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422-63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航务管理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3-1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航务管理处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
红河州航务管理处(州地方海事局)是红河州交通运输局的下属单位,受州交通运输局委托代表政府对全州水上交通运输行业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其具体业务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授权实施水上交通运输行业管理,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违章经营,规范水上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为保障和促进全州水上交通运输市场健康发展提供管理和服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红河州航务管理处(州地方海事局)为州交通运输局下属相当于正科级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州地方海事局与州航务管理处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个机构管理体制,以管理岗位为主承担社会服务职责。
红河州编委核定红河州航务管理处(州地方海事局)事业人员编制6名,现有在职人员6人。单位配局长(正科)1名、副局长(副科)1名。核定海事执勤执法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2023年在州交通运输局正确带领下,我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全州水运行业实际及发展前景,重点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各专项行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港口和船舶防污染、船舶船员管理、执法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疫情防控、航道养护等工作。结合全州水运领域实际及发展前景,部门重点工作任务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核发、换发、补办、转籍。
(2)水路运输许可证核发、年检。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小船)检验证书核发、换发、补办、转籍。
(4)红河州辖区内通航航道、界河航道管养。
(5)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6)船舶和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工作。
(7)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地位。结合全州水运行业实际及发展前景,重点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各专项行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港口和船舶防污染、船舶船员管理、执法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疫情防控、航道养护等工作。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进一步抓好水上交通的安全监管、运输管理、项目建设管理等日常工作;不断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断夯实水上交通安全基层基础;加强重点库湖区、重点水域水土交通安全监管,严厉查处船舶超载、超员、超速航行和超范围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水路客运企业、船舶市场准入。严格落实船舶和港口水污染防治工作。做好年度船舶检验及船员考试、发证工作。切实加强航道勘察定级及养护管理,与县地方海事处联合调研,用好省级养护补助资金。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2023年度绩效自评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将自评工作过程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绩效计划,第二阶段是绩效实施,第三阶段是绩效考评,第四阶段是绩效分析。
1.绩效计划。2023年度单位按照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在年初制订绩效计划,绩效目标包含安全生产、港口和船舶防污染、航道养护、州管营运船舶年度检验等重点目标。
2.绩效实施。按照年初制订的绩效计划,单位逐步开展实施,安全生产方面主要对重点时段、重点水域、重点船舶为开展安全督查检查重点。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安全宣传工作,有效促进水运行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确保全州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我处按照州局工作要求,及时下发《红河州地方海事局关于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红海发〔2023〕9号)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明确活动要求。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单位日常安全生产督查重点工作。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与重点工作有机结合;港口和船舶防污染方面采取配置垃圾桶及封闭船用卫生间等方式防止港口和船舶对水资源污染;船舶检验船员发证方面加强船舶年度检验及船员证审验工作,共开展船舶年度检验59艘、完成船舶年度检验发证75份;航道养护方面主要是做好辖区内约200公里内河、界河航道(渡口)维护工作,保障航道安全畅通,加强渡口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督促各县市将航道、渡口日常巡查工作与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结合,将打捞库区漂流物作为航道养护重点。
3.绩效考评。根据红财绩发〔2024〕1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单位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逐一对照考评。
4.绩效分析。单位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及时调整和优化我单位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2023年度年初预算下达105.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05.13万元;本年预算调增3.84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2023年度支出决算数108.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年度资金总额108.97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度预算资金总额105.13万元,年度支出决算数108.97万元,无年末结转和结余,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单位严格按照部门职责和年度绩效目标,认真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如期推进,取得较好的成效。完成水路运输许可证年检、水上交通安全督查、船舶年度检验发证、换发船员适任证书、协助各级政府签订四级安全责任承包书、完成内河、界河航道养护、水上交通安全各专项行动等年度重点目标工作任务。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本年度按年初计划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绩效自评结论
红河州航务管理处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为优,自评得分99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2023年《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3〕15号)下达单位经费预算105.1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过程情况分析
1.单位年度资金2023年全年收入108.97万元,实际支出108.97万元,执行率100%。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2.资金使用完全按照州财政有关规定用途,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国库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无截留、挤占挪用现象,实行单独核算,严格落实支出审批手续,做到专款专用,无违法违规使用问题。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23年单位严格按照部门工作职责和年度绩效目标,认真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如期推进。全年完成水路运输许可证年检6家次,完成率100%;完成水上交通安全督查4次、开展船舶年度检验59艘、完成船舶年度检验发证75份、协助各级政府签订四级安全责任承包书1168份、对石屏县小河底河巡河4次;完成约200公里航道养护,完成率100%。
通过水上交通安全督查、航道养护等各项工作,通航航道通航率>90%,有效保证了航道畅通,航行安全,保障了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三)效果情况分析
2023年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打非治违、船舶和港口防污染等水路运输监管工作,推进依法治理,打击水路运输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水路运输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全州水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通过港口和船舶防污染整治工作,使水路运输船舶、渡口污染得到有效治理、控制;通过水上交通安全各专项行动,全州水路运输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带动库区沿线群众物质文化经济发展。通过年度绩效目标项目的有效实施,使水路交通运输满足群众安全、便捷出行需求,为创建综合交通、平安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尽一份力。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及原因分析
本单位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如下:1.“打非治违”是一项长期持续的中心工作,成效需要长时间的累积才能显著;2.全州航运基础设施落后;3.库区运营船舶目前均为汽油柴油船舶,船舶提升改造使用电、天然气等新能源或清洁能源难度大、资金缺口大;4.购买水上交通应急物资资金紧缺。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一是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同日常监督执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继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抓落实,重实效。二是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始终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持续认真做好航运污染防治工作。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2023年我单位科学有效地使用项目资金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非治违、水污染治理等各项工作,推进依法治理,打击水路运输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水路运输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切实加强水路运输安全监管和船舶、渡口污染治理,确保全州水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努力创建综合交通、平安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红河州航务管理处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红河州航务管理处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