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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644-77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科技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3-1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科技局部门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部门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项目一:红河州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项经费项目

  (一)项目概况

  以建设优质原料基地、发展生物医药健康产品、鼓励发展地方特色健康服务业、构建现代生物医药物流体系、培育“互联网+”新业态为重点。实施道地药材培育工程、产业园区建设工程、产业主体壮大工程、红药品牌打造工程、人才队伍培引工程、研发创新服务工程六大工程。推动哈尼、彝、苗、瑶等民族中药古方特色疗法产业化发展。努力将红河州建设成云南省重要的中医药及民族药发展药谷,省内领先、国内知名的养老养生、休闲度假基地,滇南道地药材溯源中心,滇南中药材贸易中心和滇南医疗康体服务中心,将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培育成红河州的支柱产业。

  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项目2022年州级财政资金投入为78.64万元。着力促进存量企业提质增效,积极帮助医药企业协调解决生产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提供个性化精准服务。积极主动招商引资,对接省内外企业扩增量,新签约了蒙自市中大达安——滇南国际医养综合体26亿元项目、屏边县天然虾青素大健康产业融合发展6.2亿元项目、弥勒隆祥酵母及系列产品加工全产业链5亿元项目,与山东福瑞达医药集团、扬子江药业集团等企业达成投资合作意向,正在推进后续跟进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进一步提升“红药”品牌的影响力和市场份额,把红河打造成为面向西南、辐射南亚东南亚的中药材交易中心。力争到2025年,全州生物医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150亿元,年均增长10%左右,其中,生物医药制造业营业收入达到45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建立11个道地优势药材良种繁育基地、29个规范化种植养殖基地、11个良种中药材苗圃基地,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130万亩,产量18万吨,农业产值50亿元。

  2.阶段性目标

  加强科技入红合作与交流,充分发挥省外的科技资源优势和上海市生物医药科技促进中心的平台优势,把红河州建成中国优质中药种植、加工、生产和重要的民族药研究与开发基地,实现从中药材种植大州向高质量中药材和产业大州的转变,满足红河州生物医药企业技术需求,促进红河州生物医药产业结构升级。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成立了红河州生物医药产业推进组,负责牵头编制红河州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分年度制定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实施细则;统筹协调全州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加强对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调研和指导,协调产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相关措施建议;按照省、州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指导、督促、检查生物医药产业工作落实情况;负责组建红河州生物医药产业专家团队,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和政策制定提供咨询;组织落实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和交办的其他事项;向省、州人民政府报告工作。

  项目二:红河州生物医药产业链工作专班经费项目

  (一)项目概况

  2022年3月15日,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红河州推行链长制落实“六个大抓”实施方案》,明确了州科技局为生物医药产业链牵头部门,重点围绕优质原料、中药饮片加工和生物医药工业、生物医药商贸等领域需求,发展优质原料种植、化学药、仿制药、中药配方颗粒、中药饮片、中医复方药、特色创新中药、民族药、特色中成药二次开发以及植物提取物、功能性食品、保健品、无纺布、医用防护服等产品,建强现代生物药、中成药产业集群,培育化学药产业集群,发展医疗器械产业集群。

  生物医药产业链工作专班经费项目2022年州级财政资金投入为40.5万元。2022年生物医药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109亿,新签约一亿元以上项目8个,新开工3000万以上项目8个,投产竣工一亿元以上项目5个,在谈企业6家。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州生物医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120亿元,中药材种植面积稳定在130万亩,进一步提升“红药”品牌的影响力和市场份额,把红河州打造成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中心。

  2.阶段性目标

  力争到2022年底,全州生物医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98亿元,年均增长6%左右,其中,生物医药制造业营业收入达到32.81亿元。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将生物医药产业链纳入全州12条重点产业链,由州委常委、秘书长晋洪江和州委常委、副州长吕进担任链长,州政协主席、州工商联主席李满担任副链长,组建工作专班,围绕建链、延链、补链、强链,聚焦产业链工作重点,扎实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链各项工作。一是专班人员配备到位。从县市抽调5人、州科技局及州卫生健康委抽调7人均在岗工作。 二是专班工作机制明确。专班成立后,及时梳理产业政策,制定了“一方案、一计划、两图谱”,建立了“一周一例会、一周一计划、一周一报告”工作机制,编制了产业链实施方案、产业链图谱、招商图谱,加强与县市联动,形成专班与县市、园区、企业上下联动、信息互通的机制。

  项目三:红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专项经费

  (一)项目概况

  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实施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能源牌”“绿色食品牌”“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助力乡村振兴,弥补红河州“三农”短板,打造农业生态化的战略举措;充分聚集高端要素,培育和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创新高地;系统解决区域农业共性关键技术,推动农业产业升级的重要杠杆。以服务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作为主攻方向,切实提高高原特色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着力打造农业创新驱动发展的先行区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试验区,引领带动云南农业农村现代化。

  红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专项经费项目2022年州级财政资金投入为24.58万元。2022年开展了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的编制工作,对农高区展厅进行了修缮升级,积极与省科技厅沟通汇报,到科技部对接汇报工作,争取省上出台支持示范区建设的相关政策,包括领导小组、土地、科技、人才、金融、财政、机制创新等方面政策。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5年,红河农高区基本完成农业科技创新资源的战略性优化,确立高效灵活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全面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形成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弥勒农高区各项经济指标、创新指标与绿色发展指标大幅提升,总产值达到307.42亿元。

  2.阶段性目标

  争取第三批建成红河国家农高区,示范区建设目标为“两区三高地”,即打造农业创新驱动发展的先行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试验区,以及现代农业创新高地、人才高地、产业高地。积极与省科技厅沟通汇报,到科技部对接汇报工作,争取省上出台支持示范区建设的相关政策,包括领导小组、土地、科技、人才、金融、财政、机制创新等方面政策。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成立红河农高区建设专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指导、协调、推进示范区建设工作,研究、审议示范区建设规划、方案及重大政策,讨论、审议示范区建设重大任务和重大项目,协调州级有关部门及县市之间涉及示范区建设的重大事项。

  编制了《红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红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等,对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使用进行管理。

  项目四:红河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专项经费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法规以及有关的规划、计划和行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29条措施》《红河州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10条措施(试行)》等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红河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专项经费项目2022年州级财政资金投入为47.42万元。2022年红河州已建成云南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市1个、云南省县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13个;实施“科技入滇”“沪滇合作”科技合作项目10个,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0个;组织开展“走进科技 你我同行”为主题2022年红河州科技活动周;开展红河州第六届科普讲解大赛。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整合州县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力量,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部门、13县市县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等平台作用,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造就一批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加速引进省内外科研平台、科技型企业、科技成果、人才和团队落地红河,助推红河州实现高质量发展。

  2.阶段性目标

  一、支持红河州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三、组织实施“科技入滇”“沪滇合作”科技合作项目。四、建设州级“双创”平台,举办创新创业大赛。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红河州十三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均已设立县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红河州科学技术院加挂红河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牌子,按照职责职能承担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工作。红河州科技局承担全州技术转移体系工作,做好“科技入滇”专项工作,沪滇科技对口帮扶与合作有关工作;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做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促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

  项目五:红河州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措施经费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营造良好创新生态,加快创新型云南建设,推动红河州高质量发展,根据《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29条措施》(云办发〔2021〕36号)文件,2021年12月州科技局组织编写科技创新暨科学技术奖励情况报告报州委书记,赵瑞君书记批示:“科技创新对于红河州高质量发展和示范区建设至关重要,要加大力度、创新方式,形成合力、务求实效,所提建议迅速具体化,推动落实。”

  红河州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措施经费项目2022年州级财政资金投入为400万元。2022年度,补助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企业88家,补助研发投入企业66家,补助双创孵化载体2家。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在“十四五”期间,推进科技创新工作,加快创新型红河建设,实现红河州研发投入“十四五”增长目标;提高企业科研积极性,促进企业创新研发、成果转化、科研平台建设、人才引进,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红河州高层次创新合作平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先进实用技术转化应用,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促进科技创新成果加速转化和产业化,改善研发中心、实验室等科研条件,开发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

  2.阶段性目标

  一是建立州市一体化科技创新协同机制;二是支持成立云南红河熊庆来科学技术奖基金会,三是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四是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行动计划;五是加强双创孵化载体建设;六是支持设立红河州院士专家工作站;七是推行工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八是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九是支持红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州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10条措施(试行)>的通知》(红办发〔2022〕10 号),红河州科技印发《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10条措施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红科联发〔2022〕5号)《 红河州科学技术局 红河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加强创新平台载体建设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红科联发〔2022〕6号)《红河州科学技术局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研发投入后补助办法(试行)的通知>》(红科联发〔2022〕7号)《红河州科学技术局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行动计划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红科联发〔2022〕8号)《红河州科学技术局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加强双创孵化载体建设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红科联发〔2022〕9号)《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 红河州科学技术局 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院士专家工作站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红科联发〔2022〕10号)《红河州科学技术局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院士专家工作站财政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红科联发〔2022〕11号)《 红河州科学技术局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9》(红科联发〔2022〕13号)等细则,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加快推进政策实施。

  项目六:红河州适用新型农机化装备研发与制造设备升级

  1.项目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并明确指出, 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国家现代化的重大部署,是“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总目标是农业农村现代化。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农业机械化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村生产力的重要基础,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农机化发展历史已经证明,每一次农机化装备与技术升级,都会对农业产业的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截至2020年底,红河州拥有农机总量达 68.56万台(套),拖拉机保有量达3.6942万台。小型适用农机具日益受到农户喜爱,微耕机保有量已突破9.9683万台,成为我州农机作业的主力军。2020年,全州农机作业总面积达 659.4万亩次,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55 %。使用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126.706万元,补贴农机具19417 台套,补贴农户15461 户,带动农户投入资金22263.54万元。

  2022年红河州适用新型农机化装备研发与制造设备升级项目资金共计40万元,项目资金40万元已按时到位。专项资金支出主要为设备购置及材料购买,共计支出4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引进锯床、数控车床、数码折边机、数控铣床、数控弯管机各一台;根据我州及外省萝卜种植农户需求,试制夹槽推送式萝卜切条机10台,单台生产率:≥3吨/小时,完整率:≥96%;试制澳洲坚果青皮脱壳机10台,单台生产率:≥2吨/小时,破碎率:≤1%。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为切实加强对红河州适用新型农机化装备研发与制造设备升级项目工作的领导,强化资金管理,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努力提高农业新技术、新成果和先进实用技术的覆盖率,成立项目领导小组与实施小组。

  严格执行《红河州农业局内部审计及季度决算工作制度》《红河州农业局会计集中核算实施方案》及红河州农业局风险管理机制。

  项目主管部门严格把关,承担部门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红河州农业农村局财政项目绩效考核管理试行办法》、《红河州农业项目督查管理规定》、《红河州农业项目验收管理规定》、《红河州农业产业发展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对项目资金严格上报审批,建立项目资金管理专户,实行专账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项目七:红河州2022年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

  (一)项目概况

  为推动地方科技事业发展,全力支持创新型云南建设,实施各市(县)区域创新能力提升专项,合理划分事权与支出责任,集中财力办大事,结合州科技工作的实际情况,以“项目法”支持各市(县)项目承担部门申报的省科技项目和经认定后的各类补助经费,2022年红河州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为383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对全州符合条件的企业补助研发经费投入,引导和推动全社会研发投入增长,红河州全社会研发投入年增长16.70%;支持科技创业投资风险补助、科技贷款补助科技贷款担保补助、引导金融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促进科技金融融资;建设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带动全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13家:支持县市重点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科技普及等项目,带动新增销售收入4700万元以上;举办科普活动9场次,研发新产品5项以上;培养县市科技人才,为县市科技创新提供智力支持,培养高层次人才40个,培训技术人员270人次:支持乡村振兴,选派科技特派员95个。帮扶贫困户130户以上。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2年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及绩效目标的通知》(云财教〔2021〕92号)及《云南省科技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科技计划第一批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的通知》中的项目由州科技局审核推荐并报省科技厅评审。

  2.下达县市的绩效目标,要随同项目同步分解下达,明确到各项目部门,作为对项目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的依据。

  3.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办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号)的要求,切实加快支出进度,收到文件后30日内完成资金下达,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涉及政府采购的,要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项目八:红河州2022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项目

  (一)项目概况

  按照国家安排,为确保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立足引导科技人员到贫困地区创新创业,加快信息、技术、成果、项目、资金等优质资源向“三区”流动,加强红河州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本土科技人才和农村科技创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三区”科技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科技人员在支持“三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推动“三区”经济社会发展,2022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为206万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科技部农村司关于下达2021年度“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贝专项计划的函》(国科农函〔2021〕218号)要求,红河州科技局在2021年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州进行广泛动员,经逐级申报、推荐、筛选,将确定全州2022年选拔上报符合条件的选派对象为103人。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2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中的项目由州科技局审核推荐并报省科技厅评审。

  2.下达县市的绩效目标,要随同项目同步分解下达,明确到各项目部门,作为对项目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的依据。

  3.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办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号)的要求,切实加快支出进度,收到文件后30日内完成资金下达,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涉及政府采购的,要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对财政资金支出的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进行评价,引导树立和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采取措施改进和加强资金管理。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规财〔2021〕10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3〕5号)等文件有关要求,我部门以资金安排使用和绩效管理情况为重点,对预算资金及相关管理活动开展自评。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为落实好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我局成立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并对各科室绩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不定期召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专题会,研究、分析绩效目标任务,确保绩效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2.组织实施

  我局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下发了《红河州科技局关于开展2023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河州科技局关于开展2022年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通知文件,对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和省级及州级财政资金安排的科技计划项目的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财政资金落实、使用情况、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以及为完成绩效目标制定的资金管理制度和措施等办法、项目产出效益进行自评。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项目一:红河州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项经费项目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我部门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资金下达的任务数相对应,与2022年资金相匹配;资金配置科学合理,项目执行积极有效,资金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我部门2022年度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完成项目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各项经费,鼓励合法合规的经费开支,按要求进行绩效管理,不断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提高了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我部门对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红河州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项经费项目设定12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2条、质量指标1条、时效指标3条,成本指标1条,经济效益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1条,生态效益指标1条、可持续性影响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已全部完成。具体情况为:2022年向中国工程院院士、云南白药集团中药研发总监朱兆云院士、北京同仁堂健康有机产业(海南)有限公司总经理蔡兴明颁发红河州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顾问聘书。信通药业王平理总经理被评为“云南省创新型人才”;2022年9月17日,红河州生物医药产业链专班组织召开有机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研讨会;依托北京同仁堂健康有机产业(海南)有限公司与红河州6县市签订的有机中药材产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推行中药材规范化种植,2022年与北京同仁堂健康有机产业(海南)有限公司、上海瑞颢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奇士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云南达安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

  项目二:红河州生物医药产业链工作专班经费项目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我部门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资金下达的任务数相对应,与2022年资金相匹配;资金配置科学合理,项目执行积极有效,资金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我部门2022年度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完成项目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各项经费,鼓励合法合规的经费开支,按要求进行绩效管理,不断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提高了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我部门对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红河州生物医药产业链工作专班经费项目设定11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2条、质量指标1条、时效指标2条,成本指标1条,经济效益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1条,生态效益指标1条、可持续性影响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已全部完成。具体情况为:2022先后赴广州、深圳、北京、上海、山东、贵州等地开展招商活动,并到楚雄、昆明等地考察对接企业12次45家(省外9次,省内州外3次);北京同仁堂健康有机产业(海南)有限公司与红河州6县市签订的有机中药材产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形成专班与县市、园区、企业上下联动、信息互通的机制,着力推进产业延链补链强链。

  项目三:红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专项经费项目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我部门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资金下达的任务数相对应,与2022年资金相匹配;资金配置科学合理,项目执行积极有效,资金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我部门2022年度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完成项目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各项经费,鼓励合法合规的经费开支,按要求进行绩效管理,不断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提高了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我部门对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良好。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红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专项经费项目设定12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2条、质量指标1条、时效指标3条,成本指标1条,经济效益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1条,生态效益指标1条、可持续性影响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已完成7条。具体情况为:2022年对农高区规划展览馆进行了修缮,开展了农高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工作,2022年园区一二三产业总产值155.36亿元,较2021年增长7.82亿元,2022年申请专利53件,其中,申请发明专利1件,实用新型专利52件; 授权专利52件,实用新型专利52件,累计全市有效发明专利32件,2022年组织企业申报云南省“10大名品”“三品一标”,新增“绿色云品”品牌目录5个,无公害续证3个,绿色食品认证13个, 有机产品认证1家产品2个、有机产品转换认证8家产品19个,新增有机产品转换认证7家18个。

  项目四:红河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专项经费项目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我部门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资金下达的任务数相对应,与2022年资金相匹配;资金配置科学合理,项目执行积极有效,资金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我部门2022年度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完成项目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各项经费,鼓励合法合规的经费开支,按要求进行绩效管理,不断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提高了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我部门对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红河州促科技成果转化专项经费项目设定12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3条、质量指标1条、时效指标2条,成本指标1条,经济效益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1条,生态效益指标1条、可持续性影响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已全部完成。具体情况为:积极推进“科技入滇”“沪滇合作”,实施科技合作项目10个,组织开展“走进科技 你我同行”为主题2022年红河州科技活动周和红河州第六届科普讲解大赛,组织做好全州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成果转化资助项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类项目奖补等申报,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0个。

  项目五:红河州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措施经费项目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我部门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资金下达的任务数相对应,与2022年资金相匹配;资金配置科学合理,项目执行积极有效,资金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我部门2022年度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完成项目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各项经费,鼓励合法合规的经费开支,按要求进行绩效管理,不断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提高了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我部门对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红河州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措施经费项目共计设定11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2条、质量指标3条、时效指标1条、经济效益指标2条,社会效益指标2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已全部完成。具体情况为:2022年度实际补助企业,高校,科研院所156家,通过媒体等形式宣传政策5次,对评审通过的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基本完成补助发放。

  项目六:红河州适用新型农机化装备研发与制造设备升级项目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自项目实施以来,红河州农机研究所部门通过引进锯床、数控车床、数控铣床、液压板料数显折弯、液压三轮滚圆机及试制夹槽推送式萝卜切条机,提高农业新技术、新成果和先进实用技术的覆盖率。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应的管理制度,项目实施过程中,领导小组严格督查并对项目质量进行检查,指定专人负责项目档案管理。项目资金均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使用,没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的情况。对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目前已完成锯床、数控车床、数控铣床、液压板料数显折弯、液压三轮滚圆机设备的调式及试制夹槽推送式萝卜切条机的研制。

  项目七:红河州2022年省级科技计划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我部门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资金下达的任务数相对应,与2022年资金相匹配;资金配置科学合理,项目执行积极有效,资金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我部门2022年度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完成项目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各项经费,鼓励合法合规的经费开支,按要求进行绩效管理,不断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提高了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我部门对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红河州2022年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共计设定12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5条、时效指标1条、经济效益指标2条,社会效益指标3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已全部完成。具体情况为:2022年具体目标为:对全州符合条件的企业补助研发经费投入,引导和推动全社会研发投入增长,红河州全社会研发投入年增长16.70%;建设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带动全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13家:支持县市重点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科技普及等项目,带动新增销售收入4700万元以上;举办科普活动9场次,研发新产品5项;培养县市科技人才,为县市科技创新提供智力支持,培养高层次人才40个,培训技术人员270人次:支持乡村振兴,选派科技特派员95个。帮扶贫困户130户以上。

  项目八:红河州2022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项目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我部门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资金下达的任务数相对应,与2022年资金相匹配;资金配置科学合理,项目执行积极有效,资金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我部门2022年度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完成项目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各项经费,鼓励合法合规的经费开支,按要求进行绩效管理,不断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提高了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我部门对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红河州2022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共计设定5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1条、质量指标1条,时效指标1条、可持续影响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已全部完成。具体情况为:全州2022年选拔上报符合条件的“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对象为103人。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根据州财政统一布置,红河州科技局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目标设定合理,符合客观实际,与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和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相匹配。年初设定绩效目标时,绩效目标结合上年度完成情况及本年度工作任务侧重点,进行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合理测算,绩效目标充分考虑实际工作开展时的不可控性和实施条件,年初目标设定科学、合理、明确,细化量化。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红河州科技局2022年州级财政年初项目预算资金为1130万元,财政拨款项目决算收入922.13万元,项目决算支出922.13万元。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3835万元,项目支出3835万元。中央补助资金206万元,项目支出206万元。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全州高新技术企业达39家,实现营业收入290亿元、工业总产值270亿元、高新技术企业产品销售收入达281亿元,出口创汇9.8亿元、净利润6.1亿元、上缴税费总额7.6亿元。新增入库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16家,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9家。完成科技成果登记5项,技术合同登记394项,合同金额34198.94万元、技术交易额15323.78万元。目前共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16个,其中院士工作站3个,专家工作站13个。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推进全社会研发投入实质性增长。全州共有企业、科研院所、学校等178家填报研发经费投入,其中,企业161家(规上工业157家、服务业4家),科研机构11家,高等院3家,新纳入医院3家。按照云南省科技厅、云南省统计局、云南省财政厅发布《2020年云南省科技统计公报》,红河州2020年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22.36亿元,较上年增长21.13%,投入强度0.92%,较上年提高了0.09个百分点。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我局根据职能和职责积极谋划,确定目标任务,积极发挥政府职能作用。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下达绩效公用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4号)文件要求,严格按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开展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和绩效跟踪监控管理工作,按时填报本单位部门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填报内容均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具体分析了绩效目标完成和实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等情况。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法律法规,强化预算资金管理和使用。以州财政支付管理相关规定为准绳,同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加强预算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杜绝违规事件发生。基本支出保障了本单位的日常运转,认真履行了部门职能职责,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部分绩效指标未量化,可考核性不强。因部门绩效管理理念未深入,预算绩效管理主体意识不强,未将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加强预算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的有效管理模式,导致部分绩效指标未量化,可考核性不强。

  2.项目工作开展不到位,绩效指标未完成。在项目过程中,未根据绩效目标实时跟进绩效完成情况,分析产生差距原因,及时灵活调整工作安排,导致项目目标不达标,绩效指标未完成。

  3.预算编制不合理,资金支付缓慢,资金使用率较低。在编制预算时未结合年初项目总体目标,未考虑项目整体性,导致预算编制不合理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红河州科技局部门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部门自评表

  红河州科技局

  2023年3月9日

附件【附件:红河州科技局部门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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