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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644-18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科技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3-1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科技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州财政局:

  按照《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3〕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为做好绩效评价工作,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

  (1)拟订全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划政策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内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统筹推进全州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进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州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3)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州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州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4)拟订全州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州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全州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全州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州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5)编制全州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参与实施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6)组织拟订全州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7)牵头全州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等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高新技术科、农村园区科、社会发展科、外国专家科(科技人才办公室)、科技成果转化科、综合管理科。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红河州科学技术院

  2.红河州农业科学院

  3.红河州农业机械研究所

  4.红河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

  在职人员编制160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140人。年末在职实有159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1)创建红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推进农高区建设发展,把服务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作为主攻方向,集聚各类要素资源,着力打造农业创新驱动发展的先行区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试验区。将导入浙江大学、中国农业大学、江南大学等科教资源,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引培力度,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加快出台针对性的具体政策措施,吸引创新主体落地,增加创新机构数量,活跃创新创业氛围。

  (2)推动全社会研发投入实质性增长。研究制定《红河州研发经费投入奖补办法》,持续增加各级财政科技投入,进一步创新举措,激发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和社会力量加大创新投入的积极性。加大考核力度,把研发投入强度纳入州对县(市)年度考核的指标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建立年度报告制度,各县(市)党委、政府每年年底前,要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创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情况。建立研发经费投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有关工作。

  (3)强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研究制定《红河州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对培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经费补助,提高企业积极性,鼓励更多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4)强化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发展。大力实施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推进乡村建设,加快实施“一二三”行动。推进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实施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开展农业新品种选育、生态循环农业技术创新、现代农业装备研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研究、营养健康食品开发以及保鲜物流技术研究、农业资源高效利用技术研究。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强科技成果试验示范推广,深入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加快发展农业科技服务业,推动县域创新驱动发展。进一步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发展“星创天地”,加大科技帮扶力度,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打造高素质的职业农民队伍。

  (5)加快发展生物医药产业。立足生物资源优势,巩固提升中药材种植水平。加大力度发展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产业,延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大力推进中药材科学规范种植,加大林下药材、森林药材开发和扶持力度,加快建设中药材标准化种植基地、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以弥勒、泸西、屏边、红河、金平、绿春6个“云药之乡”为重点,加快优质中药材种源繁育,推行中药材质量标准,做好地理标志认证,提高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和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水平。培育壮大中药材产业,强化项目政策资金支持,促进全州中药材种植、加工、流通、销售全产业链发展,提升中药材产业发展水平。积极发展中药配方颗粒,推动中药材与生态旅游协同发展,构建中药材产业市场流通体系。加快红河中药材产业集散地建设,推进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建立,加强中药材质量监管。打造“红药”知名品牌,开展新一轮野生中药材资源普查,建立健全药材质量追溯体系,加强地理标志管理和品牌创建,巩固提升“红河灯盏花”地理标志产品和云南绿色食品“十大名品”知名度和影响力。

  (6)推进“科技入红”活动。以沪滇科技成果对接交流活动成功举办为契机,加速引进省内外科研平台、科技型企业、科技成果、人才和团队落地红河,助推红河州实现高质量发展,把红河州打造成为沪滇科技合作示范区。研究制定《红河州第五届科技入红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强化要素保障、细化工作措施,做到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并重,在项目的精准对接和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上下功夫,将“科技入红”活动引向深入,为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动力。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特色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以技术创新和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构建红河州特色区域创新体系,全面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县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县,提升全州应用转化科技成果的能力。建设科技示范园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形成有特色优势的产业聚集区。打造 “云药之乡”,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2.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发挥骨干龙头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

  3.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引进与培养相结合,以高层次创新人才、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人才、乡土科技人才三支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打造创新力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富有活力的科技人才队伍。加快院士专家工作站等高层次人才载体建设。

  4.扩大科技对外开放。借助“科技入滇”活动,积极与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对接,建立合作机制,实现一批科技型企业、科研平台、科技成果、科技人才和团队落地红河,提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5.增强自主创新实力。加大科技投入,加强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促进红河州科技发展基础不断夯实,科技创新环境日益优化,科技资源聚集能力明显提升,形成特色鲜明的区域创新体系,支撑红河州高质量跨越发展。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我单位在设置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时,根据2021年度工作总结及2022年度工作计划、部门职能职责、州委州政府重点工作安排部署等资料设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共计设定23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11条、质量指标1条、时效指标2条、成本指标2条、经济效益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2条、可持续发展指标2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条。具体设定情况详见下表: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组织保障

  为落实好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我局成立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并对各科室绩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不定期召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专题会,研究、分析绩效目标任务,确保绩效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2.制度建设

  为规范管理绩效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我局从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责任落实、绩效推进实施、绩效监控分析、绩效考核评估和绩效改进提升等几个方面制定了《红河州科技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红河州科技局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红河州科技局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制度》《红河州科技局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制度》《红河州科技局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局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于每年度终了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会,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实际成效和存在差距,逐项认真分析,进行完善。

  3.指标体系

  为更好落实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金支出的实际效果、发挥绩效导向作用,我局秉承科学性的原则,从科学和客观的角度入手进行规划;遵循系统性原则,综合考量各类绩效评价指标间的逻辑关联性,遵循重要性原则,结合预算支出计划,明确绩效评价的总体趋势方向和侧重点,建立了符合行业领域需求,有针对性和统一性的指标体系。

  4.业务培训

  我局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培训,会上要求要严格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全面掌握科技计划项目资金预算执行动态,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强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对预算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过程控制,加大对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监督管理力度,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作用,让职工深刻领会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红河州科技局部门2022年年初预算批复3977.62万元,比上年增加1091.7万元,同比增加37.83%

  2.整体收支情况

  红河州科技局部门2022年总收入4527.08万元,总支出4344.88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

  红河州科技局本年预算执行收入4359.13万元,比上年增加976.28万元,同比增加28.86%;本年预算支出4344.88万元,比上年增加819.03万元,同比增加23.2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推进全社会研发投入实质性增长。共有企业、科研院所、学校等178家填报研发经费投入,其中,企业161家(规上工业157家、服务业4家),科研机构11家,高等院3家,新纳入医院3家。按照云南省科技厅、云南省统计局、云南省财政厅发布《2020年云南省科技统计公报》,红河州2020年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22.36亿元,较上年增长21.13%,投入强度0.92%,较上年提高了0.09个百分点。

  2.推进科技新动能培育力度。全州高新技术企业达39家,实现营业收入290亿元、工业总产值270亿元、高新技术企业产品销售收入达281亿元,出口创汇9.8亿元、净利润6.1亿元、上缴税费总额7.6亿元。2021年新增入库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16家,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9家。向科技厅推荐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2家,申报云南省众创空间企业1家。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23家,备案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53家。申报省级“星创天地”28家,红河弥勒江泰果业等8家星创天地被省科技厅批准进入第六批星创天地培育建设,红河蒙自道地中药材、红河金平金岭中药材2家星创天地被省科技厅认定为第五批省级“星创天地”。

  3.推进浙江大学云南(红河)研究院加快建设。研究院申请技术专利37项,其中,发明专利20项,实用新型专利15项,外观专利2项。承担云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红河创新技术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金属板彩印加工示范线已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正在进行生产线设计研发及设备制造。

  4.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全州县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设,弥勒市获云南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县(市、区)建设经费100万元,蒙自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蒙自市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获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项目立项,支持经费40万元。完成科技成果登记5项,技术合同登记394项,合同金额34198.94万元、技术交易额15323.78万元。

  5.推进科技人才建设。目前共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16个,其中院士工作站3个,专家工作站13个。完成2021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14项。完成2021年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及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申报10名,共有4名进入2021年度云南省“两类”人才计划,其中,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2名,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2名。省级科技特派员认定108人,“三区”科技人才认定64人,“云南省金平县梯田红米产业科技特派团”项目予以立项,获项目资金200万元。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评比中,我州行政区域内承担、参与单位共荣获2020年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9项,其中,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2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自然科学奖三等奖1项。

  三、绩效自评结论

  红河州科技局年初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符合部门中长期实施规划;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相对应,与2022年预算资金相匹配;预算配置科学合理,预算执行积极有效,预算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红河州科技局2022年度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完成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各项经费,鼓励合法合规的经费开支,按要求进行预算管理,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提高了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红河州科技局对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情况分析

  根据州财政统一布置,红河州科技局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目标设定合理,符合客观实际,与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和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相匹配。年初设定绩效目标时,绩效目标结合上年度完成情况及本年度工作任务侧重点,进行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合理测算,绩效目标充分考虑实际工作开展时的不可控性和实施条件,年初目标设定科学、合理、明确,细化量化。

  2.预算配置情况分析

  红河州科技局编制2022年度预算时根据县财政局相关要求、部门年度目标,参照上年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对本年度收支预测情况进行编制,编制内容细化、详实,预算支出与实际支出相吻合。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他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需的支出,不存在缺口;不存在预算编制时就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分析

  截至11月30日完成预算进度81%。2021年年末结转结余资金142.79万元,2022年年末结转结余资金157.03万元,结转结余变动率10%。

  2022年发生政府采购30.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2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所有采购均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办理相应的采购手续。

  我单位除财政拨款收入外,无其他收入来源,收入来源合规。各项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支付具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文件外,还建立了单位预算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四个暂行办法,建立并不断修订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办法、机关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内部管理和办法。2022年调整了红河州科技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相应制度,涵盖了事前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方面。绩效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2022年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及时将相应的工作成果提交上报绩效主管部门。

  3.资产管理情况分析

  红河州科技局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资产管理,并制定了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制度。实际管理中,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对实物资产贴记资产卡片标签,按照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的要求,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无闲置资产,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红河州科技局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年度交办或下达数的重点工作进行落实办理,重点工作完成率100%,2022年设置整体支出绩效目标23条,已完成22条,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际完成率为96%,完成及时率为96%,质量达标率96%。

  (四)效果情况分析

  红河州科技局按照部门职责完成全部预期指标并产生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效益,效益较为明显;对社会发展带来直接或间接影响,效益较为明显;按照部门职责完成相关工作并产生直接或间接的生态效益或可持续影响,效益较为明显;预算年度中部门无违纪违法情况;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对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开展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满意度高于90%。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部分绩效指标未量化,可考核性不强。因部门绩效管理理念未深入,预算绩效管理主体意识不强,未将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加强预算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的有效管理模式,导致部分绩效指标未量化,可考核性不强。

  2.项目工作开展不到位,绩效指标未完成。在项目过程中,未根据绩效目标实时跟进绩效完成情况,分析产生差距原因,及时灵活调整工作安排,导致项目目标不达标,绩效指标未完成。

  3.预算编制不合理,资金支付缓慢,资金使用率较低。在编制预算时未结合年初项目总体目标,未考虑项目整体性,导致预算编制不合理。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工作,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编制完整、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根据编制的绩效目标梳理绩效指标,对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全面完整反映绩效目标;规范绩效指标的填写,严格按照绩效指标编制的相关要求,正确编制绩效指标名称、指标值、度量单位等,同时明确绩效指标值,具有考核性、可衡量性。

  2.提升预判能力,积极调整工作安排,保障绩效目标的达成。在年初进行绩效目标的设置时,提升预见预想研判能力,综合考虑多方因素,设置合理的绩效指标;在过程中,根据绩效目标实时跟进绩效完成情况,分析产生差距原因,及时灵活调整工作安排,以确保在预算年度内,达成相应的绩效目标。

  3.合理编报年度预算,加大预算资金执行力度,提高资金使用率。根据部门基本工作运转及年度内项目总体实施情况,综合资金整体使用规划,合理编制年度预算;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合理调整预算资金或上报红河州财政局,对资金进行收回,避免资金闲置,加大预算资金执行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提高资金使用率。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和省级及州级财政资金安排的科技计划项目的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财政资金落实、使用情况、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以及为完成绩效目标制定的资金管理制度和措施等办法、项目产出效益进行自评。下发了《红河州科技局关于开展2022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河州科技局关于开展2022年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县市科技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州级有关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汇总填报《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并上报自评报告。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红河州科技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红河州科技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单位名称:红河州科技局

  2023年3月9日

附件【附件:红河州科技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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