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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617-75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气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3-1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气象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精神,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3〕5号)工作部署,红河州气象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预算资金开展全面绩效评价,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红河州气象局是基础性公益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实行“气象部门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的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和双重计划财务体制。下设红河州气象局本级和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两个独立核算预算单位。红河州气象局为中央直属全额拨款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在地方按差额拨款单位管理。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为地方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红河州国家气象系统各级管理机构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红河州气象局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中国气象局制定下发的《地(市、州、盟)气象管理机构职责》(气发〔2001〕31号)赋予地级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 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4)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指导对可能遭受雷电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5)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6) 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7) 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县(市)人民政府对县(市)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8)承办云南省气象局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红河州气象局下设4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业务科技科、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科,设6个直属单位,即:气象台、人影中心、雷电中心、气象科技服务中心、财务核算中心,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地方编制事业单位)。

  红河州气象局本级人员编制为61人,其中:参公编制为20人,事业编制数为41人。年末实有人数为61人,其中:参公编制人数20人,事业编制人数41人。离退休人员4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3人。红河州气象局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2辆。车编为省气象局下达编制。

  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在职人员编制为6人,全部为事业编制,在职实有3人,为财政全供养人员。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9)完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机制;建设防雷减灾体系。

  (10)提升气象科技支撑能力:在弥勒市建设中国气象局研究型气象业务基地。提升气象科研能力,完善预报预测系统。

  (11)健全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设移动应急气象台。完善高原特色农业气象监测网;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地区气象站网建设。

  (12)构建公共气象服务系统。

  (13)完善乡村振兴气象服务体系建设。

  (14)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体系建设。在弥勒市建设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飞机增雨保障基地。

  (15)加快气象科技人才体系建设。

  (16)开展“一流气象服务保障体系、一流气象文化体系”建设。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进一步加大地方气象事业投入,加强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重点解决落实在中央台天气预报节目征订本城市预报的经费,加大“中国天然氧吧”负氧离子监测网、自动气象监测站点建设和维护,推动红河气象现代化建设实现新的突破。

  发展生态修复型人工影响天气业务。进一步完善抗旱防雹、水库蓄水、森林防火、人工增雨作业等生态修复型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布局,健全全州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体系。积极推进弥勒飞机增雨保障基地建设。开展州、县、点人影作业指挥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不断提高全州人影作业的科学性、安全性。

  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关系,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要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切实防止规划、建设项目影响探测环境。对确实遭到严重影响的气象台站,要经过科学论证、合理选址,并经有审批权的气象主管机构批准后,及时搬迁。搬迁过程中要加大协调力度,依法解决好迁移台站的土地、资金等问题,并将搬迁后的气象台站环境保护纳入城市发展规划,确保气象探测的长期连续性和准确性。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完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立气象灾害应急机制。防灾减灾气象服务工作成效显著,红河州气象局作为全省唯一单位被云南省气象局推荐为中国气象局重大气象服务先进集体。

  2.提升气象科技支撑能力,在弥勒市建设中国气象局研究型气象业务基地。提升气象科研能力,完善预报预测系统。

  3.争取上级投入力度加大,全州气象台站建设及现代化水平得到快速提升。

  4.健全综合气象观测系统。保障红河新一代天气雷达正常运行,在气象防灾减灾中发挥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高原特色农业气象监测网。

  5.做好“中国天然氧吧”负氧离子监测设备维护,打造全国首个“天然氧吧州”气象服务品牌。

  6.构建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加强气象设备维修维护,降低设备故障率,缩短故障排除时间,为气象服务工作提供有力的硬件支撑。

  7.完善乡村振兴气象服务体系建设。

  8.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切实提高气象防灾减灾能力。配合石屏县人民政府,开展石屏异龙湖水库流域常态化人工增雨体系建设。持续开展流动作业点改造。

  9.抗旱应急响应期间,加强部门联动,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旱情会商,严格应急值班,及时向州委州政府领导提供干旱监测预警短信及干旱应急情况报告,利用有利时机进行人工增雨作业,有效降低了干旱造成的不利影响。

  10.履行社会监管职能。联合应急管理等部门在全州对危险化工、易燃易爆场所和雷电易发区的建构(筑)物开展防雷安全联合检查,压实防雷安全工作责任,降低了雷击灾害风险。

  11.依法发展气象事业。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加快气象科技人才体系建设。开展“一流气象服务保障体系、一流气象文化体系”建设。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    组织保障。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领导及相关财务人员为成员,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主要领导就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作出批示,明确了绩效管理工作由计划财务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    制度建设。制定《红河州气象局州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气象局州级财政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气象局州级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暂行办法》制定旨在规范州级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界定管理范围和内容,明确管理程序和方法,提高财政支出绩效。从职责分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预算绩效跟踪和评价管理、预算绩效管理结果运用等方面对我州气象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作出了规定。在我单位制定的《红河州气象部门内部控制工作基本指引》也从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及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等方面加强对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管理作出要求,明确了绩效目标编制、审核、预算绩效跟踪监控、预算绩效报告编制、开展审核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等绩效评价各环节工作的风险点、主要防控措施和责任主体。

  3.    指标体系。2022年度建立了部门整体支出个性指标体系,内容涵盖了部门职责、总体绩效目标、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年度绩效目标、部门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的考核指标18条。2022年度实施的项目个数为8个,其中:列入年初预算的项目个数为4个,调整预算项目个数4个,另有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个数1个。年初预算的4个项目、调整预算4个项目,均制定了绩效指标体系。

  4.    业务培训。2022年度绩效目标编制前,我单位计划财务科,组织各相关科室领导及绩效目标编制人员进行培训,为相关人员讲解了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政策文件、意义、编制流程和具体的编制要求,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度地方财政绩效目标编制工作。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红河州气象局本级);部分供给单位1个(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1100.45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基本支出491.45万元,项目支出609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我部门2022年度实际收到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0.07万元,其他收入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5.27万元,项目支出772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情况,其中: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114.48万元,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5万元,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2.95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14万元,2101199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11万元,2200504款气象事业机构402.65万元,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4.20万元,2200509款气象服务609万元,2200599款其他气象事务支出105万元,2060702款科普活动支出10万元,2240699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48万元。

  2022年年初结转0.19万元,为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基本支出2200504款气象事业机构支出。红河州气象局本级年初无结转。本部门2022年度年资金执行率99.59%,年末结转5.88万元,为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基本支出2200504款气象事业机构支出。

  3.预算执行情况

  红河州气象局本级2022年年初预算收入为1060.07万元,调整预算收入为1223.07万元,实际收入1223.07万元,预算收入完成率为100%;预算支出1060.07万元,调整预算支出数为1223.07万元,本年实际支出1223.07万元(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其中:基本支出451.07万元,项目支出772万元。预算支出完成率为100%。

  红河州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1年年初预算收入为40.38万元,调整预算收入为84.20万元,实际收入84.20万元,预算收入完成率为100%;预算支出40.38万元,调整预算支出数为84.20万元,本年实际支出78.31万元(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预算支出完成率为93.01%。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我部门2022年度总体目标为:1.完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机制;建设防雷减灾体系。2、提升气象科技支撑能力:在弥勒市建设中国气象局研究型气象业务基地;提升气象科研能力,完善预报预测系统。3、健全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设移动应急气象台;完善高原特色农业气象监测网;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地区气象站网建设。4、构建公共气象服务系统。5、完善乡村振兴气象服务体系建设。6、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体系建设。在弥勒市建设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飞机增雨保障基地。7、加快气象科技人才体系建设。8、开展“一流气象服务保障体系、一流气象文化体系”建设。

  依据部门总体目标设立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8条,均已完成,详见附件2.红河州气象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我部门2022年度设立绩效目标均已完成,自评等级为优。

  三、绩效自评结论

  我部门运用合理的绩效管理评价方法,对2022年度基本支出529.38万元和8个项目共772万元财政预算资金的支出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预算资金的分配使用均按照规定执行,各项重点项目绩效指标都保证按时按量完成,保证了各项目资金依法管理与使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上按照单位职能职责制定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整体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按照单位职能职责科学、合理设立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

  2.预算配置上严格按《预算法》单位履职目标编制单位预算,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细化;基本支出预算能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机构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无缺口;不存在用项目资金弥补人员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重点支出保障率67.10%。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中预算执行率自评满分,在9月30日完成超过80%,11月30日前完成超过95%;结转结余变动率为0;2021年度和2022年度均无“三公”经费预算,也无“三公”经费支出,故“三公”经费变动率和“三公”经费控制率均为0%;2021年度和2022年度均无政府采购支出;所有收入依据充分、合法合规;所有支出使用预算资金符合《预算法》单位财务管理等制度的规定。

  2.预算绩效管理上已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项目支出管理办法或制度、规定、支出内控制度及相应措施,且均得到有效执行。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落实部门主体责任,按时开展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监控、结果运用等工作。对近三年内人大、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各项检查、绩效评价等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在实现绩效目标过程中,严格按照绩效评价通知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及时上报、及时公开。

  3.资产管理上具有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均得到有效执行。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完整保存资产、合理按人员采购配置处置相应资产、账实相符。2022年末实际在用固定资产使用率为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部门履职方面:重点工作办结率为100%。2022年度工作实际完成率为100%,工作完成及时率为100%,工作质量达标率为100%。

  (四)效果情况分析

  本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完成相关工作并达到全部预期指标,效益较为明显。在2022年度未发生任何廉政问题,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95%。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及原因分析

  存在问题:一是项目绩效管理经验不足,绩效目标制定与单位工作目标衔接不好,目标设立与实际工作任务存在差异;二是数量指标细化、量化不够,效益指标难以量化。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内控制度,强化组织领导,加大监督力度,加强各科室对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性认识,强化参与度;二是认真梳理分析单位运转和项目实施中可量化指标,细化绩效指标体系,增强绩效评价工作的科学性;三是健全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加强对财务人员绩效管理工作培训力度,提升绩效工作水平。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主要经验: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项目具体承办科室全过程参与绩效评价工作;二是严格资金支出审核把关,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有序。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红河州气象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红河州气象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气象局

  2023年3月8日

附件【附件1.pdf
附件【附件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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