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350-19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3-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4〕1号)要求,我局认真对照年初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对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项目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自查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23年,为完成特定的政务服务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3〕15号)批复州政务服务局专项用于业务工作的财政拨款预算项目6个,项目经费共计397.05万元,具体包括: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及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升改造经费42.6万元、红河州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运行维护及提升改造经费67万元、政府采购专家评审经费6万元、红河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维护经费199.56万元、政务服务网络经费31.89万元、红河政务服务楼维护管理经费5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及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升改造经费。
总体目标:深入实施政务环境提升行动,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改革。2025年底前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协调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更加好办易办,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全面建成。
阶段性目标:深入实施政务环境提升行动,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改革,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规范化,落实政务服务中心事项进驻负面清单制度,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全州各级政务服务场所质量情况开展调查,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规范服务场所功能布局和服务窗口设置,规范配备、更换州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基础设备,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完善政务服务相关制度,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推进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着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等,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最多跑一次”。
2.红河州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运行维护及提升改造经费。
总体目标:做好平台的各项运维工作。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档案管理规则》,实现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档案规范化管理,做到“一项一档”;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度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指标考评细则的函》《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试行)》,对评标区进行提升改造,实现全省专家资源共享,保证评标更加公平公正,提升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水平。
阶段性目标:做好平台的各项运维工作,保障进场项目有序交易。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档案管理规则》,实现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档案规范化管理,做到“一项一档”;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度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指标考评细则的函》《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试行)》,对评标区进行提升改造,实现全省专家资源共享,保证评标更加公平公正,保证省对州的平台整合共享考核达到要求。
3.政府采购专家评审经费。
总体目标: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行为,维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合法权益;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咨询或质疑。
阶段性目标: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咨询或质疑。
4.红河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维护经费。
总体目标:2023年在归并优化的基础上,继续补充、调整、完善热线整合工作,并与旅游、110建立24小时应急联动机制,全面实现12345与110平台互联互通、有关数据资源共享,不断提升对接联动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为企业和群众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坚持问题导向,以热线考核要求推进热线更好的受理公众诉求。按照省对州“12345”政务热线考核人工服务时长不低于7×24小时、转接成功率不低于95%、企业和群众诉求办理时限落实和全年服务质检合格率不低于95%要求落实目标责任,接诉即办,推进政务热线,为民服务解难题。
阶段性目标:2023年底前,全面实现12345与110平台互联互通、有关数据资源共享,不断提升对接联动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一是语音呼叫系统服务:语音呼入、呼出、语音录音、 IVR导航等,实现座席自动分配等。二是网络诉求受理对接:接口方式实现与省级信息系统,本地网络渠道对接。
三是办件系统服务:实现诉求的工单流转和处理。四是知识库系统服务:实现知识内容管理,提高热线接处准确率与效率。五是质量监督服务:对受理情况进行录音复听,结合质量监督规则进行评价和结果应用输出。六是网络与信息安全服务:进行不低于等级三级的热线系统安全防护服务。七是云资源租用服务:本地12345热线系统服务功能所需的云资源。八是线路租用服务:按照本地话务量需要的配套语音话务线路租用与线路资源。九是人工座席服务:提供热线运营人员使用的8个话务座席及相关设备。
十是25名“7×24小时”全天候人工座席服务及2名管理人员现场派驻。
5.政务服务网络经费。
总体目标:保证政务服务工作网络专线畅通,满足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介超市和办公需要。
阶段性目标:保证政务服务工作网络专线畅通,满足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介超市和办公需要。
6.红河政务服务楼维护管理经费。
总体目标:保障入驻红河政务服务楼各单位正常开展工作的政务大楼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电梯、垃圾处理、消防报警系统、安保监控系统、水电等设施设备修理维护费等。
阶段性目标:加强红河政务服务大楼物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大楼安保秩序、卫生保洁、疫情防控、水电、绿化等各项目设施设备修理维护,保障政务服务大楼内进驻单位各项业务正常顺利开展。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实施管理情况。成立了单位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单位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具体项目责任科室(中心)是项目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对各自对应项目预算资金配置绩效、执行效率和使用绩效负有指导和监督责任。制定了单位预算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及“三重一大”等制度。为科学、规范、高效使用项目资金和绩效管理提供保障。
2.资金到位及使用管理情况。2023年度,财政拨款预算安排项目资金397.0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45.41万元,财政收回指标51.64万元。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支出345.41万元,财政拨款项目资金使用率为100%。具体支出情况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及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升改造支出32.71万元、红河州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运行维护及提升改造支出28.16万元、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支出5.96万元、红河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维护经费199.56万元、政务服务网络经费31.89万元、红河政务服务楼维护管理经费47.13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目的。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
2.对象和范围。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项目资金收支安排、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情况。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自评原则。遵循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经济性原则和系统性原则。
2.绩效自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办〔2015〕171号);
(3)《红河州财政局关于< 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4)《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4〕1号);
(5)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
(6)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等。
3.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评价指标。本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按项目产出和效果的逻辑模型,设定3个一级指标(产出、效益、满意度)、9个二级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65个三级指标。具体详见附件。
(2)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预算执行、项目产出、项目效果、满意度四个方面进行构建,“预算执行”分值权重10分,“产出指标”分值权重50分,“效益指标”分值权重30分,“满意度招标”分值权重10分,共计100分。
4.评价方法。核对财务账目、检查档案资料、问卷调查等方式,主要采用目标评价法、询问查证法、公众评议法等方法,现场评价与资料评价相结合,重点查看账目,账实对照,对资金使用进行综合分析,作出总体性评价。
5.绩效评价标准。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6.评价抽样。本次绩效评价对6个年初财政拨款预算项目进行评价,具体详见附件。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时,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单位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
2.组织实施。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4〕1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2023年度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相关工作。项目自评绩效由业务科室(中心)填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单位整体绩效由财务科填报,各科室(中心)提供佐证材料和依据。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及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升改造经费自评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红河州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运行维护及提升改造经费自评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政府采购专家评审经费自评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红河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维护经费自评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政务服务网络经费自评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红河政务服务楼维护管理经费自评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及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升改造经费:一是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功能布局。按照功能相对集中、方便服务的原则,设置了13个综合服务窗口和2个无差别综合窗口。二是持续加强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推广应用,截至2023年底,网上可办率达98%以上、全程网办率达80%以上。三是开展“五减一优”专项行动,提升办事效率,截至2023年度,全州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率达99.87%、承诺时限平均压缩率达78.52%、“即办件”率达58.41%。四是深入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2023年,全州“好差评”评价总数4091377次,好评数4091371次,好评率99.99%。
2.红河州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运行维护及提升改造经费: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档案管理系统建设实现交易项目档案“一项一档”,通过远程异地工位评标标准化场地改造,完成了专家身份识别系统和辅助评标室、电子见证室和电子道闸等评标区域场所与设施标准化建设,实现专家单向分开进出管理,做到评标区封闭管理,更好的规范了评标秩序,公共资源交易硬件设施建设与管理服务工作得到了全面提升。
3.政府采购专家评审经费:一是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二是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未发生外界泄露评审信息的情况。三是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咨询或质疑。四是按时足额准确发放专家评审费用。
4.红河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维护经费:在归并优化的基础上继续补充、调整、完善热线整合工作,与旅游、110建立24小时应急联动机制,全面实现12345与110平台互联互通、有关数据资源共享,不断提升对接联动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为企业和群众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2023年热线服务总量166569个,其中:呼入电话146017个,呼出电话20552个,呼入电话接通量143956个,接通率98.60%,满意率97.21%,质检合格率99.61%,按时办结率99.94%。
5.政务服务网络经费: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等提供网络支撑,保障了政务服务网络畅通,满足了办公需求,极大提高了群众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便捷性,提升了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
6.红河政务服务楼维护管理经费:圆满完成政务服务大楼安全管理,保障政务大楼物业管理、卫生、水电、垃圾处理、电梯、消防、安保等设施设备的正常维护、修理,保障入驻红河政务服务楼各单位正常开展业务工作。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预算项目立项依据充分,均设定了各项目绩效目标,对资金配置方面均有明确的测算依据,整体情况良好。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制定了《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等绩效管理制度,完善了《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管理制度》,各预算项目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保证项目实施的时间、质量,确保了资金使用的安全、合理。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及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升改造经费:政务服务中心规范设置了13个综合服务窗口和2个无差别综合窗口,并通过财政经费保障配齐了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截至2023年底,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率达98%以上,全程网办率80%以上。
2.红河州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运行维护及提升改造经费:2023年,全州开展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1653个(工程884个、政府采购355个、国有产权183个、国有土地出让220宗、矿业权交易2宗、其他项目9个),开展远程异地评标项目897个(工程884个、政府采购13个)。全流程电子化率达100%,按时完成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运行维护及提升改造项目。
3.政府采购专家评审经费:2023年,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组织开展政府采购专家评审,发放专家评审费48次5.96万元,准确发放率达100%。
4.红河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维护经费: 2023年,红河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设有人工服务座席10个,话务服务人员27人,接听电话时段为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全年话务服务总量16.65万余个,热线接通率98.60%,质检合格率达99.61%。
5.政务服务网络经费:2023年,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专项工作接入互联网IP专线3条,全年发生网络线路故障1次,支付政务服务网络线路租用成本31.89万元。
6.红河政务服务楼维护管理经费:2023年,红河政务服务楼物业管理面积为26360平方米,物业管理人员在岗率达96%,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21.21元,全年政务大楼物业管理、卫生、水电、垃圾处理、电梯、消防、安保等设施设备得以正常运行管理和维护修理,保障入驻红河政务服务楼各单位正常开展业务工作。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通过各个项目的实施,构建了规范、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体系,打造了高效、阳光、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确保了政务服务各项工作的扎实稳步推进,极大满足了企业和人民群众对政务服务工作提出的新需求,提升了政务服务能效,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强化预算约束,拟定实施方案,明确推进计划,有效推进项目进度。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及时纠正偏差。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3年,由于部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合同、付款时限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较预期缓慢,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及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升改造经费、红河州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运行维护及提升改造经费、政府采购专家评审经费和红河政务服务楼维护管理经费部分财政预算拨款指标被收回,影响了工作任务和绩效指标的完成。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4年3月6日
附件【2023年红河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维护经费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xlsx】
附件【2023年红河州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运行维护及提升改造经费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xlsx】
附件【2023年政府采购专家评审经费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xlsx】
附件【2023年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及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升改造经费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xlsx】
附件【2023年政务服务网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