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423-63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3-1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
彻执行国家、省及上级部门关于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施工监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
参加州内主持的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工作,审查设计、施工招标单位资格;参加施工图设计会审;审核《开工报告》,对施工过程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不是指全委托监理);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鉴定;
审核本地区施工企业检测人员及项目监理工程师资质;
参与本地区优秀勘察、优秀设计、优秀工程的评审及报省“三优”项目的评选工作;
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对于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意见应报省交通厅质量监督站审查;
总结质监工作经验,掌握工程质量状况,定期向主管局及上级质监站报告。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红河州交通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成立于1997年9月,人员编制核定为3名,机构性质为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自收自支,人员按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管理。2000年9月,人员编制增加至6名,经费仍为自收自支。
2008年11月13日,根据财综〔2008〕78号文《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要求,自2009年1月1日起取消征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我单位无经费来源。2009年将此情况上报红河州人民政府后,2009年3月20日,经编委红机编〔2009〕32号《关于重新确定州公路工程质监站经费渠道的批复》文的批准,将我单位由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改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2009年7月,红机编〔2009〕47号文《关于确定州交通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文件中确定从红河州地方公路管理处划转6名编制到我站,自此,我站人员编制由原有的6名增加至12名。
2016年12月,红编〔2016〕98号文《红河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增加红河州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人员编制的批复》文件中同意增加我站事业编制3名。因人数较少,无内部机构设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编制数15人,实有人数13人。年初实有人数15人,年末实有人数13人,2023年4和10月退休2人。我站所于2023年12月31日起单位已经撤销。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2023年,我州在建地方高速公路3条,分别为元阳至绿春高速公路、泸西至丘北至广南至富宁高速公路(红河段)、峨山至石屏至红河高速公路;在建二级公路1条,为国道219线李仙江至绿春段改建工程。
1.元绿高速公路建设总里程84.884公里(主线57.450公里,机场连接线27.434),概算总投资143.83亿元,全线共设隧道27座(特长隧道3座/21370.96米),桥梁97座(特大桥4座/4307.16米),互通立交3座。
2.泸丘高速公路建设总里程27.518公里,概算总投资50.39亿元,全线共设隧道7座(特长隧道1座/3350米),桥梁18.5座(大桥17.5座/5799.4米),互通立交2座(逸圃、永宁)。
3.峨石红高速公路建设总里程96.03公里,概算总投资200.5亿元,全线共设隧道23座(特长隧道9座/40565.198米),桥梁117座(单幅)(特大桥11座/10390米),互通立交9座。
4.国道219线李仙江至绿春段改建工程项目92.46公里,概算投资30.884亿元,全线共设隧道8座,桥梁74座。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对工程项目业主、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核查,对权限范围内的工程项目要求业主上报质量监督申请,核发的质量监督通知书,并依照监督通知书内容进行质量监督;做好权限范围内农村公路工程项目的路基转序,整理资料并下达转序通知书;组织或参与全州权限范围内公路工程项目交(竣)工验收的前质量检测、鉴定工作,出质量检测报告;定期不定期做好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保证在建公路的工程质量。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严格按照项目资金使用要求,做到专款专用,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3〕15号)、《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3年局属事业单位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交发〔2023〕26号),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财政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272.1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收入272.12万元,其中:基本收入272.1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84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2023年年初预算收入272.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2.12万元、无项目支出;预算调整后收入270.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43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对所监督项目进行质量综合、专项、巡查中抽检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实体及原材料等关键技术指标进行检验,合格率90%以上。
按照预期绩效标准,我单位对所监督项目进行质量综合、专项、巡查中抽检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实体及原材料等关键技术指标进行检验,合格率90%以上。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无。
三、绩效自评结论
通过项目实施,我州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通过高速,隧道,桥梁以及农村道路的安全检查,使道路客运和货运安全便捷出行;保障了群众出行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总之,项目的实施是十分必要的,效益是十分巨大的。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对所监督项目进行质量综合、专项、巡查中抽检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实体及原材料等关键技术指标进行检验,合格率90%以上。
(二)过程情况分析
按照预期绩效标准,我单位对所监督项目进行质量综合、专项、巡查中抽检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实体及原材料等关键技术指标进行检验,合格率90%以上。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数量:目前对元绿、泸丘高速共开展2次质量综合督查,下发2份《存在问题清单》,共发现存在问题173条(其中,质量管理行为76条,施工管理及工艺97条),采集检测数据累计13188点(组),合格12101.9点(组),合格率91.76%。国道219线李仙江至绿春段改建工程因属于停工状态,今年未开展质量综合督查。
产出质量:检测报告合格率100%;检测资质培训2次/年。
(四)效果情况分析
产出时效:各项工作均按照年初工作计划有序开展。项目促进了社会的发展,便捷了百姓的出行。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及原因分析
1.我站收到红财资函〔2018〕16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资产处置的批复》的文件批复,将对我站所属3辆小越野汽车进行公平拍卖,由于我站工作性质的特殊性,需长期在野外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因财务资金紧张,现阶段无车辆可用,导致有些监督检查工作不能有序进行。
2.由于我站设备不足,难以独立承担高速公路监督任务。虽然推行了“监督组+专家+第三方检测机构”监督模式但仍存在一些局限性。
3.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均采用了PPP模式引入社会投资人合作建设。目前,由于没有系统、规范的PPP项目管理体系,还处于摸索推进阶段,工程建设缺乏指导性。上级领导部门给予出台有关PPP模式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确保项目建设管理规范有据。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增加车辆配备以便更好、便捷地开展工作。
2.增加安排相关业务培训,尽量帮解决人员不足的问题,更好地为我站圆满完成高速公路监督任务创造有利的条件。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项目实施,我州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通过高速,隧道,桥梁以及农村道路的安全检查,使道路客运和货运安全便捷出行;保障了群众出行安全,保护生态环境。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包括可能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产生影响的因素、往年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
无。
附件:1.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