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630-74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应急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3-1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州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法规草案,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州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州级应对较大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州委、州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县市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州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州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 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红河州应急管理局是红河州人民政府直属机构,正处级单位。核定编制65名(行政编制29名,工勤编制5名,事业编制31名),2022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55名。纳入预、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红河州应急管理局机关(行政单位,独立核算)、红河州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红河州安全生产资格考试分中心(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红河州应急管理局灾害救援管理中心(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2022年,红河州应急管理局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以及十九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以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为目的,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以责任落实为抓手,突出重大活动关键节点、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突出行业监管薄弱环节,进一步强监管、严执法、转作风、抓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红河提供坚实保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1)拧紧扣牢安全生产责任链条,提高政治站位抓落实。高位部署推动,始终以放心不下的状态,高站位、高频率、高要求部署推动工作。细化责任措施,制定《红河州委常委、州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红河州人民政府领导202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强化监督考核,把安全生产纳入全州综合考评体系和州委、州人民政府督查内容。制定《红河州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事故防控责任落实情况督查,采取提醒、督办、警示等手段加强安全防范责任和工作落实的跟踪督促。
(2)精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强化综合治理除隐患。抓实源头风险防控,召开防范化解风险研讨座谈会,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抓实专项排查整治,围绕“防风险、护安全、保二十大”主线,紧盯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紧盯重要时节和重大活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督查。抓实隐患督办整改,由州人民政府对全州高危行业领域16条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认真抓好国家矿山监察局和省安委会督查检查反馈指出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实现闭环管理。
(3)着力有效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夯实保障支撑促发展。加强工作调度护航党的二十大。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总要求,在州委州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下,主要领导带头,班子成员排班参加每天17:00组织的调度会;安排专班工作人员,及时收集全州应急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风险,提供州领导在调度会上进行通报;参加调度会的局领导,每天通报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提出要求,提醒县市和有关部门有效预警处置。着力推进三年行动走深走实。强化挂图作战,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等行业领导按工作计划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年内圆满收官。着力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制定并严格组织实施年度监督检查执法计划,持续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机制,组织专家参与执法过程,推行“互联网+执法”和异地交叉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4)持续增强灾害应急管理能力,着眼快速反应做准备。健全完善防灾救灾机制。专题学习《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调查报告》,召开“护航党的二十大”防灾减灾专题视频调度会、主汛期汛情分析研判会商会议等。健全完善“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全州设立灾害信息员达6153名,持续构建州、县市、乡镇、村组四级信息员网格。印发《2022年全州自然灾害风险趋势及对策建议》,有力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升灾害应急处置能力。配合省政府在建水开展“云震应急—2022”地震演习,进一步提升灾害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进入汛期后,组织全州136个乡镇、1256个村委会、10248个自然村开展全覆盖转移避险演练。在处置河口“6·14”、泸西“9·16”城区特大暴雨灾害(降雨均打破了有气象记录以来日降雨量最大记录)和红河“11·19”地震灾害(打破了我州27年无5级及以上大地震的记录)中,全州各级各部门下沉一线靠前指挥,及时果断组织转移受威胁群众,实现了人员“零伤亡”。三是抓实自然灾害救助保障。今年以来,累计投入各类救灾资金8476万元,25.8万人受灾群众得到救助,83万户农村居民住房纳入灾害保险。下拨3420万元专项救灾资金,切实为灾区群众解决“急、难、救”等问题,为抢险救灾提供资金支持。在全州统一实施“一卡通”发放模式,截至目前,已对1259户兑现民房保险赔款金302.21万元。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加强、优化、统筹全州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2.建立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保障能力,实现我州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
3.安全生产现代化治理体系初步构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更加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风险预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大幅提升,政府安全监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4.形成更加完善的安全监管责任保障体系、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信息网络体系、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和应急救援工作体系。
5.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全民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死亡人数继续下降,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杜绝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圆满完成。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安全生产责任制方面。从州安委办层面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并推动落实到部门工作职责规定中;监督和帮助企业结合实际量身定制安全生产自检自查标准,推动企业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
2.隐患排查理和专项整治方面。健全以企业全面自检自查为基础,部门专治项检查、专家明察暗访、政府综合督查为配套,监管对象目录化管理机制、“一企一标”对标检查机制、隐患和问题清单化管理机制、隐患整改责任落实机制、企业自查情况月度申报机制为支撑保障的安全生“1+3+5”大检查长效机制,实现常态化、规范化、动态化监管;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确保行业领域安全,防治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3.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方面。以风险管理为基础,从安全技术角度出发,全面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工贸等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促使企业建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4.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方面。牵头制定应急预案管理细则,落实预案管理责任,完善政府及企业预案衔接,推动高危行业、重点领域应急预案简明化、专项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卡片化。依托公安消防、大型企业等应急救援力量,加强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等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应急救援能力。健全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机制,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运行机制,完善统一指挥、协同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联动指挥机制,规范救援队伍调动程序,加强救援队伍管理和保障工作机制建设,提高区域间骨干救援队伍的组织、协调和跨区域联合作战能力。
5.创新安全监管机制方面。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相结合,深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由单纯简政放权向构架合理的项目安全审查制度转变,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监管职能。严格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入条件,对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法严格管理。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方面。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七五”普法和“五五”依法治州发展规划,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普及纳入国民教育,建立完善中小学安全教育和高危行业职业安全教育体系,大力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7.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方面。加强、优化、统筹全州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将绩效评价工作作为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举措,在征集项目和提出资金分配预案阶段,认真研究,明确了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绩效目标,细化支持方向和范围。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负责所涉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绩目标的具体管理工作,制定了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依据绩效目标开展相应的绩效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绩效自评工作组织领导,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开展指导检查,按时汇总上报有关材料,确保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管理规范,促进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通过项目实施,认真贯彻落实了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着力推进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持续下降,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部门预算的批复》,2022年我局年初预算收入2257.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9.36万元(包含人员经费1070.46万元,公用经费178.90万元);项目支出1008.00 万元(包含安全生产专项经费250.00万元,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配置经费19.00万元,红河州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85.00万元,农村居民住房统一保险专项资金554.00万元,红河州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补助经费100.00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2022年整体支出1844.37万元,按功能分类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38万元,占总支出的9.40%,卫生健康支出110.83万,占总支出的6.01%,住房保障支出105.26万元,占总支出的5.7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54.90万元,占总支出的78.88%;按支出性质看:基本支出1309.14万元,占总支出的70.98%,项目支出535.23万元,占总支出的29.02%;按经济分类看:工资福利支出1142.89万元,占总支出61.97%,商品和服务支出631.52万元,占总支出34.2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39万元,占总支出的2.62%,资本性支出21.57万元,占总支出1.17%。
3.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年总支出184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9.14万元,预算执行率104.78%;项目支出535.23 万元(张应锋丧葬抚恤经费23.15万元,方乔洪丧葬抚恤经费25.24万元,安全生产专项经费241.86万元,2022年执罚部门成本专项补助资金67.19万元,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配置经费18.99万元,红财资环发〔2022〕17号补助资金45.00万元,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25万元,红河州第二批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补助经费88.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2022年生产安全事故情况:2022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全州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呈“三下降”态势。全州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84起、同比下降15起、下降15.5%;死亡87人、同比减少3人、下降3.3%;受伤34人、同比减少18人、下降34.6%;截至10月31日,全州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2022年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受疫情期间全州经济活动下降影响,全州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呈下降趋势,同比分别下降13.4%、3.33%,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建筑施工和建材行业事故突出,建筑施工事故发生19起,同比增加5起,上升35.7%;道路运输事故占比大,主要为涉及大货车的事故,共发生道路运输事故50起,死亡49人,分别占全州事故总量的60%和56.3%;部分地区事故呈上升趋势,泸西县、绿春县、开远市、红河县同比事故起数呈上升趋势,分别上升33.3%、300%、12.5%、100%。
(二)自然灾害情况。2022年自然灾害情况:2022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全州先后发生风雹、洪涝、泥石流、滑坡、干旱等灾害,受灾42.5391万人,死亡失踪 22人,紧急避险转移6342人,紧急转移安置 2418人;农作物受灾37611.21公顷,成灾 25324.01公顷,绝收6739.46公顷;农房倒损坏 1030户1725 间。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85亿元。其中,金平“5.23”泥石流、“6.28”滑坡、“9.01”泥石流,泸西“9.16”洪涝,绿春“9.16”泥石流、“9.19”滑坡等灾害较为严重。2022年自然灾害的特点:入汛偏早,全州大部地区雨季于5月13~21日开始,为偏早至正常年份;雨季前期,强降雨过程偏多,整个汛期出现19轮强降雨过程(2021年12轮);强对流、局地性暴雨和大暴雨突出,降雨点多、面广,蒙自、个旧、弥勒、开远、建水、弥勒、红河、元阳、绿春、金平、河口等11县市出现日雨量超过100毫米的大暴雨;极端天气突出,州气象台发布强对流天气预警135次(2021年96次),金平、绿春、泸西、河口等极地单点暴雨频发,特别是6月14日河口城区降雨、9月16日泸西城区降雨均突破了历史极值;7月下旬8月上旬期间,天气反常,与常年相比,降雨量偏少,自然灾害事件较去年同期偏重。
三、绩效自评结论
2022年,全州应急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核心任务,突出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灾害风险防范应对,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不断提升,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一)拧紧扣牢安全生产责任链条,提高政治站位抓落实。一是高位部署推动。始终以放心不下的状态,高站位、高频率、高要求部署推动工作。今年以来,共22次以州委常委会专题会议、州政府常务会议、州重点工作调度会议、州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等形式听取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10余次带队检查调研,指导督促安全生产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二是细化责任措施。制定《红河州委常委、州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红河州人民政府领导202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与13个县市人民政府、22家州级重点部门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推动建立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所有员工覆盖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四方责任”层层压紧压实。三是强化监督考核。把安全生产纳入全州综合考评体系和州委、州人民政府督查内容。制定《红河州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事故防控责任落实情况督查,采取提醒、督办、警示等手段加强安全防范责任和工作落实的跟踪督促。今年以来,针对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共开展约谈警示127次,始终保持抓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压态势。
(二)精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强化综合治理除隐患。一是抓实源头风险防控。召开防范化解风险研讨座谈会,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在全州组织开展重大安全风险大排查,依托《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清单》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持续推进“1+3+5”大检查长效机制运行,督促企业自查自改隐患,企业隐患整改率达99.63%。二是抓实专项排查整治。围绕“防风险、护安全、保二十大”主线,紧盯季节性风险、行业性隐患、反复性问题,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自建房和燃气安全整治、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地质灾害防治等11个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紧盯重要时节和重大活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督查,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和企业累计排查整治2万余条安全隐患。三是抓实隐患督办整改。由州人民政府对全州高危行业领域16条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认真抓好国家矿山监察局和省安委会督查检查反馈指出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实现闭环管理。今年以来,州安委会共23次下发安全生产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确保安全防范措施和责任追究落实到位。
(三)着力有效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夯实保障支撑促发展。充分发挥安委会、安委办、应急管理部门综合监管和统筹协调作用,持续强化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消防、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一是加强工作调度护航党的二十大。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总要求,在州委、州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下,主要领导带头,班子成员排班参加每天17:00组织的调度会;安排专班工作人员,及时收集全州应急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风险,提供州领导在调度会上进行通报;参加调度会的局领导,每天通报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提出要求,提醒县市和有关部门有效预警处置。自9月21日州委常态化开展调度会以来,州应急管理局梳理提供安全生产方面问题90个,提供防灾减灾方面问题90个。二是着力推进三年行动走深走实。强化挂图作战,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等行业领导按工作计划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年内圆满收官。三是着力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制定并严格组织实施年度监督检查执法计划,持续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机制,组织专家参与执法过程,推行“互联网+执法”和异地交叉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从支出绩效评价综合情况看,投入、过程和产出方面有点问题。投入方面主要是预算编制缺乏科学合理性,年初申报预算时绩效目标和指标不明确不合理。过程方面主要是对下级资金的监管不够完善,未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效益,实施单位未按要求认真开展自评以及建立专账对项目资金进行核算管理。产出方面主要是未完成部分绩效指标。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考试分中心严格掌握每场考试情况,不定时到考场进行巡考,并通过远程视频监控掌握考场动态。
(二)掌握拨付后的资金流向和用途。
(三)通过政府购买专家服务的方式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四)对项目的进度及时跟进,并于每周报送工作统计表和工作情况,并于活动结束后形成汇总统计表和“安全生产月”工作总结。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自然灾害防治中,全州地质地貌复杂、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灾害强度大、救灾难度大,自然灾害防治形势总体较为严峻,防治和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全州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仍然较大,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仍较薄弱,新领域新业态安全生产风险逐步增加,从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层面减少事故总量、防止事故反弹、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任务艰巨。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局内设各科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规范预算编制程序。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持续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预算编制,严格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规范预算编制程序。进一步提高局各内设科室预算编制的参与意识和参与程度,形成“编制全面参与、成果全面共享”的良好局面,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
3.持续加强预算执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和预算约束,严把预算追加关,做到“无预算不开支”;坚持目标导向,积极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确保完成既定绩效目标,做到“花钱必问效”;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积极压减年末结转结余资金规模,减存量遏增量,有效提高预算执行率和结转结余控制率。
4.保障预算执行进度。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的推进,加强项目进度跟踪与检查,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压减年末结余资金规模,提高预算完成率。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严格按照《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行政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财经纪律规定,切实履行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三是结合工作完成情况、产出指标、效率指标、效果指标等规范评审工作。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红河州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红河州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红河州应急管理局
2023年 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