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zgzw41/2025-0000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国资委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3-1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国资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4〕1号)文件要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红河州国资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工作专班,对2023年预算批复的3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价工作。现将评价情况报告以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国资国企监管专项经费
项目背景: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室字〔2022〕17 号)、《红河州国资委印发<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资监管提升监管能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红国资发〔2022〕66号)和《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红办发〔20239号)精神,红河州国资委一是需进一步加强对州属企业的监管,需聘请第三方对州属监管企业的各项重点工作进行检查;二是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需配置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
项目实施主体:国有资本运营监管科、办公室
项目资金批复情况:为提高国有资产监管效能,加大对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堵塞管理漏洞,聘请第三方对州属监管企业的各项重点工作进行检查十分必要,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3〕15号)文件,2023年批复国资国企监管专项经费50万元。
资金使用情况:国资国企监管专项经费50万元,其中:监管企业重点工作检查经费11.34万元,全年支出11.3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8.66万元,全年支出36.78万元。
2.国企改革专项经费
项目背景:一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互联网+监管”系列决策部署、省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以及《关于加快推进全国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国资厅〔2021〕145号)、《关于做好云南省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数据采集交换平台对接与开展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红河州国资委紧密结合红河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实际,需构建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二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国发〔2018〕1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68号)及《红河州州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红河州州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红河州国资委应履行督促州属企业贯彻落实州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工作的职责,需聘请第三方对州属企业2023年度工资总额进行清算审核,并指导州属企业编制、上报2024年工资总额预算。三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7号)、《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红办发〔2023〕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均提出了“国有独资公司、国有全资公司外部董事人数应超过董事会全体成员的半数”相关要求,红河州国资委作为州属国有企业出资人,应积极响应文件要求聘请外部董事,确保在优化州属国有企业董事会结构,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推进公司治理机制创新,提升企业竞争力等工作效果稳步推进;四是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永久存储和安全保管,确保档案信息安全,提升档案管理服务能力,红河州国资委需建设档案数字化整理及标准化档案室。
项目实施主体:国企领导人员管理和考核分配科、办公室
资金批复情况:为不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启动实施新一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规范健康运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3〕15号)文件批复2023年国企改革专项经费100万元,后期预算调整追加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维护经费50万元。
资金使用情况:国企改革专项经费150万元,其中: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维护费100万元,全年支出98.5万元;委托第三方开展监管企业工资总额核定20万元,全年支出20万元;聘请国企专兼职外部董事薪酬15万元,全年支出15万元;档案数字化整理及标准化档案室建设15万元,全年支出14.96万元。
3.“红河国企党旗红”党建品牌创建经费
项目背景:根据州委办《2022年红河州基层党建工作总体方案》(红办发2022〕12号)“大力开展国有企业‘一企一品牌’创建”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州属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的建设质量,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批有亮点、叫得响、可推广的特色党建品牌,充分发挥党建品牌的辐射和示范带动作用,红河州国资委决定在州属国有企业加快推进“红河国企党旗红”党建品牌创建活动。
项目实施主体:党建工作科
资金批复情况:为促进党建工作与经营业务有机融合,保障企业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3〕15号)文件批复“红河国企党旗红”党建品牌创建经费30万元。
资金使用情况:“红河国企党旗红”党建品牌创建经费30万元,全年支出3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红河州国资委按照相关要求,在年初申报预算时同步填报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如下:
1.国资国企监管专项经费
(1)总体目标
一是监管企业重点工作检查内容: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企业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企业资产租赁情况、企业规范发放津补贴和规范列支三项费用执行情况、企业兼职取酬情况、企业市场化投资行为情况、企业经营管理及内控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企业招投标情况、企业选择资源(资产合作方)情况、企业公车管理情况、企业违规经营投资及责任追究情况、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企业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企业融资情况、企业工程管理情况、巡察检查企业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二是采购办公设备:现有办公设备无法满足办公需要,急需采购一批办公设备。
(2)绩效指标设定情况: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个方面进行设定,绩效指标分为三级,包括3个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具体指标如下表:
2.国企改革专项经费
(1)总体目标
一是建好用好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全面掌握所监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实现以信息化助力形成国资监管大格局、国资监管“一盘棋”,促进国资监管方式转变和履职能力提升。
二是委托第三方开展监管企业工资总额核定,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激发和调动企业干部职工积极性,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升国有企业效率。
三是聘请国企专兼职外部董事,确保在优化州属国有企业董事会结构,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推进公司治理机制创新,提升企业竞争力等工作效果稳步推进。
四是完成档案数字化整理及标准化档案室建设,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永久存储和安全保管,确保档案信息安全,提升档案管理服务能力。
(2)绩效指标设定情况: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个方面进行设定,绩效指标分为三级,包括3个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具体指标如下表:
3.“红河国企党旗红”党建品牌创建经费
(1)总体目标
一是创建主体,“红河国企党旗红”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在红河发展集团党委、红河产业投资集团党委及红河融金集团党委层面及其二、三级子公司开展,其中二、三级公司分别创建不少于2个党建品牌。
二是创建标准,有响亮的品牌名称,在“红河国企党旗红”总品牌下,按照“一企一品牌”原则进行打造,名称涵盖主题内涵,突出党建工作特色,简短有力,易懂易记,提倡形成凝练别致、寓意深刻的品牌标识。
(2)绩效指标设定情况: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个方面进行设定,绩效指标分为三级,包括3个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具体指标如下表: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一是红河州国资委领导高度重视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部门年度重点工作,2023年在委领导的领导和指导下,完善工作机制,制定了《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二是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委托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招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相关业务委托工作。
三是建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各个项目资金单独核算,划清与其他资金的界限,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会计人员依照合法、有效的会计凭证进行账务记录,会计记录按照规定的要素完整准确地反映各项业务活动,做到账账、账表、账单相符。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根据年初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预算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绩效评价对象按照预算级次,分为本级支出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评价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为重点,重点评价年初财政批复与我单位职能职责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影响和经济影响的项目。绩效评价一般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和项目实施完成后,按照事先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部门项目自评,形成本单位自评报告,报送州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审核备案。并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1)绩效导向原则。预算绩效管理各个环节要以绩效为核心导向,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管理全过程,实现财政资金运行和预算管理效益最大化。
(2)目标管理原则。预算绩效管理要围绕绩效目标来进行,事前设定目标、事中监控目标实现进程、事后评价目标完成情况。
(3)责任追究原则。预算绩效管理强调各部门的预算支出责任和财政部门的监管责任,实行绩效问责。
(4)信息公开原则。绩效管理结果信息要逐步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2.绩效自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办〔2015〕171号);
(3)《红河州财政局关于〈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4)《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3〕15号);
(5)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
(6)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
(7)其他相关资料。
3.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评价指标
根据项目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经济性、系统性原则,结合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设立相应的指标,并分配相应的权重(分值)。具体详见附件1。
(2)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预算执行、项目产出、项目效果、满意度四个方面进行构建,“预算执行”分值权重10分,“项目产出”分值权重50分,“项目效果”分值权重30分,“满意度”分值权重10分。
(3)指标解释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项目管理流程各环节为依据,将绩效评价指标划分为四个方面,作为一级指标,对项目资金进行全面绩效评价。
预算执行率:考核部门是否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产出指标:反映项目实施是否实现了预期任务目标。根据本项目预期任务目标,将产出指标细化为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指标,考核项目各项实施内容完成情况及完成质量。
效益、满意度指标:反映项目实施后,预期效益的实现情况。根据项目实施的预期效益,将效益指标细化为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指标,主要考核项目实施对社会科学工作的保障效果,以及受益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4.绩效评价方法
(1)审阅资料。查阅抽查单位及项目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检查资金到位情况,资金拨付、支出情况,相关会计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规现象,对预算执行情况、资金拨付执行情况、资金使用规范情况、主要项目内容完成情况的检查。
(2)依据下达的投资预算,对照本单位2023年实际完成内容,评价实际实施内容与批复预算的完成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到位及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
(3)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5.绩效评价标准。
主要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分标准,其中包括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定性标准采用两段评分法和分段评分法,定量标准主要针对项目完成情况按百分比计算得分。
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得分≥90分为“优”,80≤得分<90分的“良”,60≤得分<80分为“中”,得分<60分为“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预算绩效工作顺利推进,我单位成立了预算绩效工作领导小组,并对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实施、评价等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配套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2.组织实施。
在红河州国资委预算绩效管理小组的领导下,绩效管理和监控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权责对等、约束有力,结果运用、及时纠偏”的原则,由办公室具体负责自评工作。
3.分析评价。
对照项目支出年初预算绩效目标,各项年初预算目标均对应完成。在年度预算绩效工作中严格遵循年初设立目标严谨可行,年中监管全面到位,年终自评总结客观规范的原则有序推进。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本次绩效自评项目共3个,其中:国资国企监管专项经费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国企改革专项经费自评得分95分,自评等级为优;“红河国企党旗红”党建品牌创建经费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1.国资国企监管专项经费:一是红河州国资委委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9户企业的重点工作进行检查,包括“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建立债务风险防控方案情况,资金管理、投资、资产管理方面内控机制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3个方面。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9月28日完成现场检查, 2023年12月10日出具正式报告,红河州国资委支付检查经费11.34万元。二是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红河州国资委办公设备、家具购置支出36.78万元。
2.国企改革专项经费:一是红河州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互联网+监管”系列决策部署、省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以及《关于加快推进全国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国资厅〔2021〕145号)、《关于做好云南省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数据采集交换平台对接与开展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红河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实际,构建红河州国资委国资国企监管在线系统,支付系统建设维护经费98.50万元。二是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68号)、《红河州州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及《红河州州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红河州国资委委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州属国有企业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对145户州属国有企业22年度工资总额管理情况进行核定,同时以核定结果为基数,结合实际与州属国有企业年度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等指标挂钩,对145户州属国有企业23年度工资总额预算进行审核并下发相关批复,红河州国资委支付服务费20.00万元。三是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7号)、《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红办发〔2023〕9号)等文件要求,红河州国资委聘请4名外部董事前往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红河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红河州国有资产(持股)经营有限公司、红河园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户州属企业任职,进一步优化州属国有企业董事会结构,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支付外部董事人员薪酬15万元。四是为规范单位档案管理工作,2023年红河州国资委完成档案数字化整理及标准化档案室建设,支付档案室建设费用14.96万元。
3.“红河国企党旗红”党建品牌创建经费:截至2023年年底,红河发展集团、红河产业投资集团、红河融金集团、红河粮油集团等州属国有企业以生产经营发展为载体,成功打造了“红帆领航·红发破浪”“产投先锋·五强兴州”“金融引擎·引领红河”“党旗领航·振兴红粮”“光影映党恩·惠民建新功”等5个党建品牌群共有15个党建品牌,对15个党建品牌补助经费30万元。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2023年预算批复的3个项目均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编制预算时由各科室根据科室业务提出资金需求,并将项目纳入一体化管理系统项目库,部门统一编制预算,经人大批复后下达项目预算资金,项目立项申请审批文件、材料符合要求。项目立项事前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部门集体决策。
项目绩效目标根据相关要求、项目实施内容和范围、资金支出方向等进行设定,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高度相关性,与预算资金量相匹配,总体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细化、量化。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按照标准编制,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
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预算项目资金收支情况如下: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2023年预算批复项目3个,3个项目均按计划开展,并完成项目目标。具体详见附件1。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国资国企监管专项经费:红河州国资委通过履行好出资人职责,委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的重点工作进行检查,保证企业合法合规运行,实现监管国有企业保值增值,2023年州属企业国有企业保值增值率达到118.25%,充分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国企改革专项经费:不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启动实施新一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规范健康运行,实现高质量发展。
3.“红河国企党旗红”党建品牌创建经费:红河州国资委通过履行职责,开展“红河国企党旗红”示范点创建活动,促进了党建工作与经营业务有机融合,保障企业经济发展提质增效。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红河州国资委积极建立健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配套制度,完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预算绩效管理流程,进一步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从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推进较慢,导致项目前期预算执行率较低。红河州国资委因机构改革,2023年5月正式单设,因项目开展时间较晚,导致各个项目推进进度缓慢,影响项目执行率。
2.绩效指标体系不够完善细化。红河州国资委在年初设计绩效目标时未有效结合部门工作职责、行业特点搭建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绩效指标不够细化、量化。
七、有关建议
1.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在后续工作中将做好项目的前期调研工作,制定具体可实施的项目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项目,提高项目执行率。
2.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在后续工作中将根据部门工作职责、行业特点搭建完善本单位的绩效指标体系,建立细化量化、简洁明了、可衡量、可考核、可比较的个性指标库。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