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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604-922
  •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3-2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州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州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负责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的有关工作;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软件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州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研发、人口、创新、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州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县市、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研发、创新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归口管理驻州中央、省属单位及州级各部门的统计报表,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州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州委、州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州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州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协助管理县市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宣传、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由中央、省级、州级财政提供下级统计部门的统计经费。

  (11)收集、整理民族自治地方有关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有关统计的交流合作项目,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12)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工作,对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执法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

  (13)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以下简称“州统计局”)内设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统计科、工业统计科、信息技术科、社会统计科、服务业统计科、能源统计科、投资贸易统计科、法规与设计管理科;下属单位4个,分别为:红河州统计局普查中心、红河州统计执法监察支队、红河州地方统计调查队、红河州经济监测研究中心(红河州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红河州统计信息咨询中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人员49人(其中:机关行政人员22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4人,非参公事业人员23人);离退休人员 22人,其中:离休 1人,退休21人(纳入社保管理)。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1)突出政治引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统计局贯彻落实要求,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努力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2)压实改革任务,扎实推进GDP统一核算。认真抓好国民经济统一核算工作,及时反映红河经济运行态势,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统计决策参考。

  (3)立足主责主业,持之以恒抓业务建设。认真抓好规模以上工业、资质内建筑业等入库、退库等工作,进一步优化名录库结构,强化统计监测,严把数据质量关。有针对性指导相关县市在统计“双基”建设工作上取得新突破,力促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

  (4)聚焦目标任务,加强统计监测分析。围绕州委“13568”工作思路,对标年初州人代会确定的工作目标,聚焦“三个示范区”建设,加大统计监测服务工作,推动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提供统计服务。

  (5)对标任务分工,为高质量发展赋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关于加强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的意见主要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通过高质量统计手段、统计数据、统计分析、统计监督和高素质统计队伍建设,着力提高统计现代化水平。

  (6)严格执法监督,构建遵法守法环境。创新宣传方式和宣传载体,持续加强对统计监督法规政策知识的学习宣传力度。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契机,扎实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统计生态。

  (7)狠抓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控,不断建强网评员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增强意识形态领域舆情预判、分析、处理等能力。

  (8)聚焦领域安全,久久为功耕好责任田。重点聚焦保密工作、国家安全、网络安全、民族团结、平安建设等领域落实工作责任,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和干部职工考核指标,积极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志愿活动,为全州社会营造团结和谐良好氛围。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总体目标

  (1)加强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全州统计系统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高潮,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统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为统计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组织保障、纪律保障。

  (2)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按照国家及省统计局统一部署,巩固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联网直报全覆盖改革成效,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创新、绿色发展指数编制等推进统计改革,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质量发展统计新体系。

  (3)推进统计监测服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提高经济监测、分析能力,精准研判经济走势,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科学调度、科学统筹提供信息依据。

  (4)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依法依规推进省统计局移交的统计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工作。严格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严肃依法查处。强化典型案件通报曝光,着力营造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统计生态环境。

  (5)推进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多层次、多主题、多形式的干部培训和业务培训,努力打造一支强党性、精业务、守纪律、勇担当、善作为的高素质统计干部队伍,为各级各部门输送优秀的经济人才。

  (6)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积极参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和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7)推进平安建设工作。创建平安建设,适时排查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应对和处理统计系统的负面舆情。积极开展国家安全和扫黑除恶工作,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营造和谐社会。

  2.工作任务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州统计工作,建立并管理全州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负责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能源、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投资、消费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州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州委、州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4)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健全统计数据。

  (5)建立并管理全州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州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6)贯彻执行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云南统计管理条例》,在州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和其他专项调查),负责协调各县市各部门的调查工作,审查审批各县市统计调查方案,汇总上报各种普查报表。

  (7)收集、整理、开发全州的普查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学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州委和州政府提供统计资料和分析报告。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结合州统计局职能、职责和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设立了完整、客观和科学的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共有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20个,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健全组织,成立小组,按照州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州统计局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此项工作与部门总体目标任务同部署同安排,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州统计局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了组织和人才保障。

  2.完善制度,夯实基础,制定并完善《红河州统计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红河州统计局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红河州统计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试行)》《红河州统计局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红河州统计局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具体明确了预算绩效管理职责、主要任务、健全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等相关要求,为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体系提供了制度保障。

  3.预算绩效目标的申报与批复。2022年初,编制了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及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报州财政局审核批复后在州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组织学习,加强培训。一是积极参加州财政局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系统地学习绩效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对绩效工作开展进行梳理,答疑解惑。二是专门召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培训会,在会上要求各科室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充分认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配合相关工作人员做好相关工作,务求取得实效。三是注重与其他单位的业务交流,相互借鉴工作经验,切实增强了绩效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5.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工作。州统计局根据州财政局的要求开展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年初,完成上年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并在州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年中,各科室报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办公室汇总后报州财政局;10月开展了2022年1-9月绩效运行监控自查工作,并将监控报告上报州财政局。

  6.积极推动事前绩效评估工作。为进一步加快实现预算立项评价前置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预算资金分配决策的科学性、公开性和公正性,召开绩效评估专家会议,对2023年的项目进行了事前绩效评估,报州财政局评估后事前绩效评估审核结论都为:“建议予以支持” 。

  7.积极推进绩效评价工作。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并向州财政局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2〕15号)文件,州统计局2022年批复的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1179.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5.14万元,项目支出164.00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州统计局2022年总收支1263.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3.81万元,占总收入86.57%;项目支出169.70万元,占总收入13.43%。

  3.预算执行情况

  州统计局2022年年初预算数1179.14万元,年中调增84.37万元,全年收入决算数为1263.51万元,全年支出1263.51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具体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州统计局部门整体支出设定20个三级绩效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完成绩效指标16个,占三级指标的80%,未完成指标4个,占三级指标20%,未完成指标分别为:“州委州政府采纳统计信息和统计分析数量≥10篇”,“《人口普查数据资料汇编》印刷册数≥500册”,“《红河州统计年鉴》印刷册数≥500册”,“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80%”。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1.州委州政府采纳统计信息和统计分析9篇,完成年度指标值10篇的90%。

  2. 因财政收回部分资金,导致《人口普查数据资料汇编》只印刷300册、《红河州统计年鉴》印刷0册。

  3. 截至9月30日,《红河州统计年鉴》印刷等工作尚未开展,相关资金未能形成支出。

  三、绩效自评结论

  州统计局2022年较好地完成了履职任务,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较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根据自评情况,对“投入、过程、产出、效果”评价指标进行了量化打分,州统计局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价得分93.60分,评价等级为“优”。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情况

  (1)整体绩效目标设定

  根据部门“三定”方案、州统计局2022年度工作计划设定整体绩效目标,目标设定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大部分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

  (2)项目绩效目标设定

  2022年度实施的综合统计调查业务费、统计信息化经费、抚恤金及丧葬费、综合统计调查业务费、城乡统筹转户专项资金共五个项目均设有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的设立严格对照省、州下达目标任务,经局党组、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科学论证和合理测算,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2.部门预算配置情况

  (1)预算编制科学性

  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衔接紧密、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细化。

  (2)基本支出保障

  未发现项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内容或基本支出留有缺口的情况,基本支出对机构正常运转保障程度较高。

  (3)重点支出保障率

  2022年本部门预算项目支出164.00万元,其中重点项目支出164.00万元,重点支出保障率为100.00%。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

  (1)预算执行率

  截至9月30日前预算执行支出进度为79.03%,11月30日前预算执行支出进度为96.42%。未达到规定比例主要原因:《红河州统计年鉴》印刷等工作尚未开展,相关资金未能形成支出。

  (2)结转结余变动率

  2022年度结转结余资金为0万元,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为0万元,结转结余变动率为0%。

  (3)“三公经费”变动率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6.8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8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6.67%。

  (4)“三公经费”控制率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6.8万元,实际支出数为7.69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45.77%。具体详见下表:

  

  (5)政府采购执行率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数51.54万元,实际采购金额30.97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60.09%。

  (6)收入合规

  2022年度收入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所有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

  (7)支出合规

  存在部分支出未按预算批复的经济分类科目使用资金的情况。

  2. 预算绩效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项目支出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并且相关管理办法、制度、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落实绩效主体责任

  已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积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

  (3)整改落实

  对近三年内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各项检查、绩效评价等发现的问题已进行规范整改。

  (4)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

  2022年度已按照规定时间、内容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按时限要求公开单位预算决算信息。

  3.资产管理

  (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

  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已制定《红河州统计局资产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

  (2)资产管理安全性

  州统计局所有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资产处置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无资产出租、出借情况,资产报废、划拨已经审批。

  (3)固定资产利用率

  2022年所有固定资产均为在用资产,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1. 部门履职

  (1)重点工作办结率

  2022年度基本完成州委、州政府、州人大及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

  (2)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

  完成情况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部分指标未完成主要原因为:州委州政府采纳统计信息和统计分析9篇,完成年度指标值10篇的90%;因财政收回部分资金,导致《人口普查数据资料汇编》只印刷300册、《红河州统计年鉴》印刷0册; 截至9月30日,《红河州统计年鉴》印刷等工作尚未开展,相关资金未能形成支出。

  (四)效果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州统计局不涉及此指标。

  2.社会效益

  通过本部门履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1)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旗帜鲜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等,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锚定“国之大者”,掌握“国之大数”,坚决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统计工作实践中,让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统计队伍最鲜明的政治品格。召开党组会议18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年度民主生活会1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三会一课”71次。

  (2)全面推进反腐倡廉走深走实。一是常态警示教育筑防线。扎实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红河行动走深走实,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22份,向业务往来单位和干部职工发放廉政提醒9次,廉政家访和家风家训4次,警示教育活动7次。二是着力监督执纪防风险。主动接受纪检部门监督指导,派驻纪检组列席党组会议5次,“轮驻式”监督1次;州委巡察反馈18个问题,按时按质完成整改并通报。三是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人事和财务分别由2名副局长分管,坚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落实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度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局党组研究重大决策事项93次、干部任免奖惩19次、大额度资金使用3次。对7名领导开展干部干预插手重大事项自查自纠,未发现问题。排查出干部职工廉政风险点113个,制定措施145项。四是健全完善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党组议事规则》等30余项管理制度。制定《分专业县市主要统计数据评审及反馈办法》等业务规范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数”工作格局。

  (3)全面深化作风建设提能增效。一是持续纠治“四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整治形式主义等要求,严格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办文办会,切实改进调查研究之风,“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17.93%;发放文件同比减少54%。二是扎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建设。深入开展“担当实干争先跨越”大讨论、“下沉一线、助企纾困、为民办事”等活动,解决企业困难问题19件,帮助3户企业向银行贷款5800万元;到企业开展统计业务指导300余次,组织“四上”企业参加省、州大规模培训10余次,以优质统计服务助推营商环境营造。三是助力定点帮扶村乡村振兴。协调筹集资金91万元,帮助屏边县白河镇马卫村、喜乐村建设老年活动中心、活动场地配套设施等项目。对重点监测户实行班子成员挂联帮扶。

  (4)全面聚焦主责主业强履职。一是构建“大统计”服务格局。加强与发改、工信、商务、住建等部门的协调联动,精准开展统计业务培训50余次,联网直报、查询回复等能力水平显著提高。二是实施高频高效的网报监测分析服务。联网直报期间,加强动态监测分析,网报结束后立即启动核算研判测算,做好GDP核算联审和核算基础指标的审核评估,开具“一县(市)一单”,为全州经济运行提供更加精准的信息决策依据。三是加强纳规升限入库指导服务。推动行业部门指导帮助企业做好纳规升限申报工作。四是聚焦行业发展短板靶向监测服务。针对重点行业短板加强专业指导,推动主管部门和县市精准施策助企纾困。五是发挥以文辅政的“参谋”作用。对全州主要经济运行指标进行监测,及时提供州委效能办、产业办分别用于红黑榜发布和产业发展分析;编印《决策与咨询》30期、《红河统计》4期、《统计信息专报》13期、《红河州国民经济主要指标(月度)》10期,印发《2021年红河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500份,为州委州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高质量统计服务。六是坚定依法治统净生态。组织开展违反统计法律精神文件和做法的清理、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行动、统计执法检查等工作,清理13个违反统计法律精神文件,对226个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办理违法案件21件,形成“不敢假、不能假、不造假”的统计生态环境。

  (5)全面构筑统计系统安全屏障。一是加强保密和国家安全工作。健全组织机构人员,制定《红河州统计局保密工作制度汇编》,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涉密统计数据资料管理制度》,召开保密、国家安全工作专题会议4次,保密自检自查2次,迎接检查1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切实保障了保密和国家安全。二是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办公场所定期清洁消杀、离蒙报备、居家隔离等措施,有效保障了干部职工生命健康。三是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主动权。制定《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解》《2022年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召开分析研判会议4次,研究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6次,在中央和省、州主流媒体发表信息8篇,信息被国家统计局采用1篇、省统计局采用157篇、州委州政府信息部门采用9条,全力做好舆论引导,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3.生态效益或可持续影响

  通过本部门相关工作的开展,能够持续保证网络平台的正常运转。

  4.行政效能

  预算年度中部门未发生过违纪违法情况。

  5.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州统计局设计并发放了调查问卷,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对州统计局履职满意度为98.56%,履职情况良好。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执行进度未达规定要求。截至2022年9月30日预算执行率为79.03%,完成目标值的98.79%。主要原因分析:《红河州统计年鉴》印刷等工作尚未开展,相关资金未能形成支出。

  2.预算执行有待加强。存在部分支出未按预算批复的经济分类科目使用资金、政府采购执行率偏低等问题。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明确、细化责任分工,制定项目完成时间表,促进各项目工作按时完成,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 细化预算编制,严格按照批复的经济分类科目使用资金,确需调整的,及时与州财政局相关科室协调,做到先调整,后使用。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强化了责任意识。通过设定明确可衡量的绩效目标,各科室更清楚地了解财政支出所要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其职能和目标得到进一步明确;通过绩效评价,考核各科室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并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用财要问效,无效要问责,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单位整体和各科室的自我约束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将各科室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有机结合起来,并进行跟踪问效,有利于整合财政资金资源,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减少资金支出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最大限度地将有限资源配置到效益最佳的科室(项目)并发挥最大效益。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 1:红河州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红河州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单位名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

  2023年3月6日

附件【附件-统计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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