州委部署要求,实时更新、宣传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抓好机关党建工作。
(2)强化担当,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服务中心、各项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蒙自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在职党员进社区、帮扶等工作。
(3)完成州委和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阶段性目标
一是2022年持续开展“红河模范机关”创建和工作,深入开展破解“两张皮”问题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行动,扎实推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召开州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和州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等党建工作会议,组织开展州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发展对象等主题培训,开展围绕中心工作的系列党建活动,培创建党建书屋,党建长廊,党建活动阵地。全面推动州直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是提高引领力,加强党的制度建设,重点做好州直机关党的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健全党的组织体系。强化担当,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服务中心、各项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以党建引领群团建设、组织开展创文工作、党员进社区、我为群众办实事、帮扶等工作。完成州委和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为使项目顺利推进,州直机关工委加强领导和组织管理,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预算绩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安排、统筹、监督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同时,在预算绩效管理中,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实际制定了《州直机关工委财务、预算绩效和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州直机关工委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制度》、《州直机关工委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州直机关工委预算绩效工作实施方案》等。项目绩效工作由办公室统筹安排,组织部、宣传部、州直机关工会等相关部室各司其职,具体实施。特别是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上实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均由党组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评价目的:了解州直机关工委2022年机关党建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为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评价对象及范围:州直机关工委2022年机关党建专项经费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财政资金落实、使用情况、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以及为完成绩效目标制定的资金管理制度和措施等办法、项目产出效益。
(二)绩效评价依据、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评价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2)《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3)《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
(4)《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
(5)《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2号);
(6)其他相关资料。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绩效评价原则
按《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的规定,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效率型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
二是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三是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四是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指标体系
本项目设置4个一级指标(预算执行、产出、效果、满意度);7个二级指标(执行率、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满意度);15个三级指标。(具体详见附件《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预算执行、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四个方面进行构建,“预算执行”分值权重10分,“项目产出”分值权重50分,“项目效益”分值权重30分,“满意度”分值权重10分。
预算执行率:考核部门是否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产出:反映项目实施是否实现了预期任务目标。根据本项目预期任务目标,将产出指标细化为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成本控制4个二级指标,考核项目各项实施内容完成情况及完成质量。
效益、满意度:反映项目实施后,预期效益的实现情况。根据项目实施的预期效益,将效益指标细化为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2个二级指标,主要考核项目实施对提升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有机融合产生的效果,以及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3)评价方法
为确保本次绩效自评工作的真实可靠,采用审阅资料、数据分析、问卷调查法等方法进行评价进行。
①审阅资料:收集与项目预算、管理、绩效相关的评价资料,形成绩效评价的基础资料,并对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阅。查阅项目立项申报文件、项目管理情况、资金管理情况,对需要现场调查的问题做好记录。
②数据分析:依据项目设立时的预算申报文件、预算批复下达文件,对照项目实际完成内容,评价项目实施内容与批复预算的完成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到位及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结合开展的问卷调查,评价项目预期效果和效益实现程度。
③问卷调查法:通过现场调查与交谈、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发现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寻求完善相关政策和项目实施的建议,着重对项目产出和效果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为项目实施效果提供定性与定量评价的依据。
(4)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自评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3.评价抽样
州直机关工委2022年机关党建专项经费项目涉及资金29万元,本次绩效自评实地勘察抽取资金29万元,抽样比例为100%。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使绩效自评工作顺利开展,由单位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绩效自评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前期准备:评价工作组收集整理项目相关资料,研究制定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
组织实施: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整理、分析机关党建专项工作资料,结合分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评价结论,撰写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我单位2022年机关党建专项经费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项目产出等方面都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及目标进行,通过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升机关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的有机融合,对党性修养和综合素质得到持续提高。
对照绩效自评评分表, 2022年机关党建专项经费项目自评综合得分99.5分,评价结果为“优”。 具体一级指标自评得分情况如下表: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我单位紧紧围绕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聚焦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职责定位,着力深化理论武装、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推进正风肃纪,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提升州直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切实当好“三个表率”,创建“红河模范机关”。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基本得以实现。具体完成情况如下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项目政策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
2022年机关党建专项经费项目立项符合法律法规、根据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不重复。
2.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合理,绩效目标分解清晰
设立了相应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分解清晰,有可衡量的绩效指标。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3.资金预算科学,资金分配合理
2022年机关党建专项经费项目的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按照标准编制,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管理方面: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预算资金按照计划执行,项目资金使用合规
州直机关工委2022年机关党建专项经费计划资金29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9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预算执行率为100%;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项目组织实施方面
一是严格执行制度。为适应新形势下部门预算管理及业务管理要求,委州直机关工委重视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了《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预算业务管理制度》《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绩效管理办法》等制度,实现部门的预算绩效等财务管理工作有制度可依,并严格在制度管理的范围内执行。
二是按程序行事。为规范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州直机关工委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上实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均由党组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机关党建专项经费项目,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和质量达标率均为100%。
2.州直机关工委2022年机关党建专项经费实际到位资金29万元,实际支出29万元;不存在超支。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通过机关党建专项经费项目的实施,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不断得到加强,做到了: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机关党的建设扎实推进;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当好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走在前列的表率;聚焦固本强基,锻造了坚强有力机关基层党组织;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红河高质量发展中尽职责、有作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机关风清气正。项目的组织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良好,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提高思想认识
要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首先必须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我单位从上到下,都没有把这项工作认为是多余而马虎应付,而是认真学习理解相关预算绩效管理的文件和精神,不断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预算绩效工作同部门的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保证有人管事也有人做事。
(二)加强制度建设
制度管事永远是硬道理。几年来,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我单位不断破解工作难题,以问题为导向,适时建立相关制度。目前,仅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就有10余项。
(三)重视业务学习
业务熟练是做好预算绩效管理的前提。我单位高度重视业务人员的培养,通过单位内部有针对性的培训和参加州级财政部门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并积极聘请第三方协助有关工作,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项目绩效目标设置难突破。由于机关工委的职能是纯党建工作,不承担经济和社会发展项目,因此在预算绩效管理中,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置难突破,“党建专项经费”的产出指标量化有欠。
二是预算编制有待完善。预算额度测算依据不够精准,预算确定的资金量与工作任务还有所不匹配。
三是制度建设还需适时更新完善。针对工作推进中要破解的一些难题,制度的完善和执行还显得不够。
七、有关建议
一要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设。针对党建业务特点,不断探索绩效目标的项目设置,更准选取符合职能工作情况的指标值,使设置的项目目标更具科学性,更有合理性。
二要合理编制项目预算。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财政支出方向和重点、部门职能特点等,在编制项目预算时,充分考虑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的相关性、绩效目标的实现所采取措施的可行性、实现绩效目标所需资金的合理性等,更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永远在路上,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更新、补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相关制度。
四要保持良好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常态。一如既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学习、培训、宣传和绩效指标设置审核、运行监控、事前评估、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等常态工作,积极协调配合财政部门完成各项任务。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产生影响的因素:满意度调查中参与调查的人员是随机抽取的,调查对象和样本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满意度情况不具有完全代表性。
附件:《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
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