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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411-83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投资促进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3-1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开放合作和投资促进的重大决策部署;负责研究拟定或参与起草全州对外开放及投资促进的地方性政策、规章草案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指导全州投资促进工作,按照国家、省、州经济发展规划及产业、园区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全州投资促进发展规划,细化责任分工并组织实施;拟定年度全州投资促进工作指导性意见,牵头组织年度各类投资促进活动。

  (3)负责全州重点产业招大引强相关工作;以规划为引领,协调、组织、推动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重点园区和企业开展产业招商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实。

  (4)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本州与其他地区在经济领域的合作交流工作;协调和推进国内区域招商引资工作,指导联络外地驻本州办事机构和其他组织的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国内经济合作的统计工作。

  (5)负责牵头开展外商直接投资促进工作,指导本州驻外机构的投资促进工作。

  (6)指导协调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河口跨境经济合作区围绕园区发展规划开展精准招商工作,并配合州级相关部门推进重点园区的“园中园”、承接产业示范园区建设。

  (7)负责全州投资促进年度目标的分解、督查和考核工作;组织本州外来投资企业对州政府有关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进行测评;牵头组织开展外来投资项目引荐人奖励的审核、报审、兑现工作。

  (8)会同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河口跨境经济合作区及重点企业策划全州重点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建立、管理、完善州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库;负责全州投资促进信息、州级重点产业招商项目及投资促进政策的信息发布。

  (9)负责州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并承担州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州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工作;为国(境)内外投资者提供投资环境考察、信息咨询、政策解答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的项目洽谈、签约、实施及协调、管理、服务工作。

  (10)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共有7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分别是:办公室、督查考评科、区域协作科、外资促进科、产业一科、产业二科、信息数据科。

  所属单位0个。

  (2)人员情况

  红河州投资促进局机关事业编制2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科级领导职数7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2023年末,实有在编23人(不含机关工勤人员2名),退休职工11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大抓产业、主攻工业”这一鲜明导向,将工作的着力点放“三个经济”的谋篇布局上,将重点放在沿边产业园和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的“招大引强”“招新引精”的主攻方向上,千方百计、高效推进重点产业链项目建设,以“链长制”为牵引实施绿色铝及精深加工、有色金属及新材料等12条重点产业链的“延链强链补链”招商工程,持续完善“一把手”招商、专班招商、驻点招商、“红黑榜”评比等工作举措,创新市场化招商奖励、比学赶超招商专项行动等新思路、新办法,进一步优化谋划包装、投资信息捕捉、谈判签约、项目开工、推进建设、建成投产的招商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推动全州省外境外投资企稳回升、稳中趋好。

  (1)强化统筹协调,提高招商组织化程度。一是强化主体责任。紧盯全年目标,持续推动好“一把手”招商,督促各县市、部门、园区主要领导带头抓招商、引项目、顶格推进,形成州级牵总、各级负责、各方协调配合的招商合力。二是完善工作政策措施。聚焦“四区联动”“县区融合”,加快制定《红河州产业链招商若干政策措施》《红河州“飞地招商”工作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整合全州资源,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实现互利共赢。三是加强联动服务。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完善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招商工作机制,强化产业链招商工作调度,全力推动全州产业链招商工作的加速度。

  (2)夯实招商工作基础,提高招商质效。一是突出产业链项目谋划。在谋划招引项目上持续发力,突出项目化、链条化招商。二是强化招商干部素质培训。结合新形势下产业大招商要求,加大投促干部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招商队伍素质。

  (3)突出产业链招商,夯实“链式”招商基础工作。一是突出重点产业抓实12条重点产业链招商。加强与各重点产业招商牵头部门之间的横向配合和纵向联动,精准梳理目标企业和重点区域,紧盯目标企业实施精准招商,围绕重点区域开展专题招商。二是突出首位产业抓实园区招商。充分发挥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边合区)的招商引资主战场、主阵地作用,围绕园区首位产业,精准招商引进一批建链型、强链型龙头企业,围绕龙头企业,以商招商引进一批配链、补链项目落地,提高园区产业集聚度和影响力。

  (4)突出招大引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一是突出重点企业招商。聚焦全州优势资源,深入谋划一批标志性、引领性的产业项目,力争在招大引强上取得新突破。二是围绕重点区域招商。围绕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川渝等国内重点区域,着力引进一批战略投资者和先进生产力。三是持续开展驻点招商。立足“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和川渝等地区,抓好片区驻点招商和委托招商工作,扩大驻点招商成效。四是强化“稳外资”工作。充分发挥“四区”平台作用,吸引更多企业赴红河投资考察;积极梳理外资目标企业,精准开展外资企业走访、外资项目落地攻坚、目标客商拜访等重点工作确保利用外资全年目标完成。

  (5)紧盯项目落地,加快完善项目服务机制。一是加大项目跟踪力度。力争做到对接一个、成熟一个、签约一个、落地一个,切实提高跟促项目落地率。二是加强项目落地问题协调。完善项目落地问题协调服务机制,定期梳理落地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上报分级分类研究解决。三是狠抓重大项目要素保障。严格执行事前评估制度,突出环境容量、能耗需求等要素评估。

  (6)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做好整改工作后半篇章。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切实把州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省纪委省监委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最实的作风,最硬的措施,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统筹整改工作和投资促进业务工作,坚持把整改工作与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结合起来,与高质量推进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把整改成效变成推动投资促进工作再上新台阶的有力举措,全力推进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以高质量整改推动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总体目标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推动全州招商引资工作的行动指南,进一步强化贯彻落实,以实实在在的招商成果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作出投促应有的贡献。坚决贯彻落实“用好区位优势,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大抓招商引资,推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建设发展见到实效”的指示要求,进一步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创新举措、砥砺奋进,进一步抓实抓细“一把手”招商、产业链招商等重点工作,全州招商工作实现更大力度、更高水平的突破。

  2.工作任务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开放合作和投资促进的重大决策部署;

  (2)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素质高、综合能力强的招商队伍;

  (3)加强党组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4)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5)高质量完成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任务;

  (6)完成省、州2023年度招商引资目标;

  (7)完成2023年度红河州市场化招商奖励兑现工作;

  (8)完成各年度招商引资“比学赶超”奖励工作。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结合单位职能、职责和年度各项工作目标,设立了完整、客观和科学的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共有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29个(详见附件2:红河州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及《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下达绩效公用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红财绩发〔2023〕3号)等文件要求,立足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管理,着眼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推动绩效目标完成。积极开展2024年度事前绩效评估和部门绩效运行监控,高质量完成2023年绩效自评,狠抓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各项法规、制度落实,全面促进红河州投资促进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正规、科学、有序,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优质、高效推进。

  1.建立规范、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在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依据三定方案、部门职责和年度省、州招商引资目标及其他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项目执行计划、年度预算申报情况、重点工作安排和项目经费支出方向等情况,按照增量法、零基法相结合的绩效指标设置方式,参照相关历史标准、行业标准、计划标准等预算绩效设定标准。按照州财政局工作安排,在第三方机构的持续跟踪指导下,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立具有普遍性的绩效指标库,分别完善了招商引资类、会议类、培训类、设备购置类、市场化招商奖励类共6类普遍适用的绩效指标体系,使绩效目标全面、完整、准确,涵盖部门职责和重点工作,使绩效目标不断趋于完善,设定更加贴合实际,更具可操作性和科学性,科学地反映了红河州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的重点工作和各类目标,进一步体现项目目标实现程度的关键目标。

  2.科学、有序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的通知》(红财绩发〔2023〕1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快实现预算立项评价前置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预算项目资金分配决策的科学性、公开性和公正性, 2023年6月份,在第三方机构的全程跟踪指导下,就项目立项必要性、可行性、绩效目标合理性、投入经济性、筹资合规性及其他需要评估的有关内容,在认真筹划、组织的基础上,积极开展2024年预算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一是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及单位项目库情况,研究2024年需开展和拟开展项目,确定州投资促进专项经费、招商引资“比学赶超”奖励专项经费和红河州市场化招商奖励专项经费为评估对象,主动对接,收集整理相关政策法规、数据材料,确保评估项目立项必要性、可行性和评估工作质量。二是根据工作分工和业务类型,从单位内部抽调3名业务精通、责任心强并具有相应政策理论水平和相关资质的业务骨干组成绩效评估专家组,负责开展对本单位2024年度预算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工作。三是评估专家组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认真对本单位确定的事前绩效评估对象开展采取调研考察,收集整理评估佐证资料,会议研究讨论决定等方式开展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并结合论证结果及审核评估佐证依据填写相关评分表。四是按时报送评估材料,接受州财政局评估审核。通过州财政局的科学、全面评估审核,红河州投资促进局2024年的州投资促进专项经费、招商引资“比学赶超”奖励专项经费和红河州市场化招商奖励专项经费三个项目均获得“建议予以支持”的评估审核结论。

  3.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成效明显。根据《红河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红财绩发〔2020〕7号)文件,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权责对等、约束有力,结果运用、及时纠偏”的原则,对2023年度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等一并纳入监控范围。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将绩效实现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进行比较,对目标完成、预算执行、组织实施、资金管理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突出及时性、合规性和有效性监控,实行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双监控”。通过对绩效监控结果进行审核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进行研判,及时改进管理,纠偏防错,确保预算资金安全有效,保障州委州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和目标的如期实现。一是通过对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形成《红河州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绩效运行监控报告》(1—9月)并报财政局对外合作科。及时接受财政业务科室的指导。二是通过日常监控,对偏离绩效目标、预期无效目标及时提出纠正或调整意见,采取有效措施,提出相关意见建议,确保我单位实施项目圆满顺利完成。通过预算监控的经费调整,有效保证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力推动了年度目标的达成。

  4.绩效评价工作客观、公正。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州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4〕1 号)工作部署,红河州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在州财政局相关科室的具体指导、帮助下,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领导下,就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预算执行、资金管理使用、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目标、资金管理使用实际效率和效果等情况,按照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绩效相关的原则,依据下达的预算,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经费投入与产出相结合的办法,对照项目实际完成内容,评价实际实施内容与批复预算的完成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到位及使用情况;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对比分析,评价项目预期效益实现程度,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确保单位自评客观、公正。

  5.建立长效机制,绩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为确保绩效管理工作准确顺利开展,结合我单位实际,不断完善了《红河州投资促进局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红河州投资促进局绩效管理工作制度(试行)》《红河州投资促进局绩效管理工作计划(试行)》《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投资促进局绩效评价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投资促进局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投资促进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9个关于保障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的制度和办法。形成了红河州投资促进局绩效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3〕15号)文件,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2105.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5.07万元,项目支出1500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红河州投资促进局2023年总收入支出1739.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4.85万元,占总收入35.92%;项目支出1114.9万元,占总收入64.08%。

  3.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年初预算数2105.07万元,年中调减330.22万元,全年预算数为1739.75万元,全年实际收入为1739.75万元,全年实际支出为1739.7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具体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2023—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前期优化过程,红河州投资促进局整体支出设定29个绩效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完成绩效指标27个,占总指标数的93.10%,未完成指标2个,占总指标数6.90%,未完成指标分别为:9月30日前预算执行支出进度及11月30日前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详见附件2:红河州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1.按照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计划,部分重要招商工作安排在下半年,导致预算执行未达进度;

  2.受国际国内经济大环境的客观影响,部分企业投资预期不稳、投资意愿降低,对我州投资促进工作产生极大负面影响,投资促进工作的保障需求发生阶段性变化。

  三、绩效自评结论

  根据自评情况,对“投入、过程、产出、效果”评价指标进行了量化打分,评价结果为: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96.10分),州投资促进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优”(98.62分),招商引资“比学赶超”奖励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优”(100分),红河州市场化招商奖励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优”(100分)。并及时将绩效自评公开在州政府门户网站,接受全面监督。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从自评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15分,实际得分14分,得分率93.33%,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目标设定情况

  (1)整体绩效目标设定

  根据招商引资规划、部门“三定”方案、红河州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工作计划设定整体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编制合理,目标设定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大部分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但部分绩效目标设定不科学,定量指标有待完善;中途存在调整绩效目标情况,绩效目标设置有待提高。

  (2)项目绩效目标设定

  2023年度实施的州投资促进专项经费、招商引资“比学赶超”奖励专项经费、红河州市场化招商奖励专项经费共三个项目均设有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的设立严格对照省、州下达目标,经局党组、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调查研究、论证和科学、合理测算,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但部分绩效目标设定不科学,定量指标有待完善;中途存在调整绩效目标情况,绩效目标设置有待提高。

  2.部门预算配置情况

  (1)预算编制科学性

  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衔接紧密、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细化。

  (2)基本支出保障

  未发现项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内容或基本支出留有缺口的情况,基本支出对机构正常运转保障程度较高。

  (3)重点支出保障率

  2023年我单位项目预算资金为1150万元,全部为重点项目,重点支出保障率为100%。

  (二)过程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20分,实际得分17.10分,得分率85.50%,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预算执行情况

  (1)预算执行率

  9月30日前预算执行支出进度为64.71%,11月30日前预算执行支出进度为87.20%,均未达到规定比例,主要原因:预算执行率偏低,受客观影响,今年部分企业投资预期不稳、投资意愿降低,对我州投资促进工作产生极大负面影响,我局原计划开展的部分招商推介、外出招商等工作未能如期进行,导致2023年度预算执行率偏低。

  (2)结转结余变动率

  2023年度结转结余资金为0万元,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为0万元,结转结余变动率为0%。

  (3)“三公”经费变动率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9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90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0%。

  (4)“三公”经费控制率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90万元,实际支出数为41.4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46%。

  (5)政府采购执行率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数34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5.27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44.91%,采购执行率偏低。

  (6)收入合规

  2023年度收入均为财政拨款,所有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

  (7)支出合规

  2023年度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预算绩效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

  为确保绩效管理工作客观准确和顺利开展,结合本部门实际,不断完善了《红河州投资促进局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红河州投资促进局绩效管理工作制度(试行)》《红河州投资促进局绩效管理工作计划(试行)》《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投资促进局绩效评价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投资促进局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投资促进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9个关于保障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的制度和办法,形成了我局绩效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落实绩效主体责任

  已成立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积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

  (3)整改落实

  (4)对近三年内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各项检查、绩效评价等发现的问题已积极制定措施并全部进行规范整改。

  (4)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

  2023年度及时收集、整理、分析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按照规定时间上报,按时限要求公开单位预算决算信息和绩效自评信息。

  3.资产管理

  (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

  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已制定《红河州投资促进局资产管理规定(试行)》,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

  (2)资产管理安全性

  我单位所有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资产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无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3)固定资产利用率

  红河州投资促进局无闲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利用率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35分,实际得分35分,得分率100%,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部门履职

  (1)重点工作办结率

  2023年度圆满完成州委、州政府、州人大及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重点工作办结率为100%。

  (2)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

  红河州投资促进局2023年招商引资目标均于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年度目标完成及时率达100%、质量达标率100%。2023年1—12月,全州共有在建招商引资产业项目1206个,协议总额1844.37亿元,引进省外产业招商到位资金929.63亿元,总量排全省第三位,同比增长43.06%,增速排全省第二位,完成省级年度目标(750亿元)的123.95%。全州完成实际利用外资(输机数)4805万美元,同比增长154.23%,完成省级目标数1600万美元的300.31%。全州新签约500万元以上产业投资项目811个,协议投资总额774.76亿元。固定资产投资类招商引资项目入库数681个,项目入库率83.97%,其中:固投类新签约项目入库率89.84%。全州新引进总投资10亿元以上重点产业项目17个,完成省级年度目标9个的189%;新引进世界500强4家。全州开展“一把手”外出招商活动351次,拜访企业1264家,促成项目签约188个,投资总额1217.10亿元,促成项目落地93个。其中,州级一把手外出招商活动15次,拜访企业73家,项目签约16个。

  (四)效果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30分,实际得分30分,得分率100%,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履职效益

  (1)经济效益

  通过我单位的不懈努力,引进省外产业招商到位资金增长率达43.06%,实际利用外资完成省级任务数占比达300.31%,增加了税收,对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效益较为明显。

  (2)社会效益

  通过招商引资引进项目带动地区就业,有效促进本地区产业发展、升级。

  (3)可持续影响

  受奖励单位参评项目符合生态环境要求,达到全部预期指标,效益较为明显。

  (4)行政效能

  2023年以来,州投资促进局解放思想,开拓进取,积极创新招商方式,工作成效明显,及时、准确、高效地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全年无违纪违法情况。

  (5)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红河州2023年度州级部门服务基层质量满意度测评工作报告》(红河调查专报第一期)满意度综合评分90.1497分,因此2023年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确定为90.15%。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部分绩效目标设定不科学,定量指标有待完善;中途存在调整绩效目标情况,绩效目标设置有待提高,并需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做相应调整和优化。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绩效目标设定时间与省、州目标下达时间冲突,年度工作形势、任务的适时转换与既设目标不适应。

  2.预算执行率未达进度。9月30日前预算执行支出进度为64.71%,11月30日前预算执行支出进度为87.20%,均未达到财政要求的预算执行支出进度。主要原因是:一是按照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计划,部分重要招商工作安排在下半年,导致预算执行未达进度;二是受国际国内经济大环境的客观影响,部分企业投资预期不稳、投资意愿降低,对我州投资促进工作产生极大负面影响,投资促进工作的保障需求阶段发生变化。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建立更加完善、科学的绩效指标体系,结合单位职能职责,使绩效指标全面涵盖单位重点工作,并结合工作任务、形势的变化不断完善、细化各类指标,使各级各类绩效指标更加贴合工作实际,更具可操作性。

  2.进一步加大招商力度,以招商引资工作强度,推进预算执行进度,在确保招商实效的基础上,强化支出管理,做到经费保障及时到位,准确高效,有力推进预算执行进度。

  3.强化预算编制,结合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实际,增强工作预算编制的前瞻性、计划性和科学性,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在兼顾一般的同时,围绕年度招商引资工作目标,切实保障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以及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标志性项目的推进,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高度重视抓招商。高度重视抓招商引资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在全州建立了“发展是第一要务、招商是第一要事、一流营商环境是第一竞争力”的鲜明导向,制定《红河州“一把手”招商工作方案》,健全完善招商工作机制,全面推行“一把手”招商。

  (二)健全体系抓招商。全面构建“大招商”工作格局,制定红河州“1+N”系列招商引资政策,即《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红河州关于重点产业招商项目扶持政策》《红河州关于“飞地经济”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关于州级招商引资项目联合预审制度(试行)》《红河州关于市场化招商奖励办法(试行)》配套的4个文件。按照“管行业必须抓招商”原则,明确部门的招商目标、任务和责任。同时,全链条明确“招什么”“招到哪”“怎么招”“拿什么招”的解决措施,形成整体联动协作机制,以有力有效的政策和制度措施确保招商引资各项工作提速提质提效。

  (三)紧盯链条抓招商。按照“建链、补链、强链”思路,聚焦绿色铝精深加工、绿色食品精深加工、有色金属新材料等12条重点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及时厘清各产业链条图和招商图谱,实施挂图作战,聚焦产业关键环节、缺失节点,全面梳理目标企。

  (四)围绕“三量”抓招商。一是持续抓好“盘存量”工作。落实“项目清单化”要求,把在库项目存量现状、到位资金评估等盘清弄实。强化划片包干负责制落实,定期深入一线分析调度,提升资金到位率,确保各项指标任务平稳高质推进。二是持续抓好“挖增量”工作。围绕“沿边产业园承接产业转移”这一主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瞄准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开展“一把手”招商,在长三角、珠三角召开轻纺加工、消费电子及零部件、东盟特色产品加工系列专场推介会。三是持续抓好“提质量”工作。探索招商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强化在谈项目精细化管理,构建扁平化服务、并联式审批、高效化推进的工作机制,为项目推进下好“先手棋”。

  (五)比学赶超抓招商。逐步完善全州综合考评指标体系,制定下发《红河州招商引资“比学赶超”专项行动方案》,对标省核心考核指标,突出内外资到位、招大引强、固投贡献率等,细化评价指标,明确考核机制,按月对全州“一把手”招商引资绩效情况进行通报,按季度对县市(园区)及州级目标责任部门招商引资“比学赶超”评比情况进行通报,预算安排招商引资专项奖励资金1000万元,对季度“比学赶超”综合评定排名前列的县市(园区)进行经费奖励,对连续两个季度综合评定排名靠后的县市(园区)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六)发挥绩效管理工作实效,推动绩效核心指标突破。通过有效的绩效管理工作,推动绩效核心指标的快速突破。2023年1-12月,全州共有在建招商引资产业项目1206个,协议总额1844.37亿元,引进省外产业招商到位资金929.63亿元,总量排全省第三位,同比增长43.06%,增速排全省第二位,完成省级年度目标(750亿元)的123.95%。全州完成实际利用外资(输机数)4805万美元,同比增长154.23%,完成省级目标数1600万美元的300.31%。全州新签约500万元以上产业投资项目811个,协议投资总额774.76亿元。固定资产投资类招商引资项目入库数681个,项目入库率83.97%,其中:固投类新签约项目入库率89.84%。全州新引进总投资10亿元以上重点产业项目17个,完成省级年度目标的189%。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红河州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红河州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附件【红河州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xlsx
附件【红河州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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