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502-93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2-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州级部门整体支出和财政资金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情况通报》要求,受红河州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针对发现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认真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
充分认识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是有效推进全过程财务管理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严格对照绩效评价反馈的问题和整改要求,逐项逐条研究具体整改措施,制定了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落实整改责任。
(二)强化跟踪问效,确保整改落实
我局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存在问题的整改,指定专人,对标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督促整改责任人,落实问题整改进度,明确整改时限。
二、整改落实情况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发现存在问题四项9个,已完成9个问题的整改。具体情况是:
(一)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已整改完成)
存在部分出差审批时间滞后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红河州州级党政机关公务差旅费管理办法》,我局重新修订了《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出差审批程序,先审批后出差。在今后工作中,将严格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度严格公务出差管理。
(二)资产管理不规范(已整改完成)
1.存在部分固定资产已经损坏,但未进行报废处理,已经损坏无法使用的资产占抽查比例24%。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红河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红财资发〔2023〕13号)文件规定,2023年,开展资产清查,清理无法使用、损坏、无法使用的部分资产。先后进行了2次清查,已批准报废、损坏、无法使用的资产38台件(原值)193,097.20元。
2.无偿将资产提供给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用于设立通信基站使用;未规范对部分电子设备统一集中处理。
整改落实情况:(1)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协商,限期于2024年1月30日前将通信基站搬离,恢复办公楼顶原样。(2)将批准报废的电子设备登记,并与具备废弃电器电子拆解资质的企业成都仁新科技有限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于2023年12月18日将报废的电子设备交公司统一集中处理。
3.对达到固定资产入账条件的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
整改落实情况:2022年7月网络信息系统进行信息安全等级防护改造中,购置的交换机、机柜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的问题,我局于2023年12月将交换机26,140元、机柜4,750元入账,纳入资产管理。
4.未按规定建立资产一物一卡;固定资产均未粘贴资产标签;未及时更新资产卡片信息系统和信息系统内容不完整。
整改落实情况:(1)针对2022年我局购置17张三人沙发,金额37400元录入一张资产卡片的问题,我局已将此资产拆分成17张卡片,完善使用人、存放地点,做到一物一卡,利于资产管理。(2)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0〕97号)要求,建立了固定资产卡片,粘贴资产标签,载明固定资产基本信息、财务信息以及使用信息,利于固定资产账实核对管理。(3)及时更新完善资产信息系统中资产使用人、存放地点等内容,明确资产使用人责任,完整反映资产现状。
(三)政府采购程序有待加强(已整改完成)
1.采购的部分资产存在未执行事前审批程序,存在分管领导事前未审批签字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2022年9月97号凭证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红河州方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个旧市传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州吉祥鸟贸易有限公司等购买格力空调、五节档案柜、红外触控一体机、办公桌椅、三人沙发等办公设备已补充完善费用预算(事前)审批单。
2.采购合同管理不规范,补充追加合同签订金额与公告发布金额不一致;金额超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时间早于公告发布时间。
整改落实情况:今年9月,我局开展全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培训,其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操作流程,加强交易信息发布管理,对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公示信息严格把关,做到不违规进行政府采购。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建立从预算编制、目标审核、资金管理、实施管理、合同履约及验收等方面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制,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性。
(四)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有待提高(已整改完成)
1.存在费用报销过程中存在报销金额与发票金额不一致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2022年127号凭证报销公务接待费报销单据与发票金额不一致的问题,经核实,已于12月18日退回多付3,077元。今后,我局将加强原始凭证报销支出审核,确保凭证附件准确、完整。
2.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费用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1)针对我局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签订的《中国电信融合业务服务合同》,10月份支付三年(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政务网专线、商务专线、云电脑费用12.60万元的问题,已按权责发生制确认费用。(2)2023年预充加油2次,金额9.725万元,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要求,记入“预付账款”科目,并根据每月加油的具体使用情况记入“业务活动费用”科目,正确确认费用归属期。
三、持续整改工作打算
(一)持续扛实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绩效评价工作是推动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做好存在问题整改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从政治上、思想上、责任上,把存在意见整改成效体现在业务发展各个方面,以自我革命的勇气,扛实整改主体责任,全方位推动红河经济高质量跨越发展。
(二)持续做实“后半篇”文章。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长期坚持、巩固提升、查遗补漏、防止反弹;对正在整改的,紧盯不放、持续发力,压实各方责任,推进跟踪督办,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抓整改、促落实,切实把绩效评价“后半篇文章”做出实效。
(三)持续深化成果运用。坚持把推进解决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推动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持续巩固整改成果,推动红河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为红河经济社会发展开新局、写新篇、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