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404-11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3-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承担全州城乡规划管理责任;负责滇南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及批后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根据州委、州政府授权,对县市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县市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双重管理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根据三定方案及州委编委会最新文件规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设有20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正科级)、1个派出机构(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综保区)分局)以及8个所属事业单位。现有行政编制31名,事业编制61,“红河奔腾”青年党政干部储备人才专项编制8名,机关工勤11名;设机关处级领导职数6名、科级领导职数26 名;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14名。全局目前实有总人数127 人,局机关实有公务员52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9名、科级干部41名、科级以下2名),机关工勤人员11人,事业单位实有事业人员64人(其中科级干部12名,“红河奔腾”青年党政干部储备人才8名)。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2023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和省自然资源厅工作要求,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337”工作思路,全面推进自然资源规划各项任务落实,推动全州自然资源规划工作稳健发展。高效推进州、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已完成报批前各项程序。编制完成2023年度277个“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并完成审批,实现全州村庄规划全覆盖,村庄规划入库备案率达58.47%;全州2023年共新增和恢复耕地面积43.1万亩,超额完成耕地流出整改任务21.55万亩,超额完成量位于全省第一。严格按照“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要求,落实80个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挂钩耕地数量指标6302.65亩、水田规模指标1785.61亩、粮食产能指标416.6173万公斤;纳入全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管理系统的“四个一百”等16类重点建设项目1139个,已保障用地841个,保障率为73.84%,保障率在全省排第6位。获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9个,开发区域面积525.2858公顷;组织编制《红河州新一轮战略找矿行动实施方案》,强化矿产资源“打非治违”,盘活4个重点有色金属矿区采矿权;提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处置批而未供土地21895.45亩,处置率44.64%,排名全省第4位,处置闲置土地4049.34亩,处置率68.49%,排名全省第3位;完成《红河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文本初稿编制,完成矿山生态修复面积1180.61公顷,云南红河哀牢山与岩溶断陷盆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获得中央财政奖补资金3亿元(已到位2亿元)。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聚焦“两统一”核心职责和“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工作定位,全面推进自然资源规划各项任务落实,推动全州自然资源规划工作稳健发展。
一是聚焦区域协调发展,持续优化国土空间格局。高效推进州、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及有关专项规划编制,目前州、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均已完成报批前各项程序,待批复;完成《异龙湖流域国土空间保护和科学利用专项规划》、《滇南中心城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等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待批复。启动新一轮控规编制。有效落实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管理,2023年以承诺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方式保障项目用地19个,并以规划说明的方式保障项目用地43个。并着力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完成2023年277个村的规划标准化成果,其中252个完成县级审查,完成审批87个。
二是聚焦粮食安全根基,切实筑牢耕地保护红线。截至目前,全州整改完成面积22.6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整改完成11.16万亩,一般耕地整改完成11.51万亩,整改完成率105%。省级下发红河州2023年上半年疑似新增耕地面积48.18万亩,通过各地整理举证经省级审核认定耕地毛面积28.23万亩,其中25.65万亩已通过自然资源部核查认定(净面积约20.36万亩)。加快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用足用好政策,认真研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现状,坚持“总体稳定、局部处置”的原则,有效增加永久基本农田数量、提升质量、优化布局。
三是聚焦矿产资源管理,强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抓好采矿权探矿权行政审批工作,目前共审查采矿权报件45件,发放采矿许可证23本;6个整合煤矿资源论证项目通过省级审查批复;办理完成探矿权延续、变更、保留登记合计34件。切实加强矿权业管理工作,签订探矿权延续出让合同28件,以非申请注销探矿权17件,注销过期采矿权19个,其中州级注销13个,县级注销6个。
四是聚焦生态环境保护,扎实推动生态修复治理。扎实做好《红河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现已完成规划文本初稿编制。切实加强矿山生态修复,累计投入矿山生态修复资金39869.80万元,累计完成矿山生态修复面积1180.61公顷。云南红河哀牢山与岩溶断陷盆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成功入围国家级示范工程,获得中央财政奖补资金3亿元,已到位中央资金2亿元。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3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和省自然资源厅工作要求,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337”工作思路,全面推进自然资源规划各项任务落实,推动全州自然资源规划工作稳健发展。高效推进州、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已完成报批前各项程序。编制完成2023年度277个“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并完成审批,实现全州村庄规划全覆盖,村庄规划入库备案率达58.47%;全州2023年共新增和恢复耕地面积43.1万亩,超额完成耕地流出整改任务21.55万亩,超额完成量位于全省第一。严格按照“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要求,落实80个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挂钩耕地数量指标6302.65亩、水田规模指标1785.61亩、粮食产能指标416.6173万公斤;纳入全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管理系统的“四个一百”等16类重点建设项目1139个,已保障用地841个,保障率为73.84%,保障率在全省排第6位。获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9个,开发区域面积525.2858公顷;组织编制《红河州新一轮战略找矿行动实施方案》,强化矿产资源“打非治违”,盘活4个重点有色金属矿区采矿权;提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处置批而未供土地21895.45亩,处置率44.64%,排名全省第4位,处置闲置土地4049.34亩,处置率68.49%,排名全省第3位;完成《红河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文本初稿编制,完成矿山生态修复面积1180.61公顷,云南红河哀牢山与岩溶断陷盆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获得中央财政奖补资金3亿元(已到位2亿元)。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2023年安排项目八个,一是红河规划展览馆运营补助经费,二是红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请求拨付红河展览馆项目工程款,三是红河展览馆项目工程款,四是国土综合整治和增减挂钩项目技术协作单位采购经费,五是红河州城乡一体化不动产登记平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不动产权证电子证照平台建设经费,六是红河州“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经费,七是红河州不动产登记信息州级管理平台密码应用与安全性评估项目经费,八是矿产资源核查经费。
红河规划展览馆运营补助经费,红河州城乡规划展览馆是一座融专业性、知识性、互动性、趣味性、艺术性、科技性于一体的绿色智慧主题展览馆,是全面展示红河州城市发展历程、建设成就和未来愿景的重要平台和窗口。展馆总用地面积241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0428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407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6356平方米,布展面积约11000平方米,总投资约2.3亿元。2023年以来,共接待各级各界参观者5万余人。其中,完成中国高科产业研究会、云南省委政研室、云南省发改委调研组、云南省村社区干部“双提升”外出教学实践、福建省莆田市政协等党政考察团、招商团和州内共196个团队的接待服务工作,面向公众开展免费讲解服务530余次。
国土综合整治和增减挂钩项目技术协作单位采购经费。为更好地实现红河州国土综合整治和增减挂钩项目审查、实施监管和验收,确保纳入项目区图斑真实、准确、合法,工程施工得到有效监管,具体实施情况符合验收标准,拟采购技术协作单位为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管理全州国土综合整治和增减挂钩项目提供技术支持。技术服务人员构成分为全职固定人员4人和外业核查技术人员10人。全职固定人员根据年内县市上报项目资料和相关工作安排及时、准确、规范地对项目各阶段成果资料齐全性、规范性、完整性和数据准确性开展全面检查,提供完成项目审批、验收、备案和相关清查、督查等工作的技术服务。服务期限至2024年6月30日,目前已完成验收土地综合整治项目20个,增减挂钩项目10个,2024年上半年内预计完成验收土地综合整治项目4个,增减挂钩项目12个,共计验收土地综合整治项目24个,增减挂钩项目22个够完成目标任务。
红河州城乡一体化不动产登记平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不动产权证电子证照平台建设经费。贯彻落实云南省自然资源厅309号文,同时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基于本地不动产登记交易工作的实际需求,结合国家、省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安排部署,建设智慧型不动产登记管理基础平台,支撑不动产登记业务申请、受理、查询、预约、监管、分析等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提升业务服务水平,压缩时限,增质提效,提升企业群众业务办理幸福感,缓解窗口工作压力,节省公共服务资源。为全面治理、提升全州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3年10月8日而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开展了红河州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治理及提升技术服务采购,确定了云南省地矿测绘院有限公司为该项工作的技术承担单位,合同价款69.50万元。
红河州“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经费。红河州“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工作的开展,严格按照省项目组的工作安排,分三年完成全州行政村及农村社区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2023年底入库率至少达50%以上,2024年9月前全部完成。按照县级质检、州(市)核查、省级备案抽查的工作流程,州级需要完成的工作主要为:一是制定备案核查工作方案;二是对13县(市)自然资源部门统一上报的规划成果进行核查,对核查合格的规划成果出具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的意见,汇总上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备案抽查;三是通过省级备案抽查后,及时纳入红河州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为确保入库备案工作顺利开展。需要聘请设计单位进行技术支撑,进行规划成果的审核工作。
红河州不动产登记信息州级管理平台密码应用与安全性评估项目经费。不动产登记信息州级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包括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管理、数据共享交换、不动产查询分析共享和数据上报与接入等功能模块,为州级不动产业务人员提供数据管理、共享交换、查询分析功能,为全州县市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提供数据上报汇交服务。“平台”的投入使用,实现了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登记簿册和信息平台的四个统一,保证各类不动产物权归属和内容得到最全面、统一、准确的明晰和确认。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使我州自然资源规划数字机房的物理和环境安全、网络和数据安全水平进一步增强,不动产信息州级管理平台的应用安全能力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规划领域各业务信息系统及其数据的机密性、完整性、真实性得到有效保证,我州自然资源规划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能力达到国家要求。
矿产资源核查经费。为进一步加快实现州级预算立项评价前置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预算资金分配决策的科学性、公开性和公正性,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事前绩效评估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10号),对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和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实施的可行性、项目绩效目标合理性、投入经济性、筹资合规性等内容进行评估。按储量评审备案要求及矿政管理需要,2023年,共评审备案17个储量报告(含2个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评审),其中评审备案2个,只评审不备案15个。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2023年收入年初预算数4622.60万元,较上年的减少14882.1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返还各县市耕地开垦费纳入州级预算,二是红河州土地收储中心返还款列入2022年年初预算。
2.整体收支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642.4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642.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5.6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2.2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人员增加工资;项目支出2,026.9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054.3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2年返还各县市耕地开垦费纳入州级预算,二是红河州土地收储中心返还款列入2022年年初预算。
3.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下达资金预算4622.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5.62万元(人员经费2263.7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15.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55万元),项目支出2026.98万元。
红河规划展览馆运营补助经费预算200万元,州财政局实际拨付资金为200万元。红河州展览馆严格按照合同等有关规定开展使用、支付等手续,主要用于展馆日常运营、设备维护、购买保洁、安保服务等,已全部支付完毕。
红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请求拨付红河展览馆项目工程项目经费预算862.98万元,州财政局实际拨付资金为862.98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
红河展览馆项目工程项目经费预算341.84万元,州财政局实际拨付资金为费341.84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
国土综合整治和增减挂钩项目技术协作单位采购经费预算100万元,州财政局实际拨付资金为费100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
红河州城乡一体化不动产登记平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不动产权证电子证照平台建设经费预算100万元,州财政局实际拨付资金为费69.6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
红河州“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经费预算50万元,州财政局实际拨付资金为费40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
管理平台密码应用与安全性评估项目经费预算270万元,州财政局实际拨付资金为费270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
矿产资源核查经费预算102万元,州财政局实际拨付资金为费102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坚持多规合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力争11月底前完成县级前期专题编制和论证,为编制能用、管用、好用的规划打下坚实的基础。坚持“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三条控制线”试划工作。完成州、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报批工作,推进红河州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及“一张图”实施监管系统建设完善,推动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化管理,完成本轮“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全面落实增减挂钩任务“清零”行动,按要求完成2023年跨省调剂项目和省内交易项目复垦验收和核查整改工作;并继续做好矿业权管理、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备案、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等工作,认真开展绿色矿山遴选评估工作,促进矿产资源领域安全。红河展览馆是全面展示红河州城市发展历程,建设成就和未来愿景的重要窗口平台。为更好展示红河州新形象和新要求,对展览馆部分影片和展厅开展修改完善,并增加新一轮滇南中心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等内容,力争接待人数50000人/次。根据国家和省级有关要求制定州级自然资源常规监测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对各县级调查单元常规监测成果及年度变更成果州级检查、审核,并进行常规监测数据及年度变更数据汇总分析,加强成果数据共享应用,开展州级数据库建设,数据库管理系统与共享服务平台数据的更新。通过不动产登记信息州级管理平台密码应用与安全性评估项目的实施,不仅“平台”,部署在自然资源数字机房中的各业务系统,安全防护能力将进一步增强,数据的机密性、完整性、真实性将有效提升,我州自然资源规划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能力达到国家要求。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提升红河州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能力,切实加强全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健全地质灾害综防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为总体目标。红河州“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经费项目将完成全州所有行政村及农村社区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制定红河州2023年优秀村庄规划评选方案,评选出优秀规划成果后按照方案进行奖补,对2023年5个州级试点村庄完成全套规划成果,通过县级审查后进行规划编制经费补助,以及工作专班继续抓好全州“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日常工作。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2023年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三、绩效自评结论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96分,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可行性情况:所有项目按照科室分工属于科室职责范围的由科室自行完成,具体由州、县(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
2.预算编制: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相关部门制定相关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根据各个项目的实际情况设置绩效目标,项目目标设置明确、合理。
(二)过程情况分析
1.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拨付及时,未发现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
2.财务管理情况: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符合国家统一制度的要求。
3.制度建设情况: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和项目工作管理办法,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规范流程,明确责任。
4.组织实施情况: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制定了《红河州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治理工程项目由县(市)级自然资源局组织初步验收、州自然资源局组织最终验收。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全省统一制定了《自然资源地籍调查,成果核实、审核工作方案》,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由县(市)级自然资源局组织初步审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最终验收。
(三)产出情况分析
有效保障由州级配套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工作经费、地质灾害培训演练经费,以及县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入库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耕保﹝2020﹞301号)、《云南省新增耕地核实认定技术手则(试行)》等规定。根据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配置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实地核查项目新增耕地情况。
有效保障由州级配套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经费,完成开展权籍调查、数据建库等技术服务工作。
(四)效果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防灾成效明显,有效减少地质灾害造成财产损失。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加快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新增耕地核定工作,为全州加快进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储备,为各类建设项目落地提供有力保障。通过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对打造资源品牌效应,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明显。
社会效益:通过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核查及应急处置、及时发布预警预报及时采取有效防范应对等措施,通过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减少地质灾害发生,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同时加快了省、州人民政府下达耕地占补平衡任务指标的完成,有效助推脱贫攻坚工作。通过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提高了地方知名度,加强了水生生物的保护,有效维护生态安全。
生态效益:通过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改善和修复灾害隐患区生态系统,减少灾害发生,有效保护生态环境。通过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有效保护当地生态环境,支撑生态文明建设。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及原因分析
一是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还需持续优化和运用;二是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存量大,处置较难;三是部分重点建设项目因用地范围反复调整、用地报批规费不落实等非土地要素问题,影响用地报批工作的快速推进。四是耕地“非粮化”监管和整治还缺乏行之有效手段;五是全州非法采矿点多面广,地形复杂隐蔽性强,矿产资源“打非治违”形势依然严峻;六是矿山生态修复历史欠账多,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不足。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扎实做好空间规划各项工作。持续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空间保障。持续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工作,确保2024年9月完成全部村庄规划入库备案工作。着力夯实耕地保护工作。多措并举防止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新增问题,严格耕地用途管制,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继续加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积极消化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切实消除建设用地无效和低效供给现象,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合理有效配置土地资源。
全力做好项目要素保障工作。全力推进国家和省级重大项目、“重中之重”项目,省、州党委、政府重点关注的重大产业项目等土地要素保障工作。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重视党建工作,筑牢政治底线。
构建党组统一领导的全面监督体系,以党内监督为主,推动贯通各类监督有机融合、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切实担负起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
(二)完善制度建设,强化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云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三)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加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并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要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