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358-07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公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3-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红河州驻昆明办事处共有1个项目,为对外联络经费。
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工作部署,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聚焦全州工作大局和政府驻外办事处本职工作,积极履行“办事、服务、协调、窗口”的职能作用,全力做好政务联络、信息沟通、招商引资、接待服务各项中心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2023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各项工作会议及州委全会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州委“337”工作思路,在开展好服务区域间经济合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服务、政务联络、信息沟通等工作中全面准确贯彻落实。
阶段性目标: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各项接待工作规定,强化管理职能,做好2023年的接待服务工作。二是扎实做好政务联络,做好与省级部委办局和厅室的联系,不断巩固联络成果,扩大对外联系,在争取资金、争取项目上下功夫,促进我州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三是坚持推进对外宣传,与州投资促进部门、旅游部门等密切联系,有针对性宣传红河、推介红河,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关注红河、投资红河。四是积极推进招商引资,整合在昆资源,发挥前沿阵地,借助昆明市投资促进局、在昆商会、各州市驻昆办,营造跨省、跨地区招商引资环境,配合做好全州招商引资工作,确保招商引资任务顺利完成。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为强化部门政务联络、对外宣传、招商引资、信息调研、接待服务和信访维稳等职能,规范和加强对外联络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红河州驻昆工作实际,州政府驻昆办事处制定《州政府驻昆办项目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使用。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以5年为周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
评价的范围主要包括:绩效评价对象是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对外联络经费项目支出。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的原则
一是科学公正。绩效评价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地反映。二是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三是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减压、无效要问责。四是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评价的依据
(1)《红河州政府驻昆明办事处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2)《红河州政府驻昆明办事处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
(3)《红河州政府驻昆明办事处绩效评价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4)《红河州政府驻昆明办事处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实施细则》
(5)《红河州政府驻昆明办事处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3.评价的指标体系
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包括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评价权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预算执行率和一级指标权重统一设置为:预算执行率10%、产出指标50%、效益指标3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如有特殊情况,一级指标权重可以适当调整,二、三级指标根据指标重要程度、项目实施阶段等因素综合确定,准确反映项目的产出和效益。
4.项目绩效评价的方法
项目绩效评价的方法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价法、标杆管理法等。根据具体的评价对象选择采用一种或者多种方法。
5.项目绩效评价的标准
(1)计划标准。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作为评价标准。
(2)行业标准。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评价标准。
(3)历史标准。参照历史数据制定评价标准,为体现绩效改进的原则,在可实现的条件下确定相对较高的评价标准。
(4)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确认或认可的其他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一是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确定评价对象和范围。二是研究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三是收集绩效评价相关数据资料。四是核实有关情况,分析形成初步结论。五是与相关责任科室交换意见。六是综合分析并形成最终结论。七是提交绩效评价报告。八是建立绩效评价档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在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中,我办认真筹划,严密组织,以严谨、务实的态度,不折不扣地落实州财政局相关要求,认真收集整理评价资料,全面真实反映年度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及2023年整体工作情况,对照州驻昆办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我办自评分97分,自评结果为“优”(详见附件2-2)。
(三)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1.政务联络协调顺畅。不断拓宽政务联络渠道,探索政务联络的新方式,建立起与驻地政府及省级部门的经常性沟通联络机制,为州委、州政府及州级部门与驻地开展政务交流创造条件,为我州企事业单位及民营企业等其他经济组织在昆明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截至11月5日共协助州级部门到省委、省政府、省发改委、省交通厅、省工信厅、省司法厅、省国资委等部门和单位办事70余次。并按照州委、州政府的要求积极做好全州对外联络,圆满完成州政府对接省政府报国家林草局关于泸西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请示报送工作;昆明铁路局铁旅集团对接做好厅级领导服务和红河州米轨铁路开发工作和铁路部门旅交会专列免费宣传红河协调工作;州委宣传部至新华社云南分社、云南日报社对接协调政务联络工作;哈尼梯田管理局到省文物局汇报等重要政务联络工作。印发《红河州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关于开展“下沉一线、助企纾困、为民办事”实践行动切实做好服务的函》,将与我们合作的21家酒店的住宿和会议收费标准告知州级部门和13县市,力所能及为州内相关部门和县市到昆明办事提供便捷服务。
2.招商引资扎实有效利用各种机会和方法, 重点抓住“云上梯田·梦想红河”文化旅游品牌、世界一流“三张牌”示范区、沿边开放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红河“三千四百年”人文资源优势,通过红河州招商引资项目、红河州招商引资投资指南宣传推介我州产品,与枫叶王府投资集团签订了合作协议,在其旗下13家酒店和企业内部网站宣传推介红河。让外界熟悉红河、知道红河产业发展情况、爱上红河产品,增强到红河投资的信心。目前,已促成蒙自桥源公司与枫叶王府投资集团合作,在枫叶王府旗下酒店展示、销售该公司产品。并牵头促成建水紫陶产业协会与维笙望湖宾馆达成合作,在宾馆内展示和销售建水紫陶产品。积极助力我州特色产品开拓州外市场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截至11月5日,配合州级部门做好州委、州政府赴北京、上海、山东、广东等省招商引资代表团在昆明的服务工作。会见中铁建云南指挥部、恒诺养老产业集团、中振林草集团、北京中鲁龙翔公司等省内外客商20多批次,组织云南省农业机械行业协会设施农业分会会长、云南省设施农业集团、云南雷马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深圳南方百捷文化传播公司、华昆咨询公司、瑞克斯旺(荷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业内知名企业到红河州进行投资意向考察5次,前往四川成都、山东青岛、北京市招商3次。拜访青岛法罗力暖通温控技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青岛伊莱特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玻璃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啤酒厂、四川绿荫遮阳网有限公司、成都智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沙钢集团等国内知名企业,积极争取在招商引资上有质的突破。
3.保障服务周到细致。针对驻昆办保障服务工作的特点,一是不断修订和补充接待服务的程序、规范和标准,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礼仪和业务培训;二是坚决贯彻接待程序化、服务规范化、操作标准化的管理,努力推进人性化的服务理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转变方式、改善接待环境上下功夫,接待服务工作做到周到、细致、得体、大方、节俭,截至11月5日开展各类公务保障服务185批803人次。同比2022年增长13.8%。圆满完成了“开好局、强信心、促发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新闻发布会红河专场会务服务工作;2023年中国产业发展对接活动(云南)会务保障服务工作;州委、州政府赴省委、省政府、省发改委、省交通厅、省工信厅、省司法厅、省国资委专题汇报等重要公务保障工作,既保证保障服务工作的圆满完成,又注重节约接待支出,减轻财政压力,保障服务工作实现了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双提升。
4.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一是深化理论学习,不断提升政治能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17次,撰写学习心得体会20余篇,组织学习研讨新党章1次。通过不断反复学习,使驻昆办全体党员领导干部更好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学习活动,截至11月5日共开展了8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召开了15次党组会议,通过学习,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思想觉悟、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工作。将“清廉云南”建设工作作为全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中心和重点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排查廉政风险点。把后勤、财务、用车、接待等科室列为廉洁防控的重点领域,制定防控措施,建立健全制度,有效预防廉洁风险。抓实警示教育。利用QQ、微信群等平台推送廉洁文化理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巡“剑”破风》《问“剑”破局》等系列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进行廉政警示教育授课,接受警示教育。警醒、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不断筑牢廉洁工作意识,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倡导廉洁文明过节。发挥家庭助廉作用。认真贯彻落实领会关于廉洁文化的重要论述,预防全体干部职工“八小时外”的廉政风险,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抓好宣传教育,营造廉政氛围,在单位掀起崇廉尚洁的文化氛围。在走廊过道、办公场所等地方悬挂廉政警示标语、牌10余幅(张)。促使干部职工筑牢廉洁从政思想防线,保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三是筑牢责任意识,深入践行“两个革命”。认真贯彻执行《州委办公室 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深化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红河州深化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按照州委州直机关工委下发的《关于贯彻〈红河州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若干措施〉2023年任务分解清单》,制定了《红河州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深化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基本措施》,下发了《红河州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关于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深化实践行动的函》,督促州政府驻昆办党支部全体在职党员制定了《践行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党员承诺》,立足职能职责,充分发挥驻省会城市优势,进一步厘清“三服务”清单,持续深入开展“下沉一线、助企纾困、为民办事”实践行动,在聚焦各项保障出实招上下功夫,更好地服务于我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2023年7月3日—4日,结合“七一”主题党日活动的开展,到红河州蒙自市芷村镇查尼皮、蒙自市经开区及入驻的企业进行调研,作为聚焦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及时响应州委“拼经济、出真招、快行动、见实效”行动,切实打通贯彻执行中的堵点难点,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积极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依托定点帮扶、“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双考核”等工作抓手,截止到11月5日党组织参加办实事5次48.3小时,党员7人21次参加61.15小时。四是创新形式载体,严肃党的组织生活。充分利用“云岭先锋”手机APP、“学习强国”手机APP、党建盒子等“互联网+党建”信息手段,扎实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使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民主化。截至11月5日,共开展“三会一课” 21 次,班子成员上党课4次,召开主题党日11次。始终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组班子成员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并带头在组织生活会上查摆问题。认真开展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活动,2023年5月26日,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到工作联系点开展调研和指导工作,及时了解联系支部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困难,指导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并讲授党课。五是充分发挥工青妇作用,推进其他工作协调发展。深化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按照州委州直机关工委通知要求,制定了《红河州政府驻昆办关于创建“红河模范机关”的实施方案》,为把州政府驻昆办创建为“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红河模范机关作好思想、组织等准备工作。按照州委州直机关工委的统一部署,及时启动“红河评议”工作,5月30日,召开了支部党员大会及干部职工会,传达学习了《群众评议州级机关作风活动方案》精神,部署州政府驻昆办开展群众评议州级机关作风活动相关工作,在办公室显眼位置张贴海报及二维码,开通并启用“红河评议管理系统”。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健全工会组织,加强对工会财务的管理、监督检查,6月份,及时完成了工会的换届选举,不断推进党建带群建工作。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本项目为州级党政机关日常公务活动服务性项目,遵照州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经过州委州政府下达具体事项,我单位按操作流程完成。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按质按时完成项目,做到100%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州驻昆办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工作部署,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项目起到,聚焦全州工作大局和政府驻外办事处本职工作,积极履行“办事、服务、协调、窗口”的职能作用,全力做好政务联络、信息沟通、招商引资、接待服务各项工作,为红河州经济社会事业的平稳发展发挥了有力的桥梁、纽带作用。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三是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编制部门预算不确定因素较多,绩效指标设置难以全面涵盖。绩效目标设置出现漏项、过时项,不能准确反映当年绩效目标任务;今后,在绩效评价过程中,需不断改进和细化绩效目标内容及指标体系,根据工作重心作出相应调整,切实推动绩效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今后,需增强工作可预见性,编制绩效目标时,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目标,并从充分运用定量、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前瞻性。
七、有关建议
加强对绩效评价管理的培训和指导。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红河州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红河州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