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317-63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3-1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4〕1号)及绩效管理工作相关要求,本部门高度重视,对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进行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室字〔2019〕20号),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是红河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红河州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红河州中小企业局牌子。主要履行以下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工业和信息化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定全州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州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全州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州工业、信息化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全州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全州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3)监测分析全州工业、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全州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工作;负责全州信息化应急协调、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
(4)负责全州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负责全州盐业行政管理;负责全州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全州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实施工业园区管理;开展全州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5)推进全州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负责提出全州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州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意见;拟定全州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全州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
(6)承担全州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加快推进全州电子、新材料、绿色食品、先进制造、生物、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拟定全州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7)参与拟定全州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拟订并组织全州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负责全州工业和信息化节能工作;研究制定全州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发展规划,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监督检查民爆产品产销交易活动,实施行政许可初审。
(8)指导全州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9)负责全州信息化行业管理,推动信息化产业发展;统筹协调全州信息网络基础建设;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全州信息技术在工业企业的推广应用,提升“两化”融合水平。
(10)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州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边境地区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11)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与州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职责分工。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信息化行业管理,推动信息化产业发展。州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并监督指导信息化工作。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设18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和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研究与政策法规科、发展规划与投资管理科、经济运行科、物流与盐业管理科(州盐务管理局)、原材料工业科(州黄金管理局)、装备工业科、消费品与食品药品工业科、工业园区科、技术创新科、节约能源科、资源综合利用科、中小企业服务科、信息化与信息产业科、无线电管理科、无线电监督检查科、行业安全应急监管科、人事科。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下设5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州散装水泥办公室(州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州无线电监测站、州盐业监管支队、州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州节能监察支队。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属财政全供给单位。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含下属事业单位)截至2023年末人员编制数94人,实有人数89人,在职实有85人,其中:行政人员51人(工勤人员4人)、非参公事业人员34人,离休人员4人,退休人员纳入社保管理,未统计入本单位人数。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州工信系统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不移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鼓舞斗志,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真抓实干、攻坚克难,为实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而团结奋斗,以工业的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推动全州经济更上新台阶。
(1)以重点产业链链长制为抓手,大抓产业、主攻工业;(2)以“放管服”改革为支点,撬动工业健康发展速度;(3)以“招大引强”为潜力,不断增强工业发展后;(4)以园区优化整合为契机,筑巢引凤建设发展新高地;(5)以“两型三化”为方向,推动工业经济提质增效。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聚焦党的建设强引领。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得到增强,机关党建工作质效得到提升,为推进全州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一是突出“一条主线”强引领。二是实现“两个融合”促发展。三是压实“三级书记责任”强基础。四是推进“四项重点工作”促落实。
2.聚焦工业发展稳运行。一是规上工业正向增长。2023年全州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8%,较2022年同期(0.5%)高2.3个百分点,排名全省第9位,较2022年上升5位。
二是规上工业企业培育取得进展。净增规上工业企业34户,总户数达515户,规上培育工作取得进展。三是工业投资高位有进。全州工业投资达631.7亿元,增长19.4%,占全省工业投资的13.5%,排名全省第三。四是产业转移成果丰厚。在专题对接活动上分别进行了行业专题推介,共签约项目35个,协议总金额达260.72亿元,为工业发展储备新动能。五是资金争取和拨付稳步推进。
3.聚焦重大项目保落地。坚持“抓项目就是抓发展、谋项目就是谋未来”的“项目为王”原则,畅通要素协调保障,推动项目早开工、早落地、早投产。一是建好重大工业项目库。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组织开展“稳增长促发展”一线督导服务,强化项目要素和政策服务保障,全力打通项目建设的难点堵点,推动项目建设提速增效。
4.聚焦产业发展延链条。牵头重点产业链链长办以及新型化工、通用航空与无人机专班,聚焦12条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做强我州产业发展。一是做好重点产业发展研究。二是做好存量产业服务。三是做好延链补链招商引资。
5.聚焦园区建设优平台。持续推进产业园区建设,不断优化产业承接平台。一是积极推进产业园区建设。二是积极引导产业集聚。三是加强绿美园区建设。四是推动省内外园区结对。
6.聚焦民营经济强发展。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市场主体倍增目标,加大企业服务力度,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增长、优质企业不断壮大。一是企业培育取得新突破。二是助企纾困取得新推动。三是融资补助取得新成绩。民营企业中长期贷款、信用贷款余额均较年初实现增长。四是服务企业取得新成果。五是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化解取得新成效。六是经营主体培育工作取得新进展。制定印发行动方案,明确工作要点及保障措施,压实部门、县市责任,细化培育路径。
7.聚焦数字基建惠民生。聚焦数字基础设施优化,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全州互联互通。一是在千兆城市建设方面、通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扎实推进信息化建设。二是积极组织电普项目建设和申报。
8.聚焦产业转型升结构。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不断优化产业结构,着力提升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一是深化科技创新赋能,推动高端化转型。二是开展信息化系统摸底,推动智能化转型。三是坚持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提升绿色化水平
9.聚焦法治建设硬保障。一是常态化开展法治理论学习。二是不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三是规范开展合法性审核、法律顾问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四是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根据本部门主要工作职责,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主要包括:
1.全州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以上,全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0户以上。
2.全州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州GDP比重达50%以上,培育国家及省级专精特新成长企业、小巨人企业10户以上。
3.“十四五”期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5%。
4.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10%以上,力争进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8个以上。
5.无线电参与重大考试保障率达100%;
6.保障机构正常运转。
7.项目实施后补助企业和部门工作人员等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2023年本部门绩效管理工作在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培训绩效业务知识,平常通过OA办公平台,工作群向职工宣传绩效管理知识,进一步增强了各业务科室“花钱必问效,无效必追责”的绩效管理意识,提高了绩效管理水平。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完成 2022年整体绩效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3〕5号)要求,于2023年2月25日至3月8日,对2022年整体支出情况和中央、省、州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支出情况开展绩效单位自评工作,整体绩效自评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18个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由各项目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并报办公室汇总,3月16日将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在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目标审核。
对2023年度的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审核,根据州财政局工作安排于3月、6月报送审核情况,开展对2023年申报的整体预算、州本级项目和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7个项目进行绩效目标审核,《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意见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意见表》报州财政局业务科室备案,审核自评结果均为“优”。
3.事前绩效评估。
从州级绩效管理专家库选择专家,集合项目特征,成立绩效评估专家组,邀请中介机构参与,6月9日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培训,并开展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进行事前评估,6月28日完成评估项目12个,10月通过州财政局绩效评估,结果为7个项目“建议予以支持”,5个项目“建议调整完善后予以支持”,“建议予以支持”7个项目和“建议调整完善后予以支持”5个项目已按要求录入2024-2026中期发展规划项目库。
4.更新完善整体绩效指标库和项目绩效指标库。
我局建立了整体绩效指标库和项目绩效指标库,2023年进一步调整更新完善,填报了《红河州预算绩效指标库变动申请表-2023》,为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比较科学的指标库。
5.邀请中介机构指导编制绩效目标。
在编制2024年州本级部门预算时,邀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本部门2024年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进行指导,提高了绩效管理针对性和绩效目标的可行性。
6.开展2023年绩效监控工作。
(1)编制绩效监控报告。根据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分别对2023年6月、9月整体支出绩效运行和项目支出绩效运行进行监控,编制监控表和监控报告。
(2)根据监控结果,调整本年预算。根据人员变动等原因调整本年基本支出预算,并对因客观原因无法支出的项目资金向州财政提出了调整预算的申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根据监控结果,与财政联合发函督促县市财政及时拨付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
7.开展项目支出绩效部门评价工作。
在2022年项目中选取省级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以奖代补资金开展项目支出绩效部门评价工作,通过开展项目部门评价,在项目绩效自评的基础上进一步发现项目资金存在的问题:绩效指标不够完善;各县市未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绩效指标,而是直接采用州级文件的绩效指标,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结果应用到下一年度预算资金安排。
8.配合州财政局开展整体绩效评价工作。
州财政局委托云南华瑞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我局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专项资金、2021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质增效奖励专项资金开展项目绩效评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质增效奖励专项资金评价等级为:优,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专项资金评价等级为:良,我局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中指出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在指定州人民政府网站专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大力推荐绩效专家。
由于2022年底有一个行业领域绩效专家因工作调整调离我局,根据工作需要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征集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专家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16号)要求,采用自荐和单位推荐方式,2023年向州财政局推荐行业领域专家1人。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部门预算批复情况
(1)预算批复总体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3〕15号)文件,州财政局下达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单位经费预算3389.25万元(其中州本级单位预算3339.25万元,州对下转移支付50万元),均为本年本级财力安排。
(2)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支出安排情况:基本支出安排2111.26万元,州本级项目支出1193万元,州对下转移支付项目资金50万元,其他资金35万元,合计支出预算数3389.26万元。
①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支出预算中共安排州本级部门基本支出共计2111.2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46.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6.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9.12万元、资本性支出19.84万元。
②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A.州本级项目预算安排资金共计1193万元,共8个项目,其中: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专项经费585万元、技改扩能及延链补链新建投产项目奖励专项资金260万元、州级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20万元、“红河奔腾”产业人才专项资金70万元、“红河奔腾”柔性引进人才专项资金93万元、无线电安全保障系统专项资金40万元、无线电办公楼修缮项目资金65万元、无线电数据管储机房改造项目资金60万元。
B.州对下转移支付项目预算安排资金共计50万元,共1个项目,是医药储备财政补助。
C.其他资金预算35万元,共2个项目,其中:节能监察工作专项经费15万元、州工信局其他专项经费20万元。
2.预算调整情况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预算批复部门收入预算数3389.26万元,预算调整数-176.64万元,收入决算数3212.62万元(不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9.05万元)。预算调整主要原因:一是批复的年初预算数未包含上级安排项目资金599.98万元、丧葬抚恤费119.32万元、链长办及两个专班工作经费204.68万元、通信行业应急技能竞赛保障经费1万元,调增项目小计924.98万元;二是收入决算数中未包含对下转移支付资金50万元,但批复预算中含州对下转移支付50万元;三是年中调整增加基本支出12.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48万元,公用经费-19.29万元),调整减少项目支出1030.92(其中: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专项经费585万元、技改扩能及延链补链新建投产项目奖励专项资金260万元、州级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20万元、“红河奔腾”产业人才专项资金69.44万元、“红河奔腾”柔性引进人才专项资金93万元、无线电安全保障系统专项资金0.8万元、无线电办公楼修缮项目资金0.38万元、无线电数据管储机房改造项目资金2.3万元;四是调整减少其他收入(节能监察工作经费和其他专项资金)32.9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
(1)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拨款收入3210.52万元,其他收入2.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9.05万元,合计2023年收入决算数3231.67万元。
2023年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基本支出2123.45万元,项目支出1089.1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05万元,合计3231.67万元。
(2)决算项目情况
一是州级实施决算项目情况。2023年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决算到位资金共计1108.22万元(未含州对下转移支付项目资金5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19.05万元、预算批复1278万元、年中调整-188.83万元,项目决算支出共计1089.17万元(未含州对下转移支付项目资金5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0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金额单位万元):
二是州对下决算项目情况。2023年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实施的州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为州级医药储备财政补助项目50万元,支出29.17万元,剩余20.83万元被州财政收回调整使用。
三是工业和信息化口所有项目情况:
州级资金实施决算项目共计9个,因财政收入未达预期,转列预拨经费项目4个,州级资金对下转移支付1个,上级对本级转移支付2个,上级对下转移支付项目3个,到位资金共计5084.69万元,其中:本级支出1842.99万元(其中:决算支出1089.17万元,收入未达预期转预拨753.82万元),各级对下级支出3241.7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金额单位: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基本完成2023年度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1个绩效指标未完成年度指标值,其余绩效指标均已完成。具体完成情况如下表: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未完成年度指标值的绩效指标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1个指标因一是锡价同比大幅度下跌,二是个别电子信息企业产值大幅回落下滑,三是负荷管理时间较长,压降比例提高,四是部分重点项目未能如期竣工投产纳规,较年初预期目标差距较大。
三、绩效自评结论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96.17分,评价等级为“优”。一级指标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年度计划工作任务,综合评价结论如下:
通过绩效自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管理目标设定合理、绩效指标基本明确;在职人员、“三公”经费支出控制较好;预算管理基本规范、预算管理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及时。除“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1个绩效指标外,基本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计划目标。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情况包括目标设定、预算配置情况,此项满分为15分,经综合分析,评价得分14.04分(占该项满分值的93.6%),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目标设定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行业中长期规划、部门职能职责和部门年度事业发展规划和部门重点工作任务编制年度绩效目标,将年度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绩效指标,绩效目标符合要求、绩效指标基本明确。
2.预算配置
一是预算编制科学性。本年度预算编制完整,与履职目标相匹配,编制依据充分。
二是基本支出保障。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他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需的支出无缺口;不存在预算编制时就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
三是保障重点任务。2023年安排的项目与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是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2023年度重点项目为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专项经费585万元、技改扩能及延链补链新建投产项目奖励专项资金260万元,合计845万元。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1243万元;重点支出安排率67.98%,未达100%。
(二)过程情况分析
从综合自评得分情况看,此项满分为20分,自评得分18.85分,(占该项满分值的94.25%),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预算执行管理
(1)预算执行情况
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88.68%;11月30日前97.02%,均分别达到规定80%和95%的要求,全年收入决算数(包含各级对下转移支付数3241.7万元和预拨数753.83万元)7208.1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包含各级对下转移支付数3241.7万元和预拨数753.83万元)7208.14万元,执行率100%。
(2)结转结余情况
2023年调整后年初结转结余19.0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9.05万元,变动率为0%;2023年末结转结余是被占用无线电监管资金。
(3)“三公”经费控制情况
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5.8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33.32万元增加12.57万元,变动率为37.73%,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增加中国产业转移活动(云南行)接待费;二是州委产业创新发展委员会下设产业链链长办公室在我局,同时牵头负责新型化工产业链专班和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链专班工作,链长办及两个工作专班公务用车费用及招商引资公务接待费均在本部门核算,统计入本部门;三是国家考试增加,导致增加无线电考试保障用车费用。
本年“三公”经费决算数较预算数控制情况较好。“三公”经费预算批复数为45.89万元,实际支出数为34.58万元,控制率为75.35%。“三公”经费决算数较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本年无因公出国境事项,二是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3年政府采购年度预算951.02万元,实际采购金额806.53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84.81%,原因是通过政府采购,降低采购成本,节约采购资金财政收回统筹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涉及采购的项目采购程序规范。
(5)收入支出管理
收入依据合规、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党组会议,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预算绩效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
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制定有项目支出管理办法或制度、规定;建立部门支出内控制度或相应措施;管理办法、制度、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落实绩效主体责任
成立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
(3)整改落实
已对近3年内人大、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各项检查、绩效评价等发现的问题进行规范整改,并按要求公开。
(4)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
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预决算及时公开。
3.资产管理
(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已制定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行。
(2)资产管理安全性。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资产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资产有偿使用,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3)固定资产利用率。所有固定资产均在用,利用率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从综合自评得分情况看,此项满分为35分,自评得分34.28分(占该项满分值的97.94%),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重点工作办结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全部完成。
2.实际完成率,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35个绩效指标,完成34个。
3.完成及时率,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35个绩效指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34个。
4.质量达标率,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35个绩效指标,完成34个。
具体情况详见:《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四)效果情况分析
从综合自评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30分,自评得分29分(占该项满分值的96.67%),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经济效益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2.8%,未完成年度任务目标;民营经济增加值占比59.4%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2.社会效益
5G基站建设数1870座,组织工程技术初、中级职称评审数量 84人,均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3.生态效益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完成9.82%,淘汰限制类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户数1户,每年巡河次数3次,均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4.行政效能
预算年度中部门是否发生过违纪违法情况。
5.满意度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通过对州级部门、基层(含县市工信局、工业园区、企业、挂钩联系点)和职工三个层次进行满意度调查,收回调查问卷121份,三个层次分值各占三分之一,满意度达94.2%。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个别项目资金无法按预算数全额兑现,需要调整使用。因受补助企业原因或政策变动导致预算数与实际支付数出现偏差,部分项目资金无法全额兑现。如: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585万元,兑现36户企业540万元,剩余45万元被财政收回调整使用;技改扩能及延链补链新建投产项目奖励专项资金260万元,兑现5户企业100万元,剩余160万元被财政收回调整使用;州级医药储备财政补助资金50万元,兑现2个县市3户企业29.17万元,剩余20.83万元被财政收回调整使用;“红河奔腾”产业人才专项资金70万元,因奖补政策变化,2023年仅支付0.56万元评审费,剩余69.44万元被财政收回调整使用。
2.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有待提高。预算编制时经济科目细化到款级,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的预算支出项目具有预测性和不确定性,造成实际支出与预算编制不符,导致需要对预算进行调整。
3.年末结转结余难以收回,2023年结转结余19.05万元是以前年度无线电管理经费,被占用,进入司法程序后因无执行财产暂未收回。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及时反馈项目资金分配情况,剩余资金便于州财政调整使用。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45万元、技改扩能及延链补链新建投产项目奖励专项资金160万元、州级医药储备财政补助资金20.83万元、“红河奔腾”产业人才专项资金69.44万元,通过及时反馈,州财政局将该资金作调减预算处理。
2.盘活存量资金,加快存量资金清理进度。2023年收回以前年两个10万元贷款担保基金500万元缴回国库,对暂未收回占用款积极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偿,存量资金按规定及时缴入国库,减少结转结余资金。
3.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将结转结余资金纳入预算,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
4.加强绩效管理,完善绩效考核制度,逐步形成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绩效评价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项目管理,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及直属单位组成的绩效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绩效评价工作。
(二)规范资金管理。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严肃财经纪律,完善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财务管理制度》(红工信党组〔2021〕14号)和《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财务收入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对预算资金进行管理使用;重新修改完善了《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内部控制规范手册》等管理制度,形成权责分明、相互监督的内部管理机制;严格规范财务活动,严格按财务制度签报费用。大额资金支出按“三重一大”相关规定办理,报销时需提供相关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确保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运行。为切实提高工信系统干部职工及工业企业从业人员工业经济相关业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扩大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帮助企业完善管理和统计相关制度,印发《红河州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管理办法》,该办法包含培训管理、开支范围和标准、培训组织、报销结算、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等内容。业务科室对项目的日常检查监督管理有专业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建立监督机制,形成相应的检查监督材料,并采取对应的措施。
二是强化预算管理,确保预算有效执行。根据《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强化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制度,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扩大项目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确保各项支出要严格控制在预算之内,切实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不超预算支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强化增收节支意识,注重量入为出、精打细算,从严控制费用支出,强化支出约束,健全完善会议制度、接待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并严格按制度办事,杜绝挥霍浪费现象,提高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单位重大决策和大额支出,全部经党组会研究决定,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三是健全组织机构,加强资金监督管理。为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确保年内各项目标任务实现,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财政资金落实、使用情况、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完成绩效目标采取的管理制度和措施以及所取得的效益等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增强资金使用效益。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整体收入决算数和支出决算数中不仅包含本级收入、支出数3212.62万元,还包含各级对下转移支付数3241.7万元和收入未达预期转列预拨经费项目资金753.83万元,公开的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中支出数是项目实际支出数。
(二)2023年州财政委托第三方对我局2022年2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指出的存在问题已整改,并在州人民政府网站预算绩效管理栏目公开。
附件: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和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