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314-260
- 发布机构: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3-18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4〕1号)文件精神要求,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对2023年预算批复的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2023年度预算项目共1个“机关党建专项经费”项目,项目金额60万元。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24号)文件,第20条“加强党建工作保障,各级机关工委的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印发<2023 年省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及年度计划目标和重点工作申报机关党建专项经费项目,用于保障每年组织召开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和支部书记述职报告会等重要会议;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支部书记培训、党员干部培训等培训;开展围绕中心工作的系列党建活动,培创建党建书屋,党建长廊,党建活动阵地;加强党的制度建设,重点做好机关党的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健全党的组织体系;落实机关党建服务保障作用,以党建引领群团建设,发挥党建带群建和机关群团桥梁纽带功能;以宣讲及宣传平台等形式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抓实“星火”理论宣讲志愿服务项目,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机关、进社区、进基层;持续打造州直机关“清廉红河”廉洁文化品牌,开展州直机关重点工作在全省“对标先进、争创一流”进位明显考核、机关单位服务质量测评;组织开展创文、在职党员进社区、为群众办实事及帮扶等工作。通过这些工作、培训和活动等形式,提高州直机关党建工作整体成效,干部的综合素质提升,增强执政能力。
该项目与我单位中长期规划或当年重点工作息息相关;由于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对党建工作的高度重视,党建工作逐年完善细致化所以该项目实施的现实需求迫切。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及年度计划目标和重点工作申报机关党建专项经费项目,用于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支部书记培训、党务干部培训等党员党性教育培训;深化建设“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红河模范机关,扎实推进“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党建引领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擦亮行业形象”工作任务;根据实事要求组织州直机关干部职工开展的针对性中心主题活动。
提高引领力,加强党的队伍建设,重点做好机关党建的制度建设完善并全面推进落实。每年召开州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和部门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通过组织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培训,健全党的组织体系,做好州直部门机关党组织新建、撤并等工作。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州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领导干部上党课,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突出标准化,推动支部建设,结合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实际,提前摸排,统筹谋划预分类。
以宣讲及宣传平台等形式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抓实“星火”理论宣讲志愿服务项目,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机关、进社区、进基层。持续打造州直机关“清廉红河”廉洁文化品牌,开展州直机关重点工作在全省“对标先进、争创一流”进位明显考核、机关单位党建考核工作。
强化担当,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服务中心、各项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蒙自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乡村振兴等工作。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23年机关党建专项经费预算批复安排资金6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55.87万元,资金到位率为93%。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全部支出,资金使用率为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1)2023年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抓好各类主体培训班,提升机关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机关党员能力素质。持续开展“红河模范机关”创建,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扎实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做到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认真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召开全州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州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等重要会议。开展围绕中心工作的系列党建活动,培创建党建书屋,党建长廊,党建活动阵地。加强党的制度建设,重点做好机关党的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健全党的组织体系。落实机关党建服务保障作用,以党建引领群团建设,发挥党建带群建和机关群团桥梁纽带功能。完成州委和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以宣讲及宣传平台等形式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抓实“星火”理论宣讲志愿服务项目,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机关、进社区、进基层。持续打造州直机关“清廉红河”廉洁文化品牌,开展州直机关重点工作在全省“对标先进、争创一流”进位明显考核、机关单位服务质量测评。
2.阶段性目标
绩效指标设定情况: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个方面进行设定,绩效指标分为三级,包括3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15个三级指标,具体指标如下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职责分工
为使项目顺利推进,州直机关工委加强领导和组织管理,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预算绩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安排、统筹、监督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管理流程及组织实施
项目绩效工作由办公室统筹安排,组织部、宣传部、州直机关工会等相关部室各司其职,具体实施。特别是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上实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均由党组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
3.制度建设
在预算绩效管理中,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实际制定了《州直机关工委财务、预算绩效和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州直机关工委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制度》《州直机关工委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州直机关工委预算绩效工作实施方案》等。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自评目的
根据年初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预算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绩效自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对象按照预算级次,分为本级支出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评价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为重点,重点评价年初财政批复的与我单位职能职责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影响和经济影响的项目。转移支付绩效评价我单位主要是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绩效评价一般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和项目实施完成后,按照事先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部门项目自评,形成我单位自评报告,报送州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审核备案。并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
1.绩效自评原则
(1)绩效导向原则。预算绩效管理各个环节要以绩效为核心导向,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管理全过程,实现财政资金运行和预算管理效益最大化。
(2)目标管理原则。预算绩效管理要围绕绩效目标来进行,事前设定目标、事中监控目标实现进程、事后评价目标完成情况。
(3)责任追究原则。预算绩效管理强调各部门的预算支出责任和财政部门的监管责任,实行绩效问责。
(4)信息公开原则。绩效管理结果信息要逐步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2.绩效自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办〔2015〕171号);
(3)《红河州财政局关于〈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4)《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3〕15号);
(5)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
(6)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
(7)其他相关资料。
3.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评价指标
根据项目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经济性、系统性原则,结合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设立相应的指标,并分配相应的权重(分值)。具体详见附件1。
(2)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预算执行、项目产出、项目效果、满意度四个方面进行构建,“预算执行”分值权重10分,“项目产出”分值权重50分,“项目效果”分值权重30分,“满意度”分值权重10分。
(3)指标解释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项目管理流程各环节为依据,将绩效评价指标划分为四个方面,作为一级指标,对专项资金进行全面绩效评价。
预算执行率:考核部门是否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产出:反映项目实施是否实现了预期任务目标。根据本项目预期任务目标,将产出指标细化为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指标,考核项目各项实施内容完成情况及完成质量。
效益、满意度:反映项目实施后,预期效益的实现情况。根据项目实施的预期效益,将效益指标细化为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指标,主要考核项目实施对社会科学工作的保障效果,以及受益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在二级指标层面确定了各环节绩效评价的关键因素后,根据二级指标内容和相关标准进一步将其分解为具体可操作的三级指标,作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最基层指标。三级指标更为细化和具体,以项目实施的各环节所涉及的关键点为设置三级绩效指标的依据,对绩效评价考核的具体内容进行明确,并对指标予以解释说明。
4.绩效评价方法
(1)审阅资料。查阅抽查单位及项目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检查资金到位情况,资金拨付、支出情况,相关会计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规现象,对预算执行情况、资金拨付执行情况、资金使用规范情况、主要项目内容完成情况的检查。
(2)比较法。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依据下达的投资预算,对照我单位2023年实际完成内容,评价实际实施内容与批复预算的完成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到位及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
(4)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5.绩效评价标准
主要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分标准,其中包括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定性标准采用两段评分法和分段评分法,定量标准主要针对项目完成情况按百分比计算得分。
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得分≥90分为“优”,80≤得分<90分的“良”,60≤得分<80分为“中”,得分<60分为“差”。
6.绩效评价抽样
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2023年机关党建专项经费项目涉及资金60万元,本次绩效自评实地勘察抽取资金60万元,抽样比例为100%。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预算绩效工作顺利推进,我单位成立了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预算绩效工作领导小组,并对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实施、评价等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配套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2.组织实施
在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预算绩效管理小组的领导下,绩效管理和监控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权责对等、约束有力,结果运用、及时纠偏”的原则,由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办公室具体负责自评工作。
3.分析评价
对照项目支出年初预算绩效目标,各项年初预算目标均对应完成。在年度预算绩效工作中严格遵循年初设立目标严谨可行,年中监管全面到位,年终自评总结客观规范的原则有序推进。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我单位2023年机关党建专项经费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项目产出等方面都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及目标进行,通过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升机关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的有机融合。
对照绩效自评评分表, 2023年机关党建专项经费项目自评综合得分98.4分,评价结果为“优”。 具体一级指标自评得分情况如下表: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我单位紧紧围绕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聚焦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职责定位,着力深化理论武装、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推进正风肃纪,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提升州直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切实当好“三个表率”,创建“红河模范机关”。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基本得以实现。具体完成情况如下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项目政策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
2023年机关党建专项经费项目立项符合法律法规、根据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不重复。
2.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合理,绩效目标分解清晰。
设立了相应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分解清晰,有可衡量的绩效指标。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3.资金预算科学,资金分配合理。
2023年机关党建专项经费项目的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按照标准编制,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管理方面,预算资金按照计划执行,项目资金使用合规。
州直机关工委2023年机关党建专项经费计划资金6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55.87万元,资金到位率为93.12%,到位资金已全部支出,预算执行率为100%;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项目组织实施方面
一是严格执行制度。为适应新形势下部门预算管理及业务管理要求,委州直机关工委重视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了《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预算业务管理制度》《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绩效管理办法》等制度,实现部门的预算绩效等财务管理工作有制度可依,并严格在制度管理的范围内执行。
二是按程序行事。为规范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州直机关工委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上实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均由党组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机关党建专项经费项目,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率和质量达标率均为100%,但项目资金截至9月30日支出进度为47.65%,截至11月30日支出进度为93.12%。
2.州直机关工委2023年机关党建专项经费实际到位资金55.87万元,实际支出55.87万元;不存在超支。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通过机关党建专项经费项目的实施,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不断得到加强,做到了: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机关党的建设扎实推进;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当好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走在前列的表率;聚焦固本强基,锻造了坚强有力机关基层党组织;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红河高质量发展中尽职责、有作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机关风清气正。项目的组织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良好,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提高思想认识
要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首先必须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我单位从上到下,都没有把这项工作认为是多余而马虎应付,而是认真学习理解相关预算绩效管理的文件和精神,不断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预算绩效工作同部门的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保证有人管事也有人做事。
(二)加强制度建设
制度管事永远是硬道理。几年来,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我单位不断破解工作难题,以问题为导向,适时建立相关制度。目前,仅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就有10余项。
(三)重视业务学习
业务熟练是做好预算绩效管理的前提。我单位高度重视业务人员的培养,通过单位内部有针对性的培训和参加州级财政部门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并积极聘请第三方协助有关工作,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缓慢。项目资金截至9月30日支出进度为47.65%,截至11月30日支出进度为93.12%。
七、有关建议
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确保财政资金充分发挥效益。督促各部门落实项目未支付原因,尽快完成项目资金支付。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1.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
2.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2023年项目绩效自评整改报告
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
2024年3月10日
附件【P02024042236482933106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