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221-84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国资委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3-1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国资委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为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4〕1号)等文件要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红河州国资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工作专班,对2023年度单位整体财政支出的管理、使用及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内容开展绩效自评价工作。现将评价情况报告以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职责
红河州国资委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授权对监管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专司国有企业监管,主要职能职责为:
(1)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州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
(2)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及有关企业党的建设的组织协调及督促指导。
(3)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负责所监管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事项;按照国家颁布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4)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股份制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负责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按照国家和省、州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引导所监管企业投资方向,指导监管企业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工作。
(5)按照法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对所监管企业管理者进行建议任免或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综合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激励和约束制度,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按出资比例委派股权代表和董事、监事;指导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做好人才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
(6)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贯彻执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以管资本为主健全监管制度体系,完善监管责任落实机制;制定、修改或会同其他股东制定、修改所出资企业章程,审议董事会报告;依法对县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推行国有资产管理全覆盖工作,探索多种形式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式。
(7)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国家和省州安全生产、应急保障、环境保护和信访维稳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责督促指导所监管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管理者实施责任追究。
(8)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红河州国资委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国有资本运营监管科、国企领导人员管理和考核分配科、政策法规和规划发展改革科、党建工作科。
红河州国资委机关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2人。2023年末实有人员15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事业人员2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红河州国资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国资国企的全面领导,一手抓防风化债,一手抓高质量发展,围绕价值创造和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围绕服务国家、云南省和我州发展战略增强核心功能,深入推进国企改革发展三年行动,持续深化“八个专项行动”,着力提高州属企业价值创造能力和创新能力,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为更好服务我州“337”工作思路,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红河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红河州国资委将紧紧围绕推动州属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目标,切实把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转化为推动红河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持续推动国资国企改革进一步走深走实。2023年红河州国资委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具体为:
1.坚持高质量发展导向,稳定企业生产经营。一是聚焦“八个专项行动”抓好国企转型,实现创新发展和盈利提升,推进州属国有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二是聚焦“8条措施”抓稳国企发展,将红河州支持州属企业高质量发展“8条措施”细化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加强统筹调度、跟踪问效,合力破解国企高质量发展中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三是聚焦改革发展抓实生产经营,加强国企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各项制度,确保国企改革发展三年行动圆满完成。
2.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动力。新一轮国企改革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我们聚焦“管理、发展、脱困、改革”8字要求,锚定8个方面76项重点改革任务,制定“路线图”、设定“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坚持专班制推进、项目化落实、清单式管理、穿透式跟进、定量性督办,以“六个一”机制有序有力推动重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2023年完成改革任务57项、完成率75%。
3.聚焦从严监管,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深入落实提升国资监管能力专项行动,在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提升监管效能上取得新成效。一是探索创新监管举措,二是加大监督工作力度,三是持续推进“责任国资”建设。
4.分类化解债务,牢牢守住风险底线。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扛牢政治责任,立足于“短期稳住、中期可控、长期可持续”,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领导提出的“不滞后、不走样、不生事、不爆雷、不顾此失彼”要求,通过实施“一企一策”“一债一策”、强化债务监测预警调度、推动“政银企”精准对接、用好用足金融政策工具、推动国企转型发展等,有序有力推进债务化解。
5.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推动党的建设持续深化,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固本强基织密组织体系;二是增强教育培训工作质效;三是坚持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四是着力培树国企党建品牌提质增效。
6.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流程。完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预算绩效管理流程,指导部门进一步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红河州国资委在设置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时,根据2023年度工作计划、部门职能职责、重点工作安排部署等资料设定部门整体支出总体绩效目标,并分解为22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4条、质量指标4条、时效指标3条、成本指标1条,经济效益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5条、可持续影响指标2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条。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制度建设情况。红河州国资委领导高度重视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部门年度重点工作,2023年在委领导的领导和指导下,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制定了《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2.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情况。一是做好事前有评估,对2023年预算项目开展事前评估工作;二是健全预算绩效指标与标准体系,进一步细化完善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三是做好事中监控,对2023年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行“双监控”;四是强化绩效管理工作结果应用;五是配合好财政开展的绩效评价工作及其他绩效相关工作,及时上报各项绩效管理资料。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3〕15号)文件,批复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3.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3.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253.9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3.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73.9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80.00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2023年收入456.20万元,较上年增加456.20万元,主要原因为因机构改革,红河州国资委单独设立,2023年5月起进行独立核算,故收入增加。
2023年支出456.20万元,较上年增加456.20万元,主要原因为因机构改革,红河州国资委单独设立,2023年5月起进行独立核算,故支出增加。
(1)基本支出
红河州国资委2023年基本支出229.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84.3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5.28万元。
(2)项目支出
红河州国资委2023年项目支出226.58万元,其中:国资国企监管专项经费支出48.12万元,国企改革专项经费支出148.46万元,“红河国企党旗红”党建品牌创建经费支出30.00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年预算收入456.20万元,全年支出456.20万元,预算执行率达到100%。其中:基本支出全年预算收入229.62万元,全年支出229.6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支出全年预算收入226.58万元,全年支出226.5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3年,红河州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不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启动实施新一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规范运行,履行好出资人职责,引领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1.强化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州委办《2022年红河州基层党建工作总体方案》(红办发〔2022〕12号)“大力开展国有企业‘一企一品牌’创建”要求,红河州国资国企积极响应号召,开展“红河国企党旗红”示范点创建活动,红河发展集团、红河融金集团等15户州属国有企业围绕“红河国企党旗红”这个创建主体,结合自身主责主业,积极推进示范点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红河国企党旗红”示范点引领作用。截至2023年年底,红河发展集团、红河产业投资集团、红河融金集团、红河粮油集团等州属国有企业以生产经营发展为载体,成功打造了“红帆领航·红发破浪”“产投先锋·五强兴州”“金融引擎·引领红河”“党旗领航·振兴红粮”“光影映党恩·惠民建新功”等5个党建品牌群共有15个党建品牌,对15个党建品牌补助经费30万元。
2.加强州属国有企业监管,保证企业合法合规运行。
一是根据2023年《红河州国资委监管企业重点工作检查方案》,红河州国资委委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9户企业的重点工作进行检查,包括“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建立债务风险防控方案情况,资金管理、投资、资产管理方面内控机制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3个方面。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9月28日完成现场检查, 2023年12月10日出具正式报告,红河州国资委支付检查经费11.34万元。
二是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68号)、《红河州州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及《红河州州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红河州国资委委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州属国有企业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对145户州属国有企业22年度工资总额管理情况进行核定,同时以核定结果为基数,结合实际与州属国有企业年度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等指标挂钩,对145户州属国有企业23年度工资总额预算进行审核并下发相关批复,红河州国资委支付服务费20.00万元。
三是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7号)、《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红办发〔2023〕9号)等文件要求,红河州国资委聘请4名外部董事前往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红河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红河州国有资产(持股)经营有限公司、红河园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户州属企业任职,进一步优化州属国有企业董事会结构,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支付外部董事人员薪酬15万元。
四是红河州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互联网+监管”系列决策部署、省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以及《关于加快推进全国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国资厅〔2021〕145号)、《关于做好云南省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数据采集交换平台对接与开展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红河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实际,构建红河州国资委国资国企监管在线系统,支付系统建设维护经费98.50万元。
3.加强单位自身建设,提高单位整体运行效率。
一是为规范单位档案管理工作,2023年红河州国资委完成档案数字化整理及标准化档案室建设,支付档案室建设费用14.96万元。
二是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2023年红河州国资委人员经费支出184.34万元,办公经费支出45.28万元,办公设备、家具购置支出36.78万元。
根据年设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分解为22条绩效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整体绩效目标基本得到实现,21条绩效指标全部完成,1条未完成;具体完成情况详见附件2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中“系统全年正常运行时长≥2000小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因为机构改革,红河州国资委单独设立,2023年5月才开始正常运转,国资国企监管在线系统项目推进较晚,2023年12月才建设完成,于2023年12月13日完成验收移交工作,故系统全年正常运行时长未达到2000小时,未完成绩效目标。
三、绩效自评结论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5.5分,评价等级为“优”。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责职能、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相匹配,为部门履职尽责明确了方向;部门预算配置较为合理,重点工作任务资金安排得到有效保障;部门各项经费支出合法合规,不存在专项资金的挤占、挪用、截留等违规现象。具体一级指标自评得分情况如下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方面主要从目标设定和预算配置两个方面进行自评,投入指标满分15分,自评得分15分,得分率100%。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目标设定情况分析
目标设定情况主要从整体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两个方面进行设定。一是红河州国资委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的同时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目标设定合理,符合客观实际,与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和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相匹配,符合部门年度工作任务;二是2023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根据“三定”方案部门职能职责、重点工作安排部署等资料设定部门整体支出总体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论证,指标设定科学合理、目标明确。
2.预算配置情况分析
预算配置情况主要从预算编制科学性、基本支出保障、重点支出保障率三个方面进行设定。一是红河州国资委2023年度预算编制时根据政策相关要求、部门年度目标,对本年度收支预测情况进行编制,编制依据充分,内容细化、详实;二是红河州国资委2023年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他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需的支出无缺口,不存在预算编制时就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的情况;三是2023年预算批复红河州国资委项目3个,年度项目资金为230万元,分别为:国资国企监管专项经费、国企改革专项经费、“红河国企党旗红”党建品牌创建经费,3个项目均为重点项目,重点支出保障率100%。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方面主要从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及资产管理三个方面进行自评,过程指标满分20分,自评得分18分,得分率90.00%。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预算执行分析
(1)预算执行率: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截至2023年9月30日,项目支出79.01万元,预算执行率34.87%;截至2023年11月30日,项目支出146.85万元,预算执行率64.81%。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支出226.5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结转结余变动率:红河州国资委上年度及本年度没有结转结余资金,无结转结余变动率。
(3)“三公经费”变动率:红河州国资委2023年5月单设进行独立核算,上年度没有“三公经费”,无“三公经费”变动率。
(4)“三公经费”控制率:红河州国资委“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数9万元,预算调整后“三公经费”2万元,实际支出0.91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45.37%。
(5)政府采购执行率:红河州国资委2023年发生政府采购136.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8.73万元;所有采购均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办理相应的采购手续。
(6)收入合规:红河州国资委收入为财政拨款收入,收入来源合规。
(7)支出合规:红河州国资委各项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支付具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预算绩效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红河州国资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文件,还制定了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办法、差旅费、业务接待等管理办法。
(2)落实绩效主体责任: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落实部门主体责任,成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对2023年1—6月和1—9月支出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等工作。
(3)整改落实:红河州国资委2023年5月单设,暂未发生人大、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各项检查、绩效评价工作。
(4)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红河州国资委按规定在红河州人民政府网站公开预算,并按照绩效评价通知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及时上报州财政局。
3.资产管理
(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红河州国资委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资产管理,在实际管理中,按规定对资产进行验收登记、核算入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目前暂未制定本单位资产管理制度。
(2)资产管理安全性:红河州国资委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进行资产管理,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
(3)固定资产利用率:红河州国资委无闲置资产,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方面主要从部门履职方面进行自评,产出指标满分35分,自评得分32.5分,得分率92.86%。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重点工作办结率: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互联网+监管”系列决策部署、《关于加快推进全国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国资厅〔2021〕145号)的精神,2023年完成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的建设,预算支出98.5万元。二是加强州属国有企业监管,保证企业合法合规运行,2023年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9户州属企业的重点工作进行检查并出具报告,预算支出11.34万元;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145户州属国有企业22年度工资总额管理情况进行核定,同时以核定结果为基数,结合实际与州属国有企业年度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等指标挂钩,对145户州属国有企业23年度工资总额预算进行审核并下发相关批复,预算支出20万元;为确保在州属国有企业优化董事会结构,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2023年聘请4名外部董事,预算支出15万元;三是着力培树国企党建品牌提质增效,2023年创建党建品牌15个,预算支出30万元。四是规范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完成档案数字化整理及标准化档案室建设,预算支出14.96万元。五是保证单位正常运转,人员经费支出184.34万元,办公经费支出45.28万元,办公设备、家具购置支出36.78万元。
(2)实际完成率:根据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中,设定的4条数量指标,年底已全部完成。
(3)完成及时率:根据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中,设定的3条时效指标,年底已完成,截至11月30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63.85%,未达到95%。
(4)质量达标率:根据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中,设定的4条质量指标,年底已全部完成。
(四)效果情况分析
效果方面主要从履职效益方面进行自评,效果指标满分30分,自评得分30分,得分率100%。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经济效益:红河州国资委通过履行好出资人职责,实现监管国有企业保值增值,2023年州属企业国有企业保值增值率达到118.25%,充分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社会效益:红河州国资委通过履行职责,开展“红河国企党旗红”示范点创建活动,促进了党建工作与经营业务有机融合,保障企业经济发展提质增效。
(3)生态效益或可持续影响:红河州国资委通过履行职责,充分保障社会生态效益可持续发展。
(4)行政效能:2023年度红河州国资委未发生违纪违法等廉政问题。
(5)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达到98%以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推进较慢,导致项目前期预算执行率较低。红河州国资委因机构改革,2023年5月正式单设,因前期项目开展时间较晚,导致各个项目推进进度缓慢,影响项目执行率。
2.绩效指标体系不够完善细化。红河州国资委在年初设计绩效目标时未有效结合部门工作职责、行业特点搭建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绩效指标不够细化、量化。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在后续工作中将做好项目的前期调研工作,制定具体可实施的项目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项目,提高项目执行率。
2.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在后续工作中将根据部门工作职责、行业特点搭建完善本单位的绩效指标体系,建立细化量化、简洁明了、可衡量、可考核、可比较的个性指标库。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红河州国资委将建立健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配套制度,完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预算绩效管理流程,进一步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从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8日
附件【附件1 (1).xlsx】