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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425-51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邮政业安全发展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3-1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邮政业安全发展中心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及项目类型

  项目1名称:邮政行业监管专项资金

  项目2名称:邮政业安全监管经费

  项目类型:均为民生类

  2.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1)邮政行业监管专项资金

  红河州邮政管理局是经国务院批准并于2012年11月26日设立在红河州的邮政监管机构,实行中央与地方双重管理体制,在云南省邮政管理局直接领导下,履行对本辖区邮政企业和其他从事快递业务的寄递企业的监管职能。

  紧紧围绕州政府“以发展壮大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为抓手,全力推进市场化、产业化、法治化、生态化、国际化,在资源优势转化、园区承载能力提升、口岸服务功能升级上下功夫,着力夯实发展基础”,充分发挥邮政快递业通政通民通商的重要的“畅通”功能,全力推进物流枢纽、物流产业园、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建设。开展禁毒、反恐、国家安全、扫黄打非等相关工作。

  2023年该项目实施顺利并取得良好成效,在健全县、乡、村三级寄递服务体系、普遍服务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方面有明显突破,邮政业管理整体水平得到提升。

  (2)邮政业安全监管经费

  红河州邮政业安全发展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预算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3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红政办发〔2019〕6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发〔2021〕28号)、《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红河州邮政业安全发展中心的批复》(红编〔2021〕57 号)等相关文件作出红河州邮政业安全监管经费项目立项。

  该项目实施目的是主要开展邮政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法规和标准等综合性研究,研究提出邮政信息化中长期规划建议。同时承担国家邮政局信息系统、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维护等。除此之外还负责对红河州寄递行业展开监督管理,推动红河州寄递行业高质量发展,寄递渠道安全畅通。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根据预算安排配备办公计算机、打印机等所需的办公设备,邮政业安全发展中心正常工作运转及正常履职能力的发挥,配合州邮政管理局开展日常监管执法工作,完成各项专项工作年度考核。

  3.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两个项目投入资金共计2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金全部使用完。包括:邮政行业监管专项资金投入20万,主要用于行业监管的培训费用及劳务费用;邮政业安全监管经费6万,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及日常办公经费开支。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邮政行业监管专项资金

  (1)总体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普惠城乡、技术先进、服务优质、安全高效、绿色节能的邮政业服务体系。产业规模跃上新台阶企业实力明显增强,服务水平大幅提升,综合效益更加显著。邮政普遍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服务水平总体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遍服务标准。

  (2)阶段性目标

  a.加强普遍服务质量监督,改善普遍服务质量。增强社会监督力量,完善邮政监督管理体系。提高普遍服务水平,保证全国普遍服务总体水平有所提高。完善机要通信保密安全和服务能力,提高机要通信应急处置和风险防控能力。

  b.邮政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得到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监管属地化和多部门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发展,寄递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整体水平得到提升。

  c.邮政行业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制度和预案体系进一步完善,落实执行效果提升。

  d.做好统计信息系统中企业信息的维护,确保2023年新增企业全部纳入行业统计范围,保证数据质量。

  e.完善许可管理制度体系,简化许可审批手续、统一审批标准,提高审批效率,提高许可审批人员和快递企业人员业务实践能力。

  2.邮政业安全监管经费

  (1)总体目标

  邮政业安全发展中心正常运转。维持中心的日常工作,建设、管理和维护邮政业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管理好邮政业安全监管信息资源做好相应的应用开发和安全保护。

  (2)阶段性目标

  1.建成邮政业安全发展中心,购入中心所需固定资产,达到维持中心完成日常工作的目标。

  2.进一步完善邮政业安全监管信息制度体系,加强中心职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能力。

  3.加强对邮政业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和维护,使中心工作落到实处。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成立行业监管专项资金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皇甫晋南 中心负责人

  成 员:钱 珍 中心财务

  王 潇 中心工作人员

  吴联蓬 中心工作人员

  焦应秋 邮政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

  (1)项目启动后,具体明确工作人员工作职责,皇甫晋南为项目资金管理人员,领导小组在前一、二、三季度定时听取项目资金和工作情况,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使项目达到预期的效果。

  (2)项目资金严格执行报账制度和公开制,严格审批程序手续,由钱珍任项目会计、王潇任项目出纳,确保专款专用。

  (3)项目具体实施由中心全体干部职工按职责分工开展。

  2.项目管理制度

  制定了红河州邮政业安全发展中心财务相关规章制度,包括《红河州邮政业安全发展中心财务制度》《红河州邮政业安全发展中心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红河州邮政业安全发展中心预算管理实施办法》《红河州邮政业安全发展中心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项目差旅费使用标准参照《红河州州级党政机关公务差旅费管理办法》(红财行发〔2023〕1号)。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目的:通过绩效评价充分了解项目实施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对全州邮政寄递行业发展是否有促进作用,通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效益指标及满意度指标的设置,全面反映该项目成果及时了解监管执法、服务用户等方面的不足及改进之处,提高该项目的质效性。

  绩效评价对象:红河州邮政管理局、红河州邮政业安全发展中心。

  绩效评价范围:邮政行业监管专项资金(具体实施单位为州邮政管理局)、邮政业安全监管经费两个项目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1)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

  (2)综合绩效评价的原则;

  (3)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的原则;

  (4)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贯彻事前、事中、事后的原则。

  2.评价依据:根据财政局印发《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4〕1号)

  3.评价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

  (1)邮政行业监管专项资金

  

  (2)邮政业安全监管经费

  4.评价方法:自评,群众满意度调查。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阶段。在分析、总结近年来项目执行经验的基础上,按照财政局关于项目绩效管理的各项要求,编制项目预算方案。

  (2)项目实施阶段。组织落实项目的各项工作内容,按照制定的项目预算执行计划,跟踪检查项目的执行进度、考核项目的阶段目标和运行效果,推动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3)总结评价阶段。项目执行单位对项目执行情况和结果,及时分析总结,进行绩效评价。根据项目执行结果,及时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完善项目管理流程和制度,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1)邮政行业监管专项资金

  2023年红河州邮政业安全发展中心对邮政行业监管专项资金项目自评结果为“优”。

  (2)邮政业安全监管经费

  2023年红河州邮政业安全发展中心对邮政业安全监管经费项目自评结果为“良”。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邮政行业监管专项资金

  (1)开展安全监管执法、三项制度、邮政市场监管、行业生态环保检查次数10次。

  (2)开展普遍服务、扫黄打非、仿印制品、机要通信保密安全等监督检查次数20次。

  (3)培训人次(法律法规、普服、市场行业政策宣贯):采取线上线下模式共培训150人次。

  (4)推动落实行业政策数量5个,分别是《落实云南省邮政业大数据平台推广应用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邮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流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协作配合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红河州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红河州2023年寄递安全管理工作考核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

  (5)发布行业统计信息数量12篇:每月政府公开信息发布上月相关数据。

  (6)检查邮政营业场所、邮件处理场所数量53个。

  (7)送法进企业次数2次:年内开展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宣传活动,“4·15”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日共计2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8)许可企业纳统计率99%:全州快递企业已纳入系统统计。

  (9)建制村直接通邮率100%。

  (10)电子运单使用率99%。

  (11)县级城市党政机关党报党刊当日见报率61.5%。

  (12)全行业安全管理、应急管理意识和能力,提升行业管理水平持续提高。

  (13)邮政普遍服务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用邮需求持续提升。

  (14)业务培训综合满意度85%。

  (15)用户有效申诉处理满意度100%,根据信访局反馈处理满意度为100%。

  各项指标均已达标。

  2.邮政业安全监管经费

  (1)购入固定资产6件,分别是台式电脑4台、碎纸机1台、彩色打印机1台。

  (2)购入无形资产共8份,均为电脑办公软件,超指标设置值,偏离率为166%。

  (3)办公设备进一步完善满足中心日常业务开展,保障中心运转。

  (4)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对新购入资产表示满意。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2个项目前期均通过事前绩效评估工作,从项目立项必要性、项目可行性、项目绩效目标合理性、项目投入经济性、项目筹资合规性等多方面论证,认为该项目绩效目标指向明确,与相应的财政支出范围、方向、效果紧密相关,项目实施皆具有可持续性,项目可实施度高。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认真开展前期工作:我局组织领导小组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培训,熟悉相关政策规定,领会绩效评价文件精神。

  2.认真制定评价标准: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高质量完成,根据两个项目具体实施内容,绩效评价领导小组人员前期根据每个项目的实际情况及特点分别确定绩效评价指标,确保绩效评价科学合理,全面反映项目经济性、效率性和公平性。

  3.认真开展绩效评价: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中心对照有关绩效评价政策文件,确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了绩效评价,并按照要求如实填报数据、认真开展自评,经过对比、分析,形成了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2023年邮政行业监管专项资金项目共设置8条产出指标,截至12月31日均已达标。

  2023年邮政业安全监管经费项目共设置2条产出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均已达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2023年邮政行业监管专项资金项目共设置5条效益指标,截至12月31日均已达标。

  2023年邮政业安全监管经费项目共设置1条效益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实现正常运转,实现效益指标达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循使用范围,资金到位后及时对接州邮政业安全发展中心,并按有关规定划拨至我局。我局严格按照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开,有力保证了工作推进和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2.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完整。各业务秘室根据制定的工作计划,按程序报相关领导审批,申请支付有关款项。各项资金全部实现专款专用,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支出等现象,使资金的运用得到了合理的控制,工作进度和质量得到了切实的保障。

  3.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做好会计记录,真实地反映资金管理情况,并接受州级财政、审批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针对邮政行业监管专项资金项目存在的问题:因为现阶段管局缺编较多,目前持执法证人员较少,行政执法频次可能会受此因素影响达不到预期目标值。应对措施:将目标按季度分解,优化执法检查人员配备,对于普通业务检查,可适当安排有经验的辅助执法人员单独完成。并适时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

  针对邮政业安全监管经费项目存在的问题:由于9月我中心采购流程还在进行中,相关的设备耗材还未购买,截至9月30日,该项目的预算执行率未达到80%,部分资金未正常指出,导致执行进度有一定偏差。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邮政行业监管专项资金项目由中心代编,具体实施单位为州邮政管理局。

  2.年内按照预算编制的经济支出科目,用于培训费0.5万元,劳务支出19.5万元。项目执行已按照项目支出经济科目支出,年末接财政局通知,由于收入未达预期,将19.5万元转列为预付账款。

  附件: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红河州邮政业安全发展中心

  2024年3月7日

附件【附件1 :红河州邮政业安全发展中心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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