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注册 登录 加入收藏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318-63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3-1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2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4〕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部门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对中央、省、州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支出情况,全面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现将2023年度项目专项资金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2023年州本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实现了项目资金自评全覆盖,19个项目资金共计5,084.6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

  (1)《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3年无线电频率占用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红工信无监〔2022〕342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的通知》(红财建发〔2023〕3号),2023年共下达中央无线电转移支付资金740万元。其中蒙自机场二类固定项目站建设费213万、弥勒通用机场III类固定站项目建设费156万、红河县Ⅱ类固定站项目建设费206万,无线电管理基础和技术设施运行维护费156万,无线电专项监管和其他相关支出9万;上年结转资金10.14万元。

  (2)按《红河州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和《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工信委关于印发〈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落实责任到人,明确管理职责,加大监督力度,提高项目建设质量,按照各级要求推进2023年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专项资金使用。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3年无线电频率占用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红工信无监〔2022〕342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的通知》(红财建发〔2023〕3号)的文件要求积极推动工作,2023年3月8日向红河州工信局党组报告通过后,严格按照技术参数要求和招投标工作及单位内控制度要求,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开展。其中蒙自机场二类固定项目站建设支出130万元、弥勒通用机场III类固定站项目建设费支出112.35万元、红河县Ⅱ类固定站项目建设支出192.88万元,无线电基础设施和技术设施运行维护资金156万元中,技术设施运行维护支出79.65万元,购买考试保障设备支出34.5万元,专用车辆运行维护支出11.92万元,房屋建筑物运行维护支出14.96万元,其他运行支出9.43万元,剩余5.54万元结转到2024年支出项目;无线电专项监管和其他项目9万元:支出7.7713万元,余1.2286万元,结转到2024年用于相关专项监管工作支出,2022年结转10.14万元,支出6.52万元。2023年无线电管理资金共750.14万元,12月底前完成资金支出599.98万元。

  2.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融资担保奖补)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规〔2020〕2号)、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等政策文件。红河红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蒙自聚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坚持以“三农”和中小微企业为主体服务对象,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努力克服各种困难与挑战,千方百计做大做优融资担保业务规模,持续不断降低担保费率,在破解我州“三农”和中小微企业 “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建〔2023〕141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23〕74号)文件通知,红河红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蒙自聚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23年由于实绩突出、成效明显,获得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381.53万元。红河红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蒙自聚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严格按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6〕841号)规定,坚持引领带动地方积极探索政府支持中小企业的有效途径的宗旨,规范使用奖补资金,该项资金均用于公司正常经营、担保业务代偿费用及公司业务费用支出。

  3.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建〔2023〕107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23〕65号)文件通知要求,2023年红河州获得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686万元,涉及3个方向5家企业,即5个项目,分别是:

  (1)2023年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与延链补链强链建设补助方向2个项目,分别为:云南幂次科技有限公司红河州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119万元;云南泰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弥勒市1万吨级速溶咖啡生产项目182万元。

  (2)2023年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奖补方向项目2个,分别为: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140万元;云南锡业锡化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195万元。

  (3)2023年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示范项目1个:红河州方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红河州中小企业服务平台50万元。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23〕65号),2023年红河州获得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686万元。2023年7月20日,红河州财政局正式将奖励资金下达各县市财政部门,相关资金均按要求由县市财政部门直接拨付至受补助企业。

  4.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产业强省建设决策部署,紧盯“3815”战略目标,大力实施工业振兴行动,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按照《云南省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2〕18号)等规定,组织开展2023年云南省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各州(市)推荐申报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及时开展项目审核等工作后,统筹形成资金安排方案,通过阳光云财一网通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门网站对拟安排项目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并对州(市)资金申请文件扶持项目进行批复,省财政厅按照分配方案和批复文件下达资金。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23〕69号),2023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2145万元,已全部到位。

  5.节能监察工作专项经费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23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节函〔2023〕8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国家工业节能监察任务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3〕166号)、《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关于印发云南省2023年节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工信节能〔2023〕87号)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节能监察的通知》要求,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全州各级节能监察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节能监察办法》《工业节能监察体制机制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节能法规和强制性节能标准,对全州水泥、有色金属、电力及化工等企业20户开展监察。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2023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制定下发了《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红工信发〔2023〕63号),明确监察任务,严格执法程序。充分发挥全州节能监察队伍的作用,对全州水泥、电解铝、黄磷、锡冶炼、铅冶炼、锌冶炼、电力等20户企业实施了监察,出动节能监察人员40余人次,完成了省工信厅及发改委下达我州的2023年工业节能监察及我局开展的节能降耗“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任务。

  6.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

  工业稳则经济稳,企业强则产业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2022年经济工作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各方面要积极推出有利于经济稳定的政策,政策发力适当靠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工业经济的核心,培育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稳定工业增长、应对不确定性因素的有效力量。为进一步扩大红河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促进工业企业做大做强,推动红河州工业经济快速发展,根据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 年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红政发〔2022〕11号)文件精神,明确对符合标准的企业进行奖励。

  7.技改扩能及延链补链新建投产项目奖励专项资金

  为全面贯彻落实稳增长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奖励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促进全州工业企业实施技改扩能,推动优势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提升发展质效,根据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 年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红政发〔2022〕11号)文件精神,明确对符合标准的企业进行奖励。

  8.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

  为培育壮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量,帮助企业完善管理和统计相关制度,推动“大抓工业”工作取得实效,实现全州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力确保全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2023年红河州财政局以《关于下达2023年州级年初预算州级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的通知》(红财建发〔2023〕31 号),下达我局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20万元。

  9.“红河奔腾”产业人才专项资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用更加宽广的眼光和胸怀优化引才、留才、容才、用才、爱才环境,为推动全州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按照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红河奔腾”人才计划(试行)》的通知(红办通〔2022〕31号)等相关文件,产业人才专项由红河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实施。2023年度全年预算70万元,经过个人申报、审核、评审、最终审定等程序后产生的产业人才,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支持政策。

  10.无线电安全保障系统专项资金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3〕15号),2023年州财政下达4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购置无线电安全保障系统。

  按《红河州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和《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工信委关于印发〈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落实责任到人,明确管理职责,加大监督力度,提高项目建设质量,按照各级要求推进2023年无线电安全保障系统专项资金使用。按照《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3〕15号)的文件要求积极推动工作,2023年3月8日向红河州工信局党组会报告通过后,严格按照技术参数要求和招投标工作及单位内控制度要求,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开展。其中无线电安全保障系统采购支出39.2万元

  11.无线电数据管储机房改造项目

  无线电数据管储机房于2007年开始投入使用至今,因建设年限较早,加之更新不及时,机房软件、硬件设备、设施没有达到网络安全建设标准,2022年州公安局对州无线电数据管储机房开展网络安全监督检查时指出,该机房存在11个方面的问题,主要为:专网、互联网安全防护不到位,缺少下一代防火墙、日志审计系统、上网行为审计等安全设备;机房建设不符合标准,存在较大网络安全隐患,要求我局限期整改。为确保全州无线电数据管储机房网络安全,我局对标2022年9月8日州公安局对该机房网络安全检查指出的问题,从机房建设、专网边界、互联网边界三个层面对机房进行改造提升。

  红财建发〔2023〕44号下达无线电管储机房改造项目资金60万元。通过竞争性磋商,2023年7月广州市旷宇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中标价57.7万元。9月以履约保函方式支付项目款,通过采购节约项目款2.3万元。

  12.无线电办公楼修缮项目

  (1)项目背景及主要内容:无线电办公楼位于蒙自市观澜路南侧(蒙自市三中对面),共6层,宗地面积818.2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509.4平方米,建筑面积2370.75平方米(房产证面积),一楼至六楼房内面积1302.73平方米,于2007年投入使用。现因该办公楼年久失修破损严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2022年5月全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安全隐患排查期间,我局委托州住建局专家对该办公楼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一是办公楼楼顶防水沥青已变形破损,存在渗漏风险;二是一楼雨棚钢架和六楼装饰钢架锈蚀明显,雨棚玻璃顶结构胶已老化开裂,存在脱落风险;三是六楼外墙圆弧部位装饰铝板与基层有脱开现象,外墙面也有明显裂缝,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满足正常办公需求,保障干部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报州机关事务局批复同意,我局对州无线电办公楼进行整体修缮,并对一楼3间门面进行改造,作为州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平台公共服务窗口,并向州财政申请修缮经费。

  (2)实施情况:一是办公楼整体修缮项目建设。该办公楼的楼顶防水、外墙防水乳胶漆粉补、玻璃屋檐更新、外观外挑屋檐底部铝塑板吊顶更换、铺面门前下沉平台找平、铲除办公楼前的破旧花坛铺平、外墙壁灯更换、改造二楼至五楼卫生间等。二是州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用房改造(搬迁)项目建设。拆除无线电办公楼一楼1号2号3号门面之间的隔墙,装修成公共服务窗口,对一楼3间门面的墙面和二楼7间、三楼2间办公用房的墙面重新粉刷等,改造完成后将州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从蒙自经开区办公大楼搬迁到州无线电办公楼一楼、二楼办公。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红财建发〔2023〕44号下达无线电办公楼修缮项目资金65万元,其中:维修(护)费61万元,设备购置费4万元。通过竞争性磋商2023年7月红河州海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修缮项目,成交价60.62万元,8月开工建设,9月以履约保函方式支付工程款60.62万元,通过采购节约工程款0.38万元;12月采购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办公设备4万元。

  13.州级医药储备财政补助资金

  红河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医药物资保障组印发《关于红河州医药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红工信联发〔2021〕5号),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州医药储备管理,有效发挥医药储备在防范灾情、疫情等突发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确定州内佳宇、久泰、工投三家企业为医药物资承储企业,云河药业、远旭医疗为生产能力承储企业,并对资金管理事宜做出明确规定。印发《关于下达2022年医药储备企业承储计划的通知》(红工信发〔2022〕42号),对承储的医药物资的品种和数量做出明确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红河州医药储备管理,有效发挥医药储备在公众用药可及、防范灾情疫情等突发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14.链长办工作经费

  项目背景:为深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九次党代会部署要求,落实中央、省委、州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提升重点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促进产业链素质整体提升,有力有效推动产业强州建设,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红河州推行链长制落实“六个大抓”实施方案》(红办发〔2022〕11号)文件,全面推行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建立“高位统筹、链长负责、专班推进、联动招商、动态管理、合力攻坚”的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机制。聚焦重点产业,突出先进制造业,依托龙头企业带动、重点园区支撑,进一步发展壮大绿色铝及精深加工、绿色食品及精深加工、有色金属及新材料等3个千亿级产业链,集中打造一批主导产业集群;发展培育现代物流、电子信息制造、新型化工、绿色新型建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紫陶文旅、新能源电池及储能和通用航空及无人机等9个百亿级产业链,持续推进优势产业发展。引领带动全州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十四五’末全州‘5+6’现代产业体系基本确立,工业增加值达到130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30%以上”的目标。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2023年,链长办先后开展多个专题产业研究,收集整理推送多篇行业研究,与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红河学院国别研究院共同成立“红河州南亚东南亚工业研究中心”。通过参与州委创发委调研督导、链长办调研督导,先后到各县市、产业链重点项目现场进行调研13次,及时了解重大项目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2023年,共调研企业123户,收集整理问题120个,其中通过与多家职能部门对接,协调解决并提出意见建议75条。及时开展业务知识培训,2023年5月举办资本市场助力中小企业产业链培育专题培训班,10月同州工信局共同合办红河州先进制造业“延链补链强链”高质量发展培训班。加大统筹督查力度,着力抓好精准招商,与州投促局联合制定了《红河州产业链联动招商方案》(红产链办〔2023〕3号),建立联动招商机制,明确了州县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编制了《招商引资主要政策摘编》(红产链办〔2023〕1号),推送至各产业链专班、县市(园区)。建立红河州产业链招商目标企业库,产业招商目标企业已达1929户。扛实招商主体责任,主动外出开展招商,链长办主任、专职副主任通过陪同州级主要领导、组织相关产业链、随同相关部门及产业链等方式多次外出招商,其中链长办主任外出招商13次、副主任及工作人员外出招商14次;12条产业链共外出招商引资197次,其中赴省外招商168次,累计拜访企业561户,接洽客商255次370户;新签约1亿元以上项目78个,新开工1亿元以上项目77个,新投产1亿元以上项目46个。锚定“2个百”目标持续发力,根据《红河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实施方案》要求,牵头组织各产业链制定2023年度新增企业300户和新增规上限上企业200户培育目标,明确各产业链培育对象企业、培育时间等;抓紧抓实企业升规纳限,2023年,全州12条产业链新纳规升限企业104个。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根据《红河州推行链长制落实“六个大抓”实施方案》要求,州级财政预算安排产业链链长办100万元工作经费用于保障开展工作。为保障产业链链长办工作顺利推进,2023年3月13日,向州财政局报送《关于申请安排州委创发委产业链链长办2023年工作经费的函》,请州财政局安排2023年工作经费100万元。2023年,全年收入决算数95.56万元,全年支出决算数95.56万元,执行率为100%。

  15.新型化工专班工作经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委、州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提升重点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促进全产业链素质整体提升,有力有效推动产业强州建设,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红河州推行链长制落实“六个大抓”实施方案》(红办发〔2022〕11号)文件。文件指出要全面推行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建立“高位统筹、链长负责、专班推进、联动招商、动态管理、合力攻坚”的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机制,着力打造一批标志性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引领带动全州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十四五末全州‘5+6’现代产业体系基本确立,工业增加值达到130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30%以上”的目标。

  州级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产业保障推进办、产业链链长办、重点项目办和每条百亿级产业链各100万元、每条千亿级产业链各200万元工作经费用于保障产业链专班开展工作。新型化工产业链为百亿级产业链,2023年工作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00万元。

  16.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专班工作经费

  背景和主要内容: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推行链长制落实“六个大抓”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22〕11号)要求,全州共建立绿色铝及精深加工、绿色食品及精深加工等3个千亿级产业链和现代物流、通用航空及无人机等9个百亿级产业链,其中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链牵头部门为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级财政预算2023年安排每条百亿级产业链各100万元工作经费用于保障产业链专班开展工作。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根据《红河州推行链长制落实“六个大抓”实施方案》要求,州级财政预算安排通用航空无人机产业链100万元工作经费用于保障开展工作。2023年,全年收入决算数90.34万元,全年支出决算数90.34万元,执行率为100%。

  17.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链专班项目前期费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推行链长制落实“六个大抓”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22〕11号)要求,全州共建立绿色铝及精深加工、绿色食品及精深加工等3个千亿级产业链和现代物流、通用航空及无人机等9个百亿级产业链,其中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链牵头部门为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目前我州通用航空及无人机处于“建链”阶段,产业规模较小,发展中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发展方向正在摸索,缺乏统筹性战略规划。为更好推动我州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取得新突破,经过多方对接,拟请国内通用航空及无人机领域专业权威的研究和咨询机构结合我州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发展现状,明确产业链构成、产业发展方向、发展目标、产业定位与发展战略,并梳理产业发展招商方向和重点项目,制定招商策略,编制具有全局性、系统性的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发展规划。为保证编制工作顺利开展,特申请安排红河州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发展规划前期工作经费100 万元。为更好推动我州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取得新突破,请国内通用航空及无人机领域专业权威的研究和咨询机构为红河州编制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发展规划,并梳理产业发展招商方向和重点项目,提供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专家技术咨询、招商引资服务、人员培训等项目前期工作,通过政府采购,中标金额99万元,根据项目完成进度,2022年支出79.2万元,2023年支出19.8万元。

  18.通信行业应急技能竞赛保障经费

  根据《红河州2023年通信行业应急技能竞赛方案》及《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申请红河州2023年通信行业应急技能竞赛保障经费的请示》,2023年信息化与信息产业科收到应急技能竞赛资金支持1万元,用于保障技能竞赛的开展。于2023年9月25日在蒙自军分区靶场组织开展了红河州第一届通信行业应急技能竞赛,本次竞赛共17支102名队员参加。投入资金1万元,全部使用完毕。

  19.抚恤丧葬经费

  本部门本年死亡5名离退休干部,按死亡抚恤政策给予一次性补助。财政拨付项目资金119.32万元,及时兑现死亡家属。

  (二)项目绩效目标

  1.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

  总体目标:整体围绕无线电“管资源、管台站、管秩序”服务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建设、服务党政机关,突出做好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的工作重点进行,扎实推进无线电事业健康发展。

  阶段性目标:完成蒙自机场二类固定项目站、弥勒通用机场III类固定站、红河县Ⅱ类固定站的相关建设工作、保障好无线电基础设施和技术设施运行维护、故障排除;完成无线电干扰案件的查处和办结;积极做好无线电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和无线电监测,共完成考试保障29次,重大活动保障2次,无线电监测7万多小时,无线电干扰查处3次,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2件,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审批14366件。

  2.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融资担保奖补)

  总体目标为加大对我州小微企业的服务力度,扩大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促进小微企业快速成长。阶段性目标为单户贷款1000万元及以下的担保业务笔数≧60%;年化担保费率≦1%;小微企业满意度≧95%以上。截至2023年12月,红河红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该公司累计为全州8098户企业提供担保金额达379,028.67万元,在保户数5177户,在保余额99,741.07万元;本年发放融资担保业务5079笔,担保金额78,852.12万元。其中本年度新增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5,072户,金额为72,272.12万元,在保数量占比99.86%,在保金额占比91.66%,确保了支小支农担保业务占比达80%以上。截至2023年12月,蒙自聚鑫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累计为全州639户企业(企业主)提供担保金额达52760.76万元,在保户数469户,在保余额25547.7万元;本年发放融资担保业务456笔,担保金额23882.7万元。其中本年度新增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455户,金额为22882.7万元,在保数量占比99.78%,在保金额占比95.81%,确保了支小支农担保业务占比达80%以上。2023年蒙自聚鑫担保新增担保业务456笔,新增担保金额23882.7万元,其中对民营小微三农主体收取担保费186.512万元,减免担保费523.927万元,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3.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总体目标:为激发民营企业新活力,增强民营经济发展新动力,推动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健康较快发展,带动社会就业,增加群众收入,积极达到项目绩效目标,扎实推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年度目标:一是推动民营经济、中小企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市场主体培育体系不断健全,中小企业服务水平和发展活力、创造力进一步提升;二是聚焦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延链补链强链,支持重点产业链上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延伸产业链条,做优做强,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促进产业集群发展;三是梯度培育优质中小企业,引导企业聚焦主业实业、专心细分市场、专注核心业务,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持续创新,走“专精特新”内生式发展道路;四是构建和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不断丰富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五是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90%。

  4.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一是支持重点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推动新能源电池、绿色硅、绿色铝、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电子信息等制造业重点领域加快发展,提高产业聚集度,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二是推动加大工业和技术改造投资力度,巩固制造业投资增长势头;三是推动制造业绿色化、低碳化、循环化发展能力持续向好,服务化、数字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四是获扶持企业满意度不低于90%。

  5.节能监察工作专项经费

  总体目标为充分发挥全州节能监察队伍的作用,对全州水泥、黄磷、铁合金、磷铵、合成氨及煤制甲醇、焦化、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钢铁、建材等20户企业实施监察。

  6.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

  进一步扩大红河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促进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对年内新建投产并于当年纳入规上工业企业、由规下首次升为规上且年度产值增速达到20%以上的工业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

  7.技改扩能及延链补链新建投产项目奖励专项资金

  支持企业延链补链强链,促进我州全产业链素质整体提升,对实施技改扩能或以本地初级产品为主要原料的延链补链新建投产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当年新增产值5000万元以上的存量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8.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

  进一步扩大我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帮助企业完善管理和统计相关制度,提升工业企业干部及企业家能力素质,促进工业企业做大做强,推动我州工业经济快速发展,帮扶支持13县市纳规升规工作。2023年开展至少2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培训人数大于等于80人。

  9.“红河奔腾”产业人才专项资金

  鼓励企业积极引进有国家级开发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机构管理经验,熟悉国际合作、体制改革、运营管理等方面业务的高层次园区产业人才;拥有相关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符合红河州产业发展方向,相关成果能够转化,相关产品能够产业化,并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主持重大产业技术研究项目,研究方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红河州产业发展需要,研究成果具有较强产业带动作用;在某一行业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的技师、高级技师;符合红河州产业发展需要的其他急需紧缺人才。

  10.无线电安全保障系统专项资金

  总体目标:对全州举办的重大活动和组织的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人员招录统一考试、会计师考试、高等教育以及成人高考、全国司法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二级建造师考试、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药师等国家统一考试进行无线电安全保障,阻止利用无线电作弊的非法行为。

  阶段性目标:2023年9月份完成无线电安全保障系统采购,然后投入到10月及之后的考试保障和重大活动保障中,参加考试保障6次,有效地完成了考试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

  11.无线电数据管储机房改造项目

  根据《红河州公安局网络安全监督检查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机房存在问题,更新无线电数据管储机房软件、硬件设备、设施。

  12.无线电办公楼修缮项目

  总体目标:满足正常办公需求,保障干部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阶段性目标:一是办公楼整体修缮项目建设;二是州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用房改造(搬迁)项目建设。

  13.州级医药储备财政补助资金

  加强我州医药储备管理,确保发生灾情、疫情以及突发公共事件时对药品、医疗器械和消杀用品的及时有效供应,储备量500万元、计划完成率90%以上、送达率90%以上,因医药储备被投诉、举报案件2件以下,维护社会稳定。

  14.链长办工作经费

  按《红河州推行链长制落实“六个大抓”实施方案》(红办发〔2022〕1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链长制工作机制的通知的要求》(红办通〔2023〕41号)相关文件要求,研究重点产业发展趋势、一二三产业融合、新兴产业发展和政策导向,根据各产业链实际适时提出产业链动态调整建议,并积极完成2023年产业链研究、招商引资、市场主体培育、存量企业服务等各项工作。

  15.新型化工专班工作经费

  积极开展2023年招商引资工作,加快推进新型化工项目建设,做好企业培育等工作。

  16.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专班工作经费

  对红河州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发展现状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明确产业链构成、产业发展方向、发展目标、产业定位与发展战略,并梳理产业发展招商方向和重点项目,提供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专家技术咨询、招商引资服务等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无人机研发制造、通航产业基地,拓展无人机综合应用场景。2023年,与专家咨询团队、协会签订服务协议,提供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技术咨询、规划可研编制、招商引资服务等前期工作。

  17.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链专班项目前期费

  拟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结合我州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发展现状,明确产业链构成、产业发展方向、发展目标、产业定位与发展战略,并梳理产业发展招商方向和重点项目,制定招商策略,编制具有全局性、系统性的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发展规划。

  18.通信行业应急技能竞赛保障经费

  总体目标:围绕“练队伍、提能力、强保通、促安全”以赛促训,以训促战,进一步完善我州应急通信队伍建设、优化人员能力结构、提高装备操作水平和在极端条件下的快速反应、相互协同的综合保通能力。

  阶段目标:整个活动过程中,从后方保障到前方一线实操,各队员互相鼓励学习、焊接交流、边赛边学,展示了团结协作的精神风貌,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19.抚恤丧葬经费

  按政策对死亡的离退休人员进行抚恤、丧葬一次性补助。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管理方面。按《红河州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和《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工信委关于印发〈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建立严格的资产管理责任制,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明确管理职责,加大监督力度,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对标对表,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确保项目资金落实见效。同时按照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基本规范,采取财务审批、不定期检查等监控措施,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未发现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违规、违纪现象。

  2.制度建设方面。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机关工作正常有序运转,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了《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财务管理制度》(红工信党组﹝2021﹞14号)和《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财务收入支出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财务管理原则及范围、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财务分析、财务监督;为切实提高工信系统干部职工及工业企业从业人员工业经济相关业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扩大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帮助企业完善管理和统计相关制度,印发《红河州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管理办法》,该办法包含培训管理、开支范围和标准、培训组织、报销结算、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等内容。

  3.预算绩效管理方面。为加强单位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实施内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和《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工作机制》,对绩效管理内容、组织实施、绩效目标、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绩效自评、评价结果运用管理等进行明确;为规范州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于2021年9月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小组成员及机构职责。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自评的目的

  围绕制定的绩效目标,对项目支出进行自查、分析、研究,通过绩效自评,验证本部门绩效目标设定是否明确、有针对性;绩效指标设置是否准确、合理、可量化评价;预算配置是否合理、预算执行是否高效、预算管理是否科学、部门履职是否到位;产出是否能达到预期效果。并从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达到提高政府管理效率、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水平的目的。

  2.绩效评价对象

  (1)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

  (2)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融资担保奖补)下级;

  (3)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下级);

  (4)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下级);

  (5)节能监察工作专项经费;

  (6)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

  (7)技改扩能及延链补链新建投产项目奖励专项资金;

  (8)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本级);

  (9)“红河奔腾”产业人才专项资金;

  (10)无线电安全保障系统专项资金;

  (11)无线电数据管储机房改造项目资金;

  (12)无线电办公楼修缮项目资金;

  (13)州级医药储备财政补助资金(下级);

  (14)链长办工作经费;

  (15)新型化工专班工作经费;

  (16)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专班工作经费;

  (17)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链专班项目前期费;

  (18)通信行业应急技能竞赛保障经费;

  (19)抚恤丧葬经费。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遵循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原则。

  2.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3)《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

  (4)《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云财评审〔2016〕39号);

  (5)《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

  (6)《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7)《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4〕1号);

  (8)《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

  (9)资金拨付相关文件。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在编制预算时,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预算绩效考核工作,保证我局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我局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明确评价组织实施方式,确定评价目的、内容、任务、依据、评价时间及要求等方面的情况。

  (1)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

  (2)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3)收集相关资料。

  2.组织实施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4〕1号)文件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在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预算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积极组织各相关科室开展2023年预算绩效自评相关工作。项目绩效自评由各相关项目科室负责,办公室负责汇总。

  (1)分析资料、汇总评价数据;

  (2)填写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我局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目标、绩效指标基本明确;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整体较好,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得到实现,项目实施效益明显,群众及受益对象满意度较高。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19个项目中,自评分在90分以上评价等级为“优”的有19个项目。具体详见附件: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实施项目中,未完成绩效目标有:

  1.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经费中: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产业园区营业收入增长率未完成,原因是:一是锡价同比大幅度下跌,二是个别电子信息企业产值大幅回落下滑,三是负荷管理时间较长,压降比例提高,四是部分重点项目未能如期竣工投产纳规。

  2.技改扩能及延链补链新建投产项目奖励专项资金中:奖补项目个数未完成年度指标,原因是:通过企业申报,县市初审、州级复核、网站公示,只有5户企业符合奖励条件。

  3.州级医药储备财政补助资金中:储备量未达年度指标,原因是疫情缓解,医药储备量减少;预算执行进度未达年度指标。

  4.无线电办公楼修缮项目资金预算执行进度未达年度指标。

  5.产业链链长办工作经费中预算执行进度未达年度指标。

  6.新型化工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中新型化工产业链产值增加值、预算执行进度未达年度指标。

  7.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中预算执行进度未达年度指标。

  2023年19个项目除上述项目部分绩效指标未完成年度指标值外,其余绩效目标均按计划完成,具体详见附件:《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2023年共安排红河州工信局19个项目,各预算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与红河州工信局职责密切相关,均设定了各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每一个具体项目都有相关的政策文件支撑,资金配置均有明确的测算依据。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项目管理。红河州工信局各项管理制度相对完善,并设立了工作计划、 实施方案、考核办法、工作总结等环节,按照相应的管理制度或规定流程开展工作,具备完整的规范和保障制度。项目实施过程中,红河州工信局对项目实施进行指导,并对项目进行督导监管,对督导监管中发现的问题、项目实施缓慢或未按政策规定实施的项目单位、督促及时整改。

  2.资金管理。红河州工信局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建立了基本能全面覆盖的管理制度,并通过管理制度进行了明确的权责划分,严格执行项目申报制,立项评审、监督检查,验收制、合同制。对部门预算的编制、审核、执行和管理、监督、评价等和项目资金的使用有明确的管理措施,执行项目立项、审批、资金使用等有严格的规定程序和手续,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3.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投入5084.69万元,全部支出,执行率达100%,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10分,平均实际得分10分,得分率100%,19个项目具体投入情况详见《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各项目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50分,平均实际得分48.31分,得分率96.62%,19个项目具体产出情况详见《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1.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

  项目共有3个产出效益指标,无线电固定监测站建设3个,建设项目质量100%通过验收,成本控制率在15%以下,均如期完成相应指标,有效保障了无线电监测系统的提升和运行。

  2.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融资担保奖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红河红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累计担保笔数8098笔,担保金额为379,028.67万元,其中单户贷款1000万元以下的担保业务笔数占比为100%。蒙自聚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累计担保贷款发放数639笔,累计担保金额为52760.76万元,其中单户贷款1000万元以下的担保业务笔数占比为100%。较好地发挥了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金融服务。

  3.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2023年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与延链补链强链建设补助方向2个,培育国家级及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成长”企业数量达到2个,培育奖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2户,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创新创业示范项目数量1户,服务当地特色产业中小企业数量(包括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26户以上,新增创新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55户,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和融资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均已达到预定目标。

  4.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有2项绩效产出指标未达成外(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和产业园区营业收入增长率),其他指标都按照项目申报绩效目标完成。

  5.节能监察工作专项经费

  项目共有2个产出指标,分别是开展现场节能监察工业企业户数20户以上和预算执行进度11月30日前完成。2023年实际完成现场节能监察工业企业户数20户,指标已完成;省工信厅2023年7月初下达资金,由于省工信厅下达监察工作任务的通知较晚,11月30日前尚有部分监察工作未完成(完成进度为目标值的80.5%)。

  6.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

  2023年兑现2022年新增的36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资金,实际兑付受奖企业36户,2023年度州财政局下达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专项资金540万元,实际使用540万。

  7.技改扩能及延链补链新建投产项目奖励专项资金

  除奖补项目个数为5个,获补对象准确率,兑现准确率,补助对象公示度,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等指标都已完成。

  8.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

  项目共有7项产出指标,分别是培训期数达2次以上、累计开设课程门数达5门以上、培训参加人次达80人次以上、参训率达90%及以上。参训率达100%,省外培训费用小于550元/人/天,州内培训费用于220元/人/天,年度培训费用小于20万元。2023年共组织培训6次。其中,省外培训1次,州内培训5次。共开设课程23门,2023年参训人数378人次,参训率达100%。省外州内培训费用均符合标准,年度培训费用未超过20万元。

  9.“红河奔腾”产业人才专项资金

  2023年度全年预算70万元,其中,州级财政资金70万元。该项目资金属于零基预算,需经过个人申报、审核、评审、最终审定等程序后,产生的产业人才,才能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支持政策。

  根据《红河州“红河奔腾”人才计划(试行)》(红办通〔2022〕31号),由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产业人才评审推荐工作。为规范评审程序和加强产业人才专项服务管理工作,起草的《红河州产业人才专项实施细则(试行)》,多次征求意见,经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由州委人才办印发后,多途径开展政策宣传工作。年内,通过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申报、州级或县市(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州工信局组织评审、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认定、公告等程序,入选产业人才9人,其中:高层次研发人才7人、高级经营管理人才2人。

  上述9名入选产业人才均为实施期前已在红河州工作,按照《中共红河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产业人才专项实施细则(试行)〉》(红党人才办〔2023〕2号)相关规定,该9人仅享受项目支持政策。同时,按规定程序,经研究,兑现“红河奔腾”产业人才专项经费中的评审费0.56万元整。

  10.无线电安全保障系统专项资金

  项目共有6个产出效益指标,购置无线电安全保障系统2套,系统质量100%通过验收,考试保障中未出现无线电作弊行为,9月30日前完成保障系统购置,购置成本39.2万元,预算执行进度达100%均如期完成相应指标。

  11.无线电数据管储机房改造项目

  (1)产出数量,达到公安机关对网络机房检查要求。尚未验收,预计能达到。

  (2)产出质量,机房改造资金支付及时率100%,安全事故发生率为0%, 成交价包含运维年数2年。

  (3)产出时效,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达100%。

  (4)产出成本,机房改造成本达到预期目标。无线电管储机房改造成本实际支付资金57.7万元,小于项目经费60万元。

  12.无线电办公楼修缮项目

  (1)产出数量,2024年1月组织相关科室、单位验收,完工率达100%,工程总量超3000平方米。

  (2)产出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率为0%,竣工验收合格率为100%,设计变更率为%,资金支付及时率为100%。

  (3)产出时效,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达93.81%,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1月30日前达93.81%<95%。

  (4)产出成本,修缮及购置成本达到预期目标。无线电办公楼修缮经费实际到位资金64.62万元,小于项目经费65万元。

  13.州级医药储备财政补助资金

  (1)数量指标,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医药储备企业承储计划的通知》(红工信发〔2022〕42号),计划储备量为438.67万元,企业实际储备量为279.31万元。

  (2)质量指标,计划承储数量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56%。根据《关于印发红河州医药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红工信联发〔2021〕5号),按照补助金额进行补助,兑现准确率100%。对州内佳宇、久泰、工投三户医药物资承储企业进行了补助,获补对象准确率100%。

  (3)时效指标,9月30日前召开会议确定了补助标准,行文上报补助资金事宜,按照《关于下达2023年州级年初预算对下转移支付州级医药储备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23〕108号),10月13日按照补助标准足额进行了补助。

  (4)成本指标,根据《关于印发红河州医药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红工信联发〔2021〕5号),按照补助标准29.17万元足额进行了补助。

  14.链长办工作经费

  产出指标分为数量指标、时效指标两项。其中数量指标有5项指标,均已完成,分别为:产业链链长办外出招商≥10次,链长办外出招商27次;产业链链长办督导调研≥10次,开展督导调研13次;开展专业知识及业务培训≥2次,开展业务知识培训2次;组织召开相关会议≥2次,2023年先后召开链长办工作推进会并于12月5日召开政产研座谈会;相关政策宣传≥2次,通过链长办工作动态、工作群等平台及时向各产业链专班、各县市传达最新行业动态、相关政策及产业研究等内容。

  时效指标分为9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80%,11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5%,根据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实时推进,未能够在相应的时间节点内完成。

  15.新型化工专班工作经费

  新型化工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有6项产出数量指标,分别是公开发放的产业宣传材料数量≥40册、会议次数≥8次、招商引资次数≥4次、调研次数≥6次、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80%、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1月30日前≥95%。除因预算调整,红河州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合同未签约,大额支出暂未支付,预算执行支出进度未达到年初设定指标外,其余4项均已达到预期目标。

  16.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专班工作经费

  项目共有8项产出效益指标,分别是2023年航空专班公开发放的产业宣传材料数量、会议次数、培训参加人次、招商引资次数、调研次数、外出学习培训,9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80%以上、11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5%以上。经统计,2023年先后外出广东、湖北、江西等地招商14次,发放宣传材料900册,省内外调研16次,召开产业链专题研究工作会7次,承办云南产业转移大会无人机与卫星应用专场。组织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开办能力提升班培训1次,全州相关工作人员49人参与培训;9月30日前仅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的37.35%,11月30日前仅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63.72%,原因是持续与北京艾迪智联科技公司对接商洽编制《红河州无人机出口加工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事宜,有一定周期,未能够在相应的时间节点内完成。

  17.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链专班项目前期费

  项目共有1项产出效益指标,即投资计划2022年前期工作目标完成率。经梳理,2022年,北航方面编制提供了《红河州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报告(2022—2035 年)》(第七稿),通过了合法性审核形成《红河州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5年)》,于2023年9月25日正式印发。同时提供《红河州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招商项目推进方案》《红河州通用航空及无人机全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通用航空及无人机全产业链发展的若干政策》。

  18.通信行业应急技能竞赛保障经费

  2023年9月25日,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中国电信红河分公司、中国移动红河分公司、中国联通红河分公司、中国广电红河分公司、中国铁塔红河分公司的一线专业应急通信队伍17支102名队员在蒙自军分区开展红河州第一届通信行业应急技能竞赛活动,活动效果良好。

  19.抚恤丧葬经费

  及时、准确兑现5人抚恤丧葬费。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各项目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30分,平均实际得分29.89分,得分率99.63%。项目的实施取得了较好的效益。

  1.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

  2023年度无线电干扰申诉办结率100%完成,无线电重大活动保障率达到100%,完成年度指标值。

  2.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融资担保奖补)

  2023年红河红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蒙自聚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按照国家、省关于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政策要求,进一步降低担保费率,严格执行担保费率收费标准,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按照财政部发布《关于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的通知》(财金〔2020〕19号) 文件要求,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5%,累计担保的5711笔业务中,担保费平均年化率≦1%,真正实现了为企业融资降低成本,践行了普惠金融的本质要求。

  3.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效益: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速大于GDP增速,中小微企业户数增速达到25%,专项资金投入带动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与延链补链强链建设项目投资比例大于9倍,市场主体数量和质量稳步提升,均达到预定目标。

  满意度:根据问卷调查结果,该项目的综合满意度为95%。

  4.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1)经济效益,省级2023年组织实施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16个,支持绿色铝、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绿色食品等产业项目4个,支持冶炼废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1个,支持数字化、智能化项目2个,推动电子信息产业产值同比增速15.9%。专项资金投入带动工业投资172890万元。

  (2)社会效益,通过奖励资金项目的实施,2023年全州工业投资增长19.4%,高于全省(19.1%)0.3个百分点,其中能源以外工业投资增长13.3%,高于全省(8.5%)4.8个百分点。占比方面,全州工业投资占全州全部固定资产投资的30.83%,占全省工业投资的13.5%,排名全省第三。

  (3)满意度,获扶持企业满意度较高。

  5.节能监察工作专项经费

  项目共有2个效益指标,分别是企业能源利用效率提高和企业能源管理水平提高,两个指标均为定性指标,根据企业的反馈信息,2个指标均有明显提高。

  6.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

  通过加大对工业产业的扶持力度。一系列政策措施利好作用逐步显现,为我州工业企业复工复产达产、止跌回升起到了积极作用。2022年,全州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0.5%,增速实现了扭负为正。

  7.技改扩能及延链补链新建投产项目奖励专项资金

  通过本项目实施,能够缓解企业资金周转情况,促进企业健康发展,5户企业都完成了3000万元以上的投资,当年新增产值均超过5000万元。

  8.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

  项目共有2项经济效益指标:当年新增规上企业40户及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户数大于等于475户。根据统计部门公布数据,2023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46户,全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15户。

  9.“红河奔腾”产业人才专项资金

  通过项目的开展,深入实施人才强州战略,吸引凝聚、培育锻造一支政治坚定、数量充足、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让企业享受政策红利,鼓励企业招才引智,助力企业发展,推动企业创新,助推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10.无线电安全保障系统专项资金

  设备购置后,无线电重大活动保障率达到100%,考试部门要求进行无线电安全保障的均100%参与,保障系统由专人负责,使用年限预计大于6年,所有效益指标符合指标指数。

  11.无线电数据管储机房改造项目

  (1)社会效益指标,机房全年正常运行时长预计大于7800小时。

  (2)可持续影响指标,改造后机房正常使用年限预计大于5年。

  (3)满意度,使用人员满意度达预期目标。预计通过对无线电监测站及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调查,满意度大于90%。

  12.无线电办公楼修缮项目

  (1)社会效益指标,设计功能实现率达100%。

  (2)可持续影响指标,修缮后使用年限大于20年。

  (3)满意度,受益对象满意度达预期目标。通过对无线电监测站及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调查,满意度为95%。

  13.州级医药储备财政补助资金

  2023年度未收到医药储备财政补助相关的投诉、举报案件。对承储企业和医药物资保障组成员单位发放《红河州州级医药物资储备满意度测评表》,未收到不满意的评价。

  14.链长办工作经费

  项目有1项产出经济效益指标,新增规模以上企业数≥30户,新增限额以上企业数≥20户。2023年,新增规模以上企业数39户,多于经济产出经济效益指标9户;新增限额以上企业数65户,多于经济产出经济效益指标45户,完成指标。

  15.新型化工专班工作经费

  新型化工专班项目共有3项效益指标,分别是力争2023年新型化工产业链产值增加≥10%、落地企业及其项目建设符合环评审批要求、落地企业及其项目建设实施后是否对新型化工产业发展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影响≥90%。全年,新型化工产业链新开工3个、竣工投产项目1.5个,均符合环评审批要求;2023年新型化工产业链产值增加未达到10%,落地企业及其项目建设实施后能够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具有可持续发展影响力。

  16.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专班工作经费

  项目共有2项经济效益指标,分别是落地企业及其项目建设符合环评审批要求、航空专班落地企业及其项目建设实施后是否对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发展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影响。2023年,新注册落地企业3家,签约合作协议5个,新投产项目 1个。新引入企业项目均符合环评审批要求;落地企业及其项目建设实施后有力促进了全州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可持续发展。

  17.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链专班项目前期费

  项目的实施,是推动我州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取得新突破的必要举措,对推动红河州通用航空及无人机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实现产业链建链补链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18.通信行业应急技能竞赛保障经费

  通过竞赛,各参赛队伍相互取长补短,查缺补漏,提升综合应急能力和水平。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19.抚恤丧葬经费

  按政策兑现死亡抚恤金,死亡家属满意度100%。

  (五)满意度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各项目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10分,平均实际得分10分,得分率100%。各项目受益对象对项目实施情况满意度较高。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组织保障及制度建设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完善了工作机制,制定印发《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实施内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工作机制》《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预算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等绩效管理制度,明确绩效管理内容、组织实施、绩效目标、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绩效自评、评价结果运用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跟踪和事后绩效评价机制。

  (二)建立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指标体系

  为认真落实绩效管理工作对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及绩效评价要求,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认真筹划,严密组织,以严谨务实的态度,按照三定方案、职能职责和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目标任务及其他重点工作内容,科学设定评价指标体系,不断更新《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和《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绩效指标体系》,全面、真实、科学地反映了工业和信息化行业预算支出绩效指标。

  (三)全面开展项目事前评估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红财绩发〔2020〕13号)和《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预算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单位实际,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对2024年部门预算支出项目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及时报送州财政局资金管理科室和绩效管理科。

  (四)积极开展项目绩效监控、部门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和绩效再评价

  2023年6月、9月对当年项目开展2、3季度绩效监控,适时掌握项目资金支出效果,对绩效目标发生偏差的项目及时纠偏,保证项目资金使用发挥最佳效益;2023年选择1个项目开展项目支出绩效部门评价工作,通过开展项目部门评价,在项目绩效自评的基础上进一步发现项目资金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结果应用到下一年度预算资金安排;配合财政组织的第三方对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2个项目进行再评价。

  (五)公开绩效目标及绩效评价结果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单位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绩效再评价结果及整改报告在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按要求完成绩效考核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3〕14号)及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相关工作,总结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支付不及时。通过跟踪项目资金拨付情况,发现州级下达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到县市财政后,部分县市项目资金被占用,不能及时拨付到项目单位。

  (二)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未达到要求。如:链长办及两个专班工作经费,原因是产业链链长办及化工专班、航空专班是新成立的临时机构,工作职责及工作内容在不断更新完善,部分资金支出进度较慢。

  (三)部分指标设置不合理。州级医药储备财政补助资金数量指标中储备量指标大于500万元,而下达的承储计划储备量为438万元;质量指标中计划完成率大于等于90%,而下达的承储计划完成率为88%。

  七、有关建议

  (一)建议州财政局制定有效的资金拨付考核机制,督促县市财政部门专款专用,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二)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

  (三)优化绩效管理,提升自评成效。树牢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优化绩效管理,确保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同时加强绩效自评工作的严谨性,从绩效指标设置、资金拨付进度、存在问题及建议等方面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充分发挥绩效自评结果在预算管理、资金分配、改进管理等方面的应用成效。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023年绩效自评项目个数及项目金额与2023年部门决算项目支出不一致,前者大于后者,原因:绩效自评项目是本部门所有项目资金,包括中央、省级、州级对下转移支付项目,也包括州级财政收入未达预期,转预拨经费项目。

  附件: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7日

附件【附件:2023年红河州工信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19个.xls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 2025年红河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

  •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

  • 为基层减负线索反映

  •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 红河州“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直通窗

  • “互联网+督查”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 我的服务 您来点评

x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