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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247-037
  •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3-1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州财政局: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4〕1号)要求,哈尼梯田管理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对财政预算资金开展全面绩效评价工作,现将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

  (1)宣传贯彻和执行《云南省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协同相关部门制定完善配套政策;

  (2)组织实施哈尼梯田保护管理规划,统筹保护区内文化景观、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风貌,以及生态环境等要素的保护管理工作;

  (3)建立保护管理监测预警体系,完善梯田监测管理中心和监测站点,健全监测队伍,监测哈尼梯田资源状况,做好日常巡查监测记录和档案管理工作;

  (4)组织哈尼梯田资源价值的挖掘、研究、提炼,开展科研科普、宣传展示、教育培训、对外交流等工作;

  (5)监督指导哈尼梯田资源的开发利用,对世界文化遗产、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国家湿地公园等标识进行统一管理;

  (6)组织建设、管理和维护保护设施,审核和监督哈尼梯田重点保护区内可能影响景观要素的基础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建设、科学考察、大型娱乐活动、影视拍摄、旅游服务等项目;

  (7)负责哈尼梯田知识产权的相关事宜;

  (8)依法收取单位和个人利用哈尼梯田资源从事经营、旅游或者其他活动缴纳的相关费用;

  (9)行使《条例》赋予的行政处罚权;

  (10)负责哈尼梯田保护管理的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属于州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保护管理科、宣传教育科、产业发展科4个正科级机构,无下级单位,人员编制15名,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有人数16人(根据红组干调〔2023〕92号文件2023年10月调入1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进哈尼梯田保护管理工作。一年来,州委书记组织召开红河哈尼梯田保护发展领导小组会议1次,州政府常务会议2次,州长组织召开专题会议4次,高位推动梯田保护工作。局党组坚持保护第一,恪守哈尼梯田保护职责,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对哈尼梯田保护与发展的安排部署,科学有效推进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研究提出梯田保护发展“347”工作思路,严格落实“3”部法规:《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红河哈尼梯田保护与发展总体规划》;聚焦“4”个重点:遗产要素保护修复、生产方式提升、非遗保护传承、保护区农民增收。实施“7”批项目:旱化梯田修复、生产道路修建、灌溉沟渠修缮、传统民居保护、农耕文化传承、梯田产业发展、机械耕种运输,“347”工作思路得到了州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今年,州委州政府安排哈尼梯田保护利用专项资金1亿元,按项目建设计划,共梳理生态保护、产业发展、文化传承及宣传交流、政策配套等7类项目。为哈尼梯田保护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资金保障。

  二是完善保护机制,提升管护水平,推动哈尼梯田高质量发展。认真修订《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明确元阳、红河、绿春、金平四县政府的主体责任,保护区内乡(镇)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机构的具体保护责任,相关职能部门的部门责任等,明晰了哈尼梯田发展利用的实践路径,为哈尼梯田保护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形成保护发展合力,全面保护哈尼梯田世界遗产。推进规划修编工作,促进哈尼梯田科学发展。完成《红河哈尼梯田保护与发展总体规划(2022—2035)》和元阳、红河、绿春、金平县哈尼梯田保护与发展规划初稿,并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评审稿。编制完成《云南红河哈尼梯田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评审稿,目前已报州林业和草原局组织评审,推进湿地科学管理,创新发展,努力将哈尼梯田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成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节点。首次将哈尼梯田保护工作纳入全州年度综合考评指标体系,考核分值3分。哈尼梯田保护工作纳入州、县年度综合目标管理,建立哈尼梯田保护管理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评估体系,把保持梯田面积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增强了各县市对哈尼梯田保护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三是瞄准重点抓成效,落实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新举措。制定了《进一步加强红河哈尼梯田保护利用十条措施》,聚焦“遗产要素保护、非遗保护传承、生产效率提升、农民增收致富”,实施旱化梯田修复、灌溉沟渠修缮、田间道路修建、传统民居保护、农耕文化传承等项目,植树造林25.6万亩,退耕还林1.47万亩,修缮大小灌溉沟渠140余条160余公里,恢复“赶沟人”“守林人”“木刻分水法”“水力冲肥法”等传统民间水资源管理方式,牢牢守住哈尼梯田绿水青山。推进实施2023年哈尼梯田保护与利用重点项目。坚持项目清单化,把梯田·沟渠·田间生产路修复、遗产区村庄风貌整治等16个重点项目细化、清单化,明确每个环节的目标任务、工作标准、时序进度等,推动工作井然有序开展。坚持清单责任化,明确责任人、责任领导,任务不完成,责任不销号,确保项目全程有人管、工作有人办,扎实推进项目建设,推动哈尼梯田高质量发展。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梯田农机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在红河县、绿春县、金平县哈尼梯田保护区试点应用单轨运输、微型耕机,缓解种田累、运输难等制约哈尼梯田保护的问题,今年共推广微耕机18台,建设哈尼梯田单轨运输线路8.244公里。单轨运输线路覆盖哈尼梯田1982亩,受益727户3641人,运送927.1吨粮食,节省运输成本21.24万元。单轨运输车等农机的推广使用,大大降低梯田农民的劳动强度,为梯田农民脱贫致富开辟了一条捷径,极大地促进了群众种植梯田的积极性。

  四是坚持守本创新,保护传承农耕文化。大力开展哈尼梯田申遗成功十周年系列活动。6月21日,在北京成功举办了哈尼梯田申遗成功十周年宣介活动,活动内容包括文旅招商推介、十周年宣介、守望哈尼梯田、十周年成果展、梯田产品展销、民族文化展示、民族服饰时尚秀等。有红河大象文旅集团等50多家企业参加活动,人民日报、新华网等30多家国内主流媒体参与报道,全方位、多渠道宣介哈尼梯田壮美的景观、丰富的民族文化、深厚的遗产价值。申遗成功10周年系列活动社会反响热烈,哈尼梯田的美誉得到了广泛宣传。与州文化和旅游局共同制定《哈尼梯田传统文化保护传承扶持办法》,将哈尼梯田传统文化保护传承扶持办法作为《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重要内容,对保护区范围内保护传承民族传统文化的个人和集体进行扶持,保护传承哈尼梯田传统文化。目前,扶持办法初稿已制定,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上报州政府审定后实施。制定《元阳县哈尼梯田遗产区农耕文化文艺队奖励扶持办法》,在遗产区82个村庄评选出优秀农村文艺队,按标准给予奖补20万元。积极申报全国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案例。按照国家文物局有关要求,完成全国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阿者科案例材料撰写、视频制作。我局主导申报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助推乡村振兴》入选首批全国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十佳案例,系云南省唯一入选案例。开展“最美护田人”学习宣传活动。持续在元阳、红河、绿春、金平“四域十片区”内开展“最美护田人”(“农耕能手”“梯田歌手”“梯田美少年”“梯田好人家”“优秀文艺队”)学习宣传活动。今年,评选出72名“最美护田人”,其中,4名“最美护田人”在哈尼梯田申遗成功十周年座谈会上作了交流发言。做好到意大利开展哈尼梯田主题展筹备工作。根据与意大利朗格罗埃洛和蒙菲拉托葡萄园景观协会召开的中意友好遗产地合作事项视频会议精神,认真撰写哈尼梯田主题展大纲,收集相关图片和视频,积极对接设计方,并将大纲呈报省文物局和州政府领导,进一步推动意大利与红河在文化旅游、经济、农业发展等领域的交流合作。

  五是创新发展谋突破,打通“两山”转换通道。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哈尼梯田保护利用的安排部署,推动哈尼梯田保护利用。持续抓好红米产业发展。向州委州政府报送《关于梯田红米产业发展情况报告》,充分挖掘梯田红米综合价值的工作情况。开展梯田红米有机认证,研发优良子种、建设红米基地、开发红米系列产品,撰写红米宣传材料,筛选遗产地优质哈尼梯田红米作为推荐产品提交农业农村部。积极引导和扶持元阳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红河嘎他红米种植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坚持走特色农业产业化发展路子,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推进梯田红米产业健康发展。抓好遗产标识管理工作。印发《关于开展红河哈尼梯田遗产标识使用权申报工作的通知》,在四县遗产区开展第六批遗产标识使用申报工作。通过逐级审核授予元阳县欧乐茶叶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使用全球/中国重要农业遗产、国家湿地公园标识。目前,授予34家企业使用标识。推广“稻+N”综合种养模式。目前,在四县推广“稻鱼鸭”综合种养21.5万亩,综合产值3.85亿元。探索推广生态循环生产模式,鼓励遗产地发展稻鱼、稻鸭、稻鳝、稻螺等“稻+N”综合种养模式。开发数字产业,用数字梯田赋能强化保护利用。建设元阳梯田遗产区数字监管平台和立体化监测项目,推进梯田认种、科普展示等数字梯田产业发展。实施哈尼梯田优选数字化平台建设,通过数字化平台的建设和运营,提供旅游宣传、线上商城和一站式等服务,推进乡村旅游产业的发展,带动群众增收致富。打造哈尼梯田直播基地,探索多方合作,用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可持续发展。探索推进高校、企业与遗产区合作模式,成功举办红河哈尼梯田申遗成功十周年“开秧门”实景农耕文化节茶话座谈会、元阳稻花鱼丰收节暨遗产教育与文化传承推介会,通过学术交流、招商推介等方式,共同推进世界遗产持续发展。在世界文化遗产区实施哈尼梯田文化产业发展项目,实现哈尼古歌常态化演出、哈尼长街宴常态化运营循环发展,增强游客的文化体验度,共享民族团结进步成果。完善旅游业态,用乡村旅游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在元阳县世界遗产核心区实施5A创建文化旅游主题街区胜村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哈尼小镇旅游服务业态提升项目、哈尼梯田重点申遗村(垭口)传统民居改造修缮项目、建设哈尼梯田研学基地;着力打造胜村旅游小镇、哈尼小镇、多依树下寨、垭口等旅游集镇、旅游村寨,不断提升哈尼梯田景区旅游设施建设,丰富旅游业态,用乡村旅游发展促进乡村振兴,带动群众增收致富。

  六是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政治自觉,坚持用党建统领各项工作。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严格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制度,深入开展主题教育,不断提升理论水平,推动科学理论贯穿哈尼梯田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促进学习成果转化,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办好民生实事,持续把党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哈尼梯田保护事业中,守护好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这块“金字招牌”。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力度,按照目标责任书进行任务分解,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住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话语权。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推动班子成员担责履责尽责,以上率下,正风肃纪,力促干部作风转变,营造了全局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良好环境。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构建高效统一的规划管理体系,持续推进红河哈尼梯田国家湿地公园规划修编工作。

  2.全面保护哈尼梯田,抓好对哈尼梯田沟渠、田间道路、界碑设置、传统民居入保、消防培训等工作。

  3.做好哈尼梯田资源调查工作,完善哈尼梯田监测系统及数据库。

  4.推进哈尼梯田法治建设,严格落实《云南省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查处占用和破坏梯田、盗伐林木、毁林开荒等行为,构建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

  5.加大哈尼梯田农耕文化保护传承力度,不断提高哈尼梯田的知名度,持续提升管护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原住民文化自信,提高梯田产品附加值,促进农户爱田护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推进哈尼梯田永续发展。

  6.扶持发展红河哈尼梯田生态产品,以产业发展、群众增收助推哈尼梯田的保护,实现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7.加强哈尼梯田其他工作建设,通过本单位的各项工作,让世界遗产惠及当地群众,促进哈尼梯田可持续发展。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推进大抓哈尼梯田保护利用工作,坚守哈尼梯田元阳遗产区“四素同构”生态系统,促进群众增收,为巩固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打牢基础。一是抓好申遗重点村传统民居修缮。二是继续做好遗产区集中连片梯田、沟渠、田间道路、田棚的修缮恢复。三是继续做好遗产区村庄风貌整治。四是打造胜村旅游小镇、哈尼小镇示范项目。五是继续做好哈尼梯田文化产业发展。

  2.抓好哈尼梯田保护修复工作;开展哈尼梯田资源调查,完善哈尼梯田监测系统及数据库项目;完成哈尼梯田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修编;做好红河哈尼梯田界碑(桩)设置;做好哈尼梯田遗产区传统民居入保及消防设施维护项目。

  3.重视哈尼梯田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开展哈尼古歌保护传承活动;举办哈尼梯田申遗成功十周年纪念活动;做好世界遗产价值宣传阐释和保护传承工作。

  4.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把乡村振兴与哈尼梯田保护利用有机结合起来,扶持培育龙头企业,发展壮大梯田产业,不断增强内生动力。抓好梯田特色产品宣传展示工作,充分利用南博会、农交会、农业文化遗产大会等国内知名会展平台,加强宣传推介,提高认知度,拓宽农产品宣传展示的广度和深度。开展红米种质资源保护工作,打造哈尼梯田红米品牌,助推哈尼梯田的可持续发展。极探索农耕文化和现代文明要素结合的有效途径,改进生产方式,提高生产效率,缓减劳动强度,助力群众增收。

  5.加强哈尼梯田其他工作建设,通过本单位的各项工作,让世界遗产惠及当地群众,促进哈尼梯田可持续发展。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为全面推进我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社会稳定工作全面开展和特定目标任务的完成,我局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制定《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和办法;建立了《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体系》。通过制定相关制度办法,确保我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随着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顺利推进,进一步强化了我局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提高了财务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本年收入预算批复数10312.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批复数312.0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批复数10000.00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本年收入总额为10434.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35万元;项目支出10128.64万元(本级6028.64万元、下级4100.00万元)。本年支出总额为4548.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35万元;项目支出4242.35万元(本级3183.79万元、下级1058.56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

  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2023年实际收入总额为10434.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35万元;项目支出10128.64万元(本级6028.64万元、下级4100.00万元)。实际支出总额为4548.70万元,执行率44%,其中:基本支出306.35万元,执行率100%;项目支出4242.35万元,执行率42%。支出总额少于收入总额的主要原因:哈尼梯田保护与利用专项经费项目10000.00万元资金于2023年5月12日下达,根据州政府专题会议安排此项目为跨年度实施项目,部分项目需于2024年完成竣工决算。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目标:

  2023年以来,哈尼梯田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坚持保护第一,在传承保护的基础上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着力推动哈尼梯田高质量发展。完成监测体系建设项目数2项,规划修编项目数1项,哈尼梯田沟渠修复数6项,农房保险及消防设施维护1项,宣传教育培训78次,挖掘整理梯田文化(宣传媒介制作)1册/部,学术交流1次,宣传《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次,聘请临聘人员17人,哈尼梯田产业发展扶持项目数1次,和州农科院合作推动哈尼梯田红米的保护与发展,在保护范围内示范引进机耕等机械化生产方式1项,品牌宣传推介2项,在保护范围内示范引进机耕等机械化生产方式1项,传统民居、异化民居改造修缮11幢,沟渠修复数36.59㎞,哈尼梯田修复数1028亩,修缮田间道路不少于6㎞,四大片区田埂修复9254㎡,修缮田棚不少于41间,整治遗产区公路沿线风貌异化民居不少于42幢,设置木刻分水不少于10个,避雷设施建设数1项,传统村落祭祀房修复数1间,磨秋场、水碾水磨、水碓修复7个,老虎嘴观景台整治1项,美化绿化及光化1项,多单位联合执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1575㎡,聘用第三方企业出版非遗文化绘本1家,扶持民间艺术表演队20支,哈尼传统民俗活动(哈尼古歌、长街宴)基础设施建设1项,直播基地建设1项,水源林建设数量100亩,文创产品奖励补助户数3户,编制哈尼梯田宣传材料数2000份,购置监测设备、装备2台,调研及对外学习交流次数41次,哈尼梯田执法监测巡查次数274次。通过项目的实施,让世界遗产惠及当地群众,促进哈尼梯田可持续发展。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哈尼梯田保护与利用专项经费项目10000.00万元资金于2023年5月12日下达,根据州政府专题会议安排此项目为跨年度实施项目,部分项目需于2024年完成竣工决算。

  三、绩效自评结论

  根据红财绩发〔2024〕1号文件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对2023年度财政预算资金进行整体绩效评价,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预算资金支出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性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我单位对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按照先有办法、后分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统一支付、严格把关的原则进行管理。严格执行预算,规范了资金审批和支付程序,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认真开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在资金分配中的项目申报、评审和安排,均按规定严格执行,每一笔收支都做到有依据、有凭证、有程序。确保专项资金依法管理与使用。根据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本指标包含目标设定、预算配置2个二级指标,指标分值15分,自评得分15分,得分率100%。

  1.目标设定

  本指标包含整体绩效目标设定、项目绩效目标设定2个三级指标,指标分值7分,自评得分7分。

  (1)整体绩效目标设定

  2023年本单位已制定了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制定依据充分,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整体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指标分值4分,自评得分4分。

  (2)项目绩效目标设定

  2023年本单位根据《关于加强世界遗产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的决定》(红发〔2014〕34号)、《红河哈尼梯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近年来哈尼梯田实际情况等科学、合理设立了项目绩效目标;目标明确;目标已细化和量化。指标分值3分,自评得分3分。

  2.预算配置

  本指标包含预算编制科学性、基本支出保障、重点支出保障率3个三级指标,指标分值8分,自评得分8分。

  (1)预算编制科学性

  为做好2023年度相关预算工作,本单位相关人员及时到四县调研、分析、规划等并结合往年经验认真编制本年度预算,与履职目标相匹配,编制依据已充分。指标分值2分,自评得分2分。

  (2)基本支出保障

  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不存在预算编制时就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指标分值3分,自评得分3分。

  (3)重点支出保障率

  重点项目支出数4242.35万元,项目总支出4242.35万元,重点支出保障率100%。指标分值3分,自评得分3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指标包含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资产管理3个二级指标,指标分值20分,自评得分17.8分,得分率89%。

  1.预算执行

  本指标包含预算执行率、结转结余变动率、“三公经费”变动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收入合规、支出合规7个三级指标,指标分值8分,自评得分5.8分。

  (1)预算执行率

  哈尼梯田保护与利用专项经费项目10000.00万元资金于2023年5月12日下达,根据州政府专题会议安排此项目为跨年度实施项目,部分项目需于2024年完成竣工决算。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80%和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1月30日前≥95%没能按进度完成支出。指标分值2分,自评得分0分。

  (2)结转结余变动率

  2023年末州财政局收回所有剩余资金,本年度没有结转结余资金。指标分值1分,自评得分1分。

  (3)“三公经费”变动率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1万元,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6万元,变动率-3.42%;指标分值1分,自评得分1分。

  (4)“三公经费”控制率

  “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0.88万元,预算数14.1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6.24%。指标分值1分,自评得分1分。

  (5)政府采购执行率

  2023年采购预算调整金额831.65万元,实际采购金额688.28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83%。指标分值1分,自评得分0.8分。

  (6)收入合规

  本单位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指标分值1分,自评得分1分。

  (7)支出合规

  本单位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没有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指标分值1分,自评得分1分。

  2.预算绩效管理

  本指标包含管理制度健全性、落实绩效主体责任、整改落实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4个三级指标,指标分值8分,自评得分8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

  已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具有项目支出管理办法和制度;已建立部门支出内控制度相应措施;管理办法、制度、措施得到有效执行。指标分值2分,自评得分2分。

  (2)落实绩效主体责任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落实部门主体责任,并且有效开展部门预算绩效工作。指标分值2分,自评得分2分。

  (3)整改落实

  已积极对近三年内人大、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各项检查、绩效评价等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整改。指标分值3分,自评得分3分。

  (4)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公开

  本单位已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预算决算公开等。指标分值1分,自评得分1分。

  3.资产管理

  本指标包含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3个三级指标,指标分值4分,自评得分4分。

  (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

  本单位已制定资产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指标分值1分,自评得分1分。

  (2)资产管理安全性

  本单位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指标分值2分,自评得分2分。

  (3)固定资产利用率

  本单位本年度固定资产利用率≥90%。指标分值1分,自评得分1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

  指标包含部门履职1个二级指标,指标分值35分,自评得分27.5分,得分率78.57%。

  1.部门履职

  本指标包含重点工作办结率、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4个三级指标,指标分值35分,自评得分27.5分。

  (1)重点工作办结率

  重点项目支出数4242.35万元,重点项目2023年交办数6128.64万元,重点工作办结率70%。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分7分。

  (2)实际完成率

  据绩效目标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数量指标有45条,实际完成率85%。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分8.5分。

  (3)完成及时率

  根据绩效目标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时效指标有2条,实际完成率40%。指标分值7分,自评得分4分。

  (4)质量达标率

  根据绩效目标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质量指标有3条,实际完成率100%。指标分值8分,自评得分8分。

  (四)效果情况分析

  指标包含部门履职1个二级指标,指标分值30分,自评得分30分,得分率100%。

  1.部门履职

  指标包含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或可持续影响、行政效能、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个三级指标,指标分值30分,自评得分30分。

  (1)经济效益

  根据绩效目标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经济效益指标有1条,已全部完成实际完成率100%。指标分值5分,自评得分5分。

  (2)社会效益

  根据绩效目标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社会效益指标有2条,已全部完成实际完成率100%。指标分值5分,自评得分5分。

  (3)生态效益或可持续影响

  根据绩效目标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指标共有2条,已全部完成实际完成率100%。指标分值5分,自评得分5分。

  (4)行政效能

  本年度本单位没有发生过违纪违法等相关情况。指标分值5分,自评得分5分。

  (5)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社会公众对哈尼梯田保护的满意度大于90%。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2023年,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

  一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

  二是加强预算的细化和精准度。

  三是预算绩效管理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一是逐步扩大绩效管理范围。加强在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事前、事中、事后各阶段对有预算项目的四县预算绩效管理。

  二是加强预算的细化和精准度。加强对项目绩效目标的细化和精准度,让所填报的绩效目标与州委、州政府总目标相符,与部门工作目标相符,与实际存在需要实施的问题相符。

  三是加强培训和指导。采取集中学习、讲座、专题会议等方式,加大对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统一认识,充实业务知识。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为切实加强我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社会稳定工作全面开展和特定目标的实现,我局成立了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哈尼梯田保护管理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了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等各方面内容;对项目实施提出了重点工作任务、整项工作总体完成时限、重点节点完成时限、责任科室、责任人和责任领导;加强项目督查。对项目实施进行不定期抽查及随机暗访;严抓项目竣工验收,对于项目竣工验收进行详细查验,层层把关,确保工程质量。认真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附件【P02024031532653603513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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